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居家養老工作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方針,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發展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社區養老服務,培育社會服務組織,鼓勵連續經營,支持規模發展,構建居家養老服務的社區支持體系和社會化發展機制,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對象公眾化、服務方式多樣化,各具特色、整體推進的居家養老服務發展格局,不斷滿足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
(二)工作目標。不斷提高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覆蓋面和受益面。在年全市建立和完善210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的基礎上,繼續全面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隊伍建設、服務網絡及信息化建設。到2012年,實現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全覆蓋,農村社區(村)依托社會福利中心、鄉鎮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動中心(室)、老年學校等現有場所,增加服務功能,完善服務內容和形式,開展以村民互助和各類志愿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居家養老服務。力爭到2015年,居家養老服務網絡覆蓋城市所有街道、社區和80%以上的鄉鎮、50%以上的農村社區,形成服務設施不斷充實完善,專業化和志愿者相結合的隊伍不斷發展狀大,服務內容更加豐富,服務運作長效機制更加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對象不斷增加的格局,不同層次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
(三)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從老年人實際需求出發,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質量、人性化的服務。二是堅持依托社區。整合社會資源、調動各方積極性,在社區層面普遍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的機構、場所和服務隊伍。三是堅持因地制宜。緊密結合實際,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社區(村)人文環境和老年人需求相適應,符合各地實際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四是堅持社會化方向。實行政府主導與社會興辦相結合,無償服務、低償服務和有償服務相結合,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發展居家養老服務業的積極性,提高養老服務的社會化水平。
二、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主要任務
居家養老服務要以老年人的需求為導向,以日間照料和上門服務為主要方式,服務項目上堅持基本服務和選擇性服務相結合,為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護理陪伴、代購代辦、配餐送餐、家政服務等,同時兼顧老年人的多種需求,提供疾病防治、康復護理、安全救援、法律維權、文體娛樂、學習教育、心理咨詢等服務。居家養老服務的組織方式:子女應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對子女確定無力照顧的老年人,政府鼓勵和幫助采取機構服務、專業組織服務、志愿者服務、義工服務、鄰里互助服務等多種方式實施居家養老服務。
(一)建立和完善居家養老服務組織網絡。
在城市社區搭建“一站式”服務平臺,建立上下聯動、部門配合、養老服務機構協調運轉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著力構建居家養老“十五分鐘”服務圈。農村地區要創造條件,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務。大力推動專業化的老年醫療衛生、康復護理、文化娛樂、老年教育、信息咨詢等服務項目,不斷完善為老服務網絡,充實服務內容。
1、加強社區生活保障性商業服務設施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養老服務、家政服務、餐飲服務等機構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通過選拔、招標、簽訂協議等方式,把服務質量高、服務信譽好、實力強的社會服務機構確定為居家養老服務和政府購買服務的定點單位。有條件的社區可通過開設托老所、老年人餐廳,為老年人提供方便、衛生、優惠的配餐、送餐服務。
2、為老年人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實施“社區醫生進家庭”制度,建立健全城鄉老年人健康檔案。“十二五”期間,城市社區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85%以上、農村社區達80%以上。切實加強與改進老年醫療保健服務,組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預約的上門隨訪、送醫、送藥、康復護理等服務,扶持發展老年護理院,支持有條件的醫院開設老年專科,逐步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康復服務。開展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加強保健知識普及工作。采取積極措施,盡快解決養老機構入住老年人、空巢老人的醫保問題;逐步擴大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家庭病床納入醫保范圍;針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加對象中60歲以上老年人,適當擴大門診特殊病種的醫療機構范圍,讓老年人能就近在社區醫療機構就診。
3、為老年人提供社區文化娛樂、教育學習、體育健身、精神慰籍等服務。切實改善城鄉基層和社區老年人教育學習和文體娛樂活動的設施條件,組織和指導老年人進行文化娛樂和科學健身活動,不斷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重視老年人心理健康和精神關愛,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咨詢、心理疏導等服務;幫助老年人協調家庭關系、社會關系,預防和解決老年群體的社會問題,積極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及維護老年人贍養、財產和婚姻等合法權益的服務。到2015年,全社會老年人入學率達到18%以上;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老年人在城市達到60%以上、農村達到45%以上。
4、組織志愿者、義工開展助老服務。組織志愿者或義工開展長期結對幫扶服務、企業助養貧困老人等活動,對空巢、高齡、失能等老年群體,采用定期或不定期上門服務,努力解決這些特殊老年群體在養老方面存在的困難。對確有需要的老年人,組織家政服務機構或專業服務人員上門進行生活照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專人上門包戶的方式提供服務。有條件的社區可開設老年人日間照料室,及時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務。
5、建設全市統一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平臺。在鼓樓區開展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設試點,并確保年底前建成,在2012年底建成全市統一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同時,依托城市社區信息平臺,普遍建立為老服務熱線、緊急救援系統、數字網絡服務系統、鄰里互助系統等多種求助和服務形式,建立起覆蓋城市社區,與老年人溝通便捷、服務及時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服務網絡。
(二)建立和完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老年人日益增多的實際,把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作為發展社會事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統籌規劃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合理配置資源,探索適應當地特點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
1、將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力爭到2012年實現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在城市社區全覆蓋。新建城市居民區和舊城連片改造居住區,應將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作為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規定的配置指標納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由建設單位統一規劃設計、統一建設、同步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交所在地街居使用,所配建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現有老城區沒有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或設施不能滿足需要的社區,由各區政府負責,通過盤活利用社區資源,新建和改擴建、購買、租賃等途徑解決。
2、合理整合現有各類為老服務資源。各部門設立在社區(村)的衛生服務機構、文化站(點)、勞動保障工作站等為老服務機構,在社區(村)統一安排下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政府興辦的公共服務設施應優先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社區內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資源優惠向老年人開放,以滿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學習、活動的需要。
3、農村社區應緊緊依托老年福利服務中心、鄉鎮敬老院、老年人活動中心等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積極推進縣級社會福利中心、鄉鎮敬老院以及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特別是對列入省、市民生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加大資金保障和項目建設協調力度,確保項目如期建成。
4、認真貫徹省有關技術規范,確保新建市政道路、公共建筑、住宅和養老服務設施無障礙率達到100%,加快推進與老年人生活密切相關公共建筑、養老服務設施、居住小區的無障礙設施改造,積極支持舊住宅增設電梯。積極探索建設集居家養老、機構養老、醫療保健、文化娛樂、體育健身、學習教育、休閑購物于一體的適合老年人特點的老年社區,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生活環境。
(三)加強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建設。
1、建立專業服務隊伍。對居家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實行全員培訓持證上崗,考試合格的發給職業資格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參加培訓人員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與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縣(市)區民政、老齡部門及街道(鄉鎮)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相應的工作人員負責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每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可根據本中心(站)情況決定是否配備一名助老協管員,若需配備,所需經費由中心(站)的運轉補助經費中列支。
2、建立志愿者和義工服務隊伍。以開展“空巢老人志愿服務行動”為載體,積極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志愿者組織,不斷完善志愿者招募制度和定向、接力服務制度;動員、鼓勵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居民、大中專院校學生以及社會各界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
3、建立低齡健康老年人公益服務“時間儲蓄”制度。本著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則,組織低齡健康老年人開展各種公益服務,對其服務時間和內容予以記錄,采取時間或勞務儲蓄的方式,作為以后轉換相應時間為自己免費居家養老服務。鼓勵老年人采取自愿結合的方式,開展家庭式互助養老,或以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為依托的社區式居民互助養老。
(四)規范健全居家養老服務管理機制。
1、著力培育社會養老服務組織。積極支持社會養老服務、餐飲服務、家政服務、物業管理、教育文化等機構通過簽訂協議的形式參與承辦專業化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項目,扶持發展連片輻射、連鎖經營、統一管理的服務模式。對新設立的以居家養老服務為主要內容的社會服務機構,降低準入門檻,簡化登記程序,實行備案制度,創造寬松發展環境,推動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
2、建立健全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制度。按照“區分對象、突出重點、適度普惠”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榕政綜〔〕234號文件關于政府購買服務的政策,政府購買服務補貼統一采用居家養老服務券的形式支付,并逐步擴大服務券使用范圍。適當提高政府購買服務補貼標準,將無償服務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低償服務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經費,人均標準提高到每年40元。
3、規范居家養老服務管理。建立健全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監管、考評、獎勵機制。推進居家養老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加快制定各類標準,規范服務、收費等行為,引導老年人與服務機構通過簽訂協議、合同,明確管理機構、服務機構和服務對象的權利、義務、責任,確保服務質量和安全。
三、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科學制定規劃,持續有序推進。各級政府要將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業發展和社區(村)建設的總體規劃,進一步明確居家養老服務的目標任務,科學制定每個年度推進的工作計劃,不斷完善推進發展本地居家養老服務的措施,做到統籌安排,有序推進,持續發展。
(二)完善政策機制,加大扶持力度。各級要充分發揮政府投入的主導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導,帶動社會力量的投入和有效參與,逐步形成居家養老服務投入增長的長效機制。“十二五”期間,市、區兩級財政每年繼續按1:1配比落實安排居家養老服務專項資金,用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一次性補助和運營補助、政府購買服務補貼等。同時,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實際任務,安排相應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費。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扶持養老服務業優惠政策,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在用地、用水、用電、用氣、數字電視開通以及稅費等方面按居民使用價格政策執行或給予優惠。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按照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政〔〕18號)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就業困難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辦居家養老服務經濟實體,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優惠政策。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還要與已出臺的有關社區建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醫療保健等政策措施的銜接,讓老年人受益。
(三)建立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在區、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點),受政府委托負責本轄區內居家養老服務的實施與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庫,對享受政府購買服務的老年人資格進行評估;全面掌握并及時居家養老服務需求信息,引導為老服務機構和組織適時調整服務內容;對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相關資格進行審查,接受服務對象的信息反饋,檢查監督服務質量;指導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和服務站開展工作,定期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檢查。市老齡、民政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要適時對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發展氛圍。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家庭養老主渠道作用,促進家庭和諧、代際和諧,鞏固社會和諧基礎;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質量。運用多種形式,積極宣傳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老年人樹立養老服務消費觀念。通過宣傳教育,強化公民尊老養老助老的社會意識,推動社會自覺關心、重視、支持、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形成有利于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的社會環境。
(五)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居家養老服務是融社區服務和社會福利于一體的社會化服務工作,是惠及廣大老年群眾的重要民生工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各部門必須加強領導,統籌安排,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縣(市)區政府應當根據實際,研究制定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的政策措施。各級發展改革、教育、民政、財政、勞動保障、規劃、國土、文化、衛生、體育、人口計生、稅務等部門以及工青婦等群團組織要按照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職責和任務分工,落實工作目標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各級民政、老齡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指導、協調服務作用,抓好基礎調研,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交流,通報情況,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持續健康有序發展,更好地服務和保障海西建設,實現科學發展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