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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全區為農(民)服務社建設,全面提升我區為農(民)服務工作水平,促進全區為農(民)服務工作科學發展、協調發展,現結合我區為農(民)服務體系建設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全區農村改革和城市化發展新要求,著力推進為農(民)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全區農村(社區)商品流通網絡建設發展水平和為農(民)服務水平,為進一步加快全區城市化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二、工作目標
年內建成為農(民)服務社25個,其中,新建為農(民)服務社10個,資源整合共建為農(民)服務社15個,確保為農(民)服務社在全區行政村的覆蓋率達到90%;新辦農民專業合作社2個。
三、工作重點
1、提升為農(民)服務社綜合服務水平。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場化運作、連鎖化經營、社會化服務和規范化管理的要求,加大全區為農(民)服務社的建設力度,進一步提高為農(民)服務社在全區行政村(居)的覆蓋率。結合全區實際情況,在馬山鎮、街道、華莊街道、胡埭鎮、太湖街道等5個單位,新建為農(民)服務社不少于10個,資源整合共建貼牌為農(民)服務社不少于15個,力爭用兩年左右時間,實現市委、市政府關于為農(民)服務社村村全覆蓋的總目標。在為農(民)服務社建設過程中,重點加大保留村的建設力度,加強部門聯合和資源整合,做到建設推動有力度,建設內容有特色,建設方向有側重。不斷拓展服務范圍、增加服務內容、增強服務功能,特別在農村偏遠區域,要注重抓好生活資料和農資的連鎖配供,大力發展農資和便民小超市,已建的為農(民)服務社要積極進行規范提升,完善長效管理,主動開展旅游、保險、電信等中介服務項目,把為農(民)服務社辦成集科技服務、醫療服務、文體活動和黨群議事于一體的為農(民)綜合服務中心,不斷提升為農(民)綜合服務水平,真正起到便民、利民和富民的作用。
2、大力扶持和發展農民專業合社。依托我區農業優勢產業和特色農產品,按照“有較強統一服務、有較大規模效益、有規范利益分配、有正常組織活動”的新“四有”要求,通過品牌帶動、能人帶動、特色帶動和龍頭帶動等方式,采取投資領辦、參股興辦和組織農民建辦等多種形式,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確保年內完成大浮果農專業合作社、馬山苗木農民專業合作社等2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圍繞做大做強做優,重點培育有品牌、有潛力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強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指導服務,通過政策支持、項目扶持、技能培訓、產品展銷、資格認定等多種渠道,全方位對接服務,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的標準化、規模化和品牌化,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服務水平。充分利用各級供銷社系統資源,大力發展農民經紀人協會、農產品流通協會等合作經濟聯合體,增強專業合作社的服務組織協調和帶動發展能力。加強對農產品經紀人的培訓,組織參加農產品展銷會,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與大型超市對接,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把農民專業合作社辦成助農增收的平臺。
3、探索基層供銷社改造改組的途徑。積極探索基層供銷社改造重組的途徑,充分發揮基層供銷社為農(民)服務的重要作用。有條件的基層供銷社要按照市供銷社“一社加一社”的要求,實施基層供銷社改造,即一個供銷社領辦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廣泛吸收農民能人、農產品經紀人和其他合作經濟組織參與基層供銷社的改造重組,把基層供銷社辦成真正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力量,成為助農增收的好幫手。
4、積極開展“新網工程”建設。把“新網工程”建設作為構建農村現代商品流通體系的重點,結合全區為農(民)服務社建設改造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設,強力推進農村(社區)生產資料、生活資料、醫藥等行業的連鎖經營,將連鎖放心消費體系向農村(社區)延伸。最大限度地利用現有的設施和資源,借助現代營銷方式,把分散的網點建設成系統的經營網絡,著力打造農資、日用品、煙花爆竹、農副產品、醫藥五大經營服務體系,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占有率,推進系統連鎖經營。
四、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加強對供銷社為農(民)服務社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區委、區政府成立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委農辦、區發改局、經貿局、財政局、工商局、供銷總社等單位組成的為農(民)服務社建設工作推進小組。區為農(民)服務社建設工作推進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供銷總社,負責全區為農(民)服務社建設的組織、指導和管理等工作。有為農(民)服務社建設任務的鎮(開發區、街道)要充分認識為農(民)服務社建設的重要意義,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建立相應的工作網絡、工作平臺,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強化措施,扎實推進,全力保障為農(民)服務社建設順利實施。
2、落實工作責任。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強化領導責任,落實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保障各項工作有序實施;要強化責任分工,按照“按崗定責,分類落實”的要求,抓緊細化量化農(民)服務社建設目標任務,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人員、具體崗位,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上下貫通,環環相扣,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協調配合,在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的基礎上,緊密協作,配合聯動,盡快形成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的良好局面,努力確保為農(民)服務社建設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3、創新工作思路。根據市下達的為農(民)服務社及專業合作社建設目標任務,要重點圍繞“三個一批”開展工作。一是因地制宜建設一批。根據相關鎮(開發區、街道)、村或村(居)實際情況,對具備條件的村或村(居),按為農(民)服務社的建設要求,進行改造新建一批,確保年內新建為農(民)服務社10個。二是資源整合共建一批。充分利用已有設施,加強資源共享,在部分村中已建有社區服務中心的基礎上,增加服務功能,通過整合資源共建一批,確保年內完成資源整合共建為農(民)服務社15個。三是增加功能提升一批。按市場化運作、規范化管理的要求,切實加強對已建為農(民)服務社的管理。在現有的服務內容上,通過完善經營設施、提高服務質量、增加服務內容等手段,對已建為農服務社服務質量進行提升,更好地滿足廣大農(居)民生活和生產的需求。
4、完善扶持政策。為充分調動各鎮(開發區、街道)為農(民)服務社建設的積極性,對完成新建和資源整合共建的為農(民)服務社,按市政府政策給予一定的配套資金扶持。對新建的通過省級驗收合格的三星級為農(民)服務社及專業合作社,給予5萬元配套資金扶持;對通過市級驗收合格的二星級為農(民)服務社,給予1萬元建設配套資金扶持;對整合資源共建且通過市級驗收的為農服務社,給予3000元資金扶持。相關鎮(開發區、街道)要積極制定政策扶持基層供銷社的發展,妥善處置基層供銷社的資產,對基層供銷社的資產收益,除職工安置費用外,應主要用于為農(民)服務社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努力增強共建合力,促進全區為農(民)服務社和專業合作社建設工作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