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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創新城市管理機制,整合城市管理資源,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構建具有特色的數字化大城管新格局,實現我區城市管理的數字化、信息化、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根據市政府《關于構建數字化大城管新格局的意見》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生態美麗、幸福和諧新”為目標定位,以“打造海上北大門、城市副中心”為主線,以構建數字化大城管新格局為輔線,按照“城市生態化、規劃國際化、建設精品化、管理數字化、城鄉一體化、運作市場化”的總體要求,建立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區城市管理部門綜合協調,各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的大城管新格局。
二、任務目標
從增強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出發,按照“高點定位、超前謀劃,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因地制宜、實用高效”的原則,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部門職責,充分利用現有城市管理資源,應用現代信息科技手段,全力構建集城市管理、應急指揮、視頻會議、市民服務和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等功能為一體的“數字化大城管新格局”,建立政府監督指揮、部門協調運作、市民廣泛參與,反應快捷、分工明確、責任到位、處置及時、運轉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實現城市管理由傳統向現代、由被動向主動、由粗放向精細、由突擊向常態的轉變。
三、建設內容
(一)應用體系建設
1、基礎軟硬件平臺建設。主要包括建設數字城管中心機房、顯示設備、存儲設備、監管數據無線采集設備、信息交換設備、呼叫中心、網絡基礎設施、信息安全體系、數據庫系統、地理信息系統等。
2、應用系統建設。根據住建部相關規范要求,建設監督中心受理子系統、協同工作子系統、地理編碼子系統、監督指揮子系統、綜合評價子系統、應用維護子系統、基礎數據資源管理子系統、數據交換子系統、城管通監管數據無線采集子系統九個基礎應用系統;按照大城管理念要求,建設數字執法子系統、視頻監控子系統、GPS(全球定位系統)監控指揮子系統、公眾服務子系統、業務短信子系統、電子監察子系統、領導無線決策與督辦子系統、統計分析與決策支持子系統等拓展應用系統。同時,根據城市管理需要,建設指揮調度子系統等綜合應急系統;建設井蓋設施管理子系統、路燈監控子系統、工地監管子系統、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子系統等城市部件綜合監管系統;利用傳感器等自動化監控設備,建設城市生命線綜合監控系統,保障城市安全運行,逐步將安全、人口和社會保障等城市管理內容以及城鄉結合部凸顯的問題納入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
3、基礎數據建設。利用數字地理信息,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和城市管理人員等位置信息,建設城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結合實際將城區細化為若干管理網格,依據城市管理事項明確各個網格內的責任單元,將每個網格的管理標準、責任單位、責任人及處置流程標準化并納入系統管理,使城市管理的部件、事件一一對應責任部門、責任單位,使管理精細到每一個方位、每一個人,建設基于城市基礎地理信息的單元網格數據庫。
(二)服務體系建設
1、整合服務要素。整合城市管理部門為公眾提供的各類業務活動及在活動中產生的信息資源,并對已有的業務活動、業務流程、信息資源等通過信息化的手段進行加工和組織,形成滿足公眾需求的各類服務單元。
2、拓展服務渠道。利用移動技術、LBS(基于位置的服務)應用以及SNS(社會性網絡服務)應用平臺等關鍵技術,拓展公共服務訴求及獲取渠道,便于引導公眾通過多種方便的渠道參與到城市管理中來。
3、開放公共服務數據。為公眾提供城市管理公共數據的檢索、查詢及下載服務,并建設統一服務平臺框架,提供數據標準,實現公眾對城市管理信息的創建與分享,隨著公眾參與度的增加,逐步規范數據分類及數據信息。
(三)綜合評價體系建設
建立配套完善的監督評價體系,對城市管理各責任主體的工作過程、工作績效、規范標準進行綜合考評。
1、利用GPS技術和手機定位技術,對各責任部門、單位相關人員上崗履職情況進行監督評價。
2、制定相關制度和管理規范,對各責任部門、單位處置城市管理問題的效能進行監督評價,并利用信息平臺對網格化責任區域需解決的各類問題進行實時顯示和數據統計,生成評價結果。
3、將評價結果納入部門績效考核、行政效能督查、文明單位考評和評先樹優等制度體系。
(四)組織體系建設
1、機構建設。區城市管理部門為數字化大城管新格局的組織領導機構,具體負責數字化大城管新格局的籌備建設和綜合協調工作。成立數字化城管監督指揮中心具體負責大城管數字系統的運行調度及監督考核工作。
2、平臺建設。建設區城市綜合管理數字化信息平臺,作為區大城管工作的一級指揮平臺,負責對城市管理事項進行轉辦、督辦;各職能部門建立城市綜合管理數字化接收平臺,作為區大城管工作的二級處置平臺,負責對城市管理事項進行承辦、反饋。
3、隊伍建設。結合網格化劃分和城市管理問題發生的密度情況,采用自管或市場化管理等方式,組建規模適當的專職信息采集員隊伍,負責日常城市管理問題的信息采集。各職能部門建立巡查、處置隊伍,制定巡查、處置機制、結合各自網格化管理職責及時上報、處置城市管理有關問題。
(五)流程體系建設
科學設置數字化大城管工作流程,形成發現、辦理、監督、問責“四位一體”的閉環管理系統。
1、信息收集。通過現場巡查、日常上報、市民投訴、視頻監控、領導批示、媒體曝光等方式獲取城市管理各類信息。
2、任務派遣。指揮中心將獲取的信息進行登記、梳理、分類,按照管理職責將問題及時派遣到相關責任部門、單位限期處理。對涉及多個部門管理、職責交叉、責任不清的窗口地帶問題責成一個主要責任單位負責處理。
3、處理反饋。各責任部門、單位對承辦事項在限期內進行承辦,并將辦理結果按照要求及時反饋指揮中心。
4、核查結案。指揮中心根據反饋的處理結果,到現場進行核查,對已辦結的進行結案。限期內未辦結或辦結質量不高的,進入督辦程序。
5、綜合評價。指揮中心根據各責任部門、單位對城市管理工作的處理質量,形成綜合評價結果,按評價結果實施獎懲。
四、實施步驟
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區數字化大城管系統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召開協調會議,通報實施意見,啟動數字化大城管建設。制定建設規劃和技術方案,組織專家及專業公司對方案進一步優化,擬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對全區能夠整合利用、資源共享的城市管理信息資源進行調查摸底,積極做好實施建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5年4月—2015年9月)。組織項目建設招標,啟動項目建設,建設監督指揮中心大廳,按照標準要求完成基礎軟硬件平臺、應用系統、基礎數據等各項應用體系以及綜合評價體系建設,進行城市管理網格劃分和事、部件普查,實現區城市綜合管理數字化一級信息指揮平臺與國土資源、公安、住建等各有關部門城市管理信息資源的對接、共享。建立城市綜合管理數字化二級接收處置平臺;成立信息采集及巡查、處置隊伍;完善大城管工作運行流程。
(三)試運行階段(2015年10月—2015年11月)。按照新的管理模式,對建成后的系統、設備進行調試完善,及時整改試運行中出現的各類問題,保持工作流程暢通,實現系統正常運行。
(四)組織驗收階段(2015年12月)。由區城管執法局組織有關專家和相關部門,按照工作目標要求,對大城管數字系統完成情況實施考核驗收,驗收達標后正式實施運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各項工作機制,定期召開工作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協調各成員單位落實管理職責,對城市管理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調度和考核評價,有效破解城市管理難題。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數字化大城管新格局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制訂各自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數字化平臺建設步伐。
(二)加大經費投入。區財政要切實加大城市管理維護費和數字化大城管建設運行費投入力度。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對數字化大城管工作的經費投入,確保數字化大城管新格局建設工作順利推進。
(三)明確部門職責。進一步明確區城管、住建、公安、工商、環保、衛生、國土資源、水務、安監、公路、交通運輸、廣電、氣象、移動、聯通、電信等城市管理相關職能部門管理職責,編印《市區城市綜合管理事項手冊》和《市區城市綜合管理工作標準手冊》,制定統一的城市管理規范。
(四)加強協調配合。數字化城管工作涉及多項技術、多個部門,區公安、住建、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水務、環保、發改、供銷、電子政務等單位和部門要顧全大局,積極配合,整合資源,凡政府投資開發建設的信息資源要無償共享,避免重復投資,并提供技術、財力、人力和政策支持。
(五)加大考核力度。制定《市區城市綜合管理考核辦法》,按照“分類考核、統一計分、統一評價”的原則,科學制定考核內容和考核方法,嚴格考核評比標準,確保考核體系科學合理、公正、公開,具有可操作性。加強獎懲力度,根據考核成績和排名情況,嚴格兌現獎懲。
(六)營造宣傳氛圍。各級宣傳部門及新聞媒體要加大數字化大城管新格局宣傳力度,對構建數字化大城管的目的、意義、工作進展情況及取得的成效等要進行及時跟蹤報道和宣傳,切實營造濃厚的建設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