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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省農產質量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圍繞優勢產業,以生產環節的農業投入品使用監管為重點,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堅持標本兼治,建立健全鎮級農產品質量監管站,加強農產品生產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建立技術人員包保監管機制,強化依法監管,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使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常規化、長效化。
二、工作目標
縣、鎮兩級基本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實現監管重心下移,檢測重點前移;建立和完善農產品生產誠信體系和監管包保責任制;建立政府與企業聯動、反應快捷、運行高效的預警應急防控體系,確保無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發生。2012年,農藥、肥料、獸藥、飼料等農資產品市場抽檢合格率進一步提高,禁用農(獸)藥殘留超標檢出率為零,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監測合格率98%以上;舉報制售假劣、違禁農業投入品投拆受理率達100%,農產品質量安全案件執法查處率達100%。
三、工作內容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點是初級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以及種植、養殖過程中非法使用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具體監管的重點產品是稻米、食用菌、畜禽產品、水產品等農產品;重點單位是農資經營企業(大戶)、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及水產養殖場等;重點地區是縣城和各鎮政府所在地街道。
1、突出重點環節檢查。一是檢查水稻、蔬菜、食用菌、水果等種植環節使用禁限用農藥等行為。二是檢查畜禽養殖環節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禁用獸藥和蘇丹紅等化學物質的行為。三是加強生豬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加快推進動物免疫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未經免疫并佩戴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并嚴禁進入屠宰環節。四是突出抓好水產養殖用藥檢查,重點查處水產養殖過程使用孔雀石綠等禁限用藥物行為。
2、突出重點產品檢查。強化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的監督管理。重點檢查認證農產品的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強化對獲證“三品”的檢查和監管工作,保證“三品”產品質量,維護“三品”的品牌形象。
3、完成五項重點整治任務
一是農藥質量整治。市場監督抽查抽取樣品數不少于50個,嚴厲查處在農藥中非法添加禁用高毒農藥的行為,加大對違規經營、使用高毒農藥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快替代產品及其配套技術的宣傳、示范和推廣,杜絕違法經營和使用禁限用農藥。
二是畜產品質量安全整治。以飼料添加劑為重點,強化市場監督,對非法銷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和蘇丹紅等非法添加物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三是水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對綠色食品、無公害水產品生產企業、健康養殖示范小區和出口原料備案基地進行重點整治,嚴查在水產苗種生產、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孔雀石綠和硝基呋喃類藥物的行為。
四是獸藥和生豬生產整治。全面推進獸藥經營GSP認證,規范獸藥經營行為。組織對獸藥經營、使用環節進行拉網式檢查,發現禁用藥物立即收繳銷毀,并追查其來源、銷售去向。加強產地檢疫和耳標管理,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建設,嚴查無耳標和無檢疫證明生豬。組織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
五是認證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執法檢查,嚴厲查處向農產品產地排放或者傾倒廢水、廢氣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清查認證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狠抓原料、添加劑、農業投入品的使用情況檢查,從源頭上保障“三品”質量安全,重點檢查獲證單位是否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及采收、屠宰或捕撈是否符合農(獸)藥安全間隔期或休藥期的要求。堅決查處假劣認證產品和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產品,打擊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包保責任制
縣農委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小組,負責統籌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有關工作,統一安排布置有關重大行動。各鎮及相關單位要建立健全組織機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直接抓。對全縣所有農產品生產重點企業和生產基地要確定人員進行監管,切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責任,將領導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落到實處。
(二)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明確企業主體責任
全縣所有農產品生產企業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生產技術規程,和真實可信的生產檔案。要向社會公開承諾,不使用禁用農(獸)藥及有毒有害物質,不濫用農業投入品,不合格農產品堅決不予上市。
(三)突出工作重點,確保整體提升
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涉及的范圍廣、因素多,在監管工作過程中,各鎮及相關單位要在完成本方案確定的重點任務的同時,梳理轄區內存在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一并整治,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整體提升。
(四)構建檢測信息平臺,完善風險預警機制
建立健全鎮級農產品質量監管站,2012年每個鎮建設一個快速檢測室,統一配備檢測儀器和計量設備,承擔本鎮農產品質量安全定性檢測任務。以食用農產品為重點,深化例行監測和質量普查,擴大農獸藥殘留、水產品藥殘、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監控范圍。強化監督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消除風險隱患。及時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透明度。抓好蔬菜農殘檢測,在蔬菜供應旺季,加大對基地、批發市場的抽檢測力度。全年抽樣不少于1000個樣品。及時監測和風險預警信息,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舉報和調查制度。
(五)加強協調配合,及時報送信息
加強各部門的協調及農業系統內的配合,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確保監管工作取得實效。強化各項監管措施的落實,確保協調一致、統一行動。加強溝通交流,及時報送信息。各鎮及相關單位要定期向農委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農委行政執法科)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材料要全面系統。報送材料要綜合各整治行動參與部門的信息,有綜述、有查處情況、有產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標,及時體現進展和成效。在監管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突發事件和大案要案調查處理情況,要及時上報。
(六)強化技術服務,營造社會氛圍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工作,指導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科學用藥。加強對從事農業投入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依法經營意識。要為監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內容和農產品安全消費等相關知識,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七)堅持標本兼治,健全長效機制
在集中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也要著眼今后的日常監管工作,要通過專項整治,達到標本兼治。要改善檢驗檢測條件,提高檢驗檢測能力和技術水平。要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準出準入、質量追溯、包裝標識等各項制度,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強化綜合執法,逐步完善服務、管理、監督、處罰、應急五位一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