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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我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從而開啟了我國農業進入到貿易自由化發展時代,而這一過程當就會對我國農民的收入分配產生很大的影響。本文從三個方面對農產品貿易與農民收入分配效應進行研究,并從世貿組織框架協議的角度上來提出增加農民收入和分配水平的應對措施。
關鍵詞:
農產品貿易;農民收入;效應研究
一、農產品貿易與農民收入發展現狀
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及簽署了《農業協議》,使得我國農業真正開啟了貿易自由化的發展時期。同時,自從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我國農業產品的總體貿易規模得到了迅速擴大。2010年,我國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總額達到1220億美元,到了2014年則突破了1945億美元。四年的時間,我國農產品的出口貿易總額增幅依次為14%、17%、10%和16.5%,同期在出口上的貿易總額增幅依次為6%、48%、53%和1.7%。其中在2013年,我國農產品在進口與出口上的貿易總額實現了雙向增長,貿易逆差也大幅度縮小。其中,出口貿易總額為1000億美元,同比增長達14%;出口貿易總額為800億美元,同比增長了近12%。農產品貿易逆差同比上一年縮小了180億美元,下降了近40%。隨著我國農產總體產值不斷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我國農民的總體收入水平。2010年,我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為9800元,同比上一年增加了1000元,增長率為11.4%,去除價格上漲等因素影響,實際增長率為9.2%。同時,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國內農產品市場在發展格局上出現了巨大的變化,國外大宗農產品對國內市場競爭力較差的農產品形成了嚴重威脅和沖擊,從而使得這類農產品的市場價格快速下滑,進而影響其銷售額。市場競爭力良好的農產品則因為貿易自由化的影響,其出口總量逐年增加,市場價格也實現了連年提高。此時,國內農產品之間的價格比重關系發生了較大變化。在新型農產品價格結構體系發展過程中,部分農民的利益受到了損害,而一部分農民的利益則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因此,對如何提升我國農民收入成為當前各界學者以及社會廣泛關注的重要課題。
二、我國農產品貿易發展對農民收入分配的影響
農產品貿易發展對農民收入分配的影響主要是以中間變量的變化方式來實現的。具體來說,農產品貿易主要是通過價格機制、產業結構及收入結構來對農民收入分配產生相應的影響。
1.從價格機制角度上分析從斯托爾珀-薩繆爾森定理這一理論上講,貿易自由化的發展可以造成一國或某一地區內市場中具有明顯發展優勢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中的價格上升至高于國內市場價格的水平,同時對不具備發展優勢的產品來說,結果則是相反的。所以,我國農產品的貿易發展對農民的收入分配水平會產生直接的影響。農產品貿易主要是降低農產品名義保護率。自從我國全面實施改革開放政策三十多年以來,我國政府對平均關稅進行了數次調整,使得平均關稅從20世紀80年代初期的53%一直下調到2014年的11%。國內產品的市場價格雖然可以由于名義保護率的影響而維持在一個正常的變化范圍內,但長期受到保護的產品的關稅壁壘削減以后的價格也隨之下降,進而直接影響了農民的收入分配水平。為了能更為清晰地分析出農產品貿易對我國農產品價格產生的影響。名義保護率具體是指同類產品在國內市場中的價格與其在國際市場價格上價差的所占比重。經過計算,筆者得出我國的玉米、棉花、小麥及大豆等土地密集型農產品享有的名義保護率比較高,且這類產品與同類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價格要高出很多,而農產品貿易發展則對這類農產品的國際價格產生了消極影響,降低了其銷售價格,所以也就降低了生產這類農產品的農民的收入水平。但在蔬菜、水果等勞動密集型農產品的名義保護率的分析結果則是偏低的。這也就是說,勞動密集型產品在貿易中的國際價格會高于國內市場價格,從而就能直接提升生產這類農產品的農民收入分配水平。
2.從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角度上分析一國或地區貿易自由化發展過程當中,主要是通過價格機制來對本國或本地區產品貿易發展進行引導,并按照比較優勢來對國內或地區中的產業結構進行及時調整。農產品貿易發展通過其進出口貿易產品來對一國貿易結構產生影響,以此來對其產業結構進行調整。總而言之,當前我國農產品貿易發展對進口資源密集型,尤其是土地密集型產品的出口貿易發展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自從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我國農產品貿易商品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在農產品出口上主要集中在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其中凈出口農產品最大的為魚類、肉類及蔬菜、水果等農產品;在進口上則主要集中在土地密集型農產品,其中進口規模最大的為紡織纖維、植物油等產品。這樣的農產品商品結構完全符合我國農業資源與比較優勢。從整體結構上說,我國農產品貿易發展提升了生產勞動密集型產品的農民收入分配水平,但也降低了土地密集型產品的農民收入分配水平。另外,由于園藝產品等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大多集中在東部沿海地區,而中西部地區則主要偏向于生產種植業,所以農產品貿易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劇了東西部農民收入分配的差距。
3.從收入結構角度上分析農產品貿易發展對我國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產生了重要影響,這也對我國農民的收入結構產生了相應的影響。收入水平不同的農民,其生產結構在受影響程度上也會不同。根據相關數據的分析結果顯示,當前國內大部分農民收入分配水平的變化主要受農產品市場的變化的影響,如果農產品市場價格下降或需求量下降,那么農民收入分配水平就會直接受到影響。其中,低收入農民群體主要是以種植業為主,其在種植農產品在總收入中所出售的占比約為60%,而林牧產品出售所得占比則比較低。所以,種植業在我國農產品貿易發展中受到的影響最大,其中受到影響最大的為玉米和小麥。特別是在我國東北、中西部等傳統的種植業地區,這些地區的農民收入分配水平主要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而發生直接變化。收入較高的農民在出售種植農產品收入在其總收入中的占比較低,糧食占比則更低,而林牧產品在其收入占比中的比例卻非常高。所以,農產品貿易發展對收入較高農民的收入分配水平有很大的提升作用。所以說,農產品貿易發展對低收入農民的收入分配水平有消極的影響,而對于中高收入的農民來說則有積極影響。
三、相關的應對措施
農產品貿易發展使得我國農產品市場同全球市場實現了緊密聯系,也就是說,我國農產品開始進入到國際市場中,與他國產品進行市場競爭。所以,為了能更好地提升我國農產品的貿易發展水平和農民的收入分配水平,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進行應對。
1.積極拓展新興市場,進一步中西部農民的收入分配水平。近年來,我國農產品在出口上大部分上都集中在日韓、美國及歐盟地區,這也就使得我國農產品在出口上受到這些國家、地區的市場影響比較大,且也經常受到這些國家和地區的貿易保護條款的限制。所以,當前我國應當更加努力開拓新興農產品出口市場,尤其是對發展中國家的低端產品市場的拓展上,可以有效避免發達國家在技術與環境上對我國農產品實行貿易壁壘,從而能降低我國農產品的出口風險。隨著我國農業全面實施貿易自由化發展策略以來,東部與西部農產品的重點產區在貿易發展上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完全不同。總體上來說,東部的主要農產品產區所受到的市場沖擊相對來說較小,受益水平則比較大,而我國西部地區則受到沖擊較大、受益較小。另外,我國城鄉收入差距及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逐年拉大,我國政府為了能有效消除農產品貿易發展對低收入地區農民的收入分配的不利影響,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條例規定范圍之內,運用《農業協議》中的“綠箱政策“來對我國的中部、西部的糧食與棉花主產品加大了政策優惠與資金扶持的力度,這樣就明顯提升了該區域的農產品市場競爭力,進而提高了農民的收入分配水平。
2.制定新型農業貿易發展措施(1)我國政府應當從國內農產品市場發展優勢角度上對農業生產結構進行優化和調整,特別是要合理降低糧食及棉花等土地密集型的相關農產品的產量,進一步提升園藝等勞動力密集型農產品產量。此外,還要對國內農產品市場資源進行重新調整,將勞動密集型農產品的產品發展優勢進一步發揮出來。對國家糧食安全產生消極影響及市場發展優勢較弱的農產品的貿易發展,政府要加大對這類農產品的資金、技術及人才的扶持力度,以此來提升國家糧食安全程度和農民收入分配水平。(2)從糧食安全向口糧安全發展策略轉變。要留出足夠空間來發展非糧食作物。(3)要進一步強化農產品的科技支持,對需求較高的農產品要加大對其的科技扶持力度,并運用我國勞動力成本較低的優勢,來加強對初級農產品加工的技術支持,從而提升這類農產品的使用價值和附加值水平,以此來提升初級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3.加大對國內中小農產品加工、生產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近年來,我國農產品在貿易發展水平實現了快速提升,且國內農產品市場及農產品市場化發展水平也日益得到完善和提升。因此,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下,傳統種植產業及土地密集型等農產品在發展上受到很大的限制,進一步降低了農產的收入分配水平。同時,國內鄉鎮企業在其發展中卻存在很多問題,如融資困難、生產結構不合理、經營不善等。所以,我國政府必須要加大對鄉鎮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從而有效解決鄉鎮企業的資金短缺及經營管理問題。在稅收上,要按照世貿組織規則來給予其一定的優惠。尤其是在財稅上,要對勞動密集型農產品生產企業進行重點扶持,以此來提升其出口創匯能力。另外,還要加大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吸納力度,為更多的農民提供增加收入的渠道,以此來將鄉鎮企業的發展與農民收入分配水平的提升聯系起來。
四、結論
我國農產品的貿易發展對農民收入分配的影響會因為地區的不同而產生不同的影響,且這種影響會直接拉大東西部農民的收入分配差距。而在具體的農產品貿易與農民收入分配的效應分析上,筆者經過分析得出:在土地密集型及勞動力密集型產品的出口貿易上,這兩類產品會對農民的收入分配水平產生直接的影響。在得出上述結論后,筆者從新興市場開拓、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及鄉鎮企業發展三個方面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同時,筆者相信,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和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在不久的將來,我國農產品的貿易發展必將全面提升我國農民的收入分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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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迎軍 單位:寧波大紅鷹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