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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縣畜間布病和人間布病發病率呈上升趨勢,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布魯氏菌病防治工作的意見》,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認識布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布病是嚴重的人畜共患的傳染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被列入國家二類多種動物共患疫病目錄。布病是由布魯氏菌屬的細菌侵入機體,主要侵害人和動物的淋巴系統和生殖系統。感染布病的家畜是布病的主要傳染源,一般通過流產物、精液和乳汁排菌病傳染。病畜通常表現為流產、死胎、不孕和睪丸炎等。布病患者主要表現為長期發熱、多汗、關節痛及肝脾腫大等,病情嚴重的甚至喪失勞動能力,給患者及其家庭帶來極大的痛苦和沉重的經濟負擔,已成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重要原因之一。
2005年以來,全縣每年都有人間布病新發病例報告,累計已達73人,新發病例遍布各鄉鎮,且有上升趨勢。縣畜牧、衛生等部門以人間布病為線索,采取點面結合的辦法,加強了羊子布病的檢測,2008年以來共血檢羊子7030只,檢出陽性羊子116只,陽性檢出率1.73%,,遠遠高于國家控制標準0.5%和穩定控制標準0.1%以上,抽檢說明我縣羊子布病呈流行擴散態勢,布病疫情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為此,縣政府決定按照《農業部布魯氏菌病防治技術規范》,對全縣6個鄉鎮、2個中心社區存欄的所有羊子同步開展布病血檢、免疫、消毒及陽性羊子撲殺、無害化處理等綜合防治工作,徹底切斷傳染源,控制羊子布病疫情,解決布病疫情反復發生流行的問題,力爭5年內控制羊子布病的發生,8年內達到穩定控制縣標準。
二、工作步驟
(一)摸底普查階段(2012年8月1日—10日)
由各鄉鎮、中心社區具體組織實施,全面統計轄區內羊子的實際存欄數量,普查工作必須進圈入舍逐戶核查,如實填寫羊子養殖情況統計表,全面查清羊子實際飼養量、分布區域等基本情況。
(二)采血檢驗階段(2012年8月11日—9月30日)
1、采血工作。由縣畜牧局統一安排,逐鄉鎮逐村逐羊進行采血,各鄉鎮、中心社區要明確專人配合,在檢疫的前一天通知養殖戶將所有羊子全部圈養,不得外出放牧或私自轉移、隱藏、買賣羊子。
2、檢驗工作。檢驗組接到血樣后經平板檢測進行篩查,對陽性和疑似陽性的送市動物疫控中心進行試管檢測復查。
(三)撲殺處置階段(2012年8月20日—10月10日)
縣動物衛生監督所要根據市動物疫控中心出具的檢測報告,對確診為陽性的下達布病陽性病畜撲殺通知書。撲殺處置組接到陽性病畜撲殺通知書后,由鄉鎮、中心社區牽頭,當地派出所配合,對陽性羊子集中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撲殺結束后,由縣財政局和畜牧獸醫局核實后對養殖戶給予適當補助。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10月11日—30日)
各成員單位對照實施方案,將本單位開展工作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縣布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領導小組和縣委、縣政府形成書面總結報告。
三、分組及職責
(一)綜合信息組:負責收集、整理、匯總血檢凈化工作動態,并于每日下午六時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普查采血組:組長石慧,下設四個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羊子普查、采血和同步免疫的技術工作。采血組在采血過程中要提高警惕,做好個人防護,并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采血完成后要對場地、廢棄用具等進行消毒和無害化處理。采集的血樣須待凝血后在冷藏條件下運送,并準確編號和登記,于當天將血樣送回化驗室。
第一工作組:負責橋鎮鄉、下寺灣鎮羊子普查、采血和同步免疫的技術工作。
第二工作組:負責人唐志強,負責石門鄉、高哨中心社區羊子普查、采血和同步免疫的技術工作。
第三工作組:負責人劉繼軍,負責勞山鄉、城關鎮羊子普查、采血和同步免疫的技術工作。
第四工作組:負責人王東平,負責道鎮、東溝中心社區羊子普查、采血和同步免疫的技術工作。
(三)化驗檢驗組:及市局5名技術專家。負責縣動物疫控中心獸醫實驗室的布病血清初步檢驗工作,并協調市疫控中心獸醫實驗室的復檢確認工作。
(四)撲殺處置組:負責對經采血檢驗確診的陽性羊子進行隔離、稱重和建檔登記,登記表要有畜主簽字,加蓋鄉鎮、中心社區和村委會兩級公章,依法進行撲殺、無害化處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五)人間線索調查組:組長白占軍,成員由縣衛生部門單位負責人組成。負責在人患布病的村子或檢出陽性羊子的村子開展人間線索調查工作,對確診的布病患者進行治療。
(六)環境消毒技術指導組:組長成員由縣疾控中心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人間居住環境、羊子圈舍、人居環境、水源、撲殺和采血場地的消毒方案,指導鄉鎮、中心社區和村委會實施消毒工作。
(七)宣傳教育組:組長。負責全縣布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工作。
(八)后勤保障組:組長。負責全縣布病防控工作經費、物資、設備保障等工作。
(九)技術專家組:組長(市畜牧獸醫局副局長),副組長(市動物疫控中心副主任),成員(市動物疫控中心獸醫科長)、(市動物疫控中心化驗科長)及市局5名技術專家。
四、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措施
(一)成立領導機構。為切實加強對布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縣布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二)明確工作職責。鄉鎮、中心社區作為本轄區羊子血檢凈化工作的實施主體,鄉鎮長、中心社區主任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羊子普查、免疫、采血和陽性羊子撲殺等工作,要采取強制措施,限制羊子在普查登記、采血后的流動和買賣,并提供業務人員開展工作所需的一切條件,要在財力、人力、物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做到組織、經費、人員、任務、責任五落實。財政局負責所需資金的籌集、撥付和監督使用。衛生局負責做好職業人群的布病普查、治療及控制和相關職業人群的定期體檢,做好人畜環境消毒防護工作。公安局負責維護強制撲殺過程中的社會秩序,并協助做好陽性動物撲殺和拒不接受布病檢測養羊戶的強制執法工作。工商局負責加大對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加工、運輸等流通環節的監督檢查。監察局對不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依紀嚴格問責處理。廣播電視臺和信息中心負責布病防控工作進展報道及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縣畜牧獸醫局要履行布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羊子布病防控工作的實施和督促檢查,根據布病防治監測檢驗、生物安全、檢查診斷等工作需要,配備儀器設備、試劑和個人防護用品等物資。縣動物疫控中心和鄉鎮畜牧獸醫站負責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現場采樣和實驗室檢測,對相關技術人員進行培訓。縣動監所根據實驗室檢測結果,組織對陽性羊子的撲殺處理,依法查處違反《動物防疫法》等違法違規案件。
(三)加強宣傳教育。畜牧、衛生等部門要聯合舉辦培訓班,加強畜牧系統干部職工和養羊戶的布病防治知識培訓和健康教育;廣電部門、信息中心要在電視上、網絡上開辟布病知識宣傳教育專欄,提高布病防控知識的知曉率,增強群眾的自我防護意識和安全意識;鄉鎮和中心社區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通過新聞媒介、發放宣傳資料、現場宣傳等方式,廣泛深入開展布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使廣大群眾真正具備自我防范布病的技能,達到群防群治。
(四)強化檢疫監管。縣動監所要嚴格執行《反芻動物產地檢疫規程》、《跨省調運種禽產地檢疫規程》和報批報檢制度。對異地調運的羊子,必須憑檢疫合格證明調運,調入后按有關規定進行隔離、100%檢疫。同時要加強羊子交易市場的檢疫監管;對縣內交易羊子,必須憑檢疫合格證明交易;對外來羊子,進入我縣進行交易前,無檢疫證明的一律進行100%檢疫,有檢疫證明的要按10%抽檢(一旦發現檢疫呈陽性,必須進行100%復檢),未檢出陽性的方可交易,一旦發現陽性羊子,同群羊子就地撲殺、無害化處理。各鄉鎮、中心社區要及時相互通報疫情信息及采取的防控措施,解決區域間羊子監管上存在爭議和問題,發現有新調入的羊子,要及時向業務部門報告有關情況。縣動監所盡快派員進行復核,核實其報批報檢等情況。
(五)切斷傳染途徑。各鄉鎮、中心社區要發動群眾積極開展環境衛生大整治活動,引導群眾樹立良好的衛生習慣,全面提高重點人群預防布病自我保護意識,切實改變當前一些養羊戶徒手接羔、接觸污染物不洗手、進食等不良生活習慣。布病陽性羊子撲殺后,要對圈舍、人居環境、水源、撲殺、采血等場地進行徹底地清理消毒。衛生部門要制定消毒技術方案,并進行集中培訓。消毒工作由鄉鎮包村干部、村干部及村級防疫員負責落實完成,嚴格按照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徹底無害化處理。縣動物疫控中心要制定人員防護方案,并負責落實,確保采血技術人員的安全。
(六)開展線索調查。縣衛生局組織技術力量以人或羊子患有布病的村子為線索,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工作。調查由點到面開展線索排查,重點以畜牧獸醫技術人員、養羊戶、羊子屠宰戶、販運戶、羊肉餐飲經營人員等高危人群為主,詢問有無長期反復發病久治不愈的關節炎、睪丸炎、乏困無力、發熱、出汗、盜汗、全身疼痛和類似肝炎、傷寒、風濕關節炎、感冒等癥狀。對有上述之一癥狀者進行個案調查,發現病人,要及時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對以后新發現病人或病畜的村子,疾控中心應在24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流行病學調查,采血檢驗,將疫情控制在萌芽狀態。
(七)做好鞏固凈化。布病血檢凈化工作以縣為單位進行,在加強“檢、免、殺、消、管”等綜合防治措施落實的基礎上,經血清學檢測達到控制標準、穩定控制標準、凈化標準后,由縣畜牧獸醫局可向市畜牧獸醫局提出書面申請,由市畜牧獸醫局組織專家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