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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整治力度,提升環境執法工作水平,根據市環保局統一布署要求,在整治農村環境工作的基礎上,結合“環保行動突擊月活動方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環境監察執法“八查一提高”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目標
以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以解決影響環境質量、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目標,著力強化執法監管基礎,加大執法工作力度,嚴厲打擊不法排污行為,著力減少污染,努力提高環境監管水平。
二、活動內容
(一)查污染源現狀和分布情況。結合污染源普查工作,查清工業企業,集中式污水處理廠、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量及去向,完善“一廠一檔”等規范管理措施,切實做到底數清楚。
(二)查企業環境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全面檢查企業立項、建設、“三同時”以及投運各階段環境管理制度執行情況,企業環境違法行為整改落實情況,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演練及事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
(三)查企業污染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對照污染減排分解任務,逐項核實各項指標和工程技術措施是否落到實處、提標工程進展情況。
(四)查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完好和運轉情況。查清治污設施的建設情況及處理工藝、運營臺帳。涉及危險固體廢物處置的,要核對轉移處置手續,嚴防非法轉移及傾倒。
(五)查掛牌督辦案件長效管理情況。組織對2014年以來環保專項行動中省、市、縣三級掛牌督辦案件“回頭看”??磪^域環境質量是否改善,整改企業是否穩定達標,轉產企業是否轉產到位,關停取締企業(場、點)是否有“死灰復燃”現象。
(六)點企業在線監控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各企業是否按時限要求落實污染物自動監控設施安裝任務,是否有專人進行監控設施的維護保養,是否按時實現數據聯網,比對監測的數據是否準確,定期效驗是否落實。
(七)查環境監察機構人員及裝備達標情況。對照《江辦省環境監理機構職責和定編標準》以及《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標準》和《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暫行辦法》,核查環境監察機構人員缺編數、在崗率和裝備達標率,確保年內到編達標。
(八)查環保部門環境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對照職責和各級權限,污染源監管責任是否落實,重點環境信訪問題是否處理到位,重大污染事件是否存在遲報、瞞報等問題。
(九)提高環保系統執法水平。在認真查找問題的基礎上,逐項提出整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任務,切實做到執法能力有新提升,解決問題有新思路,推動工作有新突破,使環境執法水平有明顯提高。
三、活動安排
活動從10月20日開始,為期兩個月,分五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10月20日至10月31日)。局成立“八查一提高”活動領導小組,全面部署“八查一提高”活動,制定下發活動方案。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韓進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調度工作。
(二)全面清查階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中隊對照“八查一提高”內容和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做到全面檢查、查深查實。
(三)整改提高階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以中隊為單位,對查出的問題逐條逐項提出整改要求,落實到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四)初步驗收階段(12月1日至12月5日)。領導小組對各中隊的整改成果進行評估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進一步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五)全面驗收階段(12月5日至12月20日)。接受市局、省環保廳檢查驗收。認真做好市局、省環保廳驗收準備工作,如有一個單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全市不能通過驗收。有關驗收結果省廳將在全省通報。
四、活動要求
1.加強宣傳發動。召開動員部署會議,進一步統一思想,認真查找存在問題,聯系實際制定方案,主動匯報實際情況,爭取有關部門支持。
2.加強現場督查。采取多層面、多頻次、多反復、全天侯的檢查方式,對轄區內的企業進行全方位的檢查,確保所有排污單位檢查到位。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對檢查的問題要快速分析監測數據、快速立案查處、快速提出措施,促使企業盡快整改。同時,對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分析、分類,該關閉的關閉,該整改的要逐條提出整改要求,明確完成的時間表,明確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各項措施和要求落到實處。
3.嚴格考核驗收。領導小組對各中隊活動開展情況進行逐項考核,對成效不明顯、達不到要求的,將要求立即進行補課,限期整改,確?;顒舆_到預期目標。凡驗收不合格的單位年終考核時實行“一票否決”。
第二篇
各科室,、站、所、信息中心:
為認真落實市委《建設法治實施綱要》的各項任務,市環保局根據工作要求,全面貫徹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和中紀委七次全會精神以及省、市環保大會精神,以環保專項整治工作為契機,切實解決危害人民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2014年我局法治建設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全省、市環保大會精神,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以“法治依法行政、規范執法、學法用法示范單位”活動為載體,以推進依法行政,確保公正司法為重點,深入開展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繼續以查處企業違法排污行為和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環境問題為重點,以加強部門聯動為手段,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切實保障群眾飲用水源安全,解決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促進我市社會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工作目標
繼續解決一批區域性、行業性、結構性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清理一批違規的建設項目,查處一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力求環保專項行動取得新的成效,不斷改善區域環境質量,真正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上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
三、工作機制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實施、紀檢監察督查、部門各司其職”的領導機制,實行“掛牌督辦、專項整治、落實責任、部門聯動、公眾參與、有獎舉報”的工作機制,嚴格執行聯席會議、聯合執法、案件報告和移送、監督檢查、責任追究和百分考核等六項制度。
四、工作重點
1、整治一批區域性、行業性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重點是對市掛牌督辦的5件及我市掛牌督辦的10家污染企業進行專項整治。
2、按照《市化工生產企業環保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確定的整治任務,查清化工生產企業環境違法行為,淘汰違法化工生產企業,推動化工生產企業向化工集中區集中。
3、按照《市2014年度危險廢物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確定的整治任務,規范全市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利用)行為。
五、時間安排
㈠動員部署階段(4月10日前)
根據今年整治工作重點,結合化工生產企業、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及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工作內容,在確定的五件掛牌督辦基礎上,研究確定我市掛牌督辦10家區域性和行業性污染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污染問題,組織召開全市整治企業違法排污專項行動工作大會,全面部署2014年全市專項行動工作。
㈡全面排查階段(4月20日前)
在前四年專項行動的基礎上,針對全市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全面、認真清查,圍繞今年整治工作要求、范圍和重點,列出本地區的整治重點,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動員部署。
㈢集中整治階段(4月20日—10月31日)
根據整治工作要求,對排出的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環境違法案件、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污染源、一批區域性、行業性、結構性污染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大力解決環境污染問題、環境安全隱患。
1、掛牌督辦。對確定的掛牌督辦案件,要公開案件基本情況,明確整治要求,落實整治責任人和督辦責任人,督促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確保整治效果。
2、集中整治。對轄區內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清查,嚴打偷排、直排、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等環境違法行為;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構成影響或存在隱患的排污單位,實行限期治理;整頓、淘汰各類違法違規的化工生產企業;打擊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對治理無望的企業實施關停并轉。市環保局組織執法人員對全市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3、督促檢查。市環保局將分階段開展督查督辦活動,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以及掛牌督辦單位整改情況進行每月一次的督查督辦活動。
4、責任追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定,對在專項行動中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機關將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
1、整治不力、督辦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治和督辦任務的;
2、對頂風作案,擅自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故意偷排、直排造成較大環境污染事故或群體事件的;
3、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姑息遷就、包庇、縱容的;環境監管人員在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職失察行為的。
㈣考核驗收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
在自查自糾、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市環保局按照《市整治企業違法排污專項行動考核辦法》,組織對開展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驗收。并認真總結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果,找出不足和差距,依據考核驗收的得分情況,對在專項行動工作中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進一步加強領導。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高度,從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的高度,從提高執政能力,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高度,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切實將專項整治行動抓緊、抓細、抓出實效。
2、進一步加大掛牌督辦力度。要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掛牌督辦一批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違紀案件。掛牌督辦案件要有明確的目標責任、解決時限、責任單位、督辦部門、督辦程序及獎懲措施。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掛牌督辦案件,并報上一級環保部門備案。對集中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逐級組織檢查,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曝光典型違法違紀案件,推動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并取得實效。
3、進一步加大公眾監督力度。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多形式、全方位宣傳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工作動態,對重點環境問題和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及時公開曝光,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實行有獎舉報制度,設立有獎舉報基金,鼓勵公眾舉報排污單位的環境違法行為。暢通“12369”環保投訴熱線,確保24小時受理公眾投訴。
4、進一步加大督查督辦力度。要針對全市專項整治工作重點,切實加大督辦力度,采取形式多樣的監督檢查措施,有效地推動專項整治。對掛牌督辦單位加強跟蹤督查,對已完成整治任務的企業和單位不定期地組織復查,防止污染反彈。
5、進一步加強工作合力。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的管理職能和執法優勢,切實加強部門之間的密切配合和協同動作,形成有效的整治合力,確保環境違法行為在第一時間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推進專項行動深入開展。
6、進一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查辦典型環境違法案件,追究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堅決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不正之風。
第三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環??偩种苌t局長7月4日在全國環保系統加強環境執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環保廳等部門全省2007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切實解決當前突出的環境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環境利益,決定從7月13日開始,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環保專項行動,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國家環??偩种苌t局長的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針對我市目前企業超標排放、偷排等突出的問題,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勢頭,保障群眾環境權益,推進節能減排工作順利實施,維護社會和諧和穩定,促進我市經濟社會主義更好更快的發展。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在對前一段時間專項行動進行“回頭看”的基礎上,深入開展以下四個方面的集中整治。
(一)開展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重點污染行業專項檢查。
1、對涉鉛企業全面檢查。一是全面檢查涉鉛企業目前生產情況和環境影響審批文件是否相符,有無擴產現象;二是對污染物超標排放的涉鉛企業,一律依法查處,并限期改正;三是對涉鉛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進行檢查,能否保證正常運轉,以及是否能適應當前環境形勢的要求。
2、對化工企業全面檢查。一是檢查化工企業是否存在超證生產的情況,二是對化工企業產生的化工廢料,是否依法處置;三是檢查化工企業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轉情況。
3、對電鍍行業全面檢查。一是對到期的限期治理項目的完成情況的檢查,對未能如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堅決依法查處,直至吊銷其排污許可證;二是對電鍍行業生產規模是否和環評審批文件相符,對未經審批的擴建項目,堅決從嚴、從重予以打擊;三是對非法存在的黑電鍍從速取締。
4、對造紙及紙制品加工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一是對造紙企業治污設施不完善,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嚴重污染環境的,一律停產整治;二是對現有造紙企業進行單位產能、能耗、物耗、水耗及排污強度跟蹤分析,為下一步制訂產業政策提供依據,促進造紙行業產業結構調整。
5、對今年掛牌督辦企業的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二)對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進行整治。
對2014年以來,群眾多次反映的環境問題所涉及的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于那些確實擾民嚴重,污染治理無望的企業,堅決予以關停。
(三)開展水源地保護區專項檢查。
一是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對2000年以來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擴建的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清理;二是集中整治影響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水質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完善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和重點排污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四)深入開展工業園區環境違法問題整治。
在2013年園區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集中解決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執行不力問題。一是徹底清理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制定的“土政策”,對阻礙環境執法、降低環境保護準入檻和違反排污收費征收使用管理規定的,一律予以糾正;二是在環境質量未達到要求的工業園區不得批準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已開工建設的停止建設;三是對污染治理設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生產,給予高限處罰;四是對未按規定申請“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五是對廢棄危險化學品隨意棄置或不處置的,責令改正并處罰金。對造成環境污染的,依法限期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六是對園區內的建設項目應當配套建設而沒有建設污水處理廠,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生產;七是對園區內依法配套建設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的,要限期治理,逾期不能達標的要停產整治,同時責令入網企業限產限排。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懲治力度。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手段,切實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懲治力度,對存在嚴重破壞環境問題,涉及公私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和危害人體健康等涉嫌構成犯罪的,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移送司法機關嚴肅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的企業、個人,應由相應機關追究其行政責任。對前期專項行動中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給予高限處罰,并依法足額追繳排污費。
(二)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為認真貫徹實施《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局紀檢組、稽查科要強化監督檢查力度,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做出處理決定,對于各科室、大隊、站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一律追究責任。
(三)加大宣傳報道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分階段制訂宣傳計劃,確定宣傳重點,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做好專項行動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報道,進一步增強全民的環境保護和法律意識,創造良好輿論氛圍。通過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公開曝光一批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屢查屢犯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15日前)
各有關科室、大隊、站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整治重點。
(二)調查摸底和查處階段(7月16日-9月30日)
1、調查摸底。各科室、大隊、站對重點行業、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工業園區迅速調查摸底,對確定的檢查企業逐一排查,查清企業的生產規模、污染狀況、有無隱患的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情況,重點檢查現有生產規模、生產項目與審批項目是否存在不一致的情況,檢查現有處理設施、處理能力與當前企業污染物排放是否相匹配的情況,檢查企業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落實情況等。檢查的情況要登記在冊,逐一過關。
2、查處階段。各科室、大隊、站按照各自的職能,按照局統一部署開展有針對性的檢查行動。環境監察大隊作為主要職能機構要開展經常性的檢查,各科室根據職能開展專項檢查,局法制宣教科要確保已報送的案件從速從快處理,同時要和新聞媒體對接,曝光一批環境違法行為。市環境監測站要密切配合好該項工作,確保人員、設備高效運作。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7月16日-7月20日。市環境監察大隊組織對轄區企業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對照調查摸底的要求逐個企業進行檢查,并形成監察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迅速立案查處。同時局各科室也要根據自身職能安排檢查。
(2)7月21日-7月31日。局組織對重點行業、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工業園區等進行專項環保檢查,具體檢查方案由法制宣教科擬出,報局領導批準后進行。
(3)8月1日-8月31日。市環境監察大隊組織兩次以上交叉檢查,要采用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的方式,查處一批環境違法企業。8月31日前要將前階段查處的案件材料移送至局法制宣教科,局法制宣傳科要本著從速、從快、從重的精神及時組織召開行政審議會議,發出相關處罰和處理決定。
(4)9月1日-9月30日。鞏固提高。局各科室、監察大隊、監測站要在前階段檢查結果的基礎上采取回頭看的方式,對已查出和處理的問題逐一再對照檢查,確定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是否真正得到整改,確定污染源是否已真正做到達標排放。局各科室、環境監察大隊和市環境監測站要組織對相關企業逐一過堂驗收,對治理無望,確實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對有其它嚴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企業要形成材料上報局,由局提請市政府予以關閉或取締,對查處的典型違法案件,要追究當事人的相關責任。
(三)總結階段(10月15日前)
各科室、大隊、站要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措施,形成工作總結報送局。
第四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國家環境保護部關于開展長江環保執法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省環保廳和市環保局統一布置的工作要求,開展全市長江環保執法行動,以查處污染長江的違法行為為重點,促進污染物減排目標的實現,確保長江水質的安全,為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保駕護航。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對全市沿江排污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的全面檢查,摸清長江干流及主要入江河道接納主要污染物的總量,進一步規范直接排入長江干流及其主要入江河道的排污口設置,建立企業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檔案,嚴肅查處私設排污口、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促進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市環保局成立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周燦榮局長任組長,陳明建、高亞偉副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韓進、劉志偉、劉武松等同志組成,具體負責全市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布置、行動落實、現場檢查、行動宣傳和總結報告等。
四、檢查范圍及內容
此次行動的范圍包括市轄區內長江干流及其沿江岸縱深500米范圍內的2條入江河道。
主要工作內容為:
1.檢查直接排入或相當于直接排入(相當于直接排入是指污水排入入江河道或溝渠,排污口距長江干流500米以內的排污口)長江干流的工業企業污水排放口、污水處理廠排放口及市政排污口;
2.對長江干流2條主要入江河流考核斷面水質組織一次同步監測;
3.檢查統計各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噸/日)、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及鉛的排放濃度和總量;
4.對排污口進行拍照、定位、檢查規范化標識設立情況;
5.統計排入上述排污口的工業企業名稱和數量;
6.對私設排污口、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企業依法查處。
五、時間安排
1.動員部署階段(2月20日)
2月20日,市環保局組織召開全市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專題會議,傳達市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工作要求,全面動員部署我市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并根據本方案要求,成立專門工作機構,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整合污染防治、環境監察、環境監測、信息管理和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積累的信息資源,全面完成長江環保執法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2.集中行動階段(2月21日—2月28日)
環境監察、監測等部門聯合對檢查范圍內的排污口進行集中檢查,并對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3.總結分析階段(3月1日—3月2日)
認真總結本次行動的成效與不足,分析研究檢查數據,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提交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工作報告并上報。
六、工作要求
1.強化部門聯動
這次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市環保局由市環境監察大隊牽頭,市環境監測站、污染源普查辦、信息中心等部門共同參與。要做到部門聯動,細化職責分工,各司其職,要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八查一提高”活動、排污申報、排污收費、自動監測、環境統計等成果,同時積極爭取建設、水利、市政等部門的工作支持,確保任務的完成。
2.嚴懲違法排污
對檢查中發現的不規范的排污口,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規范排污口設置;對工業企業的偷排口要堅決予以查封;對沒有污染治理設施或不正常運行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3.注重輿論監督
法制宣教科要認真做好本次行動的宣傳工作,應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長江環保執法行動的宣傳力度,加大對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積極營造群眾參與監督長江環保執法行動的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