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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法學專業在校大學生提高社會實踐的能力,了解當下律師職業的就業環境和就業狀況以及激勵我們在校努力學習理論知識,同時也為了豐富大學生的假期生活,特開展此次走進律師事務所活動。
本次活動采取訪談的方式,在xx市區范圍內隨機選取一家正規合法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調查,符合活動策劃組的相關規定和要求,有助于完成調查活動并得出合理報告。
二、 社會實踐內容
(一)、活動概況:
1、活動時間: 20xx年7月30日下午3時;
2、活動地點:河北XX律師事務所;
3、活動對象:郭律師;
4、活動內容:與郭律師進行有關律師職業及發展現狀的交流
(二)、活動具體流程:
1、首先,我向郭律師作了自我介紹,表明我的身份是“河北師范大學法政學院法學專業大一學生”,并說明我的來意,即“進行暑期社會實踐,調查當下律師職業的相關情況”。
2、其次,我將提前準備好的問題向郭律師一一作了詢問,并認真聽取和記錄了他的回復。總結如下:
郭律師畢業于河北師范大學,算是我的學長了,畢業五年,成為律師兩年,目前還擔任某公司法務。也接手過些案子,做過些令他印象深刻的刑事案子,目前郭律師已經度過了艱苦的日子,收入也比以前翻了好幾倍,但是回想起背后的艱辛,郭律師還是感慨萬千,總結如下:首先要學好專業知識,再通過司法考試,還要考取律師證,最終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律師。郭律師還特意說到,從事律師這個行業,不要想著會立刻掙錢,要做好坐冷板凳的準備,在畢業的一兩年內基本不會賺錢的,而且律師也是一個要求吃苦耐勞的工作,會經常跑案子,出差,也會很繁瑣的。向我們女生剛開始做律師會比男生面臨的困難更大,這個現實對于剛學習一年的我們來說的確會有一點失望,但這也激勵我們要更加努力地學習。
郭律師也提到,書本上的知識在現實工作中更加努力地學習是遠遠不夠的,實踐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在實踐中也會不斷學習到新的知識來充實和提高自己。
三、社會實踐結果
本次活動開始時曾出現我被拒絕接受采訪的情況,經過分析,我認為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我沒有做好溝通和交流,二是一些律師確實事務纏身。從本次活動目的的角度來看,我在之后的走訪中與被采訪者溝通順暢,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交際能力和實踐能力。
四、 社會實踐結論與體會
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的調查報告一
秉承學院團委實踐真知,提升自我,服務社會,共建和諧的宗旨,今年我選擇了社會調研活動作為我的實踐內容。眾所周知,法律是我們維護正當權益的武器,只有充分運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而擁有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運用法律的前提。大學生作為具有專業知識的21世紀高級人才,其法律意識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對汕頭大學留校過年的50名外地大學(非本科法學專業)進行了調查。
一、 研究方法,問卷調查
調查時間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學的幫助下,對汕大未返鄉過年的50名非法學本科專業的外地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調查方式是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二、 調查結果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1、85.13%的大學生認為法律與他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但還有少數14.87%認為無關;
2、54.87%的大學生秉信法律能為他們解決現實中的問題糾紛,維護切身的利益,8.21%卻認為不能,還有36.92%認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會逐漸完善;
3、23.59%的大學生對法律所規定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學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徹;
4、通過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渠道獲得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過看有關法律方面的書籍了解,通過國家普通法宣傳這一途徑的占最少數,為10.77%;
5、問如果你在網上買到一件偽劣的電子產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貨的措施,13.85%大學生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認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問:某人經過一棟樓,剛好被樓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腦受了傷,導致下半身癱瘓。他的家人去了那棟樓挨家挨戶地問是誰家掉下來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認。那他該怎么辦?
其中1.54%認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認倒霉,88.72%贊成報警,讓公安機關介入調查此事的方案,9.74%的大學生主張把整棟樓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12.31%學生認同違法行為一定是犯罪行為,犯罪行為一定是違法行為的說法,其余87.69%則反對;
8、只有少數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
9、83.08%大學生認為在不被告知的情況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于商業宣傳屬侵權行為,8.21%大學生持相反觀點,另有8.72%表示不清楚侵權與否;
10、如果被侵權,5.13%大學生認為無所謂,反正對自己也沒多大的影響,26.15%表示要私下和平解決,甚至有1.03%堅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決,67.69%大學生則希望通過老師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11、對于大學生闖紅燈或騎自行車載人的行為,15.38%以為不必大驚小怪,10.77%認為要嚴格禁止,甚至8.72%的大學生主張應加以處罰,65.13%認為應加強宣傳教育;
12、50.26%大學生認為法律的執行在新聞、報刊、電視、廣播等輿論的監督下最有效,18.97%認為在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等領導機關的監督下行之有效,23.08%認為群眾監督更有力,4.62%認為這取決于執行機關的自我監督,最后有3.08%表示說不清;
13、79.49%大學生同意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說法,14.36%則不認同,6.15%覺得得看錢數目大小,如數額較大則同意,數額小就無所謂;
14、80%大學生認為任意毀壞公共垃圾桶的行為屬違法行為,13.33%則認為不違法,還有6.67%表示不清楚此種行為是否違法;
15、2.05%大學生表示從來不會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并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90.77%承認很少有這種自覺性,只有7.18%大學生經常關注這種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識的熱情。
備注:本次調查問卷共200份,有效填寫人次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學生方面的因素。
(1)重視程度不夠,缺乏主動性。根據調查了解到,仍有14.87%大學生認為法律知識與他們的生活無關。在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下,大學生普遍認為專業知識才是他們應該努力與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專業的學生把時間浪費在學法律知識上并不能獲得什么實質性利益,是極愚蠢的行為。據我切實了解,多數大學生認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課上基本臥倒一大片,更談不上會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學校開設的相關課程,也只求考試過關,大多數學生重學分輕實效,也是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之一;
(2)傳統的妥協性與劣根性。調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學生在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堅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協觀點,得過且過,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這將助長了違法分子的氣焰)
(3)缺乏實踐性。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并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的學生僅占調差人數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數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大學生極少參加法律實踐,是對現實法制缺乏感性認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師、學校方面的因素
(1)重視程度不夠。除了法律專業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關法律的課程,老師都不會嚴格要求學生,對于學生在課堂看其他與課程無關的讀物或睡覺或聽音樂等一切做與法律無關的事的現象,也司空見慣,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學傳統了,這師生默契潛滋暗長,發展得順乎自然。由此,學生得到的法律知識更加貧乏了;
(2)課堂氣氛沉悶。法律知識相對于其他學科,確實比較枯燥,老師授課方式又缺乏生動性,導致課堂氣氛呆板,學生昏昏欲睡,鮮有積極性;
(3)學校宣傳力度不夠,學生不能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與生活的密切性。
四、調查總結及應對措施
調查顯示大學生的維權及守法自覺性不高。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必須采取多種途徑和靈活多樣的方法。為此,我建議學校可有針對性地從三方面入手。
(一)進行普法教育
1、教學內容的選擇:
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特點與需要,有針對性地突出重點,應講授與學生有一定聯系的法律,容易提高學生興趣,增強普法效果,從而也使學生通過普法教育獲得值得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觀念;
2、,教學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課加上教師死板的教學方式更使學生上課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強對教學方法的改進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在教學中應采用多種方式方法,比如課堂討論,多進行社會著名案例分析,結合錄像等多媒體教學,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才能使普法達到我們所要達到的效果。
(二)實踐性的增強:
多組織學生進行與法律有關的活動普法教育畢竟過于抽象,要真正喚醒學生的法律意識,應采取一些更具體,更行之有效的辦法,針對大學生年齡及性格特點,把法律意識的培養同組織活動相結合、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組織學生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學生通過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國一些訴訟法程序掌握,也通過模擬對犯罪分子的審判,對旁聽的學生起到震懾作用,提高他們守法的警惕性,從而自覺守法;
2、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智力競賽;
3、組織學生去法院旁聽,達到開拓視野,深入社會,更深切地體會到用法律保護自己的重要性的效果;
4、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既能讓學生了解時事,也能使學生更深切體會法律的權威。
目前,公民法制觀念還是比較淡薄 ,成為推進法治進程的障礙 ,所以 ,樹立法制觀念 ,增強全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 ,是實現我國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們大學生的義務。
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的調查報告二
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從法律上來說,公民年滿18歲以后,父母的監護職責已經結束,不需再承擔子女的生活。大學生在進入大學時,基本都已經年滿18歲,進入大學是其獨立生活的開始,也是其學習承擔責任、維護自己的權益的開始。
大學對于學生來說,尤其對于家庭有困難的學生來說,雖然還沒有完全步入社會,但卻需要獨立承擔一定經濟責任。因此,在大學階段,打工兼職,是很多大學生特別是貧困生補貼微薄的生活費用的主要方式。據了解,約有10%到15%的在校學生有固定兼職,40%到60%的學生曾有兼職經歷。1
大學生打工兼職的普遍,與他們勞動性質的尷尬處境形成鮮明對比。在沒有制度保障的情況下,大學生兼職都存在什么樣的問題,而大學生又采取了什么樣的態度與方式去解決這些問題?筆者針對這些情況對在河北師范大學二學校采用隨機抽樣的方法發放問卷,形成了這份大學生兼職權益維護調查報告。
一、學校概況
韶關學院,位于韶關市湞江區,是一所重點大學。建校五十一年來,為國家培養了各類人才10萬余人。現有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2157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8565人。建校五十一年來,為國家培養了各類人才10萬余人。現有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2157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8565人。
二、調查方法
1、樣本的抽取:由于本報告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我校大學生兼職時權益維護的情況,因此,問卷的發放對象主要為曾有過兼職經歷的大學生,沒有兼職經歷的大學生不包括在調查范圍之內。
2、問卷的發放與回收:本報告的研究對象主要為本校大學生,由于針對的是曾有兼職經歷的大學生,本次調查選擇在學校兼職信息集中的學校進行發放,共發放100份問卷,回收83份,回收率為83%
三、調查結果與分析
(一)該校大學生兼職中存在的問題
1、大學生兼職權益受到侵害現象較為普遍,但最后權益得到維護的比重較低。在 接受調查的大學生中,認為在兼職過程權益受到侵害的占46.99%,其中33.73%的同學認為所受到的侵害較小,基本可以忽略,認為在兼職工作中經常受到權益侵害的同學有10.84%,而受到嚴重侵害甚至是被騙的同學占2.41%。
與權益受到侵害的普遍現象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當權益侵害發生后,最后 得到維護的大學生在所有樣本中僅占6.02%,在受侵害同學中占12.82%。 這些數據說明,大學生在兼職過程中權益受到侵害的現象比較普遍,需要 1 李建明.暑期要打明白工[EB/OL].記者觀察.http: //people. com. cn/ GB/ paper53/ 6749/ 658415.htrn120xx. 5
學校和有關部門予以重視和提出解決辦法。
2、大學生兼職類型主要為家教和促銷,類型比較單一。調查結構顯示,選擇家教 作為兼職的大學生比重最大,占36.14%。其次,選擇促銷的大學生比重僅次于家教,占25.3%。選擇服務業作為兼職的大學生占9.63%,企事業單位??占8.43%,而校園占4.82%,其他占6.02%。
從調查結果可看出,大學生兼職的類型比較單一,即社會給予大學生業余兼職的選擇途徑較少,這一點可從企事業單位實習的人數較少看出,正規的企事業提供的兼職機會較為可靠,學生也可以從中得到鍛煉,但是由于大學生本身也受到課業和時間安排的限制,難以從事全天候的工作,也會給企事業管理帶來一定難度。因此大學生盡管工作能力和知識水平較高,卻也較難受到企業青睞。
從事家教和促銷的大學生之所以比重很大,首先因為家教和促銷機會較多。其中,家教符合大學生本身的知識能力,加上家教多以小時給付工資,在課余時間從事家教是學生較為理想的兼職工作。其次,因為大學生是比較廉價的勞動力,而促銷無需工作經驗,大學生形象青春活力,因此十分符合促銷的要求,這方面的機會也比較多。
校內勤工助學的機會可以照顧到學生的上課時間,同時也更有保障,但是學校所能提供的機會較少,報酬也相對較少,所以所占比重并不大。
從大學生選擇的兼職機會來看,大學生兼職與專業學習關系不大,主要的目的還是為了緩解經濟壓力和鍛煉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調查結果顯示,有46.99%的大學生在兼職中曾遭遇侵權。在本次調查中,我們對大學生兼職類型以及從事何種兼職時遭遇侵權進行了交叉分析,發現從事促銷兼職的大學生遭遇侵權比重最大,占侵權總人數的33.33%,家教次之,占30.76%。服務業占10.26%,企事業單位實習占7.96%,校園占5.13%,勤工助學占2.56%,其他占5.13%。
從上述分析可看出,促銷兼職機會雖然較多,但保障性低,容易遭遇侵權。家教和服務業的雇主一般都是個人或者商戶,信譽程度不高,侵權情況也較為容易發生。勤工儉學的機會是由學校提供,保障性比較高,所以發生侵權的幾率較低。
3、調查結果顯示,大學生兼職侵權類型主要是工作時間過長,待遇過低,但克扣 工資的情況時有發生。在所接受調查的大學生中,認為兼職工作時間過長、工作量大,而待遇相對來說較低,抱持這種想法的大學生比重約83.13%。遭惡意拖欠和克扣工資的情況占12.04%,人格或身體受到傷害的情況較少,只占1.2%,其他類型占3.61%。
經調查顯示,家教是所有兼職類型中每小時收入最高,每小時平均收入為15元,但家教按小時算,一般一個下午是按2小時計算。其余兼職工作的每小時收入平均在6到8元不等。因此,可以看出,大學生的收入水平較低,基本屬于廉價勞動力,并且還存在拖欠和克扣工資的情況,這種情況并不合理。
4、維權方式單一,難以維護自己的權益。面對權益遭受的侵害,43.37%的大學生 選擇主動與對方交涉雙方協商解決,24.1%的不采取任何措施忍氣吞聲,10.84% 的求助學校或政府相關部門,9.63%找家人或他人幫忙,有7.22%的采取其他途徑解決,只有4.81%的提起仲裁或通過司法解決。
大學生權益受到侵害時首先想到的是主動找雇主協商解決,但是問題是否解決決定于雇主一方的態度。由于大學生兼職的雇主多為個人或者商戶,他們考慮到自身經濟利益一般會讓協商難以達成。
但是大學生能夠采取維護自己利益的措施很少,加之對此不熟悉,相當一部分的大學生在面對雇主的強硬態度只好忍氣吞聲,不采取任何措施。如果采取法律程序解決問題,大學生需要面對訴訟周期長、成本高、法律程序繁瑣等問題,這些問題往往讓很多大學生望而卻步。
四、原因分析
1、難以得到法律法規的保護。勞動法保護的對象主要是與雇傭方簽訂合同的 勞動者,而大學生只是利用課余時間打工,不屬于就業,一般以口頭協議為主,不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不屬于勞動法保護范圍。
2、由于大學生兼職方式的特殊性,其雇主多為個人或者私人商戶、企業。無 論是安全保障還是勞動保障,都可能由于雇主對自身經濟利益的考慮而難以得到保障。
3、教育系統的保護不利。大學生兼職已經是校園里的一種普遍現象,但是當 大學生在校外兼職權益受到侵害時,勞動糾察部門難以管轄,而學校也沒有相關部門替學生主張。同時,對學生兼職最低小時工資原則上不低于每小時8元的收入水平限定過低,校外兼職以此為參照,也盡力壓低大學生的兼職收入。
4、大學生維權意識淡薄,對于如何避免被侵權以及在侵權有哪些途徑可以選 擇沒有很清晰的概念,在自己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往往采取忍氣吞聲的態度。
(二)建議意見
1、修善相關法律法規,保護大學生兼職的權益。大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打工無論是緩解其經濟壓力還是鍛煉其工作能力,都對其成長有很大幫助。因此,有關部門應該順應社會發展,修改想干法律法規,對大學生的兼職勞動予以承認,并進行切實的保護,比如在政府或政府下屬機構成立專門的保護大學生兼職的權益機構,制定相關條例,規范兼職市場等。
公民的法律素養衡量一個民族的文明。頂著高層知識分子頭銜的大學生的法律素養更是彰顯民族文明與文化水平的關鍵。大學生正處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時期,此時高校的正確教育和引導具有絕對作用----幫助其拓寬法律知識,加強法律意識,提升法律素養,完善法律人格。
俗話說,謀定而后動,解決問題前應先有策劃,而策劃往往應對癥下藥,才能因勢利導,通權達變。因此,我們要對大學生的法律素養做一番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分析根本,由此制定應對措施,為和諧大學和諧社會做貢獻。
一、研究方法,問卷調查
在整個20xx年的11月分里,我和我的小組成員,制作了法律調查表,針對廣州大學在校大學生,通過掃樓、網上填寫等調查方式進行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的調查行動,并人工進行調查結果統計及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二、調查結果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1、85.13%的大學生認為法律與他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但還有少數14.87%認為無關;
2、54.87%的大學生秉信法律能為他們解決現實中的問題糾紛,維護切身的利益,8.21%卻認為不能,還有36.92%認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會逐漸完善;
3、23.59%的大學生對法律所規定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學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徹;
4、通過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渠道獲得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過看有關法律方面的書籍了解,通過國家普通法宣傳這一途徑的占最少數,為10.77%;
5、問如果你在網上買到一件偽劣的電子產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貨的措施,13.85%大學生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認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問:某人經過一棟樓,剛好被樓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腦受了傷,導致下半身癱瘓。他的家人去了那棟樓挨家挨戶地問是誰家掉下來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認。那他該怎么辦?
其中1.54%認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認倒霉,88.72%贊成報警,讓公安機關介入調查此事的方案,9.74%的大學生主張把整棟樓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12.31%學生認同違法行為一定是犯罪行為,犯罪行為一定是違法行為的說法,其余87.69%則反對;
8、只有少數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
9、83.08%大學生認為在不被告知的情況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于商業宣傳屬侵權行為,8.21%大學生持相反觀點,另有8.72%表示不清楚侵權與否;
10、如果被侵權,5.13%大學生認為無所謂,反正對自己也沒多大的影響,26.15%表示要私下和平解決,甚至有1.03%堅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決,67.69%大學生則希望通過老師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11、對于大學生闖紅燈或騎自行車載人的行為,15.38%以為不必大驚小怪,10.77%認為要嚴格禁止,甚至8.72%的大學生主張應加以處罰,65.13%認為應加強宣傳教育;
12、50.26%大學生認為法律的執行在新聞、報刊、電視、廣播等輿論的監督下最有效,18.97%認為在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等領導機關的監督下行之有效,23.08%認為群眾監督更有力,4.62%認為這取決于執行機關的自我監督,最后有3.08%表示說不清;
13、79.49%大學生同意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說法,14.36%則不認同,6.15%覺得得看錢數目大小,如數額較大則同意,數額小就無所謂;
14、80%大學生認為任意毀壞公共垃圾桶的行為屬違法行為,13.33%則認為不違法,還有6.67%表示不清楚此種行為是否違法;
15、2.05%大學生表示從來不會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并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90.77%承認很少有這種自覺性,只有7.18%大學生經常關注這種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識的熱情。
備注:本次調查問卷共200份,有效填寫人次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學生方面的因素。
(1)重視程度不夠,缺乏主動性。根據調查了解到,仍有14.87%大學生認為法律知識與他們的生活無關。在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下,大學生普遍認為專業知識才是他們應該努力與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專業的學生把時間浪費在學法律知識上并不能獲得什么實質性利益,是極愚蠢的行為。據我切實了解,多數大學生認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課上基本臥倒一大片,更談不上會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學校開設的相關課程,也只求考試過關,大多數學生重學分輕實效,也是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之一;
(2)傳統的妥協性與劣根性。調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學生在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堅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協觀點,得過且過,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這將助長了違法分子的氣焰)
(3)缺乏實踐性。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并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的學生僅占調差人數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數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大學生極少參加法律實踐,是對現實法制缺乏感性認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師、學校方面的因素
(1)重視程度不夠。除了法律專業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關法律的課程,老師都不會嚴格要求學生,對于學生在課堂看其他與課程無關的讀物或睡覺或聽音樂等一切做與法律無關的事的現象,也司空見慣,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學傳統了,這師生默契潛滋暗長,發展得順乎自然。由此,學生得到的法律知識更加貧乏了;
(2)課堂氣氛沉悶。法律知識相對于其他學科,確實比較枯燥,老師授課方式又缺乏生動性,導致課堂氣氛呆板,學生昏昏欲睡,鮮有積極性;
(3)學校宣傳力度不夠,學生不能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與生活的密切性。
四、調查總結及應對措施
調查顯示大學生的維權及守法自覺性不高。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必須采取多種途徑和靈活多樣的方法。為此,我建議學校可有針對性地從三方面入手。
(一)進行普法教育
1、教學內容的選擇:
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特點與需要,有針對性地突出重點,應講授與學生有一定聯系的法律,容易提高學生興趣,增強普法效果,從而也使學生通過普法教育獲得值得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觀念;
2、,教學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課加上教師死板的教學方式更使學生上課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強對教學方法的改進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在教學中應采用多種方式方法,比如課堂討論,多進行社會著名案例分析,結合錄像等多媒體教學,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才能使普法達到我們所要達到的效果。
(二)實踐性的增強:
多組織學生進行與法律有關的活動普法教育畢竟過于抽象,要真正喚醒學生的法律意識,應采取一些更具體,更行之有效的辦法,針對大學生年齡及性格特點,把法律意識的培養同組織活動相結合、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組織學生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學生通過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國一些訴訟法程序掌握,也通過模擬對犯罪分子的審判,對旁聽的學生起到震懾作用,提高他們守法的警惕性,從而自覺守法;
2、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智力競賽;
3、組織學生去法院旁聽,達到開拓視野,深入社會,更深切地體會到用法律保護自己的重要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