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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地方性法律人才需求有鮮明的地域特色,也對地方院校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提出了新要求。新疆區位特征明顯,對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有其特殊性。由于人才培養與社會、市場需求脫節,目前法律人才培養與人才需求之間還有一定的差距。所以,應適時改革本科法學教育模式,加強社會需求導向,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提高本科教學質量和畢業生就業率,為地方法律事業的蓬勃發展輸送優質的有生力量。
關鍵詞:人才需求;法學教育模式;改革
在中國政法大學考察時強調:“法學學科體系建設對于法治人才培養至關重要”,“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要處理好知識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系”。黨的明確指出:“建設教育強國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基礎工程,必須把教育事業放在優先位置,加快教育現代化。”地方本科院校迎來法學教育模式改革的春天,培養復合應用型人才成為未來的發展方向。從全國法學專業的整體布局和就業形勢來看,地方性院校培養的畢業生一般會選擇在當地擇業。這也說明,法學人才培養不僅要滿足社會對人才的一般性需求,還要滿足地方性人才的特殊需求。但長久以來,地方性法律人才需求分析不足,對法律人才培養產生了一定的消極影響,無法滿足社會需要的人才也將面臨淘汰的巨大壓力。新疆地處祖國西北邊陲,是“一帶一路”倡議和絲綢之路經濟帶的核心地區,但同時,一直以來新疆也面臨著“三股勢力”的侵擾,社會發展呈現出典型的經濟發展與維護社會穩定雙重心結構。從新疆近三年來對法律專業人才的需求情況來看,政治與法律素質過硬的復合應用型法律人才最受歡迎,對法律專業人才的需求主要來自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事業單位、大型國企和私企等。新疆特殊區情對法律人才培養的導向性表現明顯,也為本科法律人才培養模式提出了新要求。
一、新疆地方性法律人才需求的特殊性
近年來,新疆高校的法學教育體系日益完善,法學專業招生人數不斷增加,為社會經濟發展、推動法治建設輸送了大量人才。這些人才活躍在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基層政府等各個單位。但是,這與“一帶一路”倡議和“依法治疆”背景下新疆對專業人才的渴求還存在不小的差距。同時,新疆由于其發展的特殊性,也對法律專業人才提出了不同于普通法律工作者的特殊要求。
(一)對法律人才的政治素養要求更高由于反對“三股勢力”和維護社會穩定、長治久安的雙重要求,新疆比內地各省份更突出強調法律工作者的政治素質。長期以來,我國法學教育存在重專業教育、輕思想政治教育的現象,法學教學內容也大量充斥著“傾西方化”的內容,導致法學專業學生政治素養不高。考慮到地方性特殊需求,如維護社會穩定和反恐斗爭的需要,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會參與或涉及部分機密內容,如果缺乏過硬的政治素質,則很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所以,政治素質是法律人才必備的核心素質。
(二)對法律人才的知識結構要求偏重于公法領域新疆整體來說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經濟活躍度相比內地省市較弱。同時,如前所述,新疆現階段各項工作都是圍繞“社會穩定與長治久安”這一工作總目標展開。所以,對法律人才的知識結構有以下兩方面特殊要求。其一,在整體知識結構中,偏重于公法領域,刑法、行政法、反恐法、地方性法規等內容相較于內地省份比重偏高。這在新疆各高校法學本科人才培養方案中也有所體現。其二,面對著“一帶一路”倡議的重大歷史機遇,新疆也急需擅長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和國際法務合作等領域的專業人才,但對于民商事法律人才的需求度則相對較低。
(三)對“俄語+法律”人才的需求度越來越高作為我國向西開放的橋頭堡,新疆擁有與俄羅斯、中亞五國等八個國家接壤的獨特地緣優勢。這些國家大多是俄語系國家,俄語是通用語言,目前大多處于社會轉型期,法制還需進一步完善。隨著新疆當地跨國經貿往來的增多,跨國法律糾紛和摩擦也呈上升趨勢,導致我方經濟受損的風險系數也持續增加。為解決這一難題,就需要培養大量能夠進行跨文化交流,特別是懂俄語的 專業法律人才。這與內地省份偏重于培養“英語+法律”的全球性法律專業人才的側重點也有所不同。
二、地方性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存在的問題
針對新疆地方性法律人才需求的特殊性,地方高校傳統、單一的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已存在明顯的脫節、滯后現象,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人才培養目標與社會需求脫節目前,新疆大部分高校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很少能夠將地方性人才需求與人才培養相結合,目標制定得過于“高大上”,實現的可能性不大。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專業建設目標和學科建設目標之間的有機聯系尚不緊密,中亞研究的學科特色與法學專業人才培養之間的契合度不高;(2)人才培養方案尚無法滿足自治區聚焦總目標和絲綢經濟帶建設的客觀需要,必須適時調整和修改;(3)專業建設經費尤其是法律實踐教學經費不足;(4)民漢教師的師資共享程度不高,民漢教學一體化進程尚需推進;(5)與內地發達省區法學院之間的溝通交流需要進一步深化等。
(二)實踐教學環節的作用未能充分發揮法律專業是實踐性很強的專業,但由于受人才培養模式的制約,目前地方院校的法學專業設置普遍存在實踐課程不足的問題,導致實踐對法律人才培養的優勢和作用無法充分發揮。主要體現在:創新性課程設置不足,“法律診所”等實踐課程形式單一,實踐操作性不強;教學方法依然陳舊,有效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和科學合理的教學評價機制尚未真正形成,學生對教師的評價、教師相互之間的教學評價依然存在走形式、隨意性和照顧性因素,教學評價和教學實際效果之間依然存在差距;法律第二課堂開拓延展不夠,未能全面形成學用結合、雙向互動的人才培養機制等。
(三)法學專業發展瓶頸依舊突出新疆地方院校中,除新疆大學擁有法學教育的辦學傳統外,其他各所院校的法學專業設置時間基本集中在21世紀初,這也造成法學專業本科生人數偏少,難以形成規模效應,制約了各院校法學專業的長遠發展。同時,學生由于受到法律資格準入考試的限制,就業渠道窄,本科生就業率尚不穩定,少數民族學生就業相對困難;法學專業學風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尤其是法學專業學生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高度統一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部分學生學習法律的工具主義和功利主義傾向依然存在。
三、地方院校法學教育模式改革路徑
結合新疆對法律人才的需求和法學院校的發展實際,筆者認為,要切實提高法學專業學生的就業綜合素質,使其擁有一個良好的就業前景,要著力推動法學教育模式改革,努力通過以下方式提高專業建設水平和法學專業學生的就業競爭力。
(一)進一步以地方性需求為導向,明確人才培養目標為解決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脫節的問題,地方院校都在積極想辦法。例如,新疆師范大學法學院在“十三五”人才培養規劃和最新人才培養方案中便確立了這樣的人才培養目標:“培養對黨忠誠,政治素質過硬,具有社會責任感,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了解中亞國家調整對外關系的相關法律,具有一定國際視野,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事法律、法務工作,具備較好的法律實踐技能和一定的科研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法律人才。”這一設計是對新疆法律人才需求的充分回應。
(二)加強實踐性課程、公共法律服務課程建設為解決實踐性課程不足、效能無法充分發揮的問題,地方院校也都根據自身實際開拓新的實踐教學發展空間。筆者認為,可以“法律診所”為基礎,形成一套完整的實踐教學培養體系。比如,開設兼容實體法和程序法的法律診所課程,聘請司法人員和社會法律服務人員參與法律診所教學;切實推行的法律實踐教學方法改革,注重涉外法律人才、基層法律人才、少數民族法律人才的專項培養;加強產學研基地建設,多方位、多角度拓展法律第二課堂建設;結合地緣優勢,開展學生社區、周邊居民小區的法律服務和法律咨詢活動,增強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使學生積極服務于社會。
(三)加強對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發展的指導在依法治國、依法治疆的大背景下,法學專業應抓住歷史機遇,擴大招生規模,拓展招生渠道,為專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基礎。同時,要進一步整合各類社會資源,捕捉就業信息,與社會用人單位形成更密切的合作關系,為本科生創造更好的就業平臺,并通過宣傳,倡導學生學有所成,回報家鄉,投身基層,為南北疆基層司法機關輸送人才。在教學過程中,要堅持以德樹人的根本原則,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堅持黨對法治教育工作的絕對領導,堅守意識形態領域的法治防線,堅決抵制西方法治觀念對教師學生的影響和滲透,以堅定的政治立場引領專業學風建設。只有這樣,才能使法學專業學生符合“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時代標準。綜上所述,法學教育模式的改革必須以服務社會需求,特別是地方性需求為基本導向,而不應閉門造車,不與社會緊密聯系。法學專業本身就是實踐性、專業性很強的專業,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公共服務能力應成為改革的主要方向。由此,法律復合型人才培養才能進入快車道,為地方法律事業發展輸送人才,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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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崢 單位:新疆師范大學 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