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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是利用中國特有的筆、墨、紙、硯對中國特有的漢字進行藝術美化,而這種美化形式的深層,蘊含著書家的審美理想和精神寄托。書法追求的不僅是外在的形體,而是內在的、深沉的東西。書法所表達的,并不止于書寫內容字面上的意思。它用相對簡單的線條,以朦朧的形象,來啟發一定的生命意義。書法符合中國文化講究自然的原則,書法的基本元素只是線條,他把自身的時間性、流動性表現為一種韻律化得空靈。在其發展過程中,不同學派的思想對書法的影響各有側重,其中影響最大的,當推儒家思想。書法的很多美學原則全面體現著儒家思想,從這個意義上說,儒家思想的諸多藝術理念可以說是書法創作和鑒賞的重要來源。
一、書肇自然,天人合一的書法自然觀
早在東漢蔡邕的《筆論》中,就運用形象的比喻,強調書法創作的體勢應融入自然各種生動的物象。自此,歷代書家繼承了這一傳統。如孫過庭《書譜》中寫道:“觀夫懸針垂露之異,奔雷墜石之奇,鴻飛獸駭之資,鸞舞蛇驚之態,絕岸頹峰之勢,臨危據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輕如蟬翼;導之則泉注,頓之則山安;纖纖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猶眾星之列河漢……。”在這里,作者就運用了一系列生動形象的比喻來比擬鐘繇、張芝和二王書法的神妙景象,從而使人獲得一種感性的認識,便于領會。蔡邕《九勢》提出“書肇自然”的論點,許慎《說文解字序》中指出文字是圣人“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而造。這一思想后來形成了漢字起源于自然的儒家觀點。書法藝術是以漢字的書寫為前提,漢字既起源于自然,那書法本源必然會受到自然萬物的影響。體現在書法品藻上,其突出特征變現為,先賢通常引用自然界的物象來形容書法藝術美。如蕭衍《古今書人優劣評》中提及“索靖書如飄風忽舉,鷙鳥乍飛”,“薄紹之書如龍游在霄,繾綣可愛”等等。在書法史上,書家從自然中領略筆法,體悟筆勢的例子也不勝枚舉。張旭的中鋒筆法“錐畫沙”、顏真卿“屋漏痕”等都是由對自然的觀察、領悟,進而取得的藝術上的突破。
“天人合一”是儒家的重要思想,這一觀念主要體現在倫理道德領域,但它所闡發的原理在藝術領域同樣適用。其哲學基礎是主客體統一,核心意蘊在于強調自然與人、自然與精神的內在本質屬性的和諧統一。這種觀念發源先秦,漢代以后逐漸被體系化,成為影響最為深遠的古代思想之一。后世家董仲舒等學者將天人合一的觀點發揚的淋漓盡致,形成了縝密嚴謹的思想體系。依據這種觀點審視人與自然、主客體原本是氣息相通,從而感悟出物與我、天與人的休戚與共,并進而總結和印證了外在藝術形式與內在心理結構的關系,印證了“書為心畫”的命題。在儒家學者看來,書法被認為是可以反映人的心性的藝術。歷代書家強調“書如其才、如其學”,為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書家須“盡心”,須在修養上追求理想人格的完善與美善統一、文質彬彬的精神氣質統一。項穆從柳公權的“心正則筆正”出發,提出“人正則書正。心為人之帥,心正則人正矣。筆為書之,充筆正則書正矣。人由心正,書由筆正。”進而結合儒家“八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描述了臻于妙境的心學歷程:“故欲正其書者先正其筆,欲正其筆者先正其心。若所謂誠意者;即以此心端已澄神,勿虛勿貳也。致知者;即以此心審其得失,明乎取舍也。格物者;即以此心博習精察,不自専用也。正心之外豈更有説哉?由此篤行。至于深造自然秉筆思生,臨池志逸新中更新,妙之益妙,非惟不奇而自奇,抑亦巳正而物正矣。夫經卦皆心畫也,書法乃傳心也。”項穆《書法雅言•心相》)
二、人品即書品的儒家品評標準
中國古代社會,為維護皇權至高無上,維護社會秩序,政治的倫理觀念、制度不斷出現,這些政治的倫理制度、觀念成為了人們行為道德的中心,約定人們的道德行為規范,也約定了其他意識形態領域,書法也不例外。書法批評、技法創作、審美都留下了倫理道德的痕跡,形成了書法特有的文化性和民族性。書法批評有一個明顯的文化特色,就是將書者的思想、人品、道德操守和書法一同品評,道德操守的影響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書家的地位,在儒家思想體系中,書法被看做是心的流露,也能流露出正善邪惡,所以往往與人的品德相提并論,三國鐘繇在《筆法》中提出“筆跡者,界也,流美者,人也。”儒家思想對古代中國社會的滲透,是較全面深入的,李世民提出“盡善盡美”;張懷瓘提出“君子藏器,以虞為優”,孫過庭的“文質彬彬,然后君子”等觀點,常常直接來源于儒家思想。秉承儒家的文藝觀,書法傳統批評的標準首先是“善”,其次是美。善是政治標準,美是藝術標準。從孔子開始,善的標準就凌駕于美之上,這也是《禮記》所倡導的“德成而上,藝成而下”。這被歷代書法理論家多奉持。沿此思路,書者的人品成為書法審美批評的重要因素,“古之論書者,兼論其平生,茍非其人,雖工不貴也。”(《東坡全集•卷九十三•書唐氏六家書后》)這其中除了包含一定為藝術原理之外,最主要的還是儒家思想道德準則的體現。清代傅山告誡其子孫:“作字先做人,人奇字自古。綱常叛周禮,筆墨不可補。未習魯公書,先觀魯公詁。平原氣在中,毛穎足吞虜”。這種思想把儒家倫理觀對書法的作用推到了頂峰,若背離周禮儒學,做人便立不住腳,其字也必有一種“小人之態”。北宋書論家朱長文在其《續書斷》中就認為,一個人書法藝術的高下與他的品格修養有很大關系,并舉例說:“魯公可謂忠烈之臣也,……其發于筆翰,則剛毅雄特,體嚴法備,如忠臣義士,正色立朝,臨大節而不可奪也。
揚子云以書為心畫,于魯公信矣。”這實際上就是說顏氏端莊雄健的風格來自于他的高風亮節。近代書論大家劉熙載在《藝概•書概》中更明確地說:“書,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志,總之曰:如其人而已。”他認為通過書法不僅可以看出書家的“學”、“才”、“志”,而且可以想見書家其人。人品好書品必定好。儒家講究經世致用,書法被作為“綱紀人倫,顯明政體”的手段之一。把書法與道德教化密切聯系在一起,正是儒家思想在藝術觀上的指導原則。在人類理想社會建設方面,儒家強調“禮”的秩序性、“樂”的和諧性,追求“剛健弘毅”。這體現在書法觀上就是對身心修養的追求和法度、規范的強調。儒家把書法看做“六藝”中的一項技能,不僅因為書法具有“書以載道”的社會功能,重要的原因還在于書法的性質和“禮”、“樂”相仿,可以醇厚人心。把書法與禮樂結合起來,為書法打上儒家倫理主義的印記,進而倡導以書品觀人品。書史上眾所周知的蔡京、秦檜等輩,因人品低劣,其書法也因此不被世人推重。而顏真卿、岳飛等忠臣志士,因氣節剛正,歷來為書家所重。在儒家政治倫理思想影響下,書法也在潛移默化中被賦予了倫理內涵,筆墨線條也就具有了倫理化的意味,成為一種“有意味的形式”。
三、書法審美中的儒家思想
儒家倫理中,三綱五常是為人最基本的原則和行為規范,也是用來評判行為道德的尺度。由于有這種人格要求,也就有了對書家道德行為的關心。書法要得到承認,就必然在為人上符合儒家倫理道德行為規范,反之,將不被納入接受體系。中庸之道是儒家思想追求的最高人生境界,程頤對中庸的解釋是:“不偏之謂之中,不易之謂之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任何事物都要居中守正。后世儒家學者不僅把“中庸”作為人生需要實現的最高道德,而且把其作為處理社會生活和個人生活的基本準則。儒家的中庸之道,在文藝美學范疇體現為對中和之美的追求。唐代孫過庭在《書譜》中對書法的“中和”作了理論概括,提出了“和而不同,違而不犯”的命題,是對儒家“中和”思想在書法上的表現的進一步闡釋。“和而不同”是指統一中有變化,“違而不犯”是在變化中考慮整體風格。姜夔的《續書譜》繼承發展這一原則,提出了“用筆不宜過肥,肥則形濁,”又不欲過瘦,瘦則形枯。”《書法雅言》是書法理論“中和”思想的集大成者,十七章內容從不同角度圍繞“中和”立論。《古今》章說“:規矩從心,中和為的。”《辨體》認為“,與世推移,量人進退,何慮書體之不中和哉”。《形質》認為,“修短合度,陰陽得宜,剛柔相濟,猶世之論相者,不肥不瘦,不長不短為端美也”。《中和》強調執其兩端而用其中,“圓而且方,方能復圓,正能含奇,奇不失正,會于中和,是為美善。”項穆從儒家的立場上對書法中和美作了進一步闡發,主張書法要在書體、形質、境界三個方面達到“中和”,項穆認為書法藝術要達到境界,這種境界應該是“相時而動,根乎陰陽舒慘之機,從心所欲,溢然《關雎》哀樂之意,非夫心手交暢,焉能美善兼通若是哉。”
項穆《書法雅言》中列“清整、溫潤、閑雅”為作書三要,這樣的要求正是中國傳統文人的君子之風,創作者的個性只有達到溫潤敦厚,無過無不及的儒家君子要求,其書風才能真正達到“中和”之妙境。其次,在“中庸、中和”的思想影響下,書家“欲書之時,當收視反聽、絕慮凝神、心正氣和。則契于妙。心神不正,書則欹斜;志氣不和,字則顛仆。”(虞世南《筆髓論•契妙》)這就要求書家保持平和的心境,具有“沖和”之氣。此外,平和含蓄的藝術境界要通過書法的外在形態來表現,在用筆上要求“筆不欲捷,亦不欲徐,亦不欲側。側豎令平,平峻使側,提則須安,徐則須利,如此則其大較矣”(徐浩《論書》)。在結體和章法上,則講求計白當黑,疏密,欹正等關系的辯證統一。四、儒家思想對書法理論、作品格局的影響虞世南《筆髓論•辨應》說:“心為君,妙用無窮,故為君也。手為輔,承命竭股肱之用故也。力為任使,纖毫不撓,尺寸有余故也。管為將帥,處運用之道,執生殺之權,虛心納物,守節藏鋒故也。毫為士卒,隨管任使,跡不凝滯故也。字為城池,大不虛,小不孤故也。”“其先出自杜氏,以張為祖,以衛為父,索、范者,伯叔也。二王父子可為兄弟,薄為庶息,羊為仆隸。(蕭衍《草書狀》)”這是書法理論對宗法政治文化的運用和繼承,兩段話分別對書法創作活動中的相關因素以及書法傳承體系做出了分析。
另外,書法作品的格局也體現出文化的特定祈尚。正文與落款字體搭配有一定的規矩。若以“篆-隸-楷-行-草”此序列概括字體的“古質-今妍”趨向,那正文的落款應選用比正文今妍的字體,且彼此風格上需呼應。此外,落款之字須小于正文。這體現出儒家文化尊卑主從的等級秩序思想。上下款亦須嚴格遵循相應的格式規則,題款語句中注意講究運用虔敬語,這也體現出儒家謙卑禮讓的思想。
作者:楊超龍 單位:首都師范大學中國書法文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