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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法》框架體系內,經濟特異性與組織獨立性特點研究的開展,是當前公司法制管理研究的主要內容。本文以二者概念、異同性為研究切入點,利用公司經營實踐分析,開展了專項研究工作。這一研究的開展,可以為公司管理發展與創新提供支持。
關鍵詞:
《公司法》;公司企業;經濟特異性;組織獨立性
隨著2006年《公司法》的頒布與執行,標志著我國公司企業法制化管理進程的巨大進步。在十年的法制化進程中,針對《公司法》內容開展的各項研究工作,對于這一經濟法律的落實與執行,有著不可忽視的理論研究作用。但是在《公司法》研究過程中,經濟特異性與組織獨立性原則研究,一直是其法律研究的難點問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經濟管理研究者在《公司法》與我國經濟法體系框架內,利用法律理論與實踐研究手段,開展了這兩項經濟法律原則區分研究工作,為《公司法》理論研究的質量提高提供支持。
一、經濟特異性與組織獨立性理論探析
(一)經濟特異性與組織獨立性概念分析
在《公司法》經濟管理框架內,公司企業的經濟特異性與組織獨立性,是企業經營、經濟管理與運行的基礎。在研究中我們公司管理中秉承的這兩項原則開展了分析工作,并進行概念定義。公司經濟特異性,主要是指公司經營過程中,受到市場因素、管理理念、經濟環境、技術發展等因素影響,形成的特異性特點。如公司特有的經濟管理模式、公司組織形態、資金使用情況等,都屬于公司經濟特異性表現。公司組織獨立性則是指在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在法律與制度框架內,其經濟、技術、管理、經營、審計等工作具有完全或部分的獨立性。如獨資公司中,在守法前提下公司對其資金具有獨資操作使用的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對其進行干擾?!豆痉ā分羞@兩項原則的確定,在司法領域確定了公司經營的獨立自主性,同時為公司經營與管理開展,提供了法律支持作用。
(二)實踐中二者異同點分析
在公司經營與《公司法》運行實踐中,經濟特異性與組織獨立性原則都得到成分展現。在實踐體系中,這兩項原則表現出了以下異同點。1.二者相同點分析。在二者實踐運行中其相同點包括了以下三個點。首先是個性化特點。無論是公司的經濟特異性還是組織獨立性,都是公司個性化管理的表現。公司在經濟管理過程中所表現的個性化,既是其經濟特異化表現;而企業在管理中組織的獨立性,也有著其管理個性化特點。其次是受到主客觀因素影響。無論是經濟特異性還是組織獨立性的形成,都不是單一性原因造成的,而是受到主客觀因素綜合影響造成的。如公司經濟管理獨立性一方面是企業管理經濟規律影響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經濟法中的明文規定。再次是具有法律與制度約束特點。無論公司的經濟特異性還是組織獨立性,在實際操作中都必須符合法律研究,即在《公司法》與《經濟法》體系中,受到法律政策制約。同時除了法律約束外,我國各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如財務制度、會計制度、企業登記制度等),也對公司管理這兩項原則起到了約束作用。最后是兩者都存在可變性特點。公司的經濟特異性與組織獨立性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原則,在特殊情況下都會出現變化可能性。如在公司經營中,受到企業并購、收購等經營工作影響,企業有可能由獨資企業轉變為其他公司下屬企業,影響了企業的組織獨立性。2.二者區別分析。在公司經營實踐中,其經濟特異性與組織獨立性也存在以下區別。首先兩者側重方向不同。公司經濟特異性主要表現在其經濟運行與管理體系中。如投資構成、經濟管理理念等經濟問題中;而組織獨立性則主要表現在公司的組織管理形式中,如管理系統、部門組成等組織形式中。其次是二者表現形式不同。公司經濟特異性主要通過經濟管理過程,如國家的財務與會計管理制度、財務報表、成本控制方法等因素表現;而組織獨立性則是通過國家經濟法律、公司內部組織組織制度等表現。最后是二者管理方式不同。公司特異性在管理中主要由企業內的財務管理、資產管理部門,如財務部、預算部等部門都是其財務特異性進行管理;而公司組織獨立性則需要通過公司組織管理部門,如辦公室、人事部門等負責。
(三)二者區分研究作用分析
在《公司法》研究體系中,區分公司經濟特異性與組織獨立性在實踐工作中有著以下的實踐作用。(1)便于企業管理分工的開展。企業管理分工中,明確經濟特異性與組織獨立性特點,可以為企業管理分工提供理論依據,便于分工的開展。(2)有利于政府管理部門工作的開展。在企業管理中,政府部門發揮著管理作用。但是無論是經濟特異性還是組織獨立性特點,都對管理部門工作提出了法律制度制約作用,便于管理部門工作的開展。(3)便于管理責任的落實。無論是企業內部還是政府管理部門,都需要在公司運行中落實管理責任。而合理區分公司經濟特異性與組織獨立性原則,對外可以落實經濟、組織等政府部門對公司各項工作的管理責任;對內則有利于公司各部分管理責任的落實。
二、公司經營經濟特異性表現
在《公司法》框架內,公司經營中的經濟特異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投資融資模式特異性
每個公司在企業初始資金投資,到追加投資、融資過程中都有著自身的經濟特異性特點。這些特異性的形成,主要是受到以下幾點影響。一是初始資金投入情況。在公司資金投入過程中,公司注冊階段的初始資金投入是公司最初的投資。由于公司成立過程中,其創始人自身的財務狀況、創始人屬于獨資還是合資情況,甚至公司的經營理念等都會造成特有的經濟特異性特點。如在《公司法》要求下,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為3萬元,同時允許公司按照規定的比例在2年內分期繳清出資。但是在注冊中,不同的有限責任公司都會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注冊資金。二是追加投資與融資特異性。為了企業發展與經營規模的擴大,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開展追加投資與融資工作,為公司提供資金支持。在這一過程中,公司經營與管理情況就會造成其經濟特異性特點。如在融資過程中,有限責任公司可通過貸款、股東增加投資等方式開展融資;而股份制公司除了以上方式外,還以采用發行股票的方式進行融資工作。但是其貸款與追加投資金額、股票發行方式與數理等都會因為公司資金需求、經營情況出現較大的個性差異。
(二)經濟管理理念特異性
企業經濟管理理念是其經濟管理的基礎性內容,也是經濟管理開展的必要因素。在公司經濟管理過程中,其經濟管理理念受到公司各種經濟特點影響,管理理念也存在各種特異性特點。受到資金使用情況與資金特點影響,公司的資金管理理念特異性特點非常明顯。經過企業經濟管理研究者分析,企業經濟管理的核心因素為利潤、資產增值以及成本三種經濟因素,合理配置這三種因素可以體現出公司特異化的資金管理理念。所以在公司經濟管理理念可以分為以利潤為中心、以增值服務為中心以及以成本為中心的三種管理理念。以利潤為中心的資金管理理念,既是利用經濟管理方式實現企業經濟管理利潤最大化原則。以增值服務為中心的資金管理中,既是利用公司資金管理工作實現企業資金增值。而以成本為中心的資金管理理念則將資金管理的核心確定為成本管理控制過程中。企業根據其經濟狀況與資金運行情況,合理選擇資金管理方法并配置其管理因素形成公司獨有的管理理念。
(三)經濟環境特異性
企業的經濟環境包括了內部環境、市場環境與大環境三個范疇。這三種經濟環境在相互影響情況下,公司都會形成特異性的經濟環境。首先企業內部經濟環境,主要受到企業資金存量、使用情況,負債資產情況,以及財務管理模式的等因素影響形成企業特有內部經濟環境。如公司在負債與不良資產較多的情況下,其內部的經濟管理環境就變得較為復雜,需要公司針對負債與不良資產問題開展專項管理。其次企業市場環境,主要受到公司經營、資產等經濟市場因素影響,形成的特異化環境因素。如在公司經營過程中,經營市場與資本市場的共同變化,就可以形成公司特有的市場環境。需要注意的是市場環境變化具有雙面性特點,即有可能對公司形成正面影響,也可能是負面影響。最后經濟大環境,主要是指國家政策、國際金融環境等具有不可抗性,同時影響性較大的環境因素,其可能是經濟化因素,也可能與經濟無直接關系的因素。如國家環保政策、國際金融危機等都屬于這類經濟大環境。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企業三種經濟環境的變化特異性是復雜的,其對企業經濟管理的影響是相互影響的。如在小型企業內部經濟環境缺乏資金的情況下,國家鼓勵小型企業發展的政策形成的大環境變化,對于公司內部經濟環境的改善有著重要的支持作用。
(四)財務管理特異性
公司財務管理是其經濟管理最為直觀的表現,其特異化表現在經濟管理中也最為明顯。公司財務管理特異性,在財務實踐中表現為以下幾點。一是管理制度的特異性。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在國家有關制度約束下,根據企業特點自行制定的財務制度。所以每家公司的財務制度都會有公司自身特點。這種制度的特異性還與制度的設計者水平有著重要關系。二是管理方式的特異性。在公司管理實踐中,每家企業在其特有的會計制度與經營環境下,都會形成特異化的財務管理方式。如特異化的成本管理方式、資產控制方式等,都具有公司的特異化特點。三是特異化的財務管理體系。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部門是會計人員。但是由于公司規模、出資情況等因素影響,其財務管理體系不盡相同。在小型的有限責任公司中,往往不成立財務管理科室,單純依靠會計與出納人員開展財務管理工作。而中型的公司企業則需要成立單獨的財務部門,進行財務管理工作。但是在大型的公司中,除了財務管理科室外財務管理還需要監事會或獨立董事的參與。除此之外,財務管理人員配置、水平等都是影響公司財務管理體系的主要因素。
三、公司經營實踐中組織獨立性表現
在了解外公司經濟特異性原則后,我們在對企業組織獨立性進行探討研究。公司組織的獨立性是《公司法》與公司經營市場規律決定的。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其組織的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特征中。
(一)管理獨立性
在我國的《公司法》中,明確的規定了我國公司的組織形式同時也明確了公司管理者對公司管理的獨立性。這種獨立性在實際管理過程中,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一是管理組織形式的獨立性。公司管理組織形式在《公司法》框架內與公司發起人與董事會決議下,其組織形式具有絕對的獨立性。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組成中,企業有權決定董事會人數、組織形式以及董事長人選等。又如在公司管理科室的設置中,公司對企業內科室設置組織具有絕對的獨立性。二是管理內容的獨立性。公司管理過程中,企業在一般情況下對其管理內容有著獨立性。如在人事管理過程中,企業內部人力資源招聘、培養以及人事任命工作等,只需要考慮企業需求開展,不需要受到任何公司外部因素影響。三是管理方式的獨立性。企業管理方式是開展管理工作的實踐措施。在其管理過程中,只要其管理方式在法律與制度框架內,就具獨立性特點。如在企業銷售管理中,只要銷售方法在法律以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下,企業可以采取任何有效的方法進行銷售管理工作。
(二)技術研發獨立性
公司技術發展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內容,在我國公司經營中技術研發過程具有絕對的獨立性。這種獨立性在企業經營中具有以下特點。一是研發過程的獨立性。企業在經營范圍內,對于其產品或生產技術開展技術研發工作,在公司中具有決定的獨立性。企業在完成決策后,既可以在公司內部開展研發工作。其研發過程中,技術研發的開始、實驗、終止與結束過程,都有企業獨立自主決定。二是研發方式的獨立性。公司技術研發方式的決定,也是由公司內部獨立決定。公司在技術研發過程中,可以采用獨立研發、合作研發以及委托研發等各種形式。同時研發人員可以使用企業內部人員,也可以使用外聘的技術人員。這種研發形式的獨立性也是其研發獨立性的主要表現。三是研發成果使用的獨立性。技術研發成完成好,公司在專利申請完成后公司對研發成果,具有自主的使用權利。這種情況也表現出了其技術的研發的獨立性特點。
(三)審計獨立性
公司審計過程屬于財務管理工作內容,但是在研究過程中我們將其規劃在組織獨立性特點中,主要是因為審計雖然屬于經濟管理內容,但是在經濟管理制度中明確的要求了獨立組織、開展等工作要求,所以審計過程具有明顯的獨立組織性特點。在公司財務審計過程中,公司在法律與管理制度框架內,獨立開展審計工作。同時公司根據法律制度規定,以及公司形式公布審計結果。如在國有企業公司審計中,其審計結果必須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公布。而在股份制有限公司中,其審計結果會融進企業財務年度報告,向股東與股民報告。雖然這種公布義務是強制性的,但是其報告的編寫制定都是有公司審計人員獨立完成的。
四、總結
《公司法》及相關經濟法律制度的頒布與執行,我國公司管理進入了法制化與正規化范圍。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公司法》框架內經濟特異性與組織獨立性原則的確定,對于公司管理工作有著重要的實踐意義。這一研究的開展,對于公司管理質量的提升有著重要的理論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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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貝妮 單位:華東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