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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強化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對象法制意識,營造全社會關注、參與支持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的良好氛圍,推動醫保基金監管宣傳常態化、長效化,根據《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2020年“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集中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湘醫保函〔2020〕45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縣醫療保障局2020年“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集中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姚茂銘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洪、醫療保障事務中心主任李振東為副組長,機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基金監管股,楊舟博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集中宣傳月活動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務
(一)宣傳時間
4月20日至5月20日。
(二)宣傳內容
1.開展打擊欺詐騙保,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意義,吸引全社會聚焦。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省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等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提高參保對象和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法制意識。
3.《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湘醫保發〔2019〕23號),舉報途徑(電話、郵箱等)、舉報獎勵具體流程與獎勵標準等,強化社會監管。
4.2019年打擊欺詐騙保工作成績單,樹立醫保基金監管工作良好形象。
5.《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省現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目錄(2019)》、中醫與理療康復醫療服務項目監管標準等,規范醫藥機構醫藥服務行為與收費行為。
6.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典型案件通報,形成警示震懾。
(三)宣傳方式
1.利用海報等方式進行宣傳。按照省醫療保障局下發的《醫保海報》,制作本地的舉報電話、舉報范圍、舉報獎勵措施、參保人員“八不準”、協議零售藥店“九不準”、協議醫藥機構“十不準”等宣傳作品,通過海報、折頁等方式,加強輿論引導和正面宣傳。
2.利用新聞媒體進行宣傳。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微信公眾號、網站等線上媒體,建立宣傳陣地,宣傳打擊欺詐騙保宣傳內容,加強信息公開,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知曉率、參與度,構建全社會關注并自覺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圍。
3.深入重點場所進行宣傳。一是要以定點醫藥機構、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為主要社會宣傳場所,通過在定點醫藥機構門診大廳、住院窗口和醫保經辦窗口等人群密集場所醒目位置通過宣傳欄、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折頁,不間斷循環播放宣傳片等,宣傳醫保基金監管相關政策,提高社會公眾知曉率;二是要深入定點醫藥機構開展專業宣傳。要通過組織培訓會等方式深度宣講醫保政策,培訓監管法律法規知識,培訓醫保服務行為規范等,切實提升醫藥機構及從業人員的法制意識、自律意識。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醫保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活動是醫保基金監管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對凈化基金使用環境、震懾欺詐騙保行為,維護基金安全具有重大意義,各單位要科學合理制定具體的宣傳月活動方案,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確保活動有部署、有落實、有成效。
(二)注重實效。要切實通過集中宣傳提高定點醫藥機構規范服務意識和法制意識,提高廣大參保對象及社會各方對打擊欺詐騙保工作的關注與認同。要彰顯集中宣傳成效,及時收集整理各方意見,完善相關工作;暢通舉報渠道,加大舉報線索案件的查處力度,并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重獎”、“快獎”一批符合條件的舉報人員。
(三)深化成果。醫保基金監管集中宣傳工作要重在平時,重在堅持,做到常態化。要及時收集整理集中宣傳月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長效宣傳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