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推進行政執法機關文明執法的通知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推進文明執法要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理念,促進社會和諧,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和開展執法機關文明執法教育活動的重要部署,立足我區實際,進一步提升機關效能和執法水平,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認真分析我區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找準癥結,理順關系,統籌規劃,重點突破,按照科學化、民主化、公開化相統一的原則,基本確立行為規范、公正嚴格、公開透明、廉潔高效的文明執法體制,以此提高執法效率,保證政令暢通,推進依法行政,實現執法為民。
(三)堅持文明執法與嚴格執法相結合。文明執法與嚴格執法相輔相成,不可或缺。通過文明執法實現嚴格執法,在嚴格執法中體現文明執法。開展文明執法教育活動不是要減輕執法力度和降低執法標準,而是要通過細致有效的工作、堅持不懈的努力、親民務實的作風來化解執法矛盾,從而達到堅持執法標準和提高執法效能的目的。
二、堅持執法為民,端正執法理念
(一)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執法人員應當牢固樹立“公仆”意識,改變傳統的“人治”思想和把執法與服務對立起來的錯誤執法觀念,堅決糾正執法就是管人、執法就是罰款、執法就是“創收”、執法就是“完成指標”等錯誤認識,要把行政管理相對人當作服務對象,以優質服務促進文明執法,在文明公正的執法中體現服務。
(二)樹立“守法推定”理念。轉變“違法推定”理念,即由推定行政管理相對人都可能違法,轉變為推定多數行政管理相對人守法,對少數行政管理相對人實施重點監管。執法既要制裁違法者的違法行為,又要保證守法者正常的生產生活不受干擾,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
(三)樹立“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理念。行政處罰應當以教育行政管理相對人守法為目的,視行政管理相對人違法情節輕重依法酌情實施行政處罰,糾正不分情節輕重一律按上限標準罰款的做法。各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執法,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執法機關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對初次違法且違法情節顯著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的,應當適用警告種類的行政處罰,慎用罰款種類的行政處罰。
(四)樹立“執法嚴格與有情操作”的理念。既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又要充分考慮行政管理相對人特別是違反法律法規相對人的實際情況,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和法律知識宣傳,使其自覺自愿、心服口服地接受處罰和管理。
三、積極推行執法責任制度,嚴格規范執法行為
(一)全面推行執法責任制度。各執法機關一把手要對本單位工作負總責,并依法界定執法職責,科學設定執法崗位,細致分解執法責任,全面推進本機關依法開展工作。
(二)嚴格執行執法主體資格制度和執法人員資格準入制度。執法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非執法機關的組織未經法律、法規授權或執法機關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相關執法權;凡從事執法的人員,須符合法定條件,經考試合格取得執法資格和執法證件,并持證上崗,亮證執法。
(三)改進完善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建立執法人員執法檔案。將年度考評與日常考核緊密結合起來,對每一項工作、每一個案件,逐件考核,累積記分。擴大公眾參與程度,把行政管理相對人的評議意見作為考核執法機關工作的重要依據。文明執法考評情況要載入各執法機關和個人的檔案,作為評先創優、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四)建立健全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監察、人事、審計、政府法制辦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共同做好對行政過錯或錯案責任機關及其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要完善追償辦法,賠償義務機關依法賠償行政管理相對人損失后,應當對過錯或錯案工作人員進行追償,不得以行政處分代替經濟追償。
(五)實行執法承諾制度。建立和推行執法承諾制度,各執法部門應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部門執法職責,具體明確本部門承諾事項及標準,并認真付諸實施。
(六)實施法律援助制度。應當依法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司法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確定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按照法定的形式、條件、范圍、程序以及其他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
四、理順執法體制,堅持公開公正,加快行政程序建設
(一)理順執法體制。重點理順多層、多頭執法問題。要下移執法重心,減少執法層次。各執法機關應當對執法職能交叉情況進行清理,采取有效措施,從源頭上解決多層、多頭執法問題。嚴禁越權亂作為和失職不作為,避免因執法機關的職能交叉使行政管理相對人無所適從或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損害。
(二)堅持公開執法。積極推行執法公示制度,做到執法主體資格公開、執法人員執法身份公開、執法依據公開、執法崗位責任公開、執法程序公開、執法救濟方法公開、執法監督舉報電話公開等,實現陽光執法。
(三)嚴格執法程序。各執法機關要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根據《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機關、本部門的實施辦法,對許可程序進行規范、優化,繪制操作流程圖,盡量簡化執法程序,減少執法環節,提高執法效率。
(四)規范執法文書。證據搜集和證據形式必須合法。必須使用由省級行政執法機關統一樣式的行政執法文書。
(五)堅持嚴格公正執法。各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在執法時要嚴格依法辦事,不得徇私枉法、執法犯法,要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正確行使好自由裁量權,最大限度地防止自由裁量畸輕畸重,切實解決執法機關違法行使權力侵犯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
(六)維護當事人的知情權、陳述權和申辯權。執法機關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時,應告知當事人所依據的相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應享有的權利。對于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合法、合理的,執法機關應予采信。對重大事項,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依法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組織聽證。
五、堅持“以人為本”,改進執法作風和方式
(一)堅持親民執法。各執法機關要堅決糾正執法過程中趾高氣揚、態度冷漠、敷衍塞責甚至言行粗暴、動輒訓斥,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以及設置行政處罰“陷阱”等現象。尤其在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上,要充分尊重群眾的意愿和要求,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在取得廣泛共識的其礎上,采取合乎法律規定且人性化的辦法,積極穩妥地進行執法。
(二)堅持文明執法。堅決糾正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等現象。嚴格規范執法言行,端正執法態度,堅決克服和糾正執法中不文明、不規范的問題。尤其在現場執法中,要堅決禁止執法人員與行政管理相對人發生言語和肢體沖突。執法機關要結合本部門工作特點,以“嚴格執法,熱情服務;規范執法,文明服務”為重點,扎扎實實地開展各種形式的文明執法創建活動。
(三)堅持高效、便民執法。推行分類和動態監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對人的守法記錄,實施遠距離、近距離或零距離管理,做到既嚴格執法、履行職責,又不執法擾民。認真落實“首問責任制”,推行“一窗式”、“一站式”和“一戶式”執法服務,讓群眾走進一道門,辦好一切事。
六、堅持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建設高素質執法隊伍
(一)強化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執法人員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的教育,提高執法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定期組織執法人員進行學習培訓,采用辦班培訓、現場練兵、以考促學、競爭上崗等辦法,促使執法人員學業務、學科技、學法律,不斷提高自身執法知識和業務技能。要建立新法培訓制度,重要的或與本部門、本機關相關的新法律、法規和規章公布后,要及時組織培訓。對執法人員實施動態管理。政府法制機構要組織好各執法機關執法資格考試,對考試不合格的,要離崗學習,仍不合格的要調離執法崗位。新進人員從事執法工作的必須通過培訓、考試,取得執法資格后方可從事執法工作;對已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也要進行年度審核,對因違法執法造成錯案的或一年內有兩次以上執法過錯的,要依法予以處理。
(二)強化執法監督。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審計等監督機構的作用,理順監督關系,形成監督合力。對執法工作實行動態全過程監督,加強對窗口單位和一線執法行為的監督,做到權力行使到哪里,執法檢查監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要建立工作機制,自覺接受外部監督,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作用,多管齊下,多策并舉。要主動接受黨委、人大、政協、司法的監督;要自覺接受新聞媒體的監督;要設立并公布執法監督舉報電話,認真受理人民群眾的舉報、投訴,真正實現把工作的監督權和成效的評判權交給服務對象、交給群眾、交給社會。
(三)嚴格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對一般性執法過錯的責任人,要組織學習、培訓,進行調查處理,對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堅決調離執法崗位;對違法執法造成錯案的,一律先停止執法,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者,要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追究責任;對違法執法造成惡劣影響的,一律先停職或免職,嚴肅處理,并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追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領導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