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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17號)和《*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省政府令〔*〕5號),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
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立現代信用制度為核心,以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建設為主體,以完善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健全完善機制,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守信得益、失信難行的良好環境,為建設沿海經濟社會發展強省做出貢獻。
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本原則
(一)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充分發揮政府在信用體系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和推動作用,廣泛教育宣傳,整合信用資源,培育信用市場,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完善信用服務體系,開發信用產品,擴大信用服務領域,發展現代信用服務產業。
(二)完善政策,統一標準。制定完善有關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個人和企業權益保護,信用主體的行為規范,信用信息共享交換以及信用評價等法規制度和技術標準,實現信用體系建設的法制化、規范化、標準化。
(三)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要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明確長遠目標、階段性目標,加大組織協調力度,整合現有資源,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確定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循序漸進,逐步形成覆蓋全省的聯合征信網絡和信用服務體系。
(四)嚴格監管,保障安全。堅持規范與發展并重的原則,嚴格市場準入,強化市場監管,維護信用市場秩序。規范信用服務機構的市場行為,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信用服務市場健康發展。
(五)突出重點,注重實效。信用體系建設要注重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強化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建設,突出抓好危害市場秩序、妨礙公平競爭的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立足于防范信用風險,著力推動信用經濟發展。
三、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任務
(一)開展信用信息記錄、共享等基礎性工作。進一步完善行政管理系統的信用記錄,充實相關企業、個人信用資料和信息,建立行政管理系統的信用信息數據庫。建立全省信用信息資源共享網絡系統及共享機制,依法實現省內各級、各部門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與省征信公共服務平臺間的數據傳輸、交換、展示和查詢,實現信用信息的整合。要加快信用指標體系、評價標準的研究,組織專家、學者研制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設計具有市場需求和實用價值的征信產品。
(二)加強信用制度建設。充分借鑒發達國家和先進省份在信用管理方面的做法和先進經驗,研究制定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規范性文件,以促進現代信用市場規范健康發展。
(三)建立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和市場監管制度。以完善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加強對信用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管理,建立對信用信息錄入、披露、數據更新等工作的監督考核制度。探索建立信用市場監管制度,加強對市場主體信用活動的監督管理,促進信用市場健康、規范、有序發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促進行業信用建設和行業守信自律。
(四)積極培育現代信用服務產業和信用服務市場。積極扶持信用服務產業,大力培育和發展一批具備較高執業資質和道德水準,能獨立、公正市場化運作的信用服務機構。完善信用評估制度,建立全省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評估準則、方法和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制定扶持、發展、監督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政策和措施,規范市場準入和退出。政府部門要帶頭使用信用產品,在登記注冊、行政審批、經營許可、質量監督、資質認定等管理工作中增加查驗信用報告內容,大力培育信用服務市場。行業協會、同業公會等行業中介組織也要積極引導業內企業主動使用信用產品,規范交易行為。
(五)建立健全社會信用激勵和懲戒機制。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道德等多種手段,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鼓勵守信行為,懲戒失信行為,使失信者付出相應的經濟和名譽代價,使守信者得到多方面支持和優惠,努力營造“誠信得益、失信受制”,“一處失信、處處受制”,“一時失信、長期受制”的良好社會氛圍。
(六)大力弘揚現代信用文化。加大“誠信*”創建力度,廣泛開展誠信教育,深入宣傳“八榮八恥”,積極舉辦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誠信宣傳教育活動。在各級領導干部、公務員及企業管理人員中開展信用知識培訓,培養高層次的信用管理專門人才。積極組織開展“誠信興商宣傳月”、“重合同守信用”、“消費者信得過”等主題宣傳創建活動,努力形成全民自覺誠實守信的良好環境。
四、具體措施
(一)建立機構,加強領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涉及部門多,牽涉范圍廣。為推動工作開展,建立*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省政府常務副省長和主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副省長為聯席會議召集人,省政府辦公廳等省直有關單位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定期研究信用體系建設重大事項。*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代表省政府統一組織、協調全省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各設區市要建立相應制度,積極推進信用體系建設。
(二)開展系統信用建設。省直各有關部門(商務、稅務、工商、質監、公安、法院、衛生、文化、海關、勞動保障、交通、建設、食藥監、環保、銀行、證券、保險、教育、農業、版權、旅游等)要建立健全本系統行政管理相對人的信用檔案和信用信息資料;制定完善本系統內行之有效的信用監管制度;建設完善本系統信用信息電子數據庫和共享查詢系統;廣泛開展形式多樣、效果明顯的信用主題宣傳創建活動。
(三)探索建立*省征信咨詢服務中心。配合信用體系建設,培育信用服務產業和信用服務市場,探索建立“*省征信咨詢服務中心”,開展綜合征信服務,向社會提供企業征信、個人征信、財產征信、資信評級、商賬追收、信用保理、信用擔保、市場調查等項服務內容。(省整規辦負責)
(四)構建省征信公共服務平臺。參照國內外經驗,利用全省統一的信息交換與共享平臺,依托各部門現有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及信用信息庫,以綜合利用、深度開發為重點,以信息交換與共享體系為支撐,以政府相關部門(包括機構)專業信用數據庫為主干,以各市縣信用數據子庫為基礎,構建全省統一的征信公共服務平臺,實現信用信息的網上、查詢、公示、互動和監管。(省信息化辦負責)
(五)設立信用體系建設專家組。建立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專業人才庫,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多個專家組,定期研究分析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現狀和問題,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法規,提供建設性意見和決策性建議。
五、實施步驟
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整體規劃,分步進行。(一)*年5月底前,省直有關部門制定出適合本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發展的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在原有的信息網絡和數據庫的基礎上增設“系統信用數據庫”,創新完善數據共享系統。研究制定相關法規和政策,為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進一步展開提供政策及法規保障。(二)*年6月~2009年5月,建成全省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和共享網絡,實現部門間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實現省、市、縣信用信息的有序共享。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初步形成,信用服務業、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費市場顯現雛形。(三)2009年6月~2010年5月,省征信公共服務平臺正式啟動,“*省征信咨詢服務中心”正式運營。逐步放開民營、外資、私營信用中介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行業組織、企業、信用服務機構、公民等信用主體的作用逐步增強,信用風險防范制度和自律制度逐步完善,信用產品開始廣泛使用。(四)2010年6月~2010年底,我省征信公共服務平臺各類信用信息完全開放,平臺數據庫端口與國家征信服務平臺正式對接,與國內其他省市信用信息數據庫互連互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框架基本形成,初步建成門類齊全、功能互補、依法經營、有市場公信力的信用服務體系,市場監管體系漸趨完善。
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本意見的要求,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盡快研究本地本部門工作計劃和落實措施,推動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