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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精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認真實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健全地方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有關部門按分工各負其責的監管體系。堅持治理整頓與振興產業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結合、企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依法整頓,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
用兩年左右時間集中整頓,使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行業自律顯著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得到有效規范,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為區實現“四城”建設目標而努力。
三、重點整頓任務及主要措施
(一)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1.開展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制度,督促企業落實原料索證索票制度,規范標簽標識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食品添加劑行為。
2.督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做好食品添加劑進貨驗收、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按照年度報告等工作要求,定期將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情況上報備查。
3.督促餐飲單位落實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申報制度,依法查處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4.開展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抽檢和監測。根據以往食品安全監督監測和投訴舉報等渠道發現的線索,確定抽檢的重點品種、重點食品類別,有針對性地開展抽檢工作。
(二)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
1.當前正值省市縣(區)機構改革啟動實施階段,在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到位前,各部門仍按原職責分工履行職責、落實措施,開展食品小作坊調查摸底,摸清我區各類食品小作坊情況,深入推進食品小作坊的專項整治。
2.全面整治年經區政府同意并產品目錄允許暫時存在的食品小作坊。完善小作坊監管電子信息檔案,實施動態監管,使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日常監管工作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
1.開展生鮮乳專項整治。嚴格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制度,深入開展奶站清理整頓,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督監測,嚴厲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
2.開展種植業產品專項整治。加強農藥市場檢查,依法查處違規生產、經營五種禁用高毒農藥行為;開展農藥質量安全監督抽檢,依法查處農藥生產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行為;加強禁限用農藥的使用指導,規范農藥使用行為;開展蔬菜、水果和茶葉等主要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監測。
3.開展飼料專項整治。加強飼料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和飼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檢;加強對畜禽、水產等養殖戶的指導檢查,依法查處在養殖過程中添加違禁藥物的違法行為,并追蹤溯源。
4.開展獸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對獸藥市場開展聯合檢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禁用藥物行為;開展獸藥監督抽檢,依法查處非法生產假劣獸藥、過期失效產品的行為;加強安全用藥宣傳、指導,規范畜禽、水產養殖戶的獸藥使用行為;加強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依法查處違法使用禁用藥物行為。
5.開展水產品專項整治。開展水產苗種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規范水產苗種生產行為,加強水產苗種藥殘抽檢和執法監管。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執法,開展水產品藥物殘留監督抽查,依法查處水產養殖過程中違法使用禁用藥物的行為。
6.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專項整治。加強獲證企業的生產監管,規范“三品”生產行為和標志使用行為;對市場銷售的“三品”進行檢查,依法查處偽造、冒用使用標志等違法行為;開展“三品”質量監督抽檢,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生產檔案和可追溯制度,提高生產管理水平,確保產品質量和品牌信譽。
(四)食品生產環節
1.開展食品生產企業整頓。開展食品生產企業檢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落實產品檢驗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使食品生產企業全面建立健全進貨驗收、加工過程控制和出廠檢驗等質量安全制度。鼓勵和引導企業積極采用良好生產規范(GMP)、良好衛生規范(GHP)和危害分析控制點技術(HACCP)等先進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開展區域性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深入調研,把具有區域性集中生產特點而質量安全隱患較大的食品加工區作為重點整治地區;加強巡查,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行為;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查處取締無證照生產加工行為。
3.開展重點行業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專項整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小作坊監管工作的通知》(政辦發〔〕135號)要求,深入推進重點行業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專項整治。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區域性和行業性的質量安全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建立較完善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整體水平切實得到提高。
(五)食品流通環節
1.嚴把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關。嚴格按照法定條件,審驗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文件,嚴把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準入關,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依法查處和取締無證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確保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2.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檢查。以消費者投訴舉報多和人民群眾生活密切關的食品為重點品種,以農村地區、旅游景區等為重點區域,以食雜店等為重點對象,集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食品和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深入開展奶制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督促奶制品銷售者認真落實進貨查驗和臺帳制度,嚴格規范經營行為。
3.提高日常巡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下移監管重心,嚴格落實基層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屬地監管責任制,將食品市場巡查與經濟戶口管理、食品質量監測、食品分類監管與信用分類監管等結合起來,切實規范食品銷售者的經營行為。
4.完善和推進索證索票、進貨臺帳制度。進一步完善索證索票制度的具體要求和進貨臺賬制度的具體內容,加強分類指導,積極探索適合不同經營主體和經營場所的電子臺帳、紙質臺帳和票據粘貼臺帳,進一步擴大“兩項制度”的覆蓋面。
5.加強流通環節食品監測。針對流通環節特點,科學確定食品監測范圍、品種、項目和方式,及時進行消費警示和提示,加大對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蹤監管力度。認真開展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工作,規范快速檢測工作程序,建設食品安全快速檢測信息平臺,充分利用監測結果開展市場規范和執法檢查工作。
(六)餐飲消費環節
1.推進餐飲業、學校食堂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提高食品衛生監督效率,改進和加強對學校食堂、工廠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館的衛生監督,將衛生許可制度及企業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結合起來,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強化餐飲服務企業的自律意識。
2.規范餐飲業原料采購索證管理。重點檢查學校食堂、工廠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售食品等行為。
3.開展餐飲單位餐具消毒的集中整治。對餐飲單位的餐飲具和餐具集中消毒單位配送的餐飲具的消毒情況進行抽樣檢查。開展熟食鹵味、冷菜、盒飯等高風險食品的專項監督檢查。
4.嚴格餐飲管理,預防和減少食物中毒。針對餐飲消費環節容易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導致食物中毒較多的酒類、熟肉制品、散裝食用油等品種加強重點監督監測。特別要對集體聚餐和學校食堂實施重點監管,規范和整頓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和小餐館,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和指導,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發生。
(七)畜禽屠宰
1.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冒用或者使用偽造定點屠宰證書、標志牌,以及定點屠宰廠(場)出借、轉讓證書、標志牌的行為。規范畜禽屠宰,堅決依法打擊生產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禽產品和注水豬肉等行為。加大城鄉結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環節的整治力度,嚴防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畜禽產品流入市場。
2.繼續清理整頓和整合定點屠宰企業,重點清理不達條件、不符合規定的屠宰廠(場),加強屠宰企業資源整合和改造升級,規范屠宰企業管理,從根本上提高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經營水平。
3.逐步建立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加強對畜禽實行標識制的管理,嚴格生豬、牛、羊、家禽定點屠宰操作規程和檢疫檢驗制度。
(八)保健食品
1.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查處違規生產經營保健食品和偽造、冒用保健食品標簽標識的行為。加強對保健食品的監督檢查和抽驗,凡發現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一律依法嚴肅查處。重點檢查保健食品原料采購和使用、產品生產及檢驗情況和銷售索證索票情況,嚴厲打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的行為。
2.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專項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偽造、冒用保健品標簽標識的行為。
3.加大對報刊、電視、廣播虛假違法宣傳廣告整治力度,整治普通食品宣傳保健功能和療效,保健食品夸大宣傳保健功能和療效的行為。嚴查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保健食品虛假廣告一查到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地、各部門要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列入當前及今后一段時間的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調配力量、加大經費投入,為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有效的保障。同時,要結合地區和部門的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提出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明確完成工作的時限和考核指標,逐級落實工作任務和責任。
(二)加強督促指導和協同配合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努力形成食品安全整頓合力。機構改革到位前,各部門按衛生部等七部門《關于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衛監督發〔〕52號)和《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81號的有關要求,在抓好整頓工作同時督促和指導關部門開展工作。部門之間要加強協同配合,及時溝通信息,努力加強工作銜接,著力解決分段監管中的空隙和漏洞,避免出現工作脫節或多頭重復執法,要聯合開展監督抽查,提高監管效能,創新綜合監督的手段和方式,完善綜合監督的機制。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機制
1.加強檢驗檢測。各部門要配合做好上級部門對重點品種特別是高風險食品的抽檢工作,定期鏈接公布關檢驗檢測結果。建立全面覆蓋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的收集、報送和整理。合理配置檢驗檢測資源,推進檢驗檢測資源和信息共享,增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可預見性和主動性,使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目標清楚,方向明確,效果明顯。
2.強化行政執法。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評議考核,落實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著力糾正執法監管中的不作為、不到位和亂作為問題。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報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及時查處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3.加快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制訂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和誠信體系評價標準。選擇若干企業開展誠信體系建設試點,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完善關規范和標準。建立食品企業不良記錄收集、管理、通報制度和行業退出機制,加強行業自律。
(四)廣泛參與,強化培訓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整頓的重大意義,提高全社會食品安全意識。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及時報道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整頓的措施、進展和成效,努力爭取社會各界的關心、理解和支持,為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順利推進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食品行業組織要在本行業內大力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和誠信教育,明確企業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行業自律。企業要確保生產經營的食品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并承擔應的法律責任。鼓勵群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工作,加強社會監督。
(五)嚴格督查和狠抓落實
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工作目標和任務,逐級開展檢查和評估。對整頓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鄉鎮,區政府要給予鼓勵和獎勵;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鄉鎮,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