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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經濟雜志》2014年第五期
一、消除農戶分散經營組織障礙的途徑
提高農戶的組織程度是解決農產品物流初始階段的組織障礙的重要途徑。提高農產品生產者在農產品供應鏈組織程度的途徑有兩個:一是發展農業合作社;二是成立農業公司,發展公司化農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動性經濟組織。近些年來在我國農村地區取得了飛速的發展,并成為農戶提高組織程度的一種主要途徑。本文所提出的“公司農業”不同與以往“公司+農戶”模式中的“公司”,在“公司+農戶”模式中,公司大多不是農產品的生產單位,而是與農產品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加工企業或銷售企業。公司與農戶作為兩個獨立的利益主體,在對接的過程中存在難以解決的利益糾紛,加上農戶在與公司交往中的弱勢地位,農民的利益難以得到保證。這里的農業公司是指以農民為主體的農業經營公司。對于農戶來說,市場交易方式不是一種有效的選擇。因為農產品的季節性、易腐性等特點以及農產品生產的地理位置、生產投入等都會使農戶面臨較高的資產專用性。當資產專用性較高時,由于市場交易中的機會主義行為和不確定性使得農戶將面臨較大的風險。農產品市場接近于完全競爭市場,不確定性因素高,如產品集中上市引起的價格暴跌,難以預料的自然災害等。不確定性可以造成極高的交易成本,有時甚至沒有交易發生。在市場交易條件下,農戶必須花費時間和精力調查和滿足市場需求條件,但是市場需求是不穩定的,因為供給和需求總在變化。隨著不確定性對交易影響的加深,市場這一交易方式將會因為不確定導致高成本的合同重簽和可能增加的投機行為。再來考察企業這一組織形式,當農戶沒有足夠生產規模和文化素質來執行銷售和物流功能,零售商或加工商也不具備生產方面的專業知識時,企業這一治理結構也不是一種有效結構。當農戶將產品交給農業經紀人銷售,零售商或加工商雇傭農民進行農產品生產時,大量的委托問題就會產生。事實上,農戶在尋求一種治理結構,這種治理結構可以讓他們專注于生產,將市場營銷的職能外包并獲益于營銷的規模經濟,從而避免與獨立營銷企業締結合約時的問題。而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這樣一種介于市場和企業之間的有效的治理結構。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農產品物流的促進作用
1.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提高農戶的組織程度農民專業合作社以農民的自愿聯合、互利合作為基礎把農民聯合起來,引導農民有組織地生產,改變原來農戶自營物流時規模小、分散的局面,把成員生產的農產品集中起來,實現集中貯藏、分級包裝等初步處理,從而提高了農產品物流的組織程度,使一家一戶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進行有效對接,實現了全體的規模效益。
2.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戶進入農產品供應鏈的中介如果農戶一直是分散經營的狀態,農產品供應鏈將無法形成,因為在某一特定區域,對于某種農產品來說其生產者基本上是同質的。生產同一種農產品的農戶是完全競爭的關系,由于單個農戶力量單薄,在與供應鏈其他主體的談判中明顯處于弱勢,因而很難獲得平等的合作地位,所以也沒有機會以個體的力量成為某條農產品供應鏈必不可少的節點。農民專業合作社卻能通過提高農戶的組織程度而成為一個能與供應鏈中其他節點平等對話的主體,提高農戶在農產品流通中的談判地位。同時,農業專業合作社通過專業運作,可提高農產品生產效率,提高農產品質量,打造農產品品牌,形成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從而成為農產品供應鏈上的節點。
3.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推動農產品供應鏈主體間的協同運作ShoshanahCohen和JosephRoussel提出了供應鏈中不同類型合作關系的匹配矩陣。其中,橫軸以合作伙伴數量表示合作關系的相對廣度,縱軸表示合作的相對深度。整個合作關系匹配矩陣中定義了4類不同的合作關系:交易型合作、協作型合作、協調型合作和協同型合作。筆者在這一基礎上把合作關系匹配矩陣應用到農戶專業合作組織上:當農戶分散經營時,由于和農產品販銷商、農產品批發商和農產品加工商的關系是不固定的,各交易主體之間幾乎沒有合作,因此他們之間的合作是交易型合作。農民專業合作社形成后,首先提高了農產品的生產規模,可以與其他交易對象進行大規模的合作;其次,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其他交易主體會形成較為固定的交易關系(關系狹窄)。根據合作關系匹配矩陣,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動農產品供應鏈向協同型合作發展。
4.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戶進入市場的組織創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出現和發展適應了我國農產品生產和物流領域對組織制度和經營制度的創新需求。李曉錦認為,合作社將農產品流通的部分活動引入組織內部,以組織內部“管理的交易”替代農戶與其他市場主體之間的直接市場交易,從而降低交易費用。雖然合作社本身的運營會產生管理費用,但只要單個農戶分攤的管理費用少于交易費用,農戶就會選擇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來進入市場。這就將原來“多對多”的“漁網”交易關系優化成了“一對多”的交易關系,從而明確了農產品的物流方向,優化了物流線路,提高了農產品物流的效率。
5.農民專業合作社可解決農產品生產流通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農民專業合作社可幫助農戶搜集農產品市場信息,指導農戶按照市場需求進行生產。一方面,合作社可以安排專人通過網絡等信息化渠道搜集信息;另一方面,合作社提高了農戶組織程度,可降低與其他交易主體進行談判時的信息不對稱程度。
6.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提高農產品物流的裝備技術水平農產品易腐爛、易損傷的生物特性要求物流組織快速及時、保質保鮮地將農產品從產地轉移到消費者的餐桌上。同時,農產品“季節性生產、全年性消費”的消費特點又使得需要采取貯藏、保險等措施延長農產品的物流時間。無論是縮短還是延長農產品的物流時間都需要物流專用設備(如冷庫、冷藏車、包裝設備等)作為保障。對于單一的農戶來說,物流專用設備的投資大,他們沒有固定的交易對象,交易的頻率較低,因此他們不會購置專用設備。對于合作社來說,合作社有專門的運作資金、交易對象較為固定、交易的頻率高,因此可購置專用資產,并且專用資產的投資會從合作社的組織化運作中獲得規模效應。同時,合作社具有落實政府惠農政策的職能,可以向政府申請相關補貼,建設必要的倉儲設施和購買必要的設備。
7.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和流通加工附加值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了提高農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會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品種,執行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實行標準化生產、規模化管理,大力發展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對農產品的質量進行統一監控,并根據農產品的質量進行“分級分揀”、“分類包裝”、“分級銷售”,提高農產品的質量。此外,農民專業合作社還可以承擔農產品的流通加工職能,通過流通加工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了把自己的產品打出市場,還會大力宣傳,創立農產品品牌,從而推動農產品的銷售。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產品供應鏈中的定位
根據新制度經濟學家威廉姆森的觀點,把治理結構視為市場、科層制和混合體的集合時,不難發現,基于農戶之間合作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基于企業之間合作的供應鏈都可以被視為在新的制度意義上的混合治理結構,因此,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供應鏈具有天然的相容性。當供應鏈管理成為農業產業發展中主要的產業組織形態時,農民專業合作社就必須走向供應鏈、參與供應鏈、主動融入農產品供應鏈來尋求自身的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農產品供應鏈中的定位為:通過提高農戶的組織程度實現農產品生產的規模經濟效應,投資農產品物流專用設備、提高農產品生產質量、打造農產品特色品牌,使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為農產品供應鏈中不可或缺的起始節點,成為農戶生產資料的提供者、農產品的銷售者、農產品初始物流的組織者。
1.供應鏈中不可或缺的起始節點農民專業合作社消除了農戶和農產品供應鏈其他節點的不對等性,通過提高組織程度成為了實力較強的農產品供應商,從而使得農戶融入農產品供應鏈成為可能。作為供應鏈的節點,在與其他節點協同運作過程中,農民專業合作社應該不能只注重數量上的聯合還要注重質量上的提升,即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不能單一地立足于與其他同類產品的合作社競爭,而要更多地尋求與下游節點的合作與協調;不是一味地追求在農產品市場上的支配力,而要更多地與供應鏈合作者公平地分擔風險和報酬。
2.農戶生產資料的提供者為了提高農產品的質量或滿足供應鏈合作節點對產品質量的要求,合作社可負責農用生產物資(主要包括種子、化肥、農藥、農機等)的采購和供應。農戶根據自身的需要先向合作社預定,合作社統一購買后按時向農民提供,從而從源頭上保證農產品質量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3.農產品的銷售者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市場調查的基礎上或在與其他供應鏈節點合作伙伴關系的基礎上,與供應鏈其他節點簽訂銷售合同,然后與農戶簽訂生產合同并先付一定的貨款,農戶按照合同生產后將產品交給合作社,等產品賣出去后再付清余款。當合作社成為農產品營銷主體時,農戶就可以從合作社營銷中的規模經濟、范圍經濟以及強大的議價能力中受益。
4.農產品初始物流的組織者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產品物流過程中一般發揮集貨、貯藏、包裝和流通加工的職能。農產品成熟后,由各農戶收獲的農產品必須集中起來才有利于進行統一包裝、統一運輸和統一銷售。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利用資源集中的優勢,針對產品的特點采取田間預冷措施、建設冷庫等專業的倉儲設備,采用現代化的貯藏技術來保持農產品的品質。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根據產品的特點、運輸工具的要求和下游客戶的要求對農產品進行適當的包裝,從而降低農產品在運輸過程中的損耗。同時,通過包裝也可以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促進了產品銷售。由于農產品具有易腐爛的特點,在進入市場之前經常需要做保鮮處理,如打蠟、干燥脫水等。這些處理工序對技術和設備的要求較高,單個農戶無法進行,而合作社投入一定的設備,采用專業設備來完成,效果更好,費用也更低。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產品集中后可根據一定的標準進行揀選分級,滿足細分市場的需求,可以獲得更高的銷售收入。
四、農民專業合作社運營模式創新
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目前還處在生產合作社的階段,借鑒美國、荷蘭、日本等發達國家農業合作社的經驗,可對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運營模式上進行一些創新。
1.合作社拍賣農戶將收獲的農產品帶到合作社進行拍賣,出售給批發商和零售商,零售商再把產品賣給最終的消費者。在合作社拍賣中,合作社的主要職能是為農戶提供一個有組織的市場,以便農戶在那里出售他們的產品。合作社提供的服務主要有:滾動播報拍賣時刻決定的價格,管理賣方的銷售行為,物流服務(主要是短期倉儲),以及質量分級和檢查。合作社拍賣的市場透明度高,信息公開透明,機會均等,買方憑實力和技巧公開競爭。農產品買家集中在拍賣場,拍賣時刻決定價格。通過合作社拍賣,簽約費用是不存在的,因為買賣雙方不需要合同談判。通過合作社拍賣,監管成本很低,由于農戶和買方之間的交易接近完全市場交易,這種交易中也不存在委托問題。在合作社拍賣中,農戶必須是合作社的成員,買家必須登記,因而雙方遵守拍賣規則是有保障的。由于信息公示和競價拍賣,消除了岐視性交易和貿易欺詐,能較好保證交易的公平和公正。此外,合作社為農戶提供集體保險以防備買方違約。合作社拍賣為農戶和買方提供農產品的貯藏、分類、分級、質量和包裝等標準化管理等物流服務,以及訂單處理、網絡結算、預約配送、企業廣告等增值服務,產品標準化通過質量分級制度和統一包裝要求來實現。由于交易中的保鮮冷藏設施是為生鮮農產品而投資的,所以合作社拍賣會付出極大努力改善物流途中的效率。合作社拍賣與其他環節的協調通過透明化和標準化來實現。由于農戶和買家不需要花精力研究供應和需求狀況,信息費用減少了。拍賣完成后,每個人都知道拍賣時刻立即決定的價格。
2.合作社營銷由于目前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以經營所在地盛產的一種或少數幾種農產品為主,這樣就會造成產品成熟時集中銷售而生產期無產品可以銷售的狀況。營銷合作社可以采取這樣的一種運營方式,合作社以出售自己成員的農產品為主,在當地農產品生產期收購一些跨區域、跨季節的農產品或進行其他農產品貯藏、加工和銷售。這種運行機制的優點一是可以避免合作社的冷庫、加工包裝設備等專用資產的閑置,提高資產的利用率,為資產的投資者———農戶帶來收益;二是通過這種運作形式保持合作社運營團隊的正常運營;三是有利于維持和零售商、加工商等供應鏈其他節點的交易頻率,固定交易關系,成為穩定的農產品供應商,有利于自身品牌和聲譽的樹立。
五、結論
農戶小規模經營的分散性導致其在農產品供應鏈中的嵌入性較差,成為了農產品物流在初始階段的組織障礙,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介于企業和市場之間的混合治理結構,與農產品供應鏈具有天然的融合性。農民專業合作社把分散的農戶集中起來,可以提高農產品物流初始階段的組織程度,提高農產品供應鏈主體間的協同度,降低農產品供應鏈中的信息不對稱,提高農產品物流的技術裝備水平,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在農產品物流過程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定位為農產品供應鏈中不可或缺的起始節點,成為農戶生產資料的提供者、農產品的銷售者、農產品初始物流的組織者。為了提高農產品物流的效率和水平,農民專業合作社應進行合作社拍賣或合作社營銷等運營模式創新。
作者:許金立單位: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