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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業務定位模糊
由于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的體制限制,各中資銀行開展的私人銀行業務更多的充當了“集成商”的角色,即“在商業模式上成為各類金融產品的一站式銷售渠道,即‘上游’的信托、證券、基金、保險、陽光私募、PE等提供各自領域的產品集成于‘下游’的私人銀行平臺”.由此,私人銀行模糊的角色定位給私人銀行的發展造成了許多困難和阻礙:私人銀行服務仍然保留傳統零售銀行服務的本質,缺乏對潛在高凈值客戶的獨立“一對一”定制功能,吸引力大打折扣;私人銀行業務中具有高收益的投資產品必須借助信托、證券和PE等第三方供應商機構來提供,由于與第三方的責任、權利不對等,這大大縮減了私人銀行業務中的高收益收入;私人銀行服務仍以批量化供應和推介為主,缺乏特色化服務;私人銀行能發揮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也仍限于商業銀行傳統的貨幣市場、債券市場和外匯市場等相關領域,創新動力不足.所以,中資私人銀行的服務形態是簡單的客戶歸集和渠道集成,服務價值是保有財富、創造財富和尊享生活,離真正意義上的私人銀行還有很大一段距離.
2模式改革困難重重
目前中資銀行主要采用“大零售”和事業部制兩種組織模式開展私人銀行業務“.大零售”模式即在商業銀行總行的零售銀行部門內成立私人銀行部,作為隸屬于零售銀行部門的二級部門,專門負責私人銀行業務的規劃、指導和管理,由零售銀行各分行負責具體業務的經營與市場推廣.例如我國的招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在其私人銀行業務組建初期都采取了這一模式,而中國銀行、民生銀行私人銀行在經歷一段時間的事業部制或準事業部制探索后同樣采取了這一模式,將原直屬于事業部的私人銀行分部(或分中心)重新劃撥至分行,由分行管理,而私人銀行部則進行業務與計劃指導.事業部制或準事業部制模式即在商業銀行總行的零售銀行部門外設置獨立的私人銀行部或中心,實行獨立事業部制管理,私人銀行兼有業務經營與管理的雙重職能,即私人銀行總部既負責私人銀行業務的規劃指導管理,同時自身又有直營的分部或分中心.在分部(或分中心)區域布局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各分行也在總行私人銀行部(或中心)的指導或授權下開展私人銀行服務.目前我國采用這種模式的銀行有中信銀行、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由于在事業部制模式下私人銀行采取的是“垂直管理”和“獨立核算”的模式,這經常會引起新建的私人銀行部門與銀行分行在零售和對公等業務上爭搶客戶資源的現象.2009年,某銀行就曾經出現過部分分行行長聯名上書要求停止事業部制改革的情況,這是因為新成立的事業部門必將瓜分削減分行的既得利益,這也是目前私人銀行事業部制改革推進的重要阻礙.同時,我國的私人銀行目前還面臨推行事業部制改革的成本與利潤核算、存量客戶的流失、授權錯位等難題.以上問題都使得我國的中資銀行從開始推行私人銀行事業部制模式轉而采取向準事業部制過渡或以分行為中心的“大零售”模式.
3產品同質化嚴重、缺乏創新
中資私人銀行的經營范圍目前還僅局限于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服務,其金融產品和服務主要圍繞傳統的儲蓄、信貸和中間業務,輔之以銷售公募基金、信托理財、陽光私募和PE等.私人銀行自主的產品設計與開發也僅集中于固有領域,如貨幣市場、外匯市場和債券市場.由于缺乏先天體制和創新動力,我國的私人銀行經營產品品種較為單一,同質化現象比較明顯,產品缺少特色、缺乏創新.從目前來看,中資銀行的私人銀行業務提供的產品與零售銀行的產品并無明顯的差異,只是目標客戶準入的資產門檻比零售銀業務高;中資銀行的私人銀行提供的服務也不是一對一的特色定制服務,與零售銀行提供的貴賓理財服務相差不大.私人銀行業務并不是原有傳統銀行業務的延伸,而是涵蓋了信托、遺產和離岸業務等的全方位服務,而我國的分業經營體制限制導致私人銀行可投資范圍有限、投資深度不足.大多數中資銀行的私人銀行業務還保留了零售銀行業務的傳統,更多的銷售產品而非銷售組合、服務針對性不強、信息化程度不高等問題仍然凸顯.由于銀行總體資源有限,零售銀行仍然有其生命力和吸引力,所以進行私人銀行創新的動力不強,相關的技術、人才、網絡投入規模都不盡人意.
4監管法規亟待明確和完善
2009年我國銀監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首度提及了“私人銀行”,為私人銀行產品投資二級市場和股權投資保留了一定空間.2012年1月起施行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針對私人銀行客戶的特點,規定了“商業銀行向私人銀行客戶銷售專門為其設計開發理財產品的,雙方應當簽訂專門的理財服務協議,銷售活動可按服務協議約定方式執行,但要確保銷售過程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目前來看,私人銀行作為一項相對獨立的新興業務,在我國還未得到法律法規上的明確定位、也沒有專門的管理辦法.目前我國私人銀行的經營還主要依據商業銀行監督管理法律體系,甚至依靠行業的專業精神和自律精神,在投資方向和風險管理等領域都未體現出私人銀行的特點,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私人銀行的長遠發展.一方面,銀行提供私人銀行的產品和服務,同時承擔相應的風險,但權益卻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另一方面,由于在監管上沒有對私人銀行進行專門的規定,導致了目前出現的私人銀行概念模糊、模式混雜等現象.鑒于目前國內財富管理機構的格局,第三方理財、PE等機構因非金融機構的身份面臨相對寬松或模糊的監管環境,這在某種程度上搶占了私人銀行的業務和客戶,而對中資銀行私人銀行則有相對嚴格的規定.這種寬松與嚴格、清晰與模糊并存的監管體制容易導致金融風險的系統性失衡,也不利于財富管理市場理性文化的構建.
5人才儲備有待提高
由于私人銀行的經營范圍很廣泛,從事私人銀行業務的客戶經理需要幫助客戶處理包括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基金市場、房地產和大宗商品等市場的金融資產,因此對私人銀行客戶經理的從業素質、從業經驗、職業操守的要求要遠遠高于商業銀行的客戶經理.另外,私人銀行的客戶經理除了具備高素質的專業技能,還需要掌握宏觀經濟、會計、法律、心理等其他領域的知識.最好還要掌握高爾夫、紅酒鑒賞、藝術品和奢侈品鑒賞等軟技能,從而為客戶提供更加個性化和人性化的服務.國外私人銀行的管理人才一般都是在投資銀行、資本市場、零售銀行等領域工作多年的資深從業人員,不僅具備扎實的理論知識,還具備豐富的實戰經驗,對個人財富管理、公司理財、國際資本市場及金融衍生品市場都有深刻的見解.有些私人銀行家本身就出自富裕家庭,擁有自己的成功創業投資經驗和高級生活體驗.而我國私人銀行發展之初,各家銀行的普遍做法是從銀行內部的管理層培養和提拔人才,他們的專業技能、理財能力和風險把控都與合格的客戶經理有一定的距離.當然我國的私人銀行客戶經理的選拔和培養也在向國外的成熟模式看齊,客戶經理必須具備CFA(注冊金融分析師)、AFP(金融理財師)、CFP(國際金融理財規劃師)、EFP(金融理財管理師)等資格,但與國外私人銀行客戶經理還擁有律師證、注冊會計師證、MBA(工商管理碩士)背景等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6海外市場有待拓展
隨著我國私人銀行客戶對資產全球配置需求的升級,我國在海外的私人銀行網絡亟需架構,尤其是海外華人的聚集區.目前來看,我國的中資銀行對海外的拓展都處于起步階段,而且大多中資銀行并不具備條件來建立海外網點和吸引國外優秀管理人才.從成功的例子看,我國的中信銀行在私人銀行設立業務之初就采取中外合作的模式,同時中信銀行國際擁有較好的海外網絡,目前已經設立在香港的私人銀行分部,位于瑞士的BBVASwiss的專門私人銀行機構也已開始為中信銀行的海外私人銀行業務提供技術支持和客戶服務.另外,在部分擁有香港分行和子行的中資銀行中,私人銀行服務中已開展了開戶簽證服務(如中行與中銀香港、中信與信銀國際)、“內存外貸”甚至具有投資移民傾向的資產轉移介紹服務(協助在港注冊離岸公司等).隨著國際金融形勢演化特別是人民幣國際化的推進,香港必然成為我國私人銀行業的第一個“出海口”,但私人銀行“中港兩地協同”仍面臨銀行內部和兩地合規監管差異的局限.總體而言,中資銀行的私人銀行業務海外拓展剛起步,服務網絡的架構和優秀人才的儲備都是亟需解決的難題。
作者:班楠楠單位:東北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