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環境提升年聯合檢查活動通知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機關各部門、駐區有關行政執法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環境提升年”活動深入開展,切實加強社會管理創新能力,提高行政執法效能,營造良好的旅游環境和社會安全環境,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經區委、區管委會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整頓違法建設、違法經營、違法操作綜合執法聯合檢查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管委會關于開展“環境提升年”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對全區存在各類違規違法行為和安全隱患,以更加嚴密的組織方式、更加嚴格的監管手段、更加有效的執法力度進行綜合整治,重點整治違法建筑、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旅游安全、食品安全、水資源開發、礦產資源開采、環境污染、環境衛生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堅決杜絕私搭亂建、無照經營、違規操作,努力消除各類危險隱患,達到事權明確、管理到位、規范有序的整治效果。同時,要嚴格執行執法程序,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切實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二、時間安排
2012年6月29日至7月28日
三、檢點
1.是否取得規劃、工商、消防、環保、稅務、規劃、土地、衛生、水利、林業、物價、安全等生產經營所必須的相關證照;從事特種行業的是否具備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2.生產經營地址是否與證照注冊地址相符,相關證照的審核、批準機構是否跨縣區,是否存在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一照多用等違規違法行為。
3.其它需要通過綜合執法糾正的違規違法行為。
四、組織領導
本次綜合執法檢查行動在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綜合執法大隊牽頭,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綜合執法聯檢小組,對全區范圍內存在的各類違規違法行為實施疏導或強制糾正。參與本次綜合執法部門的一把手是涉及本行業綜合執法的第一責任人。
綜合執法聯檢單位有:法制辦、規劃建設環保局、經濟發展商務局、社會事務局、國土資源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國稅分局、地稅分局、綜合執法大隊、消防大隊、交通運輸管理所
綜合執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綜合執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執法大隊,辦公室主任陳有山,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執法檢查工作。
五、職責分工
(一)工商分局
負責對未經本部門許可(批準)從事各類經營活動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對已被依法吊銷、撤銷許可證(照、批準文件),或許可證(照、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二)國稅、地稅分局
負責監督檢查本轄區內個體工商業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并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公安分局
負責對從事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危險物品、道路交通及其他須經公安部門許可、備案方可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業戶進行監督檢查。
(四)消防大隊
負責對轄區內重點消防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限期整改,直至驗收合格。
(五)國土資源分局
負責對須經本部門許可(批準)方可從事的土地、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以及土地租賃費繳納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交通運輸管理所
負責對須經本部門許可(批準)方可從事道路運輸及其他相關業務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業戶進行監督檢查。
(七)規劃建設環保局
負責對須經本部門許可(批準)方可從事的環境保護、污染排放個體工商業戶進行監督檢查。
(八)經濟發展商務局
負責對須經行政許可(批準)方可從事的旅游產品經營、河道漂流、食品安全、畜牧業養殖、煙花爆竹等危險化學品生產銷售、物價和其他安全生產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九)社會事務局
負責對須經本部門許可(批準)方可從事的醫療衛生、文化娛樂等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業戶進行監督檢查。
(十)綜合執法大隊
負責牽頭組織本次綜合執法聯檢行動,負責對今年以來新發生的違法建筑全部強制拆除,對戶外廣告、違章占道經營予以清理規范。
六、有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清這次綜合執法行動的重要性,爭取把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次性查清完畢,一次性執法到位,真正做到思想高度重視,部署周密細致,部門協調聯動,切實抓出成效。
2.深入排查,徹底治理。綜合執法小組要摸清全區違法建設、違法經營、違法操作的基本情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執法計劃和檢查進度表。對查出的問題,各執法部門要現場下達處罰或整改通知,并認真填寫部門聯檢整改意見表(見附件),登記建檔備案。對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區法制辦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予以妥善處置。對查處的個體工商業戶要按照法定時限及時組織復查,確保查處效果。
3.依法辦案,嚴肅處理。對查出的違規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該立案的立案,該處罰的處罰。對原因復雜、問題突出、不能一次性解決的問題實行掛牌督辦,由責任部門限期解決。綜合執法行動結束后,由綜合執法大隊匯總成果,提交工作總結,報區管委會審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