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學前教育普及工作指導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我縣學前教育普及步伐,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發展水平,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學前教育的意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年)的通知》和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關于編制我省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建設規劃的通知》、省教育廳等八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規定》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快推進學前教育發展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統一思想,加快推進我縣學前教育發展
1、指導思想。把大力發展學前教育、提高學前教育普及程度作為今后一個時期全縣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加快發展農村學前教育為重點,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多種形式擴大資源供給,努力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基本均衡的縣鎮村三級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2、基本原則。堅持公益公平、普惠于民,把學前教育納入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合理配置學前教育資源,努力縮小園際之間差距,保障廣大群眾享受基本同等的學前教育服務;堅持政府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主體地位,同時鼓勵、動員、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舉辦學前教育機構;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積極探索促進學前教育發展的有效辦法和途徑,著力破除影響和制約學前教育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為幼兒和家長提供方便就近、靈活多樣、多種層次的學前教育服務;堅持育人為本、提高質量,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為根本宗旨,遵循兒童身心發展規律,促進兒童健康快樂成長堅持先易后難,有校舍條件和閑置國有資產可利用的鎮和社區應優先發展學前教育。
3、發展目標。按照“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要求,大力發展公辦和普惠性幼兒園,加強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加強鎮中心幼兒園和村級社區幼兒園建設,努力縮小城鄉之間、鎮之間的差距,大力擴充學前教育資源,逐步構建“縣有示范園、鎮有中心園、村(社區)設幼兒班”的學前教育服務網絡。切實解決幼兒“入園難、入園貴”問題。按照“硬件建設一次到位,軟件配套逐步到位,辦園行為不斷規范,辦園質量逐年提高”的工作思路,“十二五”期間,全縣共建成幼兒園(班)57個,其中城區標準化幼兒園8所,鎮級標準化鎮中心幼兒園11所,中心小學附設或集鎮社區幼兒園4所,村級小學附設幼兒班34所。積極發展0至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從2011年秋季開始,實施學前一年免費教育,到2015年,全縣學前兩年毛入園率達到90%,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以上,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
二、創新思路,完善學前教育辦園體制和管理機制
4、完善學前教育辦園體制。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各鎮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在統籌規劃、政策引導、制度建設、標準制定、投入保障、評估督導、日常監管等方面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鼓勵多元化辦園,扶持并規范民辦幼兒園及早教機構發展,形成公辦民辦協調發展的良好格局,滿足群眾多樣化、多層次的學前教育需求。積極探索符合我縣實際的學前教育辦園體制,逐步形成公辦、公建民營和民辦公助、民辦等多種辦園模式共同發展的格局。凡公建民營和民辦公助幼兒園,均參照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收取保育費或實行限價收費,不足部分由政府給予一定獎補,讓廣大群眾享受到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幼兒教育資源。
5、完善學前教育管理機制。建立縣級統籌、縣鎮共建的管理機制。縣政府統一制定全縣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布局調整、經費投入政策,統籌管理全縣各類學前教育機構。各鎮承擔發展社區(村)學前教育的責任,協助建設并辦好轄區公民辦幼兒園,加強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促進轄區內各類幼兒園的規范化管理。
三、強化措施,提高學前教育保障水平
6、優先保障學前教育規劃。將學前教育建設納入城鎮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由縣教體局會同縣城鄉規劃建設部門根據我縣未來空間和人口布局科學規劃縣城、社區、鎮幼兒園布點。對已經通過縣政府審定的幼兒園布局規劃要在今后的城鎮建設中嚴格管控,防止擠占幼兒園規劃用地。縣發改局按照“誰開發建設,誰完善配套”的原則、城建規劃部門要嚴格執行新建小區必須配套建設幼兒園政策,小區建設規劃實行教育行政部門前置審核,小區幼兒園由開發建設單位配套建設,并與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對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城建部門不予審批。小區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管理,面向小區住戶和附近居民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務。加快農村幼兒園建設,中小學布局調整后的閑置校舍、撤鄉建鎮后的富余站所以及其他富余公共資源要優先用于改擴建幼兒園。幼兒園建址應充分考慮采光、通風、交通、環保、安全等因素,從實際出發,合理設計服務半徑。
7、健全多渠道經費投入機制。建立學前教育長效投入機制,縣財政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自2011年起,每年預算學前教育專項獎補資金,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用于公建民營和民辦公助幼兒園的年度評估獎補。發改、財政、教育等部門結合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和“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積極做好學前教育項目編報對接工作,切實加大向上爭取項目資金的力度,縣財政做好項目配套資金保障,加快標準化公辦幼兒園建設步伐,保障學前教育發展需要。廣泛吸納社會力量和民間資金促進學前教育發展,積極鼓勵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興辦公益性、普惠性幼兒園。
8、落實優惠扶持政策。新建、改擴建幼兒園建設用地,一律按照公益事業用地辦理,實行優先安排,并按照中小學建設的有關規定減免相關費用;對公民辦幼兒園的水、電等費用統一按照中小學標準收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對民辦幼兒園按標準收取的保育費免征營業稅,對購買不動產用于舉辦幼兒園的,免征契稅和房產稅;中小學布局調整后的富余教師經轉崗培訓合格后,可安排到公民辦幼兒園承擔保育保教任務;將學前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納入中小學生資助管理體系,全部免除在公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孤殘兒童的保教費,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給予資助,自2011年秋季起,全面實施學前一年免費教育。
9、實行分類管理獎補。保障和落實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按照“政府、辦園者和家長”合理分擔原則,依據“園舍標準、師資均衡、質量達標、收費統一、群眾滿意”的總體要求,由縣教體局會同縣財政局制定《縣學前教育分類管理評估獎補扶助辦法》,每年由縣教體局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從辦園方向、辦園條件、師資隊伍、規范管理、保育保教質量、安全工作等8個方面對“公建民營”和民辦公助幼兒園進行年度綜合評估,縣財政每年足額預算幼兒教育專項獎補資金,并依據獎補辦法將獎補資金撥付到園。
四、強化管理,提高學前教育辦園水平
10、嚴格幼兒園準入制度。嚴格執行《省幼兒園辦園標準》,對各類學前教育機構實行教育部門歸口審核、登記、注冊及年檢和督導評估工作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年檢結果,對未取得辦園許可證和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幼兒園堅決予以取締。加強對幼兒園的規模、班額、教職工配置的標準化管理。嚴禁以追求經濟利益為目的、不顧環境辦園條件盲目擴充規模、班額。
11、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保障留守兒童和特殊兒童接受學前教育,開展對特殊兒童及家長的教育指導,普通幼兒園應接收能夠適應幼兒園生活的殘障兒童。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積極推進幼兒園教育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幼兒園要更新教育觀念,尊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創設豐富多彩的生活學習環境,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結合,寓教于樂,全面提高保教質量,杜絕幼兒教育“小學化”傾向,促進幼兒健康成長;加強對幼兒園用書、音像資料、教玩具和幼兒學習、活動手工操作材料的管理,公民辦幼兒園、學前班的幼兒用書由縣教體局統一歸口管理,依據省市審定用書目錄選用,嚴禁自行選用未經審定的教材,嚴禁選用盜版用書、音像資料,嚴禁采購、使用不符合幼兒保教要求的活動用品;嚴格執行幼兒園收費標準,實行收費公示制度,縣物價局和縣教體局要加強對幼兒園收費行為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尤其要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工作,完善備案程序,加強分類指導。
12、強化安全衛生保健工作。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工作,把幼兒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長放在首位,加強幼兒園安全設施建設,健全各種安全、衛生保健制度。幼兒園應按標準配備專職安保人員,加強門衛及校車管理,原則上幼兒園不得使用車輛接送幼兒,如確需車輛接送幼兒的,必須經教體局、交警等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各鎮和綜治、公安、交警、安監、教育、衛生、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管、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每年定期對全縣各級各類學前教育機構進行安全檢查,建立全覆蓋的幼兒園安全防護體系。加強幼兒園安全教育和管理,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堅決取締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幼兒園(辦園點)。加強幼兒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為幼兒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
五、強化措施,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
13、加強教師編制管理。嚴格執行幼兒教師專業標準和資格準入制度,嚴把入口關。合理核定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全日制幼兒園原則上每班2教1保,寄宿制幼兒園原則上每班2教2.5保,并根據生源變化情況及時調整編制。由縣教體局會同縣人社局分年度編制幼兒教師需求計劃上報省編制部門,按需配足配齊幼兒教師;從中小學布局調整富余教師以及全員崗位聘用落聘教師中,遴選一批適宜幼兒教育崗位要求的教師進行轉崗培訓,培訓合格后補充到幼兒園擔任保育員。民辦幼兒園及早教機構自主聘任教師,實行合同管理,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縣人社局會同縣教體局合理制定民辦幼兒教師最低工資標準,明確“三金”交納標準,切實維護幼兒教師權益。
14、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不斷深化公辦幼兒園人事管理改革,進一步完善園長負責制、教職工全員崗位聘用制和內部績效分配機制,調整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不斷激活教職工活力。加強民辦幼兒園師資隊伍管理,使民辦幼兒園及早教機構教師在進修培訓、評選先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社會保險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教師享有同等地位,建立民辦幼兒園教師公平競爭與合理流動的良性機制,為全縣學前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15、加強幼兒師資培訓。充分利用省市縣三級教師培訓網絡,創新培訓模式,加大幼兒教師培訓力度。將幼兒園園長和教師培訓納入中小學教師培訓體系,實施全員培訓。民辦幼兒園及早教機構要預算一定比例的教師培訓經費,分期分批地組織教師參加縣教育部門開展的各類業務培訓。鼓勵和支持幼兒教師參加學歷培訓,不斷提高幼兒教師學歷層次和專業水平,確保具備學前教育專業資質的教師比例逐年提高。在此基礎上,充分發揮縣幼兒園和優質民辦幼兒園的專業引領作用,建立城鄉幼兒園結對幫扶制度,不斷提高全縣幼兒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六、加強領導,保障學前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16、加強組織領導。將學前教育納入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和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成立由縣長任組長,主管教育工作副縣長任副組長,教育、發改、人社、財政、住建、公安、交警、衛生、安監、婦聯、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管、消防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推進學前教育發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教體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建立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學前教育推進工程中的實際問題。各鎮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明確職責,密切合作,齊抓共管,抓好落實。
各鎮要主動承擔起發展轄區內幼兒教育的主體責任,對區域內幼兒教育發展進行科學規劃,協調各村(居)不斷改善辦園條件,維護幼兒園的治安、安全和合法權益,優化轄區內幼兒教育發展環境,動員和組織家長參與早期教育活動,指導家庭幼兒教育。
縣教育部門負責全縣學前教育機構的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向領導小組匯報全縣學前教育工作推進情況,定期召開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縣發改部門要會同教體局做好學前教育項目編制和項目資金爭取工作,不斷改善全縣學前教育辦學條件。
縣財政部門要協同發改、教育部門積極爭取中省項目資金,要合理預算學前教育專項資金,確保學前教育資金專款專用。
縣人社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加強幼兒教師隊伍的編制管理,配合教育部門做好幼兒教師的招聘、交流和調配,不斷探索民辦幼兒教師良性管理機制。要會同教育部門,督促各幼兒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農村幼兒教師的社會保險。
縣住建部門要結合城鎮規劃,會同教育部門合理確定幼兒園的布局和位置,在城鎮改造過程中,堅持同步建設幼兒園的政策規定,建設與居住人口相適應的規范化幼兒園。對新建、擴建幼兒園,要按照中小學建設減免費用的有關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縣公安和交警部門負責維持好幼兒園周邊治安秩序,嚴厲打擊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違法犯罪活動,要加強交通和消防管理,特別要嚴格接送幼兒車輛的年審和管理,對非法車輛要堅決清理。
縣衛生部門負責擬訂有關幼兒園衛生保健規章制度,監督和指導幼兒園衛生保健業務工作,負責對0-6歲兒童家長進行兒童衛生保健、營養、生長發育等方面的指導。要會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切實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管。
縣安監部門負責幼兒園安全檢查工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幼兒園責令限期整改或建議教育主管部門予以關停。
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婦聯組織要充分發揮自身職能,推動幼兒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17、嚴格督查考核。將學前教育納入各鄉鎮和相關職能部門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和政績考核范疇,建立健全學前教育發展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每年由縣督查考核辦會同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對各鎮和有關部門履職情況進行督查考核,重點加大對責任落實、經費投入、隊伍建設、安全管理、周邊環境治理等方面的督查考核,將結果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兌現獎懲。
18、加強輿論宣傳。宣傳、廣電、教育等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學前教育的重要地位、作用以及國家有關學前教育發展的方針政策,對在發展學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深入宣傳報道,努力營造全縣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關心和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促進我縣學前教育事業健康快速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