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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美國
美國是電子商務的發祥地,也是電子商務發展速度最快、影響最為顯著的國家,世界上將近80%的電子商務活動發生在美國。綜觀美國經濟持續&年強勁發展的表現,極其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美國朝野高度重視信息產業。調查證實,過去1年美國經濟增幅中有約’.2歸功于高科技企業,而這些企業中表現最突出的就是與網絡技術直接有關的公司。
網絡化潮流刺激了美國經濟,帶動了眾多新興產業的發展,諸如軟件服務、文化娛樂、旅游、遠程教育、網絡廣告、職業培訓以及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眾多商業領域網絡銷售、網絡通信等。這些與美國政府始終對電子商務采取積極的扶持政策,先后頒發了一系列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有關。如%33)年通過了《全球電子商務框架》,號召各國政府應當避免對電子商務的過分限制,盡可能地鼓勵和幫助企業發展互聯網商業。當需要政府參與時,其目標應當是支持與營造一個有預測性的、最低限度的、一致的、簡化的法律環境;1...年初美國眾議院經投票通過了一項延緩對電子商務進行征稅的法案,繼續推進了電子商務的發展[2]。
1.2國際經濟合作組織(OECD)
包括歐美發達國家和日本等1個成員國的國際經濟合作組織,于年月在加拿大渥太華召開了第一次以電子商務為主題的部長級會議,通過了《全球電子商務行動計劃》,指出“采用電子商務進行的交易相對于非電子方式進行的交易應接受中立的稅收待遇,電子商務的稅務應同國際慣例保持一致并以最簡便的方式進行管理”;’3)認為,對電子商務征稅,既要防止偷漏稅,又要保護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各國在分配稅收管轄權上要采取合作、協調的方針,而不是針鋒相對的態度。
1.3歐盟
在對待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問題上,歐盟顯得相對保守,傾向于制定較為嚴格的監察和管理措施,對免征關稅問題也較為慎重,主要擔心免稅會影響各成員國的財政收入。歐盟一些國家曾提出對互聯網交易征收新稅,即按互聯網絡使用者在互聯網上傳輸的有關信息的容量課征“比特稅”0123,但目前也原則上同意不再對開展電子商務的公司征收新的稅種,并就跨國電子商務的有關原則與美國達成了一致。綜合主要發達國家及國際組織對電子商務稅收問題的主要政策,可以看出一些共性的原則,可概括為以下4點:
(1)稅收中性原則即對通過電子商務達成的交易與其他形式的交易征稅方面一視同仁,反對開征任何形式的新稅或附加稅,以免妨礙電子商務的發展。
(2)公平稅負原則即指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制定應使電子商務貿易與傳統貿易的稅賦一致,同時要避免國際間的雙重征稅。
(3)便于征管原則即指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制訂應考慮67.8978.的技術特征和征稅成本,便于稅務機關征收管理,否則,就無法達到預期目的,從而難以成為一種可靠的稅源。
(4)簡單、透明原則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制定應容易被納稅人掌握,并簡單易行,便于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最大限度地降低納稅人的納稅成本。美國、歐盟等國家重視電子商務及其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電子商務對傳統營銷方式的沖擊,勢必對中國政府管理企業的思路與方式提出新的挑戰。中國只有制定并實行了有利于電子商務政策措施,才可能有力地調動企業運用互聯網絡技術的積極性。
2中國電子商務稅收問題的研究對策
2.1加強稅收征管工作,制定合理稅收政策
電子商務稅收政策應遵循的原則1以現行稅制為基礎的原則。在制定相關稅收政策時,應以現行稅收制度為基礎,針對電子商務的特點,對現行稅收制度做必要的修改、補充和完善[1]。.不單獨開征新稅的原則。即不能僅僅針對電子商務這種新的貿易形式而單獨開征新稅,不然會導致稅收負擔的不公平分布,影響到市場對資源的合理配置。2保護稅收中性的原則。稅收政策對不同商務形式應該平等對待,以保證各種交易形式之間的稅收公平。稅收政策與稅務征管相結合的原則。以可能的稅務征收管理水平為前提來制定稅收政策,保證稅收政策能夠被準確的實施。維護國家稅收利益的原則。應當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謀求全球一致的電子商務稅收規則,保護各國應有的稅收利益。前瞻性原則。要結合電子商務和科學技術水平的發展前景來制定稅收政策。
(1)加快立法,為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提供法律基礎通過立法確立電子或數字化簽名以及電子文檔的法律效力;建立獲得網絡域名的新規則,確保網絡納稅人身份的空間有序性;通過立法規范企業財務軟件,強化稅務機關對企業財務的監控,特別是規范企業賬務的修改權限、修改痕跡、保留方法和保留年限,稅務機關調用企業財務法定接口的設置問題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通過立法明確稅務機關對海關、行以及各類社會中介機構的信息訪問權,保證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開展獲取足夠的信息。
(2)建立網絡稅務平臺和網絡稅務認證中心建立網絡稅務平臺可以將有形的征管空間有效拓展至無形的網絡世界,網絡稅務登記、網絡稅務申報和稅款繳納以及網絡稅收宣傳等網絡稅收征管功能才有可能實現。建立綜合性的網絡稅務認證中心,稅務機關可以對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號、發票真實性、是否按期申報、是否偷逃稅收等一切涉稅情況進行實時的在線核查,從而避免稅收征管的盲目性。
(3)啟用電子發票所謂電子發票,是指紙質發票的電子映像,是一串電子記錄。納稅人可以在線領購、在線開具、在線傳遞發票,并可以實現在線申報。稅務機關可以對企業的經營情況進行在線實時地監控,一改常規稅收征管的滯后性、被動性。
(4)加強監控稅收征管工作為了防止詐騙,電子商務交易雙方的身份和支付款項都必須經過認證中心和支付平臺(或稱作支付網關)的全面認證。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稅務機關可以從支付平臺取得數據,以完成對納稅人的資金稽查。電子商務的貨物一般由專業性的快遞公司送達,快遞公司利用網絡進行貨物跟蹤,隨時可以查詢出某一單交易的貨物所在地,這為稅務機關提供了一種新的稽查貨物的手段。
如果能將上述兩種稽查手段結合起來便會創造出全新的征管效率。
(1)培養精通電子商務的稅收專業人才如果稅務工作人員自身不能掌握現代信息技術,即使當局制訂出了十分完善的稅收征管條款,也只能是一紙空文。目前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最大困難還是技術問題。因此,加大科技投入,改善征管手段,培養高素質復合型人才,才能充分利用現代化的征管手段,真正提高電子商務稅收的征管水平。
1.1改革中國現行稅收體制,促進電子商務發展
(1)修訂稅收實體法中國稅收實體法包括流轉稅法、所得稅法和其他稅法,其中受電子商務沖擊最大的是流轉稅法。其修訂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對增值稅法的修訂,主要是在增值稅法中增加在線交易的征稅規定,明確貨物銷售包括一切有形動產,不論這種有形動產是通過什么交易方式實現的;二是對營業稅法的修訂,主要是在營業稅法中增加了網上服務和在線交易的征稅規定,將在線交易明確為“特許權轉讓”,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征稅,將網上服務等同于一般服務,按“服務業”征稅。另外,相應地在所得稅法和其他稅法中增加有關電子商務的征稅規定。
(2)完善稅收征管法1建立專門的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納稅人從事電子商務交易業務,必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專門的電子商務登記,提交企業網址、電子郵箱地址以及計算機密鑰的備份等有關網絡資料。嚴格實行財務軟件備案制度。要求企業在使用財務軟件時,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財務軟件的名稱、版本號和密碼等信息,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才能使用。
2使用電子商務交易專用發票。每次通過電子商務達成交易后,必須開具專用發票,并將開具的專用發票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往銀行,才能進行電子賬號的款項結算。
確立電子申報納稅方式。納稅人上網訪問稅務機關的網站,進行用戶登錄,并填寫申報表,進行電子簽章后,將申報數據發送到稅務局數據交換中心。對受理成功的,將數據信息傳遞到銀行數據交換系統和國庫,由銀行進行劃撥,并向納稅人發送銀行收款單,完成電子申報。%確立電子賬冊和電子票據的法律地位。新《合同法》確立了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明確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等形成的數據電文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稅收征管法》、《會計法》等法律文件中也應盡快予以明確,以適應電子商務的發展需要。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應在稅收條文中明確稅務機關在得到授權和履行必要的手續后,有權查閱、復制納稅人的電子數據信息,納稅人不得以涉及商業秘密等理由拒絕。同時,稅務機關有義務為納稅人保密,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稅務機關參與制定與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電子商務的法律問題牽涉的范圍十分廣泛,作為稅務部門來說,主要應關注電子合同的有效性,電子貨幣的使用管理、電子數據證據的合法性、電子商務交易的管制、知識產權保護等法律的制訂。
1.2加強國際間合作與協調,共建國際稅收新體系
(1)加強國際間合作、協調的必要性電子商務的開放性、無國界性使得一個國家的稅務當局很難全面掌握交易的情況,世界各國的稅務機關只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密切配合,相互合作,才能全面、準確地了解納稅人的交易信息,從而為稅收征管提供詳實、有力的依據。電子商務使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不斷加快,也使得國際稅收協調在國際稅收原則、立法、征管、稽查等方面需要更加緊密的合作,以形成更加廣泛的稅收協作網。電子商務的國際稅收問題,實際上就是稅收利益在國與國之間的重新分配。因此,中國應積極參與電子商務稅收理論的研究和政策的制訂,并應站在發展中國家的立場上,積極參與國際對話,共同建立面向3%世紀的電子商務國際稅收新體系。
(2)構建中國電子商務稅收法律框架稅法對電子商務的征稅態度、征稅規則如何,直接影響著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經營熱情和經濟利益。中國作為一個電子商務剛剛起步的國家,理應從維護稅收公平原則和中國現行有效的稅收法律制度的目的出發,借鑒發達國家和國際組織的經驗,并根據中國發展電子商務的目標和戰略,構建中國電子商務稅收法律框架,確立中國電子商務稅收法律的基本原則,為進一步修訂中國現行的有關電子商務的稅收法律法規提供指導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