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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過對陜西省寶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以及2013-2018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情況的介紹,從政策制度、財政投入、服務水平、資金管理等角度,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運行情況進行分析,總結經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深入改革的對策建議,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
關鍵詞:城鄉養老;財政投入;資金管理;制度運行
近年來,寶雞市高度關注民生,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城鄉發展,著力把寶雞打造成民富之城、宜居之城、安寧之城、和美之城。省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省市委、政府的部署安排,從城鄉居民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保障需求出發,在已率先在全國推行的新農保“寶雞模式”的基礎上,提出“確立超前目標,統籌城鄉推進,完善政策體系,加大財政支持,創新服務手段”的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思路,并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在“制度建設”與“管理服務”兩個方面積極推進改革探索與創新,努力實現制度“全覆蓋、無縫隙”,大力加強“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整合公共資源,提高運行效率,為廣大群眾提供“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著力打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寶雞模式”升級版,為西部欠發達地區乃至全國建立和完善城鄉基本養老保障體系提供了有益的經驗借鑒。
一、制度背景
寶雞作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制度發源地,2007年首先在全市216個村開展新農保試點,2008年啟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2009年寶雞市12個縣(區)全部列入國家新農保試點范圍,每年爭取中央財政補貼總額在2.4億元以上,成為全國率先實現新農保全覆蓋的地區。其做法被人社部和學術界確認為新農保“寶雞模式”,為國家創立、推進、整合、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起到了示范引領作用,做出了積極貢獻。省市財政部門也被國務院表彰為“全國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寶雞市將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整合并軌,建立了一體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了人群全覆蓋。2018年,寶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作為陜西省社保領域唯一改革創新案例,榮獲全國“改革開放40年地方改革創新40案例”。在首創制度、完善制度并實現人群全覆蓋的基礎上,在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多方籌措資金健全完善鎮、村公共服務中心(站)和金融便民服務網點,充分利用服務平臺,依托信息化,強力推行“五個不出村”,傾力打造“寶雞模式”升級版。同時,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開展“互聯網+城鄉居保”創新,自主開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網上經辦服務平臺(智能手機APP),實現了服務群眾由不出村向不出戶轉變,傾心打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智能掌上辦、群眾少跑腿”服務模式,更方便、更實惠、更公平的養老體系筑起了全市城鄉居民的幸福夢。
二、主要做法
(一)制定規章制度,統一規范管理現行被推廣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凡具有行政區域內戶籍,年滿16周歲的城鄉居民,均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個人繳費設為100—2000元/年,分12個檔次,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補,多繳多得,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30—200元的繳費補貼。財政繳費補貼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50%,市、縣(區)財政各承擔25%。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財政繳費補貼都劃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同期利率計息。參保人員的養老金待遇包括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個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準=個人賬戶積累總額/139。現階段基礎養老金的月領取標準為:60-69周歲每人每月增加30元,達到123元;70-79周歲增加40元,達到133元;80-89周歲增加50元,達到143元;90歲及以上增加60元,達到153元。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88元,省財政承擔7.5元,其余27.5—57.5部分由市、縣(區)財政各承擔50%。省政府為重度殘疾人代繳100元,市、縣(區)政府再為重度殘疾人、中輕度殘疾人各代繳100元,市、縣各承擔50%。同時,全市統一建立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制度,參保居民正常死亡后,在一個月內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終止、戶籍注銷等相關手續,其直系親屬(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一次性享受1000元至1600元不等的喪葬補助金。所需資金,由省財政承擔400元,市財政承擔400元,其余部分由縣(區)財政承擔。為了保障基金安全,維護參保群眾的根本利益,寶雞市實行“陽光賬務”,把每一分錢花得清楚明白。遵循“專戶儲存、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社會監督”的原則,在基金財務管理、基金監督、內部控制、內審稽核等方面完善制度,嚴格按要求開設收入戶、支出戶和財政專戶,實行基金專戶儲存、封閉運營和收支兩條線,確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截至2018年底,寶雞參保人數達到152.4萬人,參保率99.8%,人均繳費標準340元,年基金收入142653萬元。領取待遇人數50.8萬人,待遇享受率100%,年領取養老金89447萬元(各年情況詳見表1和圖1)。
(二)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寶雞地處西部欠發達地區,財政實力并不強,但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和社會收入再分配的調節力度,明確市縣級財政的保障責任,形成財政分級保障、責任明確、資金到位的保障機制,把有限的資金用在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上,盡可能地讓民眾共享了改革發展的成果。2013-2018年,各級財政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投入比重逐年上升。2013年財政投入46232萬元,較上年增長10%;2014年財政投入50442萬元,較上年增長9%;2015年財政投入69941萬元,較上年增長38%;2016年財政投入69504萬元,較上年基本持平;2017年財政投入71,515萬元,較上年增長4%;2018年財政投入79786萬元,較上年增長20%(詳見表2和圖2)。
(三)提高服務水平,打造改革“升級版”近年來,針對農村居民繳費、領取、咨詢查詢不方便等實際困難,寶雞市財政局進一步加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投入,聯合相關職能部門不斷探索提升服務工作水平,打造出了“五個不出村”的改革“升級版”。一是規范完善村級公共服務站,實現參保登記不出村。全市統一為村級公共服務站配備專(兼)職協理員,購置辦公設備,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按照1∶1配套到位。目前,全市1667個村級公共服務站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共服務站經辦人員、辦公場所、電腦、打印復印機配置率均達到100%。建立村級人員基礎數據庫,實施動態更新,準確掌握應參應保人員底數,優化簡化經辦流程,實現個人全部參保業務均在村公共服務站辦理。二是依托網絡渠道,實現保費繳納不出村。健全完善村級金融服務網點保費收繳功能,做到參保業務信息系統與銀行信息系統無縫實時對接,使用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刷卡存儲保費,全部實行銀行代扣代繳。及時開發網上移動服務平臺,使在外務工等人員能夠運用智能手機或通過互聯網隨時隨地、不受地域限制繳費。三是推進村級金融服務網點建設,實現待遇領取不出村。財政、人社部門加大與業務經辦銀行協調力度,建立經辦銀行競爭擇優機制,促進經辦銀行給每個鎮、村安裝“便民寶”(POS機)。全市1667個行政村均已安裝“便民寶”(POS機),村級金融服務網點覆蓋率達到100%。設立“養老保險便民服務點”,并完善服務功能,規范流程和標識,提升服務質量,真正實現足不出村可領取待遇。四是提供多種途徑,實現權益查詢不出村。充分宣傳利用門戶網站、12333咨詢電話等查詢方式,拓展個人權益查詢手段,實現多途徑、多渠道查詢。為每戶城鄉居民發放“便民服務卡”和業務辦理一次性告知清單,告知村級服務平臺服務內容、政策業務查詢途徑、辦理業務所需資料等,讓群眾不跑冤枉路。五是運用先進手段,實現生存認證不出村。在鎮(街)、村(社區)設立年檢服務點或上門面對面服務,對長期在外人員通過視頻、電話開展年檢工作,積極開發應用指靜脈和智能手機人臉識別認證信息系統等先進手段,進行高效率、精準化、人性化年檢認證,為城鄉居民提供更方便、更便捷、更優質的服務。
(四)實施基金委托投資,提高基金收益水平按照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歸集有關問題通知精神,各縣(區)在確保養老金發放的前提下,將2017年居民養老基金不低于30%的滾存結余(包括個人繳費和各級政府的繳費補貼等)集中到省財政歸集專戶,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按程序代各市、縣(區)委托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2018年及之后新增的居民養老基金結余,原則上安排不低于80%的資金用于委托投資。2018年全市集中到省財政歸集專戶4億元。城鄉居民養老基金委托投資本金和收益的所有權不變,存放省財政歸集專戶期間,利息和委托投資收益均按照投資本金的權屬進行記賬和分配,提高基金收益水平。
三、主要啟示
(一)政府有效發揮主導作用是制度得以順利實施的關鍵所在一是制度的科學設計。政府要依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歷史文化傳統和城鄉居民的需求來設計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二是財政的大力支持。基礎養老金的發放、對居民繳費給予的財政補貼以及經辦機構網點的建設、設備的配備,都需要財政的有力保障。三是完善保障措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以提供制度保障,主要的配套措施涉及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的制定、經辦體制的建設、信息管理平臺建設、金融網點的建設等諸多方面。
(二)處理好公平與效率的關系是制度有效延續性的重要根基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于實現城鄉居民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體現了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追求的公平目標。然而在實現制度公平的同時,還要在制度的管理及運行中努力提高其效率,在繳費標準的設計以及對參保繳費給予的財政補貼方面要盡量科學設計,激勵更多的中青年積極參保和有經濟能力的人,選擇高標準來長時間參保繳費,確保養老保險制度健康持續發展。
(三)做好制度銜接與轉換是保障群眾根本利益的必要保證隨著參保居民勞動關系、社會角色的變化,使參保居民在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間、各地區間無障礙流動;參保居民在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之間自由轉移與銜接,實現制度的融合,推進城鄉社會保障統籌發展,最大限度地保護底層群體利益。
(四)強化政策宣傳和擴大影響是確保政策實施的重要環節為力求擴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影響,提高群眾知曉率,在政策宣傳上下工夫。一是進村入戶宣傳。在鎮、村、組通過層層會議開展宣傳工作,宣講政策,算賬對比,與群眾面對面交流,釋疑解惑。二是媒介宣傳。利用電視、網站等媒體,認真編排宣傳欄目,積極報道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變化和工作開展情況;利用政策宣傳點,隨時接待城鄉居民的政策咨詢,營造全民參保氛圍。
四、存在問題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偏低全市領取待遇人數50.8萬人,年領取養老金89447萬元,月人均147元,全年人均1764元,遠遠低于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36元。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過大按照政策規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支出全部由中、省、市、縣各級財政承擔,在目前情況下,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水平較低,個人繳費收入逐年大幅增加。截至2018年底,全市基金累計結余接近40億元,且每年以24%增速在增加。
(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需要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全部屬于個人賬戶,只能用于個人賬戶養老金發放。實行個人繳費(進口補貼)和待遇發放(出口補貼)財政補貼。
五、對策建議
(一)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省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省市委、政府的部署安排,從城鄉居民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保障需求出發,根據當地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標準,適時提出調整方案,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自然增長機制,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助力鄉村振興戰略。
(二)拓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渠道支持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運營政策,持續探索城鄉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新模式、新渠道,不斷優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投資結構,實現投資市場化、多元化運營,提高基金收益水平。同時要盤活存量基金,發揮基金最大的使用效益。
(三)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參照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修改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對參保人員的繳費給予的財政補貼(進口補貼)由現行的實賬方式修改為記賬方式,即名義賬戶,到達退休年齡后實際領取時再按照標準予以財政補助,既減輕各級財政配套壓力,又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發放。
作者:張克哲 郭磊 李濤 單位:寶雞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