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一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加快推進農業標準化進程,全面推行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不斷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目標
新增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產品60個,產地2萬畝,新創農產品地理標志1個、省名牌農產品1個,可標識的“三品”標識覆蓋率達到82%以上;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普遍建立,全面實施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全部建立質量安全檢測點;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農業投入品質量抽檢合格率達93%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達到97%以上,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原則
一是統一領導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各級農業部門要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指導協調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充分發揮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的作用,逐步建立鄉鎮或區域性農產品質量監管公共服務機構。二是突出重點和整體推進相結合的原則。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及有機農產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與推進農業標準化、建設高效農業園區、促進農民增收相結合,努力打造名優農產品品牌,提升全市優質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三是依法監管和行業自律相結合的原則。在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同時,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行業協會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中的橋梁紐帶作用,促進行業自律。
四、主要措施
1、加強宣傳教育,廣泛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切實把《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列入各類農業培訓計劃,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和培訓。在報刊、電視和網絡等媒體設立專欄,通過信息、專家解讀、市民論壇等形式,廣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不斷提高廣大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認識,促進依法生產經營,引導健康安全消費。
2、加強源頭治理,突出抓好農業投入品監管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市農業投入品管理辦法》,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植物生長調節劑、農藥、獸藥和有毒有害物質的監管為重點,積極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整治,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質量監測制度,嚴厲打擊制售和使用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行為,堅決打擊和取締無證銷售農業投入品行為。大力推進植保社會化服務,大力推進植保社會化服務,年底全市植保專業防治隊實現村級全覆蓋,專業化服務面積達65%以上。加強農資信用體系建設,繼續做好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全面推進農資連鎖經營,為優質農業投入品銷售創造良好環境。
3、加強品牌建設,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加快農業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制定步伐,建立健全農業標準體系。加強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加大農業標準化示范、推廣力度,支持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等率先實行標準化生產,不斷提高農業標準化實施水平。全面推行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必須建立生產記錄制度,鼓勵引導其他農產品生產者建立生產記錄。建立和完善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加大對產地農產品的檢測力度,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農產品,堅決不允許上市銷售。加強農產品品牌建設。加快優質安全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強化農產品品牌意識,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鼓勵市場占有率高、質量安全水平過硬、競爭能力強的農產品申報中國和省名牌農產品以及農產品地理標志。加強農產品標識管理,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實現生產記錄可存儲、產品流向可追蹤、儲運信息可查詢,有效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能力。
4、加強市場準入,規范市場交易管理。市場準入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關鍵環節。一是全面建立市場準入制度,實行索證索票、入市登記和分類查驗檢驗。進入我市銷售的農產品,具備有效的產地(檢疫)證明、檢測報告或“三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獲證單位公章)的,實行“入市抽檢”;否則,“逢進必檢”。現場檢測不合格的,禁止銷售,并按《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有關規定處理。對同一產地、同一產品連續三次抽檢不合格的,其產區的相應品種農產品六個月內禁止進入市場銷售。二是加強監督檢查。各級農業部門要配合工商部門加強農產品市場準入監督檢查,對執行不規范、不按要求進行自檢、委托檢測和建立索證索票制度的市場主體要責令其整改,甚至停業整頓。三是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標志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假冒、偽造、租賃、買賣及超期限、超范圍使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書或標志等不法行為,切實維護優質安全農產品標志的權威性。
5、加強檢驗檢測,為依法監管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是領導決策、安全預警和行政處罰的重要依據。各縣(市、區)要積極向上爭取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項目,加大投入力度,購置必要的監測儀器設備;重點鄉鎮、農業企業或園區等也要建立產地準出檢測點(室),做到一般性檢測不出縣(市)。要扶持流通市場建立檢測站,提高檢測能力和水平。市區和縣城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超市、農貿市場,要在年上半年完成對檢測室升級改造,增加檢測批次,切實做到進貨必檢。食用農產品專賣店和鄉鎮農貿市場要在年底前設立檢測室(點),并做到檢測正常化。水產品、畜禽產品市場準入準出和生豬“瘦肉精”檢測工作等在年底前也要全面啟動。形成市、縣(市、區)監測機構監督抽查與產地和銷售市場日常檢驗檢測相互交叉、互為補充的質量檢測機制,為依法監管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對監測不合格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并督促企業找出問題的根源,落實整改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必要時給予警示通報。對“三品”產地、產品連續兩次抽檢不合格的,報國家有關認定認證機構給予摘牌處理。
6、加強組織領導,不斷提高監管工作水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賦予農業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一是健全監管體系。加快構建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監督等全方位、多層次、高效率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切實提高監管能力。以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為契機,縣級農業主管部門要依法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職能機構,配備專職人員,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精神,鄉鎮農技站也要明確專(兼)職人員,切實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確保工作機構健全、工作機制順暢、工作責任到人、工作措施到位。二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各地農業部門要根據自身實際和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整合資源,理順體制,盡快建立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相適應的執法體系。要繼續推進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健全執法機構,充實執法人員,提高執法人員素質,改善執法裝備和條件,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嚴格責任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將領導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落到實處。要建立生產經營者違法行為記錄制度,對違法行為的情況予以記錄,并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向全社會予以公布,對有多次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者,要吊銷許可證照,以引導和規范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