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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多元化全球化經濟的日趨發展,“工薪族”的個人收入也在逐年增加。2011年我國進行了“十二五”規劃的新一輪個人所得稅改革,開始實施七級超額累進稅率。基于這一背景,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籌劃具有一定規模的空間,如何規避納稅風險,在提升個人收入的同時將個稅達到合理合法最小化,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納稅籌劃;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
一、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概述
(一)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綜述個人所得稅是指針對個人收入即各項所得而對個人征收的稅種。工資和薪金個人所得稅是指因任職取得收入或者受聘取得收入,具體包括工資、薪金等,形式可為現金、實物、有價證券或其他。
(二)新稅法對合理合法工資薪金所得稅的界定合理合法的工資薪金系企業依據董事會、股東大會、薪酬委員會或其他管理部門統一制定的工資薪酬制度而實際發放給員工的薪酬。稅務機關針對工資薪金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確認時,應該依據以下原則:①企業必須制定規范化的職工工資薪金制度;②企業實施的工資薪金制度必須符合行業及地區的平均化水平;③企業做出的相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能故意減少或逃避稅款;④企業必須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才能發放工資,;⑤企業對于工資的調整必須有序進行,且一定時期內發放的工資必須相對穩定。綜上,基于這幾點來把握理解“合理合法的工資薪金”,第一,了解當地同行業工資平均水平和企業自身上年工資水平,制訂合理合法的工資制度;第二,基于相對穩定的工資水平,調整工資基數必須有書面文件記錄,如若企業實行績效型工資,年末兌現獎金、津貼或者績效時也要參考年初設定的績效標準兌現,如若企業實施年薪制,應該依據制定好的年薪水平兌現,如若突破年薪,基于充分理由說明經管理層批準方可實施。第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減少或者逃避稅款為目的來變化或調整工資制度。
二、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籌劃設計
稅收籌劃也稱納稅籌劃。在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逐年增加,納稅人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減輕稅負,最大化個人收入,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其積極影響逐漸顯現并擴展開來。中國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籌劃宜重點關注以下各方面:
(一)基于優惠稅收政策合理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由于《個人所得稅法》指出,企業和個人允許按照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比例提取并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企業通過提高繳納社保、醫保和住房公積金的基數,合理避免部分個人所得稅。
(二)可以適當采用非貨幣方式支付勞動報酬,減少上的名義收入。我國政府征收個人所得稅時,僅僅參照固定工資抵扣標準扣除,薪酬越高,需交納的個人所得稅越多,而不會納入個人的實際消費水準。企業可以將職工的支出作為費用報銷,在維持工資總額的前提下降低名義收入。第一,鼓勵職工將自身的部分供詞薪酬,以費用的形式,憑原始憑證報銷,此為降低個人所得稅金額的合理辦法,一舉兩得,只是務必強調相關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杜絕造假行為。第二,企業增加小長假(旅行、探親等)差旅費(管理費用)津貼。也就是企業支付職工的(旅游)差旅費,同時減少等比例的職工薪酬。職工放假期間旅行所產生的花費,以公務出差的名義帶回企業實報實銷,企業財務根據職工報銷差旅費的金額等比例降低薪酬。對企業而言,支出不變,對個人而言確確實實增加了收益降低了稅收支出。第三,企業為職員提供上下班接送專車服務,在降低員工交通支出的同時又保障了職員上班不易受外界交通影響而遲到,且車輛的汽油、維修費均可以作為費用處理,并降低企業所得稅。第四,加強加大職工培訓力度。職工在崗位上工資要求為首,同時對自身職業的發展亦抱有希冀,企業開展職業化培訓,使職工自身價值得以提升,工作效率得以增加,創造更多實際價值給企業。
(三)調整均衡每月薪資水平,降低工薪收入有大幅度增加的幾率。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的固態特征是收入越多,邊際稅率就越高,個人所得稅額就越多。第一,獎金津貼補貼按月均衡。獎金、津貼、補貼都屬于工資的范疇,應該按工資所適用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由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然而企業按月份、按季度、半年或全年發放獎金的情況不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稅率也不盡相同。如果獎金津貼補貼等所得均一次性發放,因為其數額巨大,適用稅率很高。而此時,選用分攤分期派發獎金的方式,比如,企業把獎金細化,抽出部分按月發放,選擇部分按季考核發放,最終留存部分年終發放,“拉開差距”。第二,實施年薪制工資。年薪制的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個人所得稅,可以“按年計稅、分月預繳”。此方法的計算公式可以歸納為:應納稅額=[(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12。也就是說,實施年薪制薪酬的個人所得稅就是將其個人的實際收入總額按照全年12個月均衡分開計量,合法合理得避免高稅率。尤其是個人獲得的一次性數額巨大的加薪、分紅或者獎金,由于其本身應該適用較高稅率,那么在此時適用分攤籌劃法合理規避高個稅。
總之,根據企業和納稅個人的自身情況采取合法合理稅收籌劃,深入研究現行的個稅稅法,合理規劃個人收入在某一期間內(年)具體分攤,規劃收入的支付方式、時間、數量,減少名義收入即減少應納稅所得額,降低稅率,從而減少或免除稅負。
作者:邱瑾 單位:廣東科技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