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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山西省特殊教育的現狀是:學前教育與義務教育對接質量不高,學校硬件設施有待提升,智障和精神類障礙學生的教育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特教教師的引進和培養制度不健全,隨班就讀與送教入戶政策落實不理想,其他特殊教育形式亟待大力發展。解決山西省特殊教育問題的對策與建議是: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整合特殊教育資源,發展特殊職業教育。
關鍵詞:山西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資源
2010年,我國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首次將“特殊教育”列為八大教育改革發展任務之一,開啟了我國特殊教育改革發展前所未有的新局面。特殊教育作為我國國民教育體系的一部分,雖然所占比重較小,但是因為受教育者的特殊性,更應該得到政府和社會的特殊關注。2015年,山西省出臺了《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全省特殊教育得到了快速發展。目前全省3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基本都建成了1所獨立的特教學校,其中一半以上的學校通過了省級驗收;視障、聽障、智障及精神類障礙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0%以上;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學生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達到每年6000元;特殊教育津貼標準提高到了50%,排在全國第一,遠高于全國平均25%-30%的水平,并已實施到位。此次調研共涉及相關單位18個,其中,教育行政機構2個,康復機構1所,教育科研機構2所,特殊教育學校11所,相關特殊教育學校2所,發放教師問卷110份,回收有效問卷102份,發放學生問卷110份,回收有效問卷56份,樣本選擇基本涵蓋了目前山西省從事特殊教育的相關領域。特殊教育涉及醫療和教育兩大體系,隨著醫療科技水平的快速發展,特殊教育的主體對象正在由視障、聽障為主的學生群體向智障、精神類障礙學生主體變化,這種根本性的變化要求特殊教育學校在學校建設、教學任務、師資培養等方面做出相應的調整。但是,由于山西省特殊教育體制的慣性發展,與相關職能部門橫向聯系的缺乏,山西省特殊教育的醫教融合、普職融合、家校融合、社會融合的系統性的教育體系尚未建立。
一、山西省特殊教育的現狀
目前,山西省特殊教育學校主要集中在義務教育階段,截止2016年共有64所,在校生9206人,其中視障學生513人、聽障學生2703人、智障學生4250人、其他類障礙學生1740人。2016年,全省特殊教育學校招生1637人,畢業學生1060人。山西省特殊教育主要面臨的問題如下。
(一)學前教育與義務教育的對接質量不高
山西省的學前特殊教育主要由各級殘聯組織下屬的康復醫院、康復研究中心以及民辦的康復訓練機構承擔。截止2016年,全省殘聯辦康復機構62個,有1490名0—6歲殘疾兒童得到相應的認知及適應訓練,有204名0—6歲孤獨癥兒童得到相應的溝通及適應訓練,學前康復訓練人數與教育部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人數大體相當。受社會和家長的認知因素、期望值的影響,學前特殊兒童一般以治療和康復為主,而目前山西省普通幼兒園普遍沒有配備特教教師或康復師,特殊教育學校受硬件條件和專業技能人才所限,無法舉辦學前教育,因此,在幼小銜接上與康復機構學前教育出現了錯位。在隨機調查的25名一年級學生中(有關學生問卷均由教師或家長代為作答),有16名學生不能直接適應這種變化,另有7名學生計劃離校繼續接受康復治療,有3名超齡兒童在長期接受康復治療無望的情形下重新開始接受特殊教育。特殊學校與康復機構在教育目標、教育方法上的差異造成了特殊學生一定的流失率和重復入學率。在幼升小的過程中,家長的意志占據主導因素。小學階段特教教師主要為師范類畢業,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康復技能培訓,特殊教育學校在面對新生家長的溝通手段上也主要集中在開家長會和使用QQ群、微信群建立信任,沒有進一步的醫療方面輔助措施,無法從根本上消除家長的落差感。幼小銜接是特殊教育由家庭教育轉向學校教育的關鍵時期,調研組認為缺乏醫教共建的機制是這一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的原因。
(二)學校硬件設施有待提升
相較普通義務教育,特殊義務教育需要投入更多的場地、設備、器材、實訓用具等,但是,目前山西省的特殊學校在硬件設施上遠不如當地的普通學校。按照計劃,山西省到2015年要選擇300所有條件的普通中小學校,試建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到2016年,要在有條件的500所普通中小學校建成特殊教育資源教室。但是從目前調研結果來看,已建成的學校比例和建成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的標準還比較低,學校無障礙設施也普遍沒有建設起來。學校硬件條件直接制約了特殊教育的教學能力。在隨機選取的11所特殊教育學校中,最大的占地面積為13599平方米,最小的僅為680平方米。在關于教師對學校滿意度的調查中,82%的教師認為學校規模小,地處偏僻之處,交通不便,55%的教師認為校舍不夠,78%的教師認為教學設備不夠,輔助體育器材不夠。山西省特殊教育生均補助雖然已從1000元提高到了4000元,但是對于特殊學校的基礎能力建設投入和普通學校特教設備投入的省級、市級財政支持力度相較普通學校差距還很大。例如: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學校的新校舍建好近十年,卻因為熱力管線沒有鋪設到學校附近而無法搬遷,至今仍然租借在一所村辦小學中;大同市南郊區特殊學校因為條件所限,目前在校生僅為36人。特殊教育學校尤其是其中的薄弱學校,最需要社會各界的關注與支持,但是在所調研的11所學校中有10所學校沒有接受過社會捐助。調研組認為,時下捐助工作的功利化與特殊兒童家庭不愿意被關注以及公益性部門對特殊教育缺乏足夠的了解,是這一項工作沒有開展起來的原因。
(三)智障和精神類障礙學生的教育沒有引起足夠重視
隨著政府對特殊人群的關注和特殊教育的深入推進,聽障學生通過免費植入人工耳蝸已經基本接近于正常學生,可以進行正常的文化課教學;先天性視障學生由于數量的大幅減少,目前主要集中到太原市盲童學校就讀,可以統一進行按摩專業職業教育。與此同時,受《山西省特殊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的制約,山西省縣(區)級特殊教育學校以接收智障和精神類障礙學生為主。例如,汾陽市特殊教育學校在校的70名學生中,只有視障學生1人,聽障學生6人,而智障學生達到了63人。特殊教育學校對于智障學生的教育以計算、金錢管理、識字、日常生活等項目為主。智障學生由于發病成因和輕重程度不同,學習能力差別很大,因為缺乏科學的特殊兒童認知能力評價標準,目前對于智障學生認知能力的評估只能依靠觀察,對智障學生的培養只能進行均衡編班。精神類障礙學生由于在醫學上也沒有更進一步的治療手段,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數量并不是很多,在校生以美術、音樂等管理式教學為主,效果不是很理想。鑒于這種狀態,應盡快制定相應評估標準。輕度智障學生應該成為教學的重點,他們通過教育是可以回歸社會的,教學科研機構應該為此進行研究并編寫相應的教材及教學用書;重度智障及精神類障礙學生單純依靠特教教師的培養是遠遠不夠的,家庭、社會和醫療工作者必須積極地深入介入。
(四)特殊教育教師的引進和培養制度不健全
目前,山西省特教專任教師只有1445人,通過對11所特殊教育學校的調研,學校空編率平均在20%左右,遠低于國家規定的師生比例。特教教師較高專業性要求與特教教師僵化的引進培養手段阻礙了教師隊伍的發展。例如:曲沃縣特殊教育學校共有專任教師17人,在隨機調查的10名教師中50歲以上占到了6人,40歲以上的2人,只有3人達到了中級職稱,其余均為初級職稱;太原市盲童學校11名教師中只有1人為特殊教育專業畢業,其余均為非特殊教育專業。造成這種現象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一是人才引進渠道單一。特殊教育學校作為全額事業性單位,除了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考試外還要求教師資格證及師范類學習經歷,阻礙了醫學類及其他特殊技能人才的引進。二是工作環境艱苦,除了學校基礎硬件較差,工作強度大,社會認可度低等原因,普遍的特教補助退休減半的實施辦法影響了特教教師的任教。三是評價機制僵化。特教教師借用普通教育的評價機制,在職稱評定上無法與教學成果配套,評聘不分和職位較少也影響了教師自我提升的意愿。此外,在調研中,特教教師對于以下幾方面工作提出了意見:1.36%的特教教師認為面對特殊人群精神壓力較大,希望通過建立休假制度、輪崗制度等調整工作中的負面情緒;2.25%的特教教師從職業發展規劃考慮,希望能有政策參加獨立的繼續教育,對取得康復師資格證和其他職業技能證書進行獎勵;3.78%的特教教師雖然能夠經常參加各級組織的業務培訓,但是認為經歷的培訓科目和內容對教學工作作用不大,希望得到更高水平或來自醫學康復等方面的培訓。
(五)隨班就讀與送教入戶政策落實不理想
截止2016年,義務教育隨班就讀生均經費達600元以上,普通小學、初中附設特教班和隨班就讀招收的學生751人,在校生3843人,畢業生452人,分別占全省總數的45.88%、41.74%和42.64%。隨班就讀是解決特殊學生接受融合教育最有利的舉措,但是由于這部分學生非常分散,所在學校占比很低,學校沒有專門的資金和人員對其進行特殊管理,因此尚不能夠接受到高質量的特殊教育。在所調研的2所普通學校中,都沒有對隨班就讀學生建立專門檔案,沒有專門設置特殊教育資源教室,隨班就讀教師沒有參加過學校以外的有關特教技能的培訓。在隨機調查的25名特殊教育學校一年級學生中,有5名是從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轉學過來的,他們不能適應普通學校教學節奏和在校受到歧視性對待是主要原因。需要送教上門的家庭多為極重度的智障學生家庭或經濟條件極度困難的家庭,由特教教師對這樣的家庭進行幫扶,效果值得商榷。特教教師對于極重度的智障學生缺乏專業的醫療康復技能,而對于家庭困難學生還是由政府幫扶確保來校接受正規教育為好。因為,特教教師送教上門不僅增加了學校額外成本,加重了教師負擔,其教學過程和結果也是難以監督和評估的。
(六)其他特殊教育形式亟待大力發展
本次接受調研的可以正常表達意愿的學生均表示愿意繼續學習,但是山西省目前還沒有獨立設置的特殊教育普通高中,2015年起各市級特殊教育學校才開始嘗試舉辦高中班。殘聯機構發展的特殊高中教育稍早,目前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8個,2016年在校生430人,其中,聾生393人,盲生37人,已有283名殘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2016年山西省教育廳將接受職業教育的特殊學生生均經費提高到了6000元,人力資源部門從就業保障金中安排5%的資金用于特殊教育學校(班),主要用于開展職業教育與技能培訓,但是特殊學生的職業教育形勢仍不容樂觀。目前,山西省只有一所特殊教育普通中專學校,專業設置仍為傳統的針灸、按摩專業,其他類型職業學校雖然數量眾多,但是沒有與目前義務教育階段普遍開設的縫紉、攝影、特奧體育、手工制作等對應的專業,開設的美術、音樂專業也不適合特殊學生學習。山西省的社區特殊教育主要依靠各級殘聯組織專職干部以及社區(村)殘協選聘的殘疾人專員在進行,主要工作為公益金幫扶、提供輔助器具和免費醫療服務,是目前社區特殊教育的主力軍。特殊教育的最終目標是就業,但現實情況是,不少機構以沒有合適的工作崗位或缺乏專業培訓為由,花錢卻不安置,調研組認為,特殊學生的技能培養還應充分考慮用人端需求。
二、解決山西省特殊教育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一)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
發展和完善山西省的特殊教育,除了要在資金投入和政策傾斜上增強力度,還應該在制度的建設上加強保障機制。1.完善《山西省特殊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將“市級特殊教育學校主要承擔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兒童、少年教育。縣級特殊教育學校主要承擔智力殘疾、孤獨癥和多重殘疾等兒童、少年教育”的辦學標準修改為“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兒童、少年教育由專門的特殊教育學校承擔,市級特殊教育學校主要承擔高年級智力殘疾和其他類型殘疾兒童、少年教育,縣級特殊教育學校主要承擔低年級智力殘疾和其他類型殘疾兒童、少年教育”。2.制定“不同類型特殊兒童認知能力標準”由省衛計委牽頭,組織發改、教育、民政、殘聯等部門制定“不同類型特殊兒童認知能力標準”,建立不同類型特殊兒童專門檔案,設立不同類型特殊兒童認知能力評估機構,針對不同類型特殊兒童在接受普通教育、特殊教育、生活補助、醫療救濟、社會幫扶等方面制定科學的標準依據。3.配套家長陪讀校舍在特殊教育學校配套家長陪讀校舍,校舍區分托管校舍和非托管校舍,針對貧困家庭學生家長工作情況并依據申請自由選擇。托管校舍可收取一定租金,非托管校舍提供學生與家長寄宿并由學校提供基本生活用品,配套家長陪讀校舍的學校可免去教師送教上門。4.制定特教“雙師型”教師獎勵政策制定政策鼓勵特殊教育學校在崗教師考取康復師資格證、護理資格證或其他相關證書,對于取得證書的特教教師在工資待遇、職稱評定上給予認定,在學校教學評估中將取得“雙師型”教師資格的人數作為一項重要考核指標。
(二)整合特殊教育資源
特殊教育門類較多,適合專門化教育。隨著山西省交通道路設施的快速發展,市與各縣區的距離大大縮短,山西省特殊教育學校平均在校生人數不多,應集中力量舉辦專門化的、條件設施標準更高的特殊教育學校。1.特殊教育向市一級提升建議集中特殊教育資金和人才力量,在市一級舉辦“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特殊教育學校,對縣區一級招生人數不足100名學生的特殊學校進行改制,只招收小學低年級學生或與殘聯機構合并舉辦學前特殊教育,省級的特殊教育資金向市一級傾斜,全面提升特殊教育的硬件設施和辦學能力。2.全面提升“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師范學校”辦學能力“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師范學校”是全國為數不多的以專門培養小學特教教師為主的師范學校,現為高等專業院校,建議由山西省政府牽頭全面提升該學校的辦學能力,在保持學校辦學特色的基礎上擴大規模,增加資金投入,設立醫學特教類專業,引進人才,增強學校科研教學能力,提升學校招生批次,逐步向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發展。3.組建流動的“特殊教育家長學校”特殊學生家庭的家庭教育更需要科學的指導,建議由山西省殘聯牽頭組織成立“特殊教育家長學校”,由專人負責,機構設在省城,組織醫療、教育相關專家建立講師團,定期到各縣市舉辦講座,免費義務為特殊學校和家長服務。
(三)發展特殊職業教育
特殊教育不僅要與職業教育融合,也要與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等多種形式的教育結合才能打通特殊學生升學、就業的通道。結合山西省目前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專業設置的狀況,建議舉辦各種類型的特殊教育學校或職教班。1.舉辦特殊體育藝術學校建議由山西省教育廳組織實施,在省城舉辦省屬的特殊體育藝術學校,學校性質為省屬中等專業學校,學制三年,專業設置為特奧體育運動項目專業、美術專業、音樂專業和舞蹈專業,從特殊教育學校招收學生,學業優異的特殊學生可參加對口升學或五年制高職專業學習。2.在職業學校開辦特教班在有雕刻、縫紉、泥塑、版畫等適于特殊學生學習和就業的中等專業學校開辦特教班,制定開辦特教班的中等專業跨區招生鼓勵政策,生均撥款經費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執行,建立特教職業教師培養引進特殊政策,對于特教班的專業技能教師由山西省教育廳定期舉辦特殊教育培訓。
作者:許曉霞;張峰;薄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