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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協護稅網絡建設,強化稅收征收管理,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全區協護稅工作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以《稅收征管法》為指導,通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整合社會資源,形成部門協作、信息共享、綜合治稅的局面;以強化稅源監管為核心,堅持協稅護稅工作重心下移,充分發揮區、鎮(街道、開發區)、村(社區)的聯動作用,構建協護稅工作三級聯網機制;以搜報涉稅信息和個體稅源委托征收為主要手段,加強稅收監管,努力實現由稅源向稅收的全面轉化,依法征稅,應收盡收,確保全區財政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二、工作重點
全區在協護稅方面要出實招、求實效,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在鞏固老稅源、挖掘新稅源上。
(一)企業協稅抓服務,突出“穩”。
把抓好對規模企業的服務工作列為今年協護稅工作的重點內容,通過建立稅源流動信息交換互通機制和聯系掛鉤服務機制,密切關注規模骨干企業生產發展情況,及時準確掌握異地注冊納稅企業的清況,對稅收明顯下降和有異常情況的企業,要及時與企業進行溝通,幫助解決企業的實際問題;對有偷稅漏稅行為和異地注冊行為的企業,要及時將信息反饋到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并配合做好相關查處工作,確保全區的規模稅源穩定增長。
(二)項目協稅抓梳理,突出“清”。
抓好建設工程項目的梳理清查工作是今年協護稅工作的重點內容。通過在稅務、財政、建設等部門及各鎮(街道、開發區)之間建立信息聯網管理庫,各地協護稅辦公室要組織力量認真進行清查梳理,做到“兩清”、“兩同步”,即:對轄區內開工項目清、納稅情況清,開工與登記同步、付款(銷售)與納稅同步。
(三)個體協稅抓代征,突出“挖”。
今年要在各鎮(街道、開發區)全面推行對個體工商戶、個人房屋租賃及其他零星稅源的委托代征工作,并將其列入今年協護稅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單位要積極做好場地、人員的配備工作,確保在3月份底之前全區有2個單位試運行,5月份全面推開。今年爭取通過基層的協護稅力量,挖掘潛力稅源,使全區委托代征稅收有較大幅度的增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基礎管理。
1、調整和完善區協護稅領導小組。成立由區長任組長,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由財政、稅務、工商、公安、城管、建設等部門和各鎮(街道、開發區)組成的區協護稅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全區協護稅工作的領導。
2、加強和充實各鎮(街道、開發區)協護稅辦公室力量。各鎮(街道、開發區)必須成立協護稅辦公室,辦公室成員不得少于6人。協護稅辦公室工作由分管財政工作的領導負總責,財政(審計)局局長或財政所所長具體負責。各鎮(街道、開發區)協稅護稅辦公室設立委托代征工作站,由財政(審計)局副局長或財政所副所長擔任站長,國稅、地稅部門指派常駐專職干部,實行聯合辦公,開展協稅護稅工作。
3、充分發揮村(社區)協護稅工作積極性。各村(社區)要配備協稅人員,在區、鎮兩級協護稅工作組織的領導下,積極做好稅法宣傳工作,提高納稅戶素質,優化稅收執法環境;要協助稅務部門做好對稅收源頭的監控工作,及時將轄區內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納稅異常、漏征漏管戶等情況反映至各征收部門。
(二)健全工作機制,確保應收盡收。
1、健全協護稅工作例會制度。區協護稅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召開一次工作例會,聽取各部門和各鎮(街道、開發區)協護稅工作情況,對全區協護稅工作進行階段總結,研究和布置下一階段的協護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聽取各部門和各鎮(街道、開發區)協護稅工作情況匯報,研究和解決協護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進一步加強協護稅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各鎮(街道、開發區)協護稅工作會議每月不少于二次,落實區協護稅工作的要求,積極有效地開展協護稅工作。
2、建立協護稅信息反饋制度。各級協護稅網絡要加強溝通和聯系,及時將協護稅過程中發現的涉稅問題向稅務等有關部門反映。稅務等部門及時將有關問題進行歸類、分析、調查、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和結果反饋至報送單位。
3、建立協護稅工作聯系掛鉤制度。各級協護稅工作要實行聯系掛鉤制度,根據協護稅工作重點并結合本地區實際,將本單位的協護稅對象特別是重點企業、重大項目要掛鉤到人、責任到人。
(三)完善考核獎勵,鼓勵增收增財。
1、設立協護稅工作專項資金。為支持各鎮(街道、開發區)協護稅工作,提高協護稅工作的積極性,不斷擴大稅基、稅源,區設立協護稅工作專項資金,資金來源主要由全區委托代征稅款構成一般預算收入超基數部分的20%形成。該項資金主要用于對協護稅工作的考核獎勵、工作經費補助、市委托代征獎勵資金的配套等。
2、制訂協護稅百分考核辦法。區協護稅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協護稅工作開展情況,以年度為單位制定考核辦法。年度考核結果將列入全區兩文明考核中財政工作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將作為協護稅工作專項資金重要分配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