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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會”及其研究在西方有歷史淵源,但是,九十年代“公民社會”(又稱之“市民社會”civilsociety)研究自從西方掀起熱潮后,迅速在東方國家引起了反響,東方國家的學術界也出現了探討公民社會的熱潮。有的學者認為,這是東西方文化交流、西方文化對東方國家影響所致。固然這是一個理由,但還不是根本的原因。文化交流可能會引起異地學術界對某些問題的關注,但不可能形成熱潮。某種文化或研究熱必然有其深刻的社會因素。公民社會研究之所以在九十年代大范圍的尤其在東方國家熱起來,與九十年代以來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不無關系。筆者以為,公民社會形成是有條件的(公民社會形成的趨勢是公民社會研究的前提),一是經濟條件,一是文化條件,①兩者缺一不可。其中經濟條件是根本的,僅有文化上的理念,公民社會是無論如何建立不起來的。但另一方面,如果具備了經濟條件,而缺乏文化條件或文化資源支持不充分的話,那么,公民社會或許也會緩慢地推進,然而,不僅進度緩慢,而且可能出現畸形發展的情況。其實,公民社會研究的目的,也正是試圖從文化上對其發展作理性的合理引導。這一論點可以從歷史和現實得以證實。
“公民”概念在西方出現比較早。公民一詞最先用于西方的古希臘,古希臘究竟在何種意義上使用公民這個概念?在古代希臘,公民與當時的城邦政治制度有密切的關系。城邦是古希臘一種比較特殊的國家形式:國家主要以城市為基礎而建立起來,因而有城市國家之外稱,這是產生公民的環境條件;但是“希臘城邦的本質特征在于其獨特的社會政治結構,尤其在于其公民的身份、地位和作用。”[1](p29)作為奴隸制國家,希臘城邦存在大量的奴隸,除了奴隸以外,就是自由人。自由人不同于奴隸,在人格上他們是獨立自由的,然而并非所有自由人都擁有政治權利。只有公民才獲有政治權利,其他如外邦人、婦女等自由人則沒有政治權利。可見,公民體現的是一種政治身份,表明公民是城邦的主人。在希臘文中,“公民”(polite)一詞由“城邦”(polis)一詞衍化而來,意為“屬于城邦的人”。[1](p32)城邦因公民而存在,同樣,公民因城邦而存在。其中,城是地域概念,邦是公民團體概念。強調公民與城邦的緊密聯系,更能看出公民在城邦中的地位。公民既然是城邦的主人,那就決定了他在政治上的權利,并且所有公民在政治上是平等的,共同決策城邦的重大事務。城邦公民除了政治權利以外,還擁有土地的權利,當然與這些權利對等的是公民要承擔保衛城邦的義務。
但是,古代希臘盡管有公民,以及與此相聯系的城邦政治制度,但卻沒有公民社會。古希臘的城邦政治制度可以看作是政治文化,其中合理的因素如公民所具有的自由權、政治權,和公民內部的平等權成為后人所追求的普遍權利,被延續下來。西方近代資產階級則把它奉為革命的口號和資產階級建國的思想基礎,意為城邦的“polite”(公民)在英文的“burgher”、“citizen”里則包含著公民內在的自由、平等的涵義。古代希臘的公民政治之所以沒有形成普遍意義的社會現象,是因為古希臘的公民僅是一小部分人,整個社會的本質還是奴隸經濟基礎上的奴隸制社會,不具有公民社會形成的最基本的條件。因此,古希臘有關于公民政治乃至公民道德的論述,但沒有公民社會的理論。
在西方社會思想發展史上,關于公民社會的討論有兩次。這兩次討論也能折射出西方公民社會發展的兩大。一次是近代資本主義發展的早期。其理論形態表現的是資本主義原初狀態時的自由主義思潮,是西歐資產階級思想家為了反對封建主義國家觀念而提出的社會理論,目的是為了維護和推進資本主義經濟,進而維護和推進資本主義的社會秩序。公民社會討論的客觀依據是西歐公民社會產生的經濟條件已經具備且公民社會正悄然形成。追溯歷史,城市的崛起以及市民階層的形成無疑是公民社會產生的條件,“從各個城市的許多地方性居民團體中,逐漸地、非常緩慢地產生出市民階級。”[2](p60)市民階級的出現是公民社會形成的主體條件,而市民隊伍的擴大與城市的發展聯系在一起的。然而,所有這一切卻都是大工業市場擴張的結果。沒有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是不可能有西歐近代意義的公民社會,當然也產生不了以英國洛克為代表的自由主義公民社會思想,和以德國黑格爾為代表的國家學說。而他們的理論則不僅在于反映發展中的公民社會,更在于引導公民社會朝他們設想的理想方向發展。
另一次討論就是九十年代以來的公民社會的討論。前已述及,這一次討論與世界現代化過程中經濟全球化浪潮的迅猛發展而引發的政治社會的激烈變化直接相關。與前一次不同的是,參與公民社會討論的主體遠遠超出了歐洲地域而帶有世界性,討論所涉及的范圍之廣、內容之深刻、概念之新也是前所未有的,甚至提出全球公民社會的概念。[3](p124)然而,雖然這次討論帶有全球性(意味著世界大多數國家都面臨公民社會發展的問題),但各個國家公民社會的發展還是不平衡的,發展的內涵也有很大的差異,特別對現代化后發的東方國家,其公民社會的發展不僅受制于不夠現代化的經濟因素的制約,而且還受到公民文化資源欠缺的影響。尤其是后者,其制胕的副作用更大。
以西方國家為主的兩次公民社會的討論都證明了現代化與高度發展的市場經濟是現代公民社會形成的物質條件,各個國家公民社會發展的程度差異根本上就是現代化程度的差異。任何國家公民社會發展的進度都將受制于其經濟現代化的水平。
二
如果說市場經濟與現代化是公民社會形成的必備條件(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是最有力的證明),那么公民文化就是其不可缺少的要素。西方公民社會的形成過程中始終伴隨著公民文化的催化劑,盡管文化的催化劑是由經濟發展提供的。可以說,公民觀念的提出本身是文化的現象,而對公民社會的種種界定和設想更強化了公民社會的文化色彩。因此,公民社會不僅僅是人類社會的自然過程,更是人類社會的建設過程,具有極強的主體意識。
公民、公民社會從其提出之日起,就是與權利相聯系的
概念。近代,從城市發展中成長起來的平民提出城市自決權開始,到全面提出自由、平等、民利的價值訴求,無不是圍繞權利而展開的。公民,既意為獨立的,又表明享有權利的。但是權利從何產生或者誰來確定是個關鍵的問題。十七、十八世紀英法思想家的“自然人權”奠定公民權利的應然之理,而更富實質意義的是“契約論”。因為天生的權利無法說明公民與國家的關系。涂爾干認為權利天生論是矛盾的,“假設個人權利是先天的,那么國家沒有必要介入進來構造這些權利,也就是說,個人用不著依賴于國家了。如果個人不依賴國家,如果這些權利外在于國家的能力,那么在國家越來越使事物遠離個人的情況下,具有這種能力的部門怎么能夠得到拓展呢?”他提出,應當“反駁認為個人權利是先天的前提,指出有關這些權利的制度的確明顯屬于國家的任務。”[4](p62)“契約論”表明公民的權利來自國家。過去的國家統治者擁有無限的權力,民眾的權利很少,或者說沒有國家承認的權利。契約論的實質是削弱國家一部分權力,并承認和賦予民眾應有的權利,使民眾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去從事各種社會活動。可見,權利是理解公民和公民社會的核心概念,市民因權利而獲得公民資格,公民因權利而與國家建立關系,公民社會因公民權利活動而形成與國家相對應的社會共同體。當然強調權利的核心作用,并不是說無視義務對公民及其公民社會存在的重要性,托馬斯認為:“公民身份是個人在一民族國家中,在特定平等水平上,具有一定普遍性權利與義務的被動及主動的成員身份。”[5](p11)但是權利與義務相比較,權利是首要的。現代的公民社會也因權利領域的擴大而使其本身獲得許多新的內涵。例如“第三部門”理論所提出的公民社會,不僅與國家公共部門相對應,甚至與私人經濟部門相對立,其獨立性、組織性更強,表現為民間性、非營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集體性的特點。而全球公民社會理論則使公民社會擴展為跨國性的國際社會組織和活動。[3])p124)
然而,如果權利在公民社會中的核心地位而無視義務確實是不合適的,也是行不通的。但是公民權利理論一邊倒的傾向是存在的,現實生活中只要權利不談義務的現象比比皆是。這種觀念和做法只會損害公民社會的發展。而“契約論”對公民權利的設定則是:公民的權利不是完全的,必須有一部分權利交給國家,同時也要承擔國家和社會的義務。其實,權利和義務的共生在古希臘的公民概念中已經存在。在古希臘,公民權被看為一種榮譽,同時也意味著責任。被授予公民權的人必須宣讀誓詞,表示捍衛一切圣物,不污辱神圣的武器,不在戰斗中拋棄伙伴;服從圣約,尊崇祖國、增強祖國的力量和榮譽;服從國家的法律,與破壞法律的行為作斗爭等等。顯然,義務與權利相伴相生。自然,當權利被剝奪太多,義務變成沉重的枷鎖,爭取權利的重要性就突出了,但是到了一定的程度又必須尋求兩者的平衡。
以權利為核心、權利與義務相平衡的公民社會理論不僅體現了人們政治法律觀念的現代性,同時也反映了人們道德上的要求,而且公民社會本身包含著道德的內涵,公民社會的發展始終離不開倫理的引導與支持。第一,公民社會必然包含價值觀的要素。公民社會由被賦予權利的公民組成,公民的權利就是一種價值指向,它是對公民的社會地位的一種肯定,是對不平等的專權制度的否定,表達了社會成員平等的理念。第二,公民社會反映了公民與國家富有理性的道德關系。公民社會只是相對于國家的社會共同體,毫無疑問這兩種共同體之間有著某些不同之處,如所具有的職能、所承擔的使命等等,但不應該把公民社會完全看作是國家的對立面。即使從公民社會發出的與國家不同的聲音包括對國家的批評,并不表明其對抗性的關系。或許,公民社會還承擔著對國家的責任。對此,筆者贊同涂爾干的觀點,認為公民與國家的關系是“道德個人主義的進程與國家的進步之間的關系。”[4](p62)由道德維系的共同點更多。第三,公民道德貫通公民社會與國家關系的文化要素,同時公民道德也是促進公民社會發展的條件。公民社會的生成決不是自然而然的,必須要有道德文化的涵養,包括屬于第三部門的自治性組織合理的形成和合理的活動,包括公民主體素養的提高,都離不開道德文化和公民道德的滋養。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從現代國家對公民道德的重視可見一斑。
現代國家法律賦予國民以公民的資格,并不意味著每一個公民都已具有公民的意識,因此,如何強化公民意識,提高公民的素質水平?往往需要借助于道德手段,通過公民道德建設來培養公民意識。這些可以說是最早的公民道德。歐洲資產階級在革命過程中和奪得政權以后,都十分重視公民道德,很多思想家致力于公民道德研究,提出不少公民道德的德目、公民道德宣傳教育的途徑和方法。尤其是今天,在現代化的旗幟下,西方發達國家更加重視公民道德及其教育。公民道德的現代意義還在東南亞后起國家引起很大的反響,韓國、新加坡等國紛紛開設公民道德課,以及制定公民道德法,以在社會中倡導公民道德。
為什么公民道德會在今天引起如此大的影響?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現代化進展激揚起來的道德浪潮。關于現代化,人們有各種不同的理解和解釋,大多數學者是從現代社會與傳統社會的區別中來理解現代化。塞繆爾.p.亨廷頓認為,“現代社會和傳統社會的主要區別在于現代人對其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有更強的控制能力”,這當然是科技革命帶來的結果。在現代社會,“占主導地位的是城市而不是農村”。經濟方面,“出現了經濟活動的多樣化”,出現了“全國范圍經濟活動的集中、全國性的市場、全國性的資本來源以及其他全國性的機構。”[6](p42)也有的認為,現代化是從傳統向現代演變的過程,這個過程必然是革命的、系統的、全球的、和進步的。不管對現代化作何種解釋,現代化造成的結果必然是對傳統社會的超越,形成不同于傳統社會的新特點。現代化從源頭上看,發軔于市場化的現代經濟,而其產生的結果是全面的,最深刻的后果莫過于個人與社會關系的變革。現代化一度產生的輝煌是人的解放與個性張揚。從馬丁.路德開始的“解除個人心靈的枷鎖”到韋伯的“資本主義精神”,從意大利中世紀最后一個詩人但丁發出“走自己的路”的吶喊到法國《人權宣言》的問世,人的解放、個性的意義被喧染到了極致。而人的解放所發揮的能量足以令人震撼:生產力以百倍的速度呈幾何級地發展,城市吞沒了鄉村、高樓取代了森林、家庭解體率不斷“創高”、“消費主義”消解了人的創造性、“自由”丟失了其本質——責任。這就是現代化所帶來的所謂現代性的特征。不難看出,現代性具有雙重后果。現代性的反思一度出現悲觀主義的態度,把個性自由推向難以忍受的極端,以致需要“逃避自由”,[7]進而對現代化提出質疑。問題是現代化運動一旦起動,其形成的勢潮就不是人所任意能阻止的,況且現代化又是人類發展之必需。于是,重新審視現代化的得失、積極地尋求調整現代生活、整合個人與社會(國家)的關系,成為現代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令人驚奇的是,無論是哲學家、社會學家,還是政治學家、經濟學家都試圖從倫理學、道德學中尋求方案,而現代化過程中的公共道德或公民道德正是學界思想家們討論的主要問題。
不難發現,現代化提出的社會難題恰恰是公民社會發展中的問題,它們都需要從公民道德中獲得解題的力量。公民道德,就其概念而言,是關于公民責任和公民發展的道德體系。雖然,公民是一個個體的概念,但公民道德與私人領域的道德不同,它所涉及的是公民與國家、與公眾事務、與社會發展關系中的道德責任。如,日見增多的社團組織依憑什么信念凝聚?日益嚴重的全球生態危機如何號召全球人來克服?全球化帶來的民族危機(國家民族性被淡化)靠什么來點燃新愛國主義的火焰?當然可以有各種各樣的方案,但是公民道德始終不可缺離,而且是獲得最大效果的途徑。托馬斯說:“公民道德代表著開放的或彼此重疊的群體之間的總體交換。在這種交換中,群體彼此信任合作,結果是正數和。”[5](p146)而就公民社會本身發展中所提出的種種問題,如,增強“公民社團”對國家的抗衡力而成為民主國家和權威主義國家的負擔。又如,以道德寬松的傳統理念被漠視,代之而起的是主張實現激進的奇異的社會目標,但是這種主張可能會威脅到公共秩序的安全。所以有的學者認為,公民社會也存在危機。解決公民社會自身的危機,除了法律的改善和政體的改革,必須要有新的道德理念的導向。哈貝馬斯主張建立一種話語倫理學來解決公共領域里的矛盾,“話語倫理學不僅要求從辯論必要的實際前提所包含的規范成分中,獲取一種普遍的道德準則,而且,這一準則本身就與實現規范的有效性要求的話語方式緊密相連。”[8](p24)羅伯特.w.赫夫納認為,公民社會民主性的發展取決于我們時代的文化條件,那就是“把公民理想看成是不斷加劇的變遷中的道德指針”。[9](p238)羅爾斯在堅持政治自由主義立場的基礎上,也認可某種道德品格的優越性,認為,“公平正義包括對某些政治美德的解釋——諸如公民美德與寬容的美德、理性和公平感的美德。”[10](p206)必須承認,西方國家由于其公民道德資源的深厚,加上學術界人士始終認識到公民倫理的重要性以及他們對學者責任的深深理解,不斷探索新的道德實踐途徑,從而使公民社會發展進入到又一個新階段,盡管在其發展中充滿著種種新的矛盾。
三
東方國家應著現代化與經濟全球化的激發開始了公民社會的律動,雖然處于后發之勢,但發展的趨勢不可阻擋。然而,與歐美國家相比,東方國家的公民社會還處在一個發育的過程中,而且其發展還面臨著重重的困難。究其原因,主要有兩大方面:經濟條件和文化條件。以中國為例。在經濟基礎方面,二十多年的經濟發展令世界刮目相看,大多數城市尤其是沿海大城市現代化程度比較高,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特別是經濟體制的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國家城市化的水平還不高,至今農村人口仍占國民人口的大多數,村落經濟仍是大多數農村的主要經濟。不過,國家在推動經濟發展的力度很大,相信快速持續的經濟發展將對公民社會的培育創造較好的物質條件。
東方國家公民社會發育缺失的主要是文化的條件。遙觀西方歷史,市民法制古已有之,公民意識更是源遠流長,公民文化特別是公民道德文化持續不斷、豐厚出新。東方國家主要指中國雖然有上千年的道德文化,但與公民無緣,因為沒有市民法制,因而也產生不了公民道德。文化的缺失既有制度方面的,也有非制度亦即觀念方面的。[11](p173)這些年,由于現代化的推動,東方國家在制度文化方面有長足的發展,對公民社會的推動也是無可置疑的。這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現代化推進國家民主進程,建立起以憲法為旗幟的法治國家和公民社會。公民,從國家的角度來看,是法律賦予社會個體擁有權利義務的主體資格,但資格與資格的運用及其結果是有區別的。公民法律上的主體資格類似于人的身份證,而身份證的運用則取決于身份證的持有者,而不是身份證的發放者。因此公民資格能否實現還取決于公民個人的努力,包括公民能夠意識到公民資格的存在、了解公民權利義務的內容、通過行為去體現公民資格。要達到這一切,一個重要的前提是公民必須具備公民意識。而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公民的公民意識十分淡薄,急需培養。問題是公民意識的培養僅靠法制是不夠的,更要借助于公民道德的宣傳教育來培育。第二,現代化使社會生活出現公共化趨勢:現代化推動了城市化進程和現代都市發展,打破以農村自足性經濟為基礎的社會生活結構,創制以公共交往為特點的公共世界和豐富多彩的公共生活;現代化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形成開放流動的、全國性的公共市場;現代化使科技因特網進入千家萬戶,開辟虛擬的公共交往空間。社會生活公共化是現代社會與傳統社會的一大區別,這種社會變化必然要求相應公共觀念予以呼應,以求得更合理的公共生活,而公民道德能夠提升人們的公共觀念、為公共化社會生活和公共交往提供秩序與和諧的公共環境。但是,對于社會生活公共化趨勢,以什么樣的態度來接受現代公共生活,其產生的社會效果則大不一樣。照理說,社會生活本身就能作用人的觀念態度,培育某種社會意識,然而問題并不是那么簡單。因為現代社會并非從零開始的歷史端點,恰恰相反,是一個從傳統社會中產生、并與傳統社會抗衡進退的過程,它不可能齊刷刷地斬斷歷史,也不可能一下子擺脫傳統的糾纏。這種情況對于有著幾千年農業文化傳統的中國更為明顯。以小農經濟為基礎、血緣宗法制為政治結構的傳統社會,人們活動的范圍非常有限,人們的關系不外乎“家人”、“親戚”、“知己”之間,即所謂的“熟人”社會,由此產生的道德關系是一種私德關系,“三綱五常”就是最典型的私德原則。這種源遠流長的私德文化對于維護傳統社會的秩序自然是非常有效的,但正因為私德力量的強大,抑制了古代公德的發展,導致國人公德觀念的淡薄。當現代化飛速到來之時,當人們已經被賦予公民資格之后,人們的觀念一下子難以跟上時代的要求,而現代化的健康發展又需要人們普遍建立公民意識和公共觀念,這給成長中的公民社會建設帶來了困難。
東方國家公民社會文化條件的缺失是一個歷史的事實,但不是無所作為的理由,相反補公民文化之缺是當前公民社會建設的重點。目前,不少學者關注公民社會的治理,對民間社團組織、自治組織、公益事業的形成、規模、制度資源、活動情況、社會作用進行研究和總結,[12]這對公民社會的發展是極為重要的,其實踐性也比較強。但是公民觀念文化的建設還沒有引起同樣的重視,公民道德的研究尚未形成氣候,成果寥寥無幾。從國家層面看,公民道德建設的綱要尚未法制化,往往表現為陣發性的運動形式,不能形成持久的文化行為,內化公民的道德意識。問題在于,沒有道德文化養料的注入,公民社會的治理則缺少其應有的內涵,名為非政府的民間團體,實際上還是政府調控下的組織和活動,缺乏公民社會真正的獨立性。另外,公民社會也有好壞之分。例如,過分強調公民社會對國家的對抗力,主張絕對不受制約的公民自由等等,這樣的公民社會有可能成為社會動蕩的肇事源。當然,衡量公民社會好壞的標準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但既然有好壞的區別,說明公民社會發展存在著道德導向的問題。西方國家就是通過對公民社會(通常是法律與道德上的)討論與爭辯,來校正公民社會發展的方向。由此可見,公民道德文化對公民社會來說,決不是無足輕重的。另一方面,加強公民道德的研究、推動公民道德的建設,應是當代政治倫理學的一項任務,是責無旁貸的。
東方國家公民道德文化的建設還有一個方法和技術上需要討論的問題。目前公民社會研究中存在著一種傾向,那就是以西方的公民社會文化為藍本,缺乏本我國家的特色。不可否認,公民社會及其道德文化肯定有世界一般的文化共性,西方國家因其公民社會的先發性和悠長的公民文化傳統,有許多方面值得東方國家學習。但是各個國家的民族性不同,歷史文化各異,那就不能簡單地搬用他國的文化,公民社會也同然,因為不顧及本國的文化特點和實際情況移植他國模式,失敗的可能性大于成功,于公民社會發展無益。因此,在公民社會及其道德文化建設中,在共性上接軌世界,在個性上保持自我,應是一條原則。以中國為例。公民道德在倡導獨立性的同時也應推崇和合的精神(公共領域的而非限于家庭的),前者涵蓋著所謂的普世性,而后者則是中國特色,兩者雖有所不同,但完全可融為一體。另外,公民社會發展時序上的差異也會形成文化上的差異,一味地消滅這類鴻溝,也可能欲速則不達,適得其反。因此,可將公民道德建設分成若干個階段,不同階段應提不同的道德要求,逐級遞進。在最低階段(東方國家大都處在最低階段),以他律道德為主,基本性的底線道德為主,以不損害公共利益為限,如中國上海的“七不”公德,但是要持續不斷地堅持下去,以此為基礎進入到上一階段。民主教育同樣如此。首先是維護自身的基本權利開始,鼓勵人們街談巷議管閑事,報刊雜志互聯網上發感想,僅此而已。超越階段可能性的民主舉動,可能走向民主的反面。總之,公民道德的建設必須與公民社會發展呈同步性,既要積極,又要務實慎重,始終堅持公民倫理的責任目標,那就是引導公民社會健康發展。
注釋:
①也有學者提出政治上的條件(參見《公民社會與第三部門》第11頁,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筆者以為,公民社會本身是一個社會政治學的課題,本文是將政治的公民社會作為討論的主題,討論形成這一政治現象的其他條件,因此,政治因素不作為獨立的條件要素來思考,而作為討論的對象。
摘要:西方國家發起的兩次公民社會的討論證明了倫理文化對公民社會發展的導向作用。公民社會不僅僅是人類社會的自然過程,更是人類社會的建設過程,具有極強的主體意識。以權利為核心、權利與義務相平衡的公民社會理論不僅揭示了公民政治法律觀念的現代性,同時也反映了人們道德上的要求。東方國家雖然有上千年的道德文化,但缺失公民文化,因為沒有市民法制,產生不了公民道德。東方國家在公民社會及其道德建設的原則是:在共性上接軌世界,在個性上保持自我,引導公民社會健康發展。
關鍵詞:公民社會公民道德倫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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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論學術界關注的重點及分歧
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問題的研究,理論學術界關注的重點與政府關注的重點領域基本一致,并伴隨著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的推進而發展。目前討論的熱點如下:
1.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在改革傳統社會保障制度的背景下,如何看待社會保障制度?中國需不需要建設一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如何建立一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理論學術界對這些基本問題的看法客觀上存在著分歧。不過,絕大多數學者對社會保障制度持肯定態度,認為社會保障制度不僅是必要的制度安排,而且是利國利民的十分重要的制度安排。長期從事中國社會保障問題研究的宋曉梧、馮蘭瑞、鄭功成、何平、胡鞍鋼等多數專家、學者均主張中國應當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將中國新型社會保障體系發展成為一個多層次的體系亦已成為學術界與政策層面絕大多數人的共識;但也有陳平等人對社會保障制度基本上持否定態度,認為“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短視國策”。
在贊成建設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前提下,不同學者的具體看法亦不盡一致。劉福垣主張大一統論,即以國家財政為基礎,提出應盡快統一全國社會保障體系,并將農民納入這一體系之中,宋曉梧是城鄉有別論,他將建立城鄉有別的社會保障體系列為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的中長期目標;馮蘭瑞主張盡快通過實現省級統籌來過渡到全國統一;何平堅持長期持續發展論,認為實現這一目標“需要一個艱苦的長期過程,這個過程大約需要30-50年”鄭功成則是漸進統一論,他認為需要在化解養老保險歷史債務、降低社會保險繳費率、強化國家財政與勞動者個人的責任并縮小地區發展不平衡的差距的條件下,積極穩妥地推進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與此同時,在探討社會保障體系問題時,必然涉及到對社會保障制度如何界定的問題。國內學術界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大社會保障論,認為社會保障制度包括社會救助、社會保險與社會福利等各種保障國民生活系統的總稱,這一界定最早是由民政部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確立的,以后成為官方的正式界定,并為理論學術界絕大多數人所認同;一是大社會福利論,認為社會福利制度不僅不應當納入中國社會保障體系,而且社會福利制度應當包括社會保障體系、社會救助體系和社會福利服務體系,這一觀點主要是竇玉沛、尚曉援等的新主張;鄭功成在贊同大社會保障制度論的同時,則提出應當分理論與制度層面來展開討論,即在理論上探討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的差別具有必要性,但在制度層面上尊重已經約定俗成的界定并無問題。上述討論并非純學術探討,而是隱含著重新界定中國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政策體系及框架之爭。
2.中國社會保障改革優先考慮的領域。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是全方位改革,但受各種因素的限制,客觀上不可能全方位推進,因此,優先考慮哪些制度變革是改革進程中必須抉擇的問題,理論學術界已有的成果表明在這一方面存在著明顯的分歧。
由于城鎮改革尤其是國有企業改革是整個改革事業的重心所在,與之相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亦成為最引人關注的問題,它反映在理論學術界就是絕大多數論著均著眼于社會保險制度尤其是其中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承辦的書報資料復印雜志《社會保障制度》的備選文章中,研究社會保險改革的論文約占總數的60%以上。在眾多研究者的論著中,社會保險事實上成為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必須優先考慮的問題。這種傾向與國家近十多年來對社會保險改革的特別重視及社會保險改革在整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的特殊地位基本一致。
在大多數學者主張優先考慮社會保險改革時,也有部分學者對此并不完全贊同。景天魁、楊團等人在其有關著作及論文中提出基礎整合的社會保障模式,就強調以最低生活保障、社區保障為重點而不是以社會保險為重心來構建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唐鈞亦特別強調社會救助是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
鄭功成則從全球范圍出發,將社會保障發展進程劃分為以社會救助為核心的社會救助型社會保障階段、以社會保險為主體的社會保險型社會保障階段和以社會福利為重點的社會福利型社會保障階段,他認為中國正處于一個特殊時期,它既需要著重考慮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又必須以改造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為基礎,同時還面臨著如何滿足社會成員日益增長的社會福利需求問題,從而主張整體協調發展。
3.政府在新型社會保障制度中的責任。有的論者將其提高到憲法所確定的權益保障層面強調政府責任,有的論者則強調個人及家庭應當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主流的觀點則是建立社會保障責任共擔機制,即政府、企業、個人乃至社會均應當分擔相應的責任。例如,劉福垣就認為社會保障是國家責任,它應當通過稅收來解決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問題;何平則認為社會保障不能搞成一個純粹的國家福利和政府行為,主張政府扮演最后出臺的角色,一部分入主張政府財政只承擔社會保障基金收不抵支時的兜底責任。鄭功成認為無論社會保障制度如何改革,政府均肩負著主導社會保障制度的責任。
4.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的若干具體問題。中國新型的養老保險制度采取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對此,多數學者認為有創新意義,較單純的現收現付式或單純的個人賬戶式制度更能夠適應發展需要。但也有人認為個人賬戶并不適合,如劉福垣基于社會保障是公共物品的原理而反對建立個人賬戶,莫泰基基于經濟、社會乃至個人的客觀風險也反對采取個人賬戶制;在國際上,國際勞工組織也是反對個人賬戶模式的,而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經濟組織卻推崇個人賬戶制,這些組織的專家還向中國政府提供專門的政策研究報告。在承認統賬結合模式的專家中,有的人肯定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緊密結合在一體,有的主張實行板塊狀結構(即分開管理),有的主張將這一統賬結合模式改成兩個獨立的支柱。在統賬結合的比例上,亦存在著統賬均等、大統籌小賬戶、小統籌大賬戶之爭;在個人賬戶的繳費責任方面,有人主張雇主分擔,有人主張個人承擔全部責任。還有人從長遠目標出發,提出將其改造成普惠式的國民養老金和差別性的職業養老金結構。
在籌資手段方面,單一渠道的資金來源已經被摒棄,主張多元化籌資方略已經成為絕大多數學者的共識。但在社會保險籌資方式上,卻存在著費稅之爭。除劉福垣是將社會保障看成是國家或政府的完全責任而自然完全需要依靠稅收外,包括吳樹青等許多學者均主張盡快開征社會保險稅以替代現在的社會保險征費制,唐鈞、楊良初等人甚至對如何開征社會保險稅進行了政策設計;鄭功成則通過對中國現行社會保險統賬結合模式的考察,明確主張社會保險費改稅緩行,并將這一主張提交給決策層;后來鄧子基、厲以寧等從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的角度亦認為中國目前不具備開征社會保險稅的條件。
在農民工社會保障方面,鑒于農民工作為中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與傳統戶籍制度沖突中出現的—個特殊群體規模龐大,在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上,越來越多的學者主張應當給農民工以社會保障,北京等地甚至制定了專門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也有一批專家認為農民工因為有土地保障,加之政府承受能力不強而主張不必考慮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上述兩種觀點均較流行;第三種思路則是主張分類分層保障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權益,在肯定農民工需要社會保障的條件下,認為應當優先考慮農民工的工傷保障、特困援助等,養老保險則在其后且應分類展開。
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方面,多數專家主張農村居民應當享有社會保障,但也有人認為農民有土地保障和傳統的家庭保障,現階段可以不考慮。在主張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方面,不同的學者亦存在著觀點分歧,宋曉梧持城鄉有別論,王延中主張分區域推進,鄭功成仍然持分類分層推進的觀點,認為應當承認農村人口不斷分化的現實并采取有區別的社會保障政策。
二、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綜合評論
1.價值評判。基于社會保障是以經濟手段解決社會問題進而達到特定政治目標的制度安排,制度變革的實質是利益格局的重大調整,研究并解決這一問題顯然不是單一學科能夠完成的。因此,近十多年來尤其是近幾年來,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法學、管理學、精算學等學科的專家均有一些人從不同的角度來研究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問題,專門的社會保障學者也需要運用經濟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的知識與方法,多學科合作與跨學科研究已經成為中國社會保障改革這一領域的重要取向,它從一個側面表明了當前社會科學學科尤其是處于應用層次的學科發展的新趨勢。
從中外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歷史來看,社會保障要受經濟、政治、社會乃至歷史文化等多種國情因素的深刻影響,研究中國的社會保障問題必須與中國的具體國情緊密結合。在西方國家社會保障制度早已成熟但又面臨著一些問題的條件下,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一個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時期的國家和一個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全面變革的國家,有著非常獨特的研究價值,這種價值揭示出立足中國國情來研究并解決中國的社會保障改革問題,將為各國改革、完善自己的社會保障制度提供新的啟示和經驗,從而可以對國際社會保障理論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這正是中外學者普遍關注中國社會保障改革問題的根本原因所在。
推動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這一制度健康發展是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基本目標。在近幾年的社會保障改革歷程中,可以發現學術界的研究及其成果對這一改革實踐的影響。如1998年以來,國家的重大社會保障改革方案或政策出臺,大多數均有相關的研究成果作為決策依據,決策層對國內外學術界意見的重視,揭示了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日益理性化和極高的應用價值。
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貢獻,還表現在對社會保障學科發展的推動方面。盡管社會保障作為一門學科還缺乏必要的、穩定的內核,但確實已經成為一個專門的學術領域。
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的研究,因其具體內容(包括國民的養老、疾病醫療、失業、工傷、貧困及各項福利措施等等)均涉及到國民的現實生活,必然促使著學者與學術走出象牙塔,進而推動著理論學術研究更加貼近現實和更富人性與人文關懷精神。
2.值得注意的一些傾向。第一,創新不夠,學風堪憂。盡管研究中國社會保障問題的書籍與文章日益豐富甚至有一片繁榮的景象,但真正具有創新價值的論著并不多見,部分人過于急功近利,在創新不夠的同時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學風問題。
第二,不做深入調查,照搬國外學說。從已有的文獻來看,可以發現相當多的研究缺乏深入的社會調查,一部分研究成果脫離中國的現實國情,或者過分迷信某些國際組織與國外學說,甚至將社會保障政策視同為經濟政策,以至于給社會保障改革的深化帶來負面影響。
第三,對深層次理論問題關注不夠。相當多的研究成果缺乏對中國經濟改革與社會發展宏觀背景及現階段各相關因素的了解與分析,對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建制理念的發展和特有的人文關懷精神視而不見,對經濟領域中的效率優先與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公平優先認識不清,只是針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中的局部問題開出“頭痛醫頭”的藥方,這一傾向直接損害了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理論價值與應用價值。
第四,研究中的失衡性。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主要集中在體系構建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面,對同樣重要的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如對規模龐大的貧困人口的救助)與社會福利制度改革的研究卻較少;對經濟保障研究多,對服務保障與情感保障研究少;對城市保障問題研究多,而對農村社會保障問題研究少;對國有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障研究多,對非國有單位職工的社會保障問題研究少,對改革中出現的農民工或流動人口群體的社會保障更少;對正規就業者的社會保障研究多,對非正規就業者的社會保障問題研究少;對政府責任的控制研究多,對合理的責任分擔機制研究少;對中央政府的責任問題多,對地方政府的社會保障責任以及中央與地方責任劃分研究少;等等。
3.可以預見的走勢。首先,多學科交叉研究中國社會保障研究將趨向深化。多學科交叉融合將既是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內在需要,也將推動著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逐漸走向成熟。當然,在肯定多學科交叉融合的同時,各學科關注的重點肯定存在著差異,這種格局表明社會保障政策選擇過程中對改革研究成果的取舍是否合理,將取決于決策者的政治智慧與魄力。
其次,價值取向與建制理念的研究將更加引起重視,社會保障改革研究將更富人道主義與人性化。以往的研究多從經濟效率角度出發,忽略了社會保障制度固有的倫理基礎與人文關懷精神。近年來的趨勢表明,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的效率至上觀念和慈悲意識遭到抨擊,社會保障公平理念正在回歸,這將使研究成果更加接近社會保障制度的本質追求,同時更加富有現實價值。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任務。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積極推進素質教育,為社會培養全面和諧發展的合格人才,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和重要體現。德育工作如何順應構建和諧社會的時代要求,承擔起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是擺在德育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課題和緊迫任務。
一、德育與社會的和諧共存
(一)德育角度下的和諧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在社會結構中以人為主體的各層面、各要素之間關系的相互通融、彼此協調的狀態;道德則是人類處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三者關系的倫理智慧與行為規范,是以一種非強制性的傳統習俗、社會輿論、內心信念、人類良知以及教育去調節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從而保證整個社會有序運行的精神力量。無論社會多么進步,法制多么完善。和諧社會的首要前提無疑是一個具有高度道德感的社會。
(二)德育的和諧價值
新的社會發展觀、發展模式賦予現代德育新的意義,它是通過對人的道德的、善的品質的塑造,賦予人以智慧和道德力量,使他們在一切生產的、生活的社會活動中,有可能按照道德的、人性的要求去做出價值的定向,使人不僅能按照物的尺度去認識世界,而且能按照符合人自身的善的尺度去改造世界;不僅懂得世界是怎樣的,而且懂得世界應該是怎樣的,從而使他所塑造的世界更具人性,更適合人自身的需要與發展,而不是背離人的需要與發展。從這種以人為本的發展觀出發。德育的價值也主要表現于人自身價值的提升、人的各方面素質的提高、人的全面發展、人的本質力量的展現與增強。因此。站在人的和諧發展的高度,我們有必要對德育的使命和功能進行再認識。要讓我們的社會成員具備和諧社會中的“和諧人”所應有的思想道德素質。同時在制約社會和諧的各種力量中,由道德價值觀凝聚起來的精神上的和諧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人們只有有了共同的價值觀念和道德追求,面對社會的諸多矛盾和利益沖突,才能達成諒解,形成共識,理順情緒,凝結意志,協調行動,步調一致。一個社會是不是和諧,一個國家能否實現長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全體社會成員的思想道德素質。沒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沒有良好的道德規范,是無法實現社會和諧的。
二、和諧德育-和諧社會視角下的德育教育
(一)和諧德育的特征
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德育的根本目的在育人,和諧德育必須是堅持以人為本的德育。在教育目的上,突出德育為先、全面發展的理念,把促進學生德才兼備、全面發展作為教育的目的和歸宿;在教育對象上,突出個體價值、社會價值相統一的理念,充分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把適應社會發展需要和發展學生需要有機結合起來。二是遵循科學規律。首先要遵循人的思想和行為的活動規律,根據受教育者年齡、心理、閱歷、個性特點,選擇適當的德育內容和方法;其次是遵循德育工作的規律,充分認識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內容、教育方法等要素在德育實踐中的內在本質聯系,按規律辦事。三是體系完整。協調推進,協調發展。和諧德育應該是由若干相互聯系的基本要素構成的具有確定特性和功能的個完整體系,而不是單一方面;應該是作為個完整體系良性運行。
(二)和諧德育觀念的創新
和諧觀念是構建和諧社會派生出來的一個問題,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思想保證與前提,又是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和諧觀念,就是要把和諧的意識、和諧的價值取向內化為人們的思維方式與行為方式,形成和諧的社會心理與社會氛圍。在當前社會,要教育學生增強以下和諧意識;1.開放式的德育理念。德育工作者應把封閉式德育變為開放式德育,把學生德育“小課堂”同社會德育“大課堂”結合起來。新時期德育的根本任務,不是培養單純的書生,而是培養品格健全、學識廣博的人才;不是限制學生成長,而要培養他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能力。2.誠信意識。誠信是現代社會中做人立世必須具備的一項基本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和諧社會一定是一個誠信的社會,人與人之間的真誠友善、相互信任,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每個人都要恪守誠信,信義相交。坦誠相待,做到“言必信,行必果”。3.確立“以人為本”的德育觀。當今德育工作對象的思想意識、心理素質、價值觀與以往相比已大不相同,所以德育方式的選擇必須以人為本,關鍵在于是否受學生歡迎,是否具有針對性,是否生動活潑,能使受教育者在輕松、自然的狀態下愉快地接受教育,從而得到情感的陶冶和知識的建構。
(三)和諧德育方法創新
一是要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奮斗目標及建設內容納入學校的學科教學與德育課程之中,注重德育內容的現實性。首先要從理論與歷史二個維度結合人手,在各科教學及德育課程中,有機穿插和引人中國傳統文化中有關社會和諧、人際和諧、天人和諧的思想文化資源,并及時宣傳在建設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所涌現出的先進人物和典型事跡,引導學生做好人好事,學先進等行動。其次是內容的現實性,馬克思認為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德育必須適應客觀現實的需要,并與學生的發展需要相一致,才會被大學生所接受。因此,高校德育要堅持以學生為本的育人理念,立足學生的全面發展,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實施人文關懷。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人高等教育和高校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堅持用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教育學生,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社會思潮,尊重差異,包容多樣,最大限度地形成社會思想共識。二是充分整合學校、社會、家庭在德育方面的影響力量,使之形成合力。一個優化的社會關系環境,有利于德育有效性的實現和提高,從而有利于德育價值的最大化實現。構建和諧社會下的高校德育環境,需要學生、學校和社會三個方面的共同作用。學生要形成融洽和諧的人際關系環境;學校要努力創設和諧統一、融匯多種價值的校園環境;社會要根據德育與人才培養的目標,系統調整社會結構,改變社會關系,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從而形成持續優化的社會教育環境。
總之,和諧社會視角下的德育教育,重在教育者以“和諧”為目標,給學生更多的鼓勵,為他們提供更多的體驗機會,使他們既關愛自己、對他人和社會負責,勇于超越自己,逐漸實現由自然人向社會人的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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