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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林業工作“雙線”責任制,發揮鄉鎮林業站在林業生態發展中的主體作用,客觀、公正地考評鄉鎮林業站在2020年度林業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和取得的成績,對在工作中積極主動,爭取黨委政府重視,做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作用,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做好林業生產、資源保護和脫貧攻堅工作,年度林業工作任務完成較好的單位給以表彰獎勵。同時,對工作完成不到位,執行上級決定不力,領導和群眾反映差的單位給以通報批評。具體考評細則如下:
一、考評內容
1、2020年度林業增綠增效行動工作完成情況;
2、2020年度森林資源管理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
3、2020年度森林防火目標管理工作完成情況;
4、2020年度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情況。
二、考評對象
鄉鎮林業站,其中4個鄉鎮林業站不參加森林防火目標管理工作考評。
三、考評依據
1、《縣人民政府關于深入開展林業增綠增效行動的實施意見》(政〔2018〕44號);
2、《縣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政辦秘〔2017〕22號);
3、省森林防火辦法
4、《縣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生態護林員選聘管理細則》(林政〔2018〕35號)。
四、考評標準
詳見分項考評評分標準表。
五、考評程序
考評工作由局分管領導牽頭,業務股室負責。各鄉鎮林業站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相關自評材料報送各業務股室(超過規定期限未報送或材料報送不完整的,視為自動放棄)。局分管領導會同業務股室,根據各鄉鎮林業站報送的自評材料,進行考評打分,并排出名次,考評結果報局黨組會議審定。
六、獎項設置
縣林業局對林業增綠增效、森林資源管理目標責任制、森林防火目標管理前三名的鄉鎮林業站進行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