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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扎實開展獸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加強派駐監管,督促獸藥生產企業全面落實GMP;大力推進獸藥經營企業GSP工作,全市現已有287家獸藥經營企業通過GSP認證,有效杜絕了經營違禁藥物和不合格獸藥產品現象的發生。先后開展了“獸藥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獸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活動”、“獸用抗菌藥物專項整治檢查”等專項行動,凈化了獸藥經營市場,為確保動物食品安全提供了基礎性保障。對全市銷售、使用的獸藥產品進行了登記備案,實施獸藥銷售準入制度,凡在我市銷售、使用的獸藥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保證無違禁藥品,符合動物使用安全、可靠、有效的相關要求,同時積極開展了獸藥示范門市部創建活動。
1.2強力推進畜禽產地檢疫工作嚴把產地檢疫關口,按照《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和生豬、反芻動物、馬屬動物、家禽、犬、兔、貓等產地檢疫規程的要求,對出欄動物全部規范實施到場、到點的現場檢疫。為提高檢疫監管能力建設,對全市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進行了輪訓。通過開展畜禽產地檢疫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規范了產地檢疫,努力提高了產地檢疫申報率,實現畜禽產地檢疫覆蓋率達到100%。
1.3努力加強蜂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對全市養蜂情況進行了調查,掌握了全市蜜蜂規模養殖情況,對養蜂戶及蜂產品加工企業進行了備案,建立健全了養蜂監管檔案。定期對企業自有養蜂基地、合作社、養殖戶開展督導檢查,嚴禁使用違禁藥品,杜絕摻假摻雜、以次充好行為的發生,從源頭上確保蜂產品質量安全,實現產品質量可追溯管理,有效預防在源頭上出現摻雜摻假、制假售假事件的發生。1.7著力抓好無公害畜產品認證工作無公害畜產品認證是當前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主攻方向和迫切任務,也是提升整體畜產品生產水平的重要手段。截至2013年9月底,全市無公害產地認定企業67家,產品認證企業62家,涵蓋了10種畜禽及其產品。
2制約聊城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2.1對法律法規認識不到位廣大群眾對國家頒布的《食品安全法》《農產品安全法》《畜牧法》《動物防疫法》認識淡薄,導致了對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問題的忽視。
2.2畜牧業生產方式相對落后當前全市畜牧業處于由傳統型向現代型轉變的關鍵時期,以農戶為單元的小規模生產經營模式還占相當比例,這些小規模生產經營者,規模化程度不高,很難做到品種、飼料、飼養技術的統一、飼養環節凈化,加強了監管難度,制約了畜產品安全生產。
2.3投入品使用不規范隨著現代畜牧技術的廣泛應用,飼料添加劑、獸藥、疫苗等投入品的使用也越來越普遍,但一些養殖戶為了追求生產效益和經濟效益,非法向飼料中添加違禁物和添加劑。而在獸藥使用過程中,存在著休藥期執行不到位、操作要求不標準等問題,影響了畜產品質量。
2.4養殖戶對無公害養殖意識淡薄在當前傳統養殖模式尚占多數的形勢下,養殖戶在圈舍建設上存在選址、設計不科學,不符合動物防疫要求,造成圈舍周圍環境、空氣和水源的污染,間接危及畜產品安全。
3全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措施
3.1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工作中建立健全畜產品監管責任和責任追究制,將飼料、獸藥、養殖、收購、販運、檢疫、屠宰加工等每個環節監管責任細化分解,落實責任到單位到人,確保工作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經費到位,形成條條有人管、塊塊有人抓的監管網絡。
3.2加強畜禽養殖場監管對全市規模畜禽場飼養基地完善登記備案,明確監管獸醫,要求監管獸醫至少每周對養殖場巡查一次,對飼養場的飼養管理、診療用藥、免疫情況、消毒措施、病死畜禽等情況要建檔立案,指導養殖場完善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確保上市產品“有據可查”,問題產品“有根可溯”。
3.3嚴格畜產品市場準入標準嚴把動物產地、運輸、屠宰、市場檢疫關口,做到依法檢疫、有報必檢、有檢必嚴;實施市、縣、鄉、村四級防疫監管責任制,將監管任務量化到個人;嚴禁沒有檢疫證明的畜禽肉進入市場銷售,對經檢測不合格的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等措施;嚴查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肉等違法行為。將全市畜產品衛生監督工作分區劃片,實施目標責任追究制,確保衛生監督檢查不留死角。
3.4突出檢疫監管工作統一監管標準,對畜禽免疫、消毒、用料、用藥、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出廠前檢測等各個環節進行監管,嚴格把關。同時組織專門人員駐守畜禽加工企業,實行24h駐廠制度,加強畜禽定點屠宰管理、屠宰檢疫,確保上市畜產品質量安全。
3.5加大畜產品抽檢力度制定抽檢計劃,進一步深化監督抽查和監測工作,延伸監測區域,擴大監測范圍,加強對養殖業投入品和畜產品的監測,以保證上市的畜禽產品讓群眾買的放心,吃的安全。
3.6強化投入品監管。加大對畜牧業投入品使用環節的監管,引導養殖場(小區)合理使用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畜牧投入品,規范生產技術規程,切實推動畜產品無公害標準化生產與加工,定期監測畜產品藥物殘留并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制。認真貫徹實施農業部《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無獸藥GSP證和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獸藥經營者進行徹底清理,嚴厲打擊銷售假劣違禁藥物的違法行為,堅決杜絕人用藥物流入獸藥市場,同時,對不符合獸藥GSP運行要求獸藥門市部,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督導其按要求經營。通過日常監管,不斷規范獸藥經營秩序,提高全市獸藥質量安全總體水平。
3.7是建立信息報告網絡進一步建立健全畜產品安全信息報告工作網絡,嚴格執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安排好節日期間值班工作,配備充足的應急處理工具、文書,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準備。
3.8抓好無公害畜產品認證和監管工作無公害畜產品認證是當前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重點,也是提升整體畜產品生產水平的重要手段。在無公害畜產品認證工作中,嚴格按照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總體部署,以規范認證和強化監管為重點,加強證后監管,定期進行現場巡查,將獲證無公害企業100%納入監管范圍;增強獲證單位使用標志的積極性和規范性,確保95%以上的用標單位規范用標;規模養殖場獲得無公害認證的比率提高到50%以上,無公害畜產品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9%以上,防范和杜絕突發性重大質量安全事件發生。
3.9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掛宣傳橫幅、張貼標語、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積極推廣普及規模化、標準化、無公害畜禽養殖技術,宣傳“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危害及經營、使用“瘦肉精”所要承擔的責任。引導農戶科學、規范使用獸藥及添加劑,增強經營戶和養殖戶自覺守法意識和畜產品安全意識,為保障畜產品安全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作者:魏雅茹題國軍王素紅郝風霞趙愛民 單位:山東省聊城市畜牧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