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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我國證券公司的主要經營模式
我國證券公司的主要的經營模式一般是通過經紀業務和自己營銷的業務來盈利的,經營的周期比較顯著,而且波動比較大。從經營模式的角度來分析,我國證券行業的外部結構是我國證券公司能夠獲利的主要途徑,我國證券公司是依靠經紀業務和自己營銷的業務來獲得利潤的,而這兩種業務與市場交投的活躍程度是密切相關的。我國的證券市場會有一定的周期性,是繁榮與低沉交替進行的,當證券市場沒有其他的業務往來時,就會導致經營模式的周期性波動。
1.2、我國證券公司主要經營模式存在的問題
我國證券公司經營模式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外部的商業結構具有較為明顯的周期性,證券公司的大型的業務呈現出劇烈的波動現象,其波動與股票市場的波動是密切相關的,我國的證券市場沒有自身的業務模式。我國的財富管理模式還有待深化,低迷周期的資金管理幾乎不存在。我國證券公司自身存在行業與外界的結構不能有機的統一,制約了證券公司的盈利水平,導致我國證券公司的經營模式存在不穩定性。
2、我國證券公司經營模式的完善措施
2.1、我國證券公司要積極完善弱周期的經營模式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不斷完善和深化,證券公司的經營模式出現了擴展的現象,出現了一批弱周期的經營模式,在對資金進行管理時,是向期貨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直接的投資帶來的利潤和發行上市帶來的收益不多。向期貨公司收費中介費的業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資本市場的繁榮,對證券公司的經營模式有一定的影響,所以,證券商家都想要按照自身的經營模式,向弱化的周期經營模式擴張,實現經營的強周期和弱周期的平衡發展。
2.2、我國證券公司要對不同的外部結構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積極調節內部的結構,實現各種經營模式的發展
經紀業務是給投資者提供便利的交易模式,提供投資的咨詢,對經紀業務的經營模式進行分析,可以通過具有差異化的服務獲得一定利潤,經紀業務的核心在于合理的控制成本實現大規模的銷售,在經紀業務上要降低成本,調節內部結構,創造出新的運營模式,建立與客戶掛鉤的模式。投資的業務指的是證券的銷售和兼并等,這種方式的經營模式體現在優秀的投研能力上,我國證券公司要提高自身的投研能力,在管理方面采取創新的理念,實行崗位定薪的方法,實現投研人員的薪水與其能力掛鉤。強化投行業務的發展,其經營模式是實現提供服務來收取費用,盈利的主要因素在于要有大量的業務,要開展交叉式的經營。我國證券公司要開展投行業務,對于那些已經占有較大市場規模的證券商家可以繼續保持其份額,提高公司的公關水平,強化資源的利用能力,積極拓展業務,對于那些規模較小的證券商家,可以進行高投入,將大量的人才引進,努力擴大市場的份額。
2.3、我國證券公司要提高公司抵御風險的能力,實現資金的有效調控
證券公司的經營狀況不僅僅要受到業務開展的影響,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公司對風險的抵御能力上,因此,我國的證券公司要加強資金的調動能力,證券公司要建立抵御風險的政策,正確地運用經濟杠桿進行調節,有效地提升公司的盈利的可能性,確保證券公司經營模式的穩定性。
關鍵詞:保險公司;經營模式;企業邊界理論
文章編號:1003-4625(2010)06-0080-05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當前對金融危機形成機制的研究引發了金融綜合經營背景下保險業專業化與多元化經營戰略的重新思考。本文研究金融綜合經營背景下中國保險業的不同經營模式問題,比較各種經營模式的優勢和劣勢,并探討保險公司經營模式及其變動的主要因素,為保險公司選擇合適的經營模式提供理論支持。
二、保險公司經營模式的內涵
從橫向看,保險市場主體的經營模式可以分為以下四種:第一,專業經營模式。選擇專業經營模式的公司著重經營產險或壽險的某一個領域。目前專業保險公司普遍采納這種經營模式。第二,單一經營模式。選擇單一經營模式的公司將經營領域局限在財產保險或者人身保險業務,而不是同時兼營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業務,這是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所采取的最普遍的經營模式。第三,保險集團經營模式。選擇保險集團經營模式的公司在集團架構內橫跨產壽險,業務范圍涉及產險、壽險、健康保險、養老保險等多個領域。第四,金融控股公司模式。選擇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公司除了保險業務外,還同時涉足銀行、證券等多種金融業務。
從金融綜合經營的背景看,這些不同的經營模式體現了“專業化”與“多元化”經營戰略之間的差別。專業經營模式和單一經營模式側重于“專業化”經營,而保險集團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則側重于“多元化”經營。
三、保險公司不同經營模式的比較
根據對金融綜合經營的經典理論分析,我們選取規模經濟、范圍經濟、風險分散和利益沖突四個角度對保險公司不同經營模式的優勢和劣勢作比較分析。
(一)規模經濟效應分析
從根本上說,專業化戰略與規模經濟是直接對應的,而多元化戰略追求的則是范圍經濟。但兩者又不是截然分開的:絕對專業化的公司相對較少,而范圍經濟在大多數公司中都發揮著作用。同樣的道理,在多元化過程中,規模經濟也在發揮作用。因此,企業選擇的理想狀態是使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實現“帕累托最優”。
本文認為,專業化戰略的主要目的是實現規模經濟效應,多元化戰略的主要目的是實現范圍經濟效應。從這樣的界定出發,在資源既定的情況下,專業經營模式的規模經濟效應最大,單一經營模式次之,保險集團模式再次之,金融控股模式的規模經濟效應最小。
對于專業經營模式的公司而言,理論上可以集中公司的資源,形成專業優勢和核心競爭力,進而可以降低公司單位產品的成本,實現規模經濟效應。但必須指出的是,如果專業化優勢不夠明顯,則并不一定能迅速地獲得規模經濟效應,即便是專業經營模式的公司也不例外。
另外,專業經營模式的保險公司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發揮專業化優勢,還取決于外部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制約是一個共性問題,對于綜合性經營的公司和專業經營的公司都存在影響,但由于專業經營模式公司的業務領域單一,受到的影響和沖擊可能更大。比如,農業保險的政策環境問題嚴重制約了專業農險公司的發展,企業年金在養老保障體制中的定位以及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等問題制約了專業養老金公司的發展,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滯后、醫療保障制度尚未定型、稅收支持政策尚不完善等政策環境問題制約了專業健康保險公司的發展。
同樣的道理,和專業經營模式的公司相比,單一經營模式、保險集團模式和金融控股模式的規模經濟效應逐漸遞減。當然,這只是相對而言的,對于實行多元化戰略的保險公司來說,其主要目的是追求范圍經濟,但也要同時考慮規模經濟。對于絕大多數保險公司而言,其在實行多元化戰略時,往往并不會減少既有的存量資源配置,這樣就可以在保持規模經濟的同時實現范圍經濟。因此,在實踐中,實行多元化戰略的保險公司往往可以同時獲得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效應。
(二)范圍經濟效應分析
如前所述,多元化經營戰略的公司主要追求范圍經濟效應。比如,保險集團經營模式在集團架構內橫跨產壽險,其主要出發點是謀求范圍經濟效應。從理論上說,實現銷售渠道、信息資源共享,實行產壽險交叉銷售,實現產壽險聯動,有利于保險公司獲取范圍經濟效應。同樣,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公司可以發揮金融資產專用性程度低的優勢,發揮協同效應和信譽溢出效應,從而實現理論上的范圍經濟效應。
當然,實行多元化經營戰略的公司要實現范圍經濟效應也應該具備一定的前提條件。比如,要利用金融資產專用性程度低的優勢,創造綜合經營帶來的協同效應,就必須有效地整合集團內各金融機構之間的資源,將集團的金融資產在各行業之間進行統一的、科學合理的配置,以提高金融資源的利用效率。因此,綜合經營最重要的是能在集團架構內有效地整合資源。
同樣,公司在綜合經營過程中要利用信譽溢出效應產生范圍經濟效應,就必須以強化核心競爭力為前提,不斷提高其傳統優勢業務的核心競爭力,不斷強化其市場形象,提高企業信譽度。
與保險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相比,單一經營模式和專業經營模式的公司就難以獲得范圍經濟效應。當然,這只是相對而言的,對于實行專業化戰略的保險公司,主要目的是追求規模經濟,但同樣也要考慮范圍經濟效應的問題。
(三)風險分散效應
金融綜合經營的風險分散效應是指在業務多元化過程中所產生的有利于降低金融企業風險的效應。在金融綜合經營過程中,通過資產和業務的多元化組合能夠有效降低金融企業風險,而隨著金融企業規模的擴大,也能夠提高企業的抗風險能力。這種風險分散效應包括資產組合的風險分散效應、業務組合的風險分散效應以及規模擴張導致抗風險能力增強。對于金融控股公司而言,各種金融業務的風險和收益特性不同,通過經營多種金融業務,能夠使業務收入來源多元化,同時能夠根據金融市場環境變化及時對業務組合進行調整,這些都將有利于分散金融企業的經營風險,促進經營的穩定。對于保險集團公司而言,與經營單一類型的業務相比,實施產壽險聯動,可以通過資產和業務的多元化組合有效降低保險公司風險,而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也能夠提高其抗風險能力,這些都有利于降低保險
集團公司的整體風險。
當然,保險集團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公司獲得風險分散效應,是以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和控制機制為前提的,如果風險防范不當,多元經營也可能會導致風險擴散,即存在“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傳遞效應。
與綜合化經營相比,專業化經營的對象單一,風險相對集中,難以實現不同險種之間風險的有效分散。
(四)利益沖突風險
在保險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經營過程中,由于各利益主體存在利益沖突,同時由于信息的不對稱、談判地位的不對等而導致了“欺詐”產生的可能性;由于集團利益的存在而導致了“合謀”產生的可能性,這些都可能導致利益沖突風險的產生。子公司之間可能會合謀以犧牲客戶利益為前提謀求集團的整體利益。比如保險集團的搭售行為:集團利用其在與客戶談判中的優勢地位,搭配銷售集團的其他產品和服務;又比如不當利用客戶信息資源問題:集團的某一子公司將其掌握的客戶信息泄漏給其他子公司,以謀求不當利益。
而對于專業經營模式和單一經營模式的公司來說,利益沖突的可能性則較小。當然,這也是相對而言的,對于保險集團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公司而言,如果針對綜合經營中利益沖突風險產生的前提條件,通過建立“防火墻”制度,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對壟斷經營行為進行法律規制等措施,建立利益沖突的防范機制,就可以有效地降低利益沖突風險。
綜上所述,保險集團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能夠產生范圍經濟效應和風險分散效應,但這些都需要具備一定的前提條件。在前提條件不完全具備的時候建立保險集團模式和金融控股模式,則有可能帶來范圍不經濟、風險擴散等不利的影響,同時容易產生利益沖突。而專業經營模式和單一經營模式則可能比較容易獲得規模經濟,雖不能如金融集團一樣獲取一體化利益,但也避免了綜合經營的一些弊端,如利益沖突、客戶資料的濫用、不夠專業導致的服務品質下降和“大企業病”等。
因此,多元化與專業化是既相互對立又相互聯系的保險公司經營發展戰略。保險公司應根據不同的市場環境和公司自身發展的不同階段,選擇適合的經營發展戰略。無論保險公司實行專業化戰略還是多元化戰略,其理想狀態均是實現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的“帕累托最優”。
四、保險公司不同經營模式的選擇與變動
企業的邊界具有雙重屬性:一方面是由土地、勞動、資本等有形資源決定的“規模邊界”,另一方面是由知識等無形資源決定的“能力邊界”。對企業而言,無形的能力邊界更為重要。正如伊迪絲,彭羅斯所言,限制企業成長的瓶頸不是勞動力、資金或設備,而是企業家的管理能力,企業的核心能力決定了它的規模和發展方向。
(一)保險公司的規模邊界及其選擇
企業的規模邊界體現了一個企業生產什么、生產多少的問題,又可分為縱向邊界和橫向邊界兩部分。保險企業的縱向邊界主要涉及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之間的關系問題,這里不予討論。以下著重探討保險企業的橫向邊界問題。
企業的橫向邊界是指其產品的數量和種類。新古典經濟學將企業看成是技術上的生產函數:當企業規模小于市場規模(需求)時,企業將以利潤最大化為原則選擇本企業的規模,也即經濟規模或最佳規模,即最佳產品種類和數量。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總會存在一個能夠使企業的效率最高或平均成本最低的產品種類和數量,即所謂的范圍經濟和規模經濟,它們決定了企業的最優橫向邊界。
在上述各種保險經營模式中,從專業經營模式到單一經營模式再到保險集團模式,體現的是保險產品種類的逐步擴展;而從保險集團模式到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則是從保險產品到銀行和證券產品的逐步擴展,保險公司的橫向邊界進一步拓寬。
由于經濟系統的根本不確定性,那些專業經營、單一經營、保險集團以及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保險公司都面臨著同樣的市場競爭。正如阿爾欽(1950)的經典文獻”所描述的一樣,適度的競爭可以作為決定各種制度形式存在的動態選擇機制。競爭方式的多樣性或競爭策略集選擇空間,是企業理,也是市場效率的保證。從這個意義上說,應該尊重保險公司對不同經營邊界的選擇,以維護其競爭方式的多樣性。在競爭壓力下,保險公司的經營邊界是動態調整與不斷演化的,不應當受政府部門人為確定的企業經營模式的限制。但是,從我國保險公司的發展歷程看,其經營邊界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部門的制度約束,甚至是行政干預。
2003年以后陸續成立的專業性公司就是如此。從公司成立時開始,其經營邊界就被人為限定了。根據上述企業有形邊界的理論分析,保險公司可以根據自身的資源與特定時期的發展戰略,基于競爭的動態選擇機制,自主地確定經營邊界,監管部門不應該人為加以限制。否則,一旦保險公司有擴展經營邊界的需求和能力,則面臨監管帶來的困境。比如,監管部門要求專業農業保險公司的農業保險業務在總業務中不能低于一定的比例,但隨著一些農業保險公司非農險業務的快速發展,這樣的比例面臨挑戰。又比如,有的專業健康保險公司與壽險公司和財險公司所經營的健康險業務相比,在價格和渠道方面都沒有明顯優勢,從而陷入非常尷尬的境地。
綜上所述,在充滿不確定性的經濟系統中,保險公司對不同經營模式的選擇,應該是在競爭機制下演進的結果,而不應該由人為的政策約束來限制其選擇集合的空間。從這個意義上說,對專業公司的提法及其經營范圍的限定,需要重新考慮,應該適時允許其擴大經營邊界,即便這樣有可能會使“專業公司”名不副實,也要充分尊重單一經營公司和集團化公司擴大經營邊界的訴求,為其擴大經營邊界提供相應的選擇空間。
(二)保險公司的能力邊界及其選擇
企業邊界的第二重屬性也是其核心形式,是由無形資源(如知識特別是隱性知識)所確定的能力邊界。演化經濟學關于“基于能力”的企業理論認為,歸根結底,企業所能夠開展的活動以及可以達到的規模是由其擁有的核心能力決定的。企業的實體、結構和邊界是由結合個體或團體的能力――比如技能和默示的知識(tacit knowledge)――的實體來解釋的,這些能力在某些方面是由組織來培育和維持的。比如,伊迪絲,彭羅斯把企業看做是能力的組織化結合,提出了一種建立在能力增進基礎上的企業成長理論:企業是建立在一個管理性框架內的各類能力的集合體,企業的成長“主要取決于能否更為有效地利用現有能力”。從能力有效利用的角度看,企業的成長就是不斷挖掘未利用能力的過程。”納爾遜和溫特提出了一種演化模型,用于企業的內部慣例,他們把這些慣例看做是企業內部的一種存儲知識,保持其一致性和效率的DNA。并認為知識在很大程度上是默示的、異質的以及依賴于環境的。他們還在企業生物相似性的基礎上,構建了一個模擬生物的企業研究模型,該模型特別強調
“慣例”(知識遺傳和繼承)、“搜尋”(企業適應和慣例變異)和“市場選擇”在企業演化過程中的作用。”
可見,與科斯一威廉姆森式的“契約理論”不同,“基于能力”的理論強調企業自身內部的資源和組織慣例的增進,強調企業內部知識的增長和學習。正是具有異質性企業的能力邊界最終決定了其經營邊界。在企業的異質性假設條件下,企業的成長是內生性的,這種內生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在不確定條件下,企業當前的知識存量與知識結構決定了企業能否把握潛在的市場機會。知識存量對企業新知識的積累及其創新活動也有制約作用。”新知識的形成和積累與企業現有的知識存量和結構之間存在著路徑依賴關系,相關的知識背景是知識創新的基礎和前提。第二,企業的規模和范圍決定于企業核心知識的積累、擴散和轉移過程。企業的擴張和多元化是核心知識基礎上的擴展過程。第三,核心知識具有非競爭,并且難以模仿與替代,
在“基于能力”的理論看來,專業化的視角是雙重的,即“科學技術”意義上的專業化和“企業慣例”意義上的專業化。多元化經營,意味著一種企業慣例可以施加于完全不同的物質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其背后是企業內部的“慣例”。當這種慣例的適用范圍擴張到其能力所不及的程度時,也就是交易成本理論所謂企業內組織成本在邊際上等于市場交易成本的時點,企業擴張將會停止。因此,如果政府監管部門按照自己的偏好代替企業家做出決策,來決定其擴張邊界,則可能留下能力剩余,而這無疑是一種資源閑置。
企業的能力邊界存在著深度和廣度。企業可以通過兩種方式擴張能力邊界:一是增加能力邊界的深度,二是拓寬能力邊界的廣度;前者可以采取專業化的方式,而后者則可以采取多元化的方式來達成。現實中,企業正是通過采取有效方式來擴張其能力邊界,從而引起其規模的外在變化,最終導致企業邊界多樣化變動趨勢的。
顯然,專業化經營是相對而言的,目的都是增加能力邊界的深度。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獲取的是與現有知識互補的外界新知識,目的是強化現有核心能力,突出現有競爭優勢。為此,保險公司應該舍棄與核心能力關聯度低的業務,將資源集中在最具優勢的核心業務上,相應地,規模邊界隨之縮小。
多樣化經營也是相對而言的,目的都是增加能力邊界的廣度。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獲取的是外界的新知識,自身的能力范圍得到拓展。為了使基于這些新知識的核心能力發揮作用,保險公司必須增加與之相匹配的業務活動。因此,隨著能力邊界廣度的拓寬,保險公司應該發展新業務乃至采取多元化戰略,規模邊界也隨之擴大。
我們注意到,大多數保險集團在從單一經營模式向集團化模式轉化的過程中,仍然以原來經營的保險業務為主,并以此為依托向其他保險領域擴展。在大型保險企業的擴張過程中,依托主業主要體現在以最初的經營實體作為出資方或者控股單位,通過控股、參股等方式進行業務領域的擴張,并且在集團化擴張的同時始終保持對核心業務領域的投入,鞏固并擴大其市場競爭能力。
同樣,大多數保險集團在從單一經營模式向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轉化的過程中,主要輻射保險業務的其他領域,而較少進入銀行、信托、證券等其他金融行業,進行金融綜合化經營。這主要是由于現有的保險企業對保險業務比較熟悉,獲取的主要是有關保險的新知識,因此,在保險業務領域比銀行、信托、證券等領域更具有核心競爭力。當然,隨著保險集團公司獲取外界新知識的進一步增多,它們會進一步謀求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將經營邊界向非保險金融領域擴展。
綜上所述,專業化和多樣化都是相對而言的,主要取決于每一家公司能力邊界大小。專業化和多樣化的目的都是擴張能力邊界。
(三)保險公司經營邊界的變動
如前所述,企業邊界變動的實質,就是企業依照戰略意圖并結合外部環境和自身情況與外界進行資源交換,根據不同的資源類型選擇有效的交換方式,從而引起企業能力邊界和規模邊界的相應變動;企業邊界變動的目的,就是為了使核心能力與所從事的生產活動實現最佳匹配,從而達到效率最優。
在保險市場發展初期,保險公司進行生產和交易的主要資源是勞動、資本等有形資源,因此,很多保險公司以粗放經營的方式追求規模擴張,目的就是盡可能多地占有這些稀缺資源,為今后的發展打下基礎。而隨著社會逐漸進入知識經濟時代,保險公司開展經營服務活動的關鍵已變成知識、技術等構成企業核心能力的無形資源,保險公司的持續競爭優勢就隨之轉化為對這類資源掌握和有效運用的依賴。
總之,動態地看,保險公司的成長和發展是內生的。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我國保險公司正面臨著更為激烈的國際競爭。如何通過技術創新、組織管理創新和制度創新,積累和構建自身的核心知識和能力,合理地確定經營邊界,是當前我國保險公司發展必須做出的戰略選擇。要想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中實現可持續發展,保險公司必須不斷培育自身的核心能力,增加能力邊界的深度,拓寬能力邊界的廣度。為此,公司要重視知識的創造、共享、轉化和運用,努力將自己打造成學習型組織,增強對外界知識的吸收能力。
[關鍵詞] 公司+農戶 合同 利益分配機制 農民專業合作社
“公司+農戶”經營模式是見諸新聞報道最多的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形式,實踐中,這種組織形式常被稱為“龍頭企業帶動型”。據農業部統計:全國有66000家龍頭企業,其中,約有50%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公司+農戶”經營模式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戶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使一批農產品加工企業迅速發展壯大,解決了農產品銷售難的問題。但近年來,公司與農戶在合同履約方面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矛盾,履約率有所下降。
一、“公司+農戶”經營模式的運行困境
據報道,全國每年約有3000億元~4000億元金額的合同沒有得到履行,其中農業合同占了相當比重。農業部調查表明,2000年訂單農業的履約率不足20%,八成訂單“泡湯”,其中, 更多的是企業違約,嚴重影響了農業產業化的運行效率。
伴隨著違約行為的發生,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農戶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這一點在農產品市場價格出現波動時,表現的尤其突出。當市場價格高于合同價格,公司拒絕以市場價收購,以合同價格或略高于合同的價格收購農產品,農戶所能得到的利潤是公司給出的最低值――維持農戶繼續合作的最低利潤;當市場價格低于合同價格,公司不愿以合同價格收購農產品,堅持以市場價格收購,農民為減少損失不得不出售農產品,獨立承擔農業生產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有關調查顯示,在16948個存在合同關系的龍頭企業中,有高達38%的龍頭企業取消了保護價收購承諾,各地違約事件中,龍頭企業約占七成。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出現了2007年9月黑龍江肇東市養牛戶兼收奶站站長代云峰,一怒之下把9噸鮮奶倒進了壕溝的“倒奶事件”(內外乳制品價格高漲情況下,當地公司仍然低價收購,當地政府也不準他們把奶賣到外地)。除此之外,公司以質量不符合要求為由拒收產品的事件也屢見不鮮。溫鐵軍指出:中國所謂的產業化,即公司+農戶有80%的案例不成功,因此,我們有必要對“公司+農戶”模式進行再思考。
二、現行“公司+農戶”模式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合同的不完全性
“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通過契約(合同)將公司和農戶連接起來,使二者的經濟聯系穩定化。而合同本身存在的缺陷直接導致了公司和農戶履約過程中的糾紛。首先,由于合同雙方的有限理性,公司與農戶簽訂的合同通常是不完全的。主要表現在兩方面:第一,農產品及其生產資料的特性難以用文字準確描述。例如,企業提供給農戶的種苗的抗病、蟲害性能,肥料及農藥的有效性都很難量化,且短期內無法檢驗。再如,訂單中雖規定了收購農產品的等級及相應的價格,但目前我國多數農產品的等級鑒定并沒有統一標準,因此,實踐中,等級鑒定具有很強的主觀性。第二,合同價格與市場價格偏差大。農業生產面臨著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一方面,受農作物生長周期的影響,農產品生產過程中存在許多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溫度、降水量、蟲害等,它們直接影響著農產品的產量和品質,進而會影響其價格。另一方面,從合同簽訂到合同兌現有一個較長的時間差,企業和農戶很難在簽訂合同時全面把握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而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農產品市場價格。
其次,由于信息不對稱,作為理性“經濟人”的公司有借助信息優勢地位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傾向,即主觀上造成合同不完全。“公司+農戶”模式中的合同通常是由公司單方面起草制定的,經農戶認可后簽字即可生效。由于文化知識水平的局限,多數農戶辨別和評價信息的能力差,在簽訂合同時僅僅關注收購價格,而忽視合同中的其他條款。這就給了公司“可乘之機”,它們利用其在信息獲取、辨別、傳遞方面的優勢,通過對收購條件的模糊性語言描述和增加免責條款等方式逃避應有責任,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利益,使農戶權益難以保障。
2.利益分配機制不完善
一切經濟聯合其本質是利益的聯合。“公司+農戶”經營組織的利益分配包括兩個方面:利益分配方式和利益分配比例。利益分配方式是指參與各方農戶、加工、銷售組織等實現利益分配的具體形式,目前以協議訂價方式為主,即公司以合同確定的價格收購農戶的農產品。其定價原理是:農戶完全成本+農戶種植利潤。這種定價方式降低了農戶參與市場競爭的風險,使其利益得到了基本保障,因而在很大程度上調動了農民參與產業化經營的積極性。但是它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農戶原料供應者的地位――農戶無法分享公司在農產品加工、銷售等環節產生的高額利潤,農戶與龍頭企業僅是單純的“買賣關系”,沒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有關研究表明,目前,農民生產經營中應得到的利益, 大體有43% 左右在加工和流通兩個環節流失掉了。隨著農戶對市場經濟認識的深入,競爭意識的增強,這種分配方式對農戶的吸引力越來越小,也使得農戶在市場行情好時,違約的動機增強。
那么,“公司+農戶”模式設計之初的利潤返還分配模式(農產品加工銷售組織除支付農戶農產品的價格外, 還將所獲利潤的部分返還給農戶)為什么一直未能成為主流分配方式呢?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作為理性“經濟人”的公司和農戶都以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在合作節約的交易費用和產生的利潤一定的情況下,二者對利潤的分割必然是此消彼長的關系。這樣,在農戶相對弱勢的情況下,公司實際掌握著利益分配的主動權,單個農戶就很難爭取到“二次返利”,特別是在公司經營困難時,一些公司常常不顧農戶的利益,甚至有意轉嫁風險,農戶不僅分享不到加工、銷售環節的利益,還有可能喪失自己部分應得的利益。二是,利益分攤比例難以確定。影響農業產業化利益分攤的因素復雜,從組織內部看,有貢獻率、風險承受能力、各主體壟斷程度、談判力量等,外部因素有市場供求狀況、產業風險、政府對產業化組織采取的優惠政策、國家對農業保護程度等,還包括與其他相關聯服務部門的分配關系等,這種復雜的關系造成農業產業化利益分攤比例比較難以確定。
三、“公司+農戶”經營模式的改進
從前文分析可看出,無論是合同的不完全性,還是利益分配機制存在的問題,都與公司和農戶地位的不平等、力量的懸殊緊密相關。因此,化解“公司+農戶”經營運行困境應首先保證農戶與公司有平等對話的機會,然后在此基礎上完善合同和利益分配機制。
1.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 提高農戶市場地位
由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公司和農戶之間充當中介組織可以大幅提高“公司+農戶”經營模式的運行效率。首先,可以節約公司和農戶的各自的交易成本。農產品交易費用主要包括信息費用,談判、訂立合約成本,監督、執行合約成本。這些成本與經營規模關系不大,主要受交易次數所謂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多個農戶的聯合體,經營規模大,可大大降低單位農產品分攤的交易成本,進而降低農戶的交易成本。與此同時,通過農合社與農戶進行交易,由于減少了交易次數,公司的交易成本也會降低。其次,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助于提高農戶市場地位。契約關系是一個以雙方實力決定談判地位的博弈過程,單個農民由于自身知識、能力及經濟狀況的局限在談判中往往處于不利的被動地位,容易受到各方勢力對自身利益的侵害。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比較強勢的整體參與談判時,既可以改變單個農戶價格被動接受者這一交易角色,增加討價還價的能力,提高農產品交易價格,也有能力和實力聘請專業法律人才,運用法律武器反對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公正、不合法的行為,維護自身的權益。再次,合作社作為“中介”,能減少農民內部的機會主義行為。我國農村是一種典型的靜態社會,農戶之間不僅相互了解,而且存在著相互間的監督,道德約束有著極強的制約力。合作社能夠基于長遠利益的考慮,對分散農戶的機會主義行為進行組織內部的有效監督和約束,從而極大地降低了農民之間的惡性競爭。
2.完善利益分配機制
一是要正確處理公司與農戶利益分配關系。在利益分配上,要能體現公司與農戶利益權利的平等,即以貢獻和承擔風險的大小作為利益分配依據,使農戶能夠分享農產品加工、銷售環節的利潤,只有這樣,才能使公司與農戶結成利益共同體,發揮“公司+農戶”的制度優勢。二是要強化農業產業化經營過程中的經濟效益評價工作,加強整體效益的評價和分攤方面的研究,探索合理的利益分配比例。在當前“二次返利”難以實行的情況下,可嘗試實行股份合作制。即農民合作社以資金、土地等生產要素入股企業,以按股分紅的形式來分享企業利潤,使公司和農戶的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體,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促使雙方履約,減少違約行為的發生。三是要加強政府對農業產業化利益分配的協調。如前文所述,在農業產業化組織運行過程中,公司和農戶的利潤目標存在沖突,所以單靠公司與農戶雙方來協調利益分配是不大可能的,這就需要市場經濟運行的調控者――政府利用政策導向以公正的立場來協調雙方的利益關系,消除各行為主體的利益矛盾和沖突。如對那些讓利于農戶,使農戶能夠分享到加工、流通環節的利潤、結成利益共同體的公司,給以財政上的扶持和稅收方面的優惠,以此來引導、規范、促進公司與農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
3.引入期貨交易模式 合理規避市場風險
“公司+農戶”經營模式中的公司與農戶的交易是建立在農產品購銷合同基礎之上的,這種遠期合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事前交易成本。但這種交易方式存在明顯缺陷:遠期交易的風險積分效應及中途缺乏退出機制,對公司而言,當市場價格波動較大時,面對眾多農戶轉移過來的風險累積使其無力應對或難以抵擋市場價格的誘惑;對農戶而言,當市場價格存在較大的誘惑時,其違約成本在當前是比較低的。期貨市場具有的四大功能,即價格發現功能、套期保值功能、日清算式強制交割功能以及隨時對沖了結頭寸的自主退市功能很好的解決了這一問題。首先,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可為訂單農業提供公平的參考價格。期貨市場有一個集中交易、公平競爭、秩序化強、信息公開的價格形成機制,所形成的價格對各種價格因素反應極為靈敏且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和預期性。公司和農戶可以根據期貨市場價格來估計現貨市場價格的未來走勢,然后做出生產和消費的決策。其次,期貨市場集中了眾多的投機者和套期保值者,市場風險可以在大量的市場參與者之間進行重新分配,從根本上提高了履約訂單的能力。再次,日清算式強制交割功能是通過保證金與日清算規則完成的。相對于遠期交易的風險累積機制,期貨交易每個交易者都清楚自己在市場上的地位和保證金余額,更易于對其自身利益及風險的監控,為提高履約率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證。最后,期貨交易的自主退市功能使得期貨交易者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及自身條件的變化隨時結束期貨市場頭寸,從而交易者擁有高度的靈活性與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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