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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房公積金是我國對在職員工進行的住房儲金,其是作為在職員工的住房保障制度而存在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是企業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法律標準,正確的掌握當前我國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關系著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正確性以及能夠有效保障稅務人員對于高收入行業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監管。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一、具體政策規定
根據我國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二條的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解析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是在社會經濟發展條件下,我國相關政府部門對于住房公積金的雙向管理,完善了一直以來住房公積金上不封頂的制度。
(一)繳存比例上限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也就是說以12%為基準,假如當個人與單位實際所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際低于該職工上年季度平均工資的12%時,那么按規定按照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比例來計算允許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的住房公積金;反之加入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高于12%,那么也就要按照上限12%來計算允許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的住房公積金。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積金一般情況下由個人和單位兩個部分繳納儲存完成,在這種情況下,假如出現單位或者個人某一個部分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較比例上限12%高,而另外一個部分則低于12%之時,則是按照12%的比例上限進行繳存的。
(二)繳存基數上限
對于繳存基數的上限,《通知》規定了不能夠超過職工工作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來講,就是具體的繳存基數要看員工上年的每月平均工資以及所在社區城市的上年平均工資,加入在對比過程中,將職員工作所在設區城市的上年平均工資的三倍作為參考標準,假如職工本身上年的月平均工資比其高的時候,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就按照該職員所在設區城市上年平均工資的三倍進行繳存;反之,當職員工作所在設區城市上年平均工資的三倍較高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則按照員工上年的平均月工資進行繳存。例如,在某地區某公司有兩位員工,這兩位員工在去年的平均月工資為10000元和12000元,這兩位職員所在的公司所在設區城市的去年基本月工資為3500元,也就是說其三倍就是10500元,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根據我國對于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而言,這兩位員工一個較10500元低,一位則較10500元高,那么也就是說,高于10500元的這位員工,其進行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則按照10500元進行,而工資只有10000元的員工,其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則按照10500元進行??偟膩碇v,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時有兩個方面限制的,假如住房公積金的實際繳存均符合這兩項制度,那么也就是說按照實際其實際繳存來允許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而假如說不能滿足的,那么超出部分就要并入該員工的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繼而按照薪金、工薪所得來進行個人所得稅的計征。
三、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意義
從當前我國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可以看出,這個政策實際上是我國相關財政部門對于住房公積金的雙向限制,也就是說其一方面限制了三倍,另一方面則限制了12%的比例上限,是我國相關政府部門在結合社會實際下頒布的有利于社會穩定的稅收政策。
(一)有利于規范稅收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的頒布,是得住房公積金相關稅收有了具體的法律和政策依據,再一次規范了我國的稅收政策。同時,在雙向限制措施沒有頒布之前,一些企業等通過住房公積金漏洞,來逃避一定的稅收,該通知有效的將這些不規范的違規進行了限定,有效的加強了相關稅收的制度剛性。
(二)有利于調節收入分配
一直以來,我國經濟發展以及人民收入水平存在了巨大的差異,而雙向限制的實行,能夠針對那些經濟發展良好,地區人民收入水平高以及一些高收入人群進行有效的稅收調節,對于進一步維護地區發展穩定以及平衡地區收入等具有十分明顯的作用。
四、我國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不足
雖然當前我國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具有雙向限制,是適應當前社會發展要求的,但是其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失公平。按照《通知》規定,尤其是根據三倍限額來講,假如某人月收入十分可觀,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政策按照該人員的工資來計算,那么過高的收入就會帶來更高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在這樣的條件下,即工資越高扣除越多,這就在一定程度上有失公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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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輝 單位:長春市住房公積金榆樹分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