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社會治安治理考核工作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機關各部門:
為切實提高全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設工作實效,圓滿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任務,提升社會發展和經濟保障能力,努力創造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現結合街道工作實際,制定2010年度社會穩定工作考核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有關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示精神,圍繞建設平安太湖、法治太湖建設目標,強化社會經濟發展大局意識,全面、客觀、公正地考核評估各村(社區)和有關單位年度政法綜治工作實效,健全完善獎懲激勵機制,強化各級責任,形成齊抓共管局面,全面提高基層工作質效,確保全街道社會政治穩定。
二、考核對象
按照太湖街道2010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書,對各村(社區)、成員單位和企事業單位進行考核。
三、考評內容與標準
(一)綜合治理(25分)
(1)機構健全、人員到位(5分)。各村(社區)綜治(警務)站全部建立到位,配備治保干部和至少1名專職綜治社工;成員和市鎮單位明確分管領導和平安法治建設工作聯絡員,并制定本單位創建活動整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人員配備不到位的扣1-3分,無工作計劃和方案扣3分。
(2)工作有序、規范到位(5分)。各村(社區)綜治(警務)站職責明確、制度健全、設施完善、責任落實、工作規范,切實發揮作用;成員和有關單位工作人員職責明確,有相應的制度規范,按要求開展平安法治建設結對共建活動。達不到要求的每項扣2-3分。
(3)保障有力,經費到位(2分)村(社區)治安防范隊伍人員配備到位,綜治平安法治建設經費得到保障;成員和有關單位平安法治建設開展工作所需經費得到落實。達不到相關要求的扣1-2分。
(4)臺帳齊全、整理規范(5分)按照上級的考核要求,做好平安法治建設各類臺帳資料的收集、歸檔,臺帳要素齊全、數據準確、存檔規范,達不到相關要求的扣1-2分。
(5)刑事案件總量得到有效控制(4分)。刑事案件發案率高于本地前兩年平均發案率的扣1分,八類主要刑事案件發案數高于前兩年平均發案數的扣1-3分。
(6)群防群治工作廣泛開展,街道居民住宅小區和農村地區治安巡邏覆蓋面達100%,群眾參與率達80%以上(2分)。每低于一個百分點扣0.5分;檢查發現居民住宅小區無24小時巡邏守護的扣1分;農村地區無夜間巡邏的扣0.5分。
(7)禁毒工作深入推進(2分)。深入開展“無毒村(社區)”創建活動,創建覆蓋率達100%,把社區戒毒(康復)納入綜治工作,無落實的扣2分。
(8)創建無邪教地區活動,防范和打擊敵對勢力、敵對分子、邪教和有害氣功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機制健全(3分)。發生邪教人員2人以上公開聚集滋事的扣1分;發生邪教組織插播電視信號事件的扣2分;發生邪教人員赴京滋事和發生在全市有影響的政治案件或事件的不得分。
(二)法治建設(25分)
(1)開展“四民主二公開”工作落實到位(5分)每一項不落實扣1分。
(2)法制宣傳和法律服務有計劃并實施完成(5分)。無計劃的扣2分。
(3)刑釋解教對象和社區矯正對象無重新犯罪(5分)。有一重新犯罪的不得分。
(4)無“民轉刑”和“民轉非”案件發生(3分)。發生案件的不得分。
(5)法治建設臺帳規范化(5)。每缺一項內容扣0.5分。
(6)加強問題整改(2分)。問題不整改則不得分。
(三)社會政治穩定(50分)
此項考核內容,按照太湖街道2010年度信訪穩定工作實施意見執行,不再重復制定考核細則。
(1)積極有效的做好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定期排查分析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并及時上報有關化解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10分)。不定期排查、不積極有效地做好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的扣5分,不上報、不化解的扣5分。
(2)及時掌握群體上訪信息,就地化解矛盾,發生群體性事件時,要及時處置和配合處置(20)分。每發生一起群體性事件扣5分,不處置或者不配合的每一起扣5分,在敏感期間和重大活動時發生的政治性事件,采取“一票否決”制。
(3)確保有效控制無越級上訪、集體上訪、非正常上訪和去省赴京上訪事件(20)分。每發生一起扣5分。因處置不當發生罷工、民轉刑、堵路、堵廠、沖擊黨政機關和要害部門以及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群體性事件的,每發生一起扣5分。
四、考核評比
一、考核組織:在街道綜治委和平安、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街道政法綜治中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二、考核辦法:采取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每季進行一次,為確保考評結果的客觀真實,考核采取明查暗訪、看現場、聽匯報、查臺帳資料等形式進行,并視檢查情況進行通報。三、計分方法:綜合治理、法治建設、社會穩定三項工作考核實行百分制,最高得分為100分,考核得分90分以上為達標,并具備評選資格,考核條款扣分出現負值時,以扣完基本分為限。
本實施意見,由街道黨工委政法委和街道綜治委負責,根據太湖街道2010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有關條款,對照本實施意見進行考核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