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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所指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是指依據國家規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對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所在企業資產、負債、權益和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經營決策等有關經濟活動,以及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的監督和評價活動。按照該項規定,電網公司對領導干部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并按干部任免權限“誰任命,誰審計”的分級負責、分工審計原則,根據“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要求,加強對重大經營決策、重大經營風險、重要管理事項、重點控制環節和大額資金的檢查,對領導干部職責范圍、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評價。在實際開展市級供電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深刻感受到,遵循科學的審計程序,獲取領導的支持,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做好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實行審計成果轉化,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等,對于成功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具有重大影響。
一、市級供電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程序
(一)審前準備
市級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對象是所屬二級單位(縣電力局、專業管理所或相關多經企業)的正職。根據市局《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指令書》和《關于對部分中層干部進行離任審計的通知》精神,進行審前調查,制訂審計方案,成立審計組,選派審計人員,確定審計任務,聽取被審單位離任領導任職期內的工作自述,查閱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會計報表及其附屬經濟資料,了解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業務范圍、經營管理、內控制度、財務收支及人員情況、離任時的財務狀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找準審計切入點,確定審計分工和完成審計目標的具體日程。
(二)審計實施
審計實施中,審計人員通過實施審計程序,采用審核、觀察、監盤、詢問、函證、計算和分析性復核等方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同時作好審計記錄,寫好審計工作底稿,并與被審計單位交換審計意見。通過對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經營成果、財務收支、資產質量和有關經營活動、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經營績效審計,正確評價領導干部工作業績和廉潔自律情況。
(三)審計終結
審計終結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撰寫審計報告,在界定企業負責人工作業績和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時,針對不同職責范圍的審計對象選擇適當的審計內容和考核指標。根據電力企業的生產和核算特點,對縣級電力局和城區局級主要領導考核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有:售電量、銷售收入、銷售成本、內部利潤總額、售電均價、電費回收率、資金上解率、綜合線損率和全員勞動生產率等指標計劃完成情況、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對獨立核算的多經企業考核企業領導任期內各年年末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增減變化情況、各年產值、成本、利潤指標完成情況、職工人年均收入情況、稅費上繳及企業所得稅減免情況、普通股股利分配情況、資產保值增值和管理情況等;對報賬制核算的專業管理所考核其年度預算執行情況。
主要工作業績從財務資產管理、供用電管理基礎工作、營銷管理、工程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制訂及執行情況等諸方面進行考察和認定。離任審計完成后,要做好審計檔案歸檔保管工作。
二、幾點體會
(一)領導重視是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前提
1.經濟責任審計是根據我國干部管理的需要而開展的,已成為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經濟監督制度,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從立項到審計評價都必須有一定的行為準則。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企業強化內部監督約束機制的一種有效方式,日益受到電網企業各級領導的重視,國家電網公司和省、市電力公司分別制訂了《經濟責任審計辦法》和審計業務指南,促進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2.經濟責任審計涉及企業經營管理全過程,上級領導將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益的重要手段。在目前經濟責任實施中,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均由單位主要領導親自簽發和提出意見,并將審計報告作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領導的支持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供了寬松良好的外部環境。
3.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廣泛,審計方法靈活多樣。利用核對、比較、詳查或抽查及內部控制制度查驗等審計方法進行對比分析,對業績指標采取縱橫對比法,對重大經營決策和特定問題作出分析。通過分析比較,摸清家底,肯定成績,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管理建議。離任者自覺接受審計,配合審計,明確了其在任的經濟責任。繼任者明確工作思路,盡快適應新的環境,保持了工作的連續性。上級領導和繼任者借助審計力量,全面了解單位的真實情況,進一步規避和控制風險,確定其經營決策。
(二)獲取充分可靠的審計證據是保證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關鍵
中國內部審計具體準則指出“審計證據,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在從事審計活動中,通過實施審計程序所獲取的,用以證實審計事項,做出審計結論和建議的依據”,它是解除或追究被審計人經濟責任的依據。審計證據具有相關性、充分性、可靠性的特點。相關性即審計證據與被審計事項密切相關;充分性是指審計證據的數量足以支持審計意見;可靠性是指證據的可信程度。審計證據質量的高低不僅影響審計證據的證明力,而且關系到審計報告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因此獲取充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是保證電網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關鍵。
證據的類型取決于審計目標,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廣泛,包括內控制度、重大經營決策、財務收支、績效、工程管理、營銷審計等,需要獲取多方面的證據。其中:財務審計是對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企業財務報表反映的會計信息依法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取證目標是證實會計報表所作的各項認定;績效審計是在傳統的財務支出審計的基礎上,從企業支出的成本和取得的效益、效果來衡量其物質資源、人力資源配置與消耗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取證目標則是各項經營指標、效率指標和效益指標等的實現情況;電力營銷審計是對電網企業的市場營銷組合因素(即電力產品、價格、地點、促銷)效果的審計。其取證要關注電量、電費、線損數據來源真實性、電價政策執行的正確性、電費回收的及時性,回收率指標完成的真實性、電費資金管理的安全性和賬務管理的合規性、電力營銷管理工作的規范性、線損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其執行效果;工程管理審計主要關注工程立項、建設過程、工程(預)結算、工程竣工決算各環節的審計取證等等。
在實際工作中,市級電網企業領導干部任期短至1~2年,長至7~8年,跨越時間長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有些證據可能難以取得。同時,由于“先離任后審計”現象的存在,導致審計發現情況不能及時向當事人了解,而繼任者受到對情況不了解或不愿觸及矛盾等因素的影響,有可能增加審計發現和落實問題的難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證據的質量。
(三)審計的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和重要環節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在對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所在單位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的基礎上,對其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作出的綜合評價。根據國家電網公司、省、市電力公司對企業負責人的考核要求,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主要包括:企業財務狀況評價;企業經營成果評價;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評價和企業重大經營決策評價。審計評價的方法是:以市級電網企業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目標為標準進行對比評價,確定資產經營責任和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采用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平均水平為標準進行對比評價,分析任期內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以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先進水平為標準進行對比評價,尋找本單位的差距。對取得的成績和查證的問題進行審計界定,分清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
經濟責任審計不同于傳統的財務收支、經營管理、經濟效益審計等,傳統審計對事不對人,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政策性強,且既對事又對人的復雜的審計方式。該審計不僅工作量大,而且經濟責任劃分、審計評價都有一定的難度。一是可能因為以前家底不清,造成對接任認定困難;二是離任者非常關注審計評價,成績多本人感到滿意,問題多離任者不肯接受,因此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和重要環節。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要遵循客觀性、相關性、公正性、發展性和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熟練掌握相關政策,謹慎評價,建立在全部事實的基礎上,全面看待被審計人的功過。同時認定經濟責任不脫離當時當地的客觀環境和歷史條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審計范圍內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注重數據,作出真實、客觀、公正的評價。對非審計事項、審計中未涉及的事項、審計證據不充分的事項不作評價,堅持數據評價原則和準確性原則,使用規范語言。
(四)審計成果的轉化和運用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價值所在
審計成果是指出具的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報告、審計決定等結論性文書和其他相關的審計成果資料。審計成果運用是審計工作的最終環節,也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鍵和價值所在。
電網企業應堅持先審計、后離任的要求,內部審計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大局意識,不斷創新,把審計結果轉化為紀檢、財務和人力資源部門需要的審計成果。同時與人力資源部、紀檢監察部門統一安排,分工協作,建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檔案,共同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審計部門對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跟蹤督促落實,明確專人負責,有針對性地安排后續審計或審計回訪,加強對審計建議、意見的整改落實,督促被審計單位加強對被審問題的認識,以促使其加強管理。審計成果的有效利用,一方面,能夠促進提高內部審計質量,擴大內部審計影響力,提高內部審計監督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能夠加強干部管理監督,促進電網企業在干部選拔、加強干部廉政勤政建設、完善防范機制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五)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是做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保證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專業性強,且實行的時間不長,在審計內容、方法、程序、評價上還需逐步規范。內部審計人員在參與市級供電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普遍感覺到,要在較短的審計時間內對企業負責人任期內的經濟責任作出一個較準確的定量、定性評價,難度較大,且具有一定的風險。因此,內部審計人員要嚴格遵守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在實踐中不斷提高自身專業技術水平、調查研究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工作的責任心。目前,市級供電企業現有內部審計人員以財務和工程審計人員為主,而經濟責任審計對審計人員知識面要求高,客觀需要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層次呈現多學科、多領域的狀態,需要復合型人才。一名合格的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必須熟悉會計業務及其風險控制,了解供電生產的特點、主要流程及營銷管理知識,了解和掌握新技術的運用,學會與企業不同專業人員交流、溝通,具備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從而保證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科學性,增強審計風險防范能力,把市級供電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干得更出色。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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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張連華.內部審計實務精要[M].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對策
[中圖分類號]F27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2)27-0089-02
1 前 言
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對企業中的經濟責任審計重視,這主要是由于現在我國的各大企業事業單位開始意識到企業的審計工作的重要性,所以,一些相關的審計機構也開始了全面的技術革新,其中主要是由理論到實踐有了實質性的進步,審計工作的進步和發展使我們國家的綜合審計水平得到了較大的提高,從而使我國企業中的一些腐敗現象得到了較好的遏制。本文主要是對一些審計工作中所存在風險進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一些相應的對策和方法。
2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及其意義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指的是企業中的審計機關或者審計的工作人員在日常的經濟審計責任過程中,出現了這樣或者那樣的錯誤,產生這些錯誤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相關責任人對其所管轄的責任出現判斷失誤,從而使企業發表出了和事實并不相符的審計評價和結論,這樣就會使審計主體對所造成的損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在我國,從20世紀80年代就開始對領導干部的經濟進行審計工作。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在我們國家近幾年來,由于全面深入推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原因,我們國家已經將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提到整個審計部門的日常議程上來。所以,在我國,研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所形成的原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分析
3.1 客觀因素
(1)我國現行的審計管理體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現階段的國情,現在一些審計機關都是按照1982年所實施的憲法設立的。也就是,在縣級以上的地方政府要設立審計機關,它行使的職責是在本級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共同領導下進行的。作為我國的地方審計機關,一定要在其行使權力時服從本級審計機關的領導,并且所取得的審計費用要由當地政府支出,審計部門中的審計干部的調動和任免都是在本級審計部門的領導下進行的,但是審計業務的管理工作是要服從上一級審計部門的領導和管理,如果發生審計觸及到地方主要領導的授意和決策時,審計機關就會受到來自各個方面的巨大壓力,這樣就會很難處在一個相對公平的立場上來發表意見。
(2)環境會計因素的影響。現在我們國家正處在經濟轉化的時期,我們將從原有的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法律環境變化十分快,但是其相應的會計法規和會計所使用的準則并不十分完善,現在越來越多的會計造假現象嚴重,一些鋪張浪費和偷稅漏稅的現象還在不斷出現,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所涉及的內容比較多,有無形的,也有有形的,所以在這種比較差的會計環境下就會出現一些審計對象提供的會計資料并不真實,也不完整。在一些單位內部,一些離任的干部為了使自己可以順利地升遷,就會在會計資料上下工夫,使所呈現的會計資料完全失真。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會計資料的不真實、不完全,直接影響到了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其也給審計工作帶來了諸多的風險。
(3)審計成本的制約。現在我們國家的國民經濟在飛速地增長,這樣就會使得社會對于企業單位領導的審計需求量大大增加,但是我們國家的審計工作人員和審計工作所需要費用增長的卻很緩慢。因而國家的審計機關所面臨的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并且他們可利用的經費比較少。通常情況下,審計責任的審計對象的數量十分龐大,在每位領導換屆或者有崗位調動時都會由審計部門按照其在任職期間的表現做出相對公平的評價,這就給審計部門加大了工作的難度,使其所承擔的責任加重,從而使審計工作的工作風險加大。此外,現代審計工作主要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測,審計部門要在此基礎上進行審計工作重點的確定,并采取抽樣的方法,分析性測試技術。這些審計方法的運用會使得審計的結果帶來一定的誤差,從這方面使得審計工作存在一定的風險。
(4)沒有統一的審計評價標準。在我國,審計工作的實踐過程中,還沒有一個完整的且具有代表性的評價標準和體系,這就給審計部門在進行審計工作時的界定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從而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一是只是對單位的表現進行評價并不對單位的某個個人。在審計的實踐過程中,有的審計人員為了使自己身上承擔的審計風險變小,就會認為領導干部任期時的經濟責任審計是不同于財務收支審計的,其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風險性,所以只是干脆對單位的財政收支情況進行簡單的評價,并不對領導個人在其任職期間的個人履行經濟職責方面進行評價。二是評價的范圍寬泛。在實際的審計評價工作中,有的審計人員總以為可以對領導干部進行全面的評價,因而就有可能對一些超越審計單位所管轄范圍的財政支出進行評價,把一些不屬于經濟責任的評價內容人為的加到對領導干部的評價范圍中去。
3.2 主觀因素
(1)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薄弱。國家的審計單位是依照憲法規定設立的,他們是要履行職責內應有的責任和義務,其所需經費是由國家財政支出的,并獲得同級政府所保證的,一般情況下不會引起法律的訴訟。對于由于審計機關所出具的不合理的意見所要承擔的責任,在這一方面法律還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沒有法律責任的壓力,一些審計人員內心的審計風險意識薄弱,他們一般只是為了完成任務,在實際的審計工作中,不注重審計工作的質量,這就導致了審計結果的不合理性。
(2)審計方法的落后。如果現在的審計工作人員仍然采取傳統的審計方法,只是對賬、證、表進行審查并出具相關的審計報告,那么他們就會使工作的重心偏離,不能很好的把握審計工作的重心,從而使審計工作的風險大大加大。
4 審計風險的主要原因分析
關鍵詞:煤炭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模式探索
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
經濟責任審計在煤炭企業實施已經好多年了,它是對煤炭企業行政主要負責人(主要是指礦長)在擔任該職務期間,對其所在單位資產、負債、損益、安全生產等相關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有效性進行監督、鑒證和客觀公正的評價、分析的審計活動。通過審計,總結生產經營管理經驗,進一步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并將審計結果作為業績考核、職務任免和獎懲的主要參考依據。
二、經濟責任審計研究的對象
為了便于介紹和研究煤炭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活動,我們將以一對生產礦井的行政負責人即對礦長的經濟責任審計為研究對象。
三、煤炭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由于煤炭生產企業自身的特殊性,要求我們在對礦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所審計的內容、方式、方法既有著對一般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共同點,也有其自身的特殊內容。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經濟責任審計:
(一)對責任人任期內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審計
對于煤礦生產企業來說,安全生產是煤礦生產的第一要務,它關系到煤礦的生存和發展,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不安全就不能生產,安全是職工最大的收益和最好的福利等等這些標語都是說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礦長是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因此應將安全生產情況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對該項內容進行審計:我們可以利用專業人員對礦井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評估;查閱或者復制煤炭安全監察部門對該礦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的有關記錄;查閱該單位安全生產會議的會議紀要;可以通過向職工發放調查問卷的方式了解礦井對有關安全法規、安全操作規程等有關內容的貫徹執行情況,以便 了解礦井整體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和重視程度;
(二)對任期內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計
由于煤炭生產企業的經營規模一般都比較大,資產規模達到幾個億、幾十億甚至是上百億,要想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這么大規模的審計任務,在用以前的審計模式已經不適應審計的需要,這就要求我們審計人員要充分利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型,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風險作出充分的評估,并對經營期間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合法性、真實性等進行審計,可以通過查看財務賬冊、憑證、報表、資產管理臺賬以及盤點記錄等紙質資料進行審查,還可以通過現場查看、函證等方式證實其存在性,并檢查資產質量是否得到改善、是否存在嚴重損失、重大潛虧或者資產流失等問題,并對是否實現了資產的保值增值和資產的使用效率等進行分析。
(三)對煤炭開采回收情況進行審計
煤炭是一次性開采不可再生的資源,其開采情況嚴重受到井下地質條件的影響和制約,地質條件好的地方煤炭開采比較的容易,地質條件復雜、斷層多、煤層淺、矸石含量高等地方,開采難度就比較大,還有就是當前煤炭銷售形勢供不應求,銷售價格也比較高,給企業帶來的利潤也比較大,有的煤礦生產企業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和個人政績,在生產過程中進行盲目的開采,或者是只開采生產條件好、煤質好、發熱量高的煤炭,而對地質條件差、開采難度大、需要進行處理才能能開采的地方舍棄不采,甚至是對可經過洗選加工就能夠挑選出來的煤炭不加工洗選直接與煤矸石一起排掉,造成了極大的浪費和損失。
(四)對人才培養情況進行審計
我們都知道,現在企業之間的競爭實質上是對人才的競爭,人才是企業的生命力,是企業的第一生產力,對人才的培養情況能反映出企業生產的機械化、現代化程度的高低。因此,我們也要將對人才的培養情況納入任期經營責任審計的范圍。我認為可以從以下方面開展審計工作:審查煤礦每年對教育經的投入情況,是否能夠滿足職工教育培訓的需要;查閱每年引進優秀人才情況以及每年技術人員尤其是關鍵技術人員或領導層人員離職情況;檢查對科研人員隊伍的建設和取得的成果;檢查礦井職工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情況;查閱煤礦為了調動職工生產的積極性所制定和采取的激勵政策等。
(五)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
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執行,是不斷提高煤礦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徑,也是降低煤礦風險的重要手段,因此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也要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有:內部控制環境,即評價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和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在內的內部控制環境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影響;風險評估,即分析企業風險控制目的設置的合理性,評價開展風險評估范疇的全面性、風險評估結果的有效性和風險應對策略的科學性;控制活動,即評價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設置的內部控制措施的科學性和控制效果的有效性;
四、目前存在的問題
由于煤礦所在行業的特殊性,在審計過程中需要運用到較強的專業技術知識,比如安全生產評估,我們在這方面的專業審計人員相對缺少。
有些煤礦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相對滯后。在有些煤礦,該單位的行政負責人在調離了該工作崗位之后,組織人事部門才委托審計部門對其進行審計,與先審計后離任的要求不相適應,也大大降低了審計的效果。
部分單位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的內容相對滯后,跟不上煤炭企業的經濟發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