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推進區縣流動人口服務實施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提升我縣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整理工作體制機制,根據《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的意見》(浙政辦發〔〕106號)和《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金政發〔〕3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現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方共同參與、資源有效整合”的總體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優化服務措施,深化管理模式,積極探索實踐具有我縣特色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新途徑,為促進全縣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的貢獻。
二、工作目標
(一)進一步完善符合我縣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需要的組織網絡、工作制度、保障體系、監督機制,全面提高服務管理工作水平;
(二)進一步健全惠及流動人口的公共服務體系和維權機制,切實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
(三)進一步提高法制化、規范化、信息化、社會化水平,不斷夯實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基礎;
(四)進一步增強預防、控制和打擊流動人口違法犯罪的能力,不斷優化社會治安環境。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組織機構
1、成立縣外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
2、各鄉鎮(街道)按照《條例》規定,開展基層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依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心設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所。所長由鄉鎮(街道)分管綜治的領導兼任,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副所長兼任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專職副所長,成員為鄉鎮(街道)負責綜治、教育、民政、司法、勞動、衛生、計生等工作人員。
3、流動人口超過200人的社區(村居)、超過100人的用人單位設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依托社區(村居、企業)綜治工作室和社區(村居)警務室開展工作。
(二)建立流動人口管理隊伍與經費保障的長效機制
全縣按不低于上年度登記流動人口800:1的比例要求,配備流動人口專職協管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經費由縣財政列支,按每名專職協管員每年人均2萬元的標準安排,實行專款專用,具體由縣公安局負責。流動人口專職協管員的錄用遵循面向社會、統一標準、擇優錄用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專職協管員隊伍日常管理由縣公安局負責。
(三)整合資源,建立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
1、縣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貫徹執行有關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部署落實各項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制定工作措施;監督、檢查、考核我縣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相關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制訂流動人口管理考核辦法,并開展日常考核檢查工作。
2、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工作,采集流動人口信息,做好流動人口登記發證有關事項;管理出租房屋,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開展法制、道德素質、工作技能等教育培訓;提供房屋租賃、就業信息服務;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等。
3、社區(村居)、用人單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負責對流動人口、業主、出租房屋房東進行法規、政策的宣傳和服務,協助相關部門對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
4、縣相關部門要按照統分結合的原則,根據各自職責,密切協作,共同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督促鄉鎮(街道)、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落實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居住證管理和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管理措施;負責整合相關部門信息資源,建立流動人口綜合信息平臺,全面掌握并提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情況和動態信息;
綜治辦負責流動人口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考核工作;
組織部門負責流動人口中流動黨員、黨組織管理工作;
司法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流動人口的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
教育部門負責流動人口子女就學教育管理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經費的保障工作;
民政部門負責流動人口中接受求助的困難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人勞社保部門負責流動人員的職業培訓、勞動就業介紹、社會保險管理服務,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依法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協助保障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人員的配備。
建設部門負責對建筑施工企業行為監督,督促施工企業加強建筑工地流動人員管理,協助人勞社保部門協調解決流動人員工資拖欠等其他工作;
衛生部門負責流動人口公共衛生服務和管理;
人口計生部門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
發改局、交通局、團委、婦聯等部門協助做好相關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各鄉鎮(街道)負責本轄區內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各項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街道)、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把流動人口管理工作作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二)加強配合,提高效能。縣相關部門要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公共財力和現有資源承載能力實際,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政策,讓更多的流動人口享受本地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政策;要立足自身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職能,相互配合,緊密協作,共同參與,綜合治理,發揮最大效能。
(三)加強督查,確保實效。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鄉鎮(街道)的考核內容。縣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督查和考核,確保流動人員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鄉鎮(街道)、部門要按照工作部署,全面開展流動人口管理工作。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縣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總結推廣工作制度健全、措施落實、成績突出單位的做法。相關部門要積極開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宣傳,動員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著力營造良好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