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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數字經濟時代金融科技應運而生,第三方跨境支付、比特幣大行其道,迅速地占有了各級交易市場,成為最新“風口”領域。新興事物的不斷沖擊使當前的國際收支統計方法越來越難以滿足統計監測的需要,本文就當前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申報現狀及數字經濟發展對國際收支統計產生的影響進行了分析,并提出改進建議。
關鍵詞:數字經濟;第三方跨境支付;國際收支統計
一、第三方跨境支付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現狀及難點
第三方跨境支付是指獨立于商戶和銀行以外具有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獨立機構,為商戶和消費者提供跨境交易支付平臺,包括第三方互聯網跨境支付和第三方移動跨境支付。在中國,廣義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還包括具有政府信用的“銀聯”和“網聯”。基于第三方跨境支付的支付渠道變化對現行國際收支統計取數的影響,國家外匯管理局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開展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通知》(匯發〔2015〕7號),對統計方式進行了調整,要求支付機構在完成跨境外匯支付業務后,通過銀行分別對集中收付款或軋差凈額結算的實際收付款數據(以下簡稱實際收付款數據)和逐筆原始收付款數據(以下簡稱還原數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其中實際收付款數據申報在“999999”或“999998”(當軋差金額為零時)項下,申報主體為支付機構;還原數據根據實際交易性質申報在對應交易編碼下,單筆交易金額低于國際收支免申報限額且屬同一交易性質的,合并為一筆,并以支付機構為申報主體進行申報;單筆金額高于(含)免申報限額時,則以客戶為申報主體逐筆申報。匯發〔2015〕7號文件雖彌補了第三方跨境支付在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中的空白,但在實際執行中仍存在許多現實困難,在數據經濟的不斷推進中,不相適應之處也會越來越明顯。
(一)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難以保證數據質量一是第三方支付機構無法完整記錄脫離自有電商平臺支付時產生的要素,也無法對交易單據進行審核,申報的時候只能根據交易場景下交易對方的商戶性質來判斷交易性質和國別等要素,主觀性較大。二是大多數的第三方支付機構跨境匯款業務是通過銀行網銀完成的,但目前各行網銀中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界面開發程度較低,普遍僅提供數十種交易性質供選擇,且不需要填寫交易附言。三是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部分業務容易產生漏報,包括第三方支付機構支持的境外卡支付業務和境內非居民人民幣代繳或者轉賬業務。四是境外第三方支付機構不受監管,涉及到境外第三方機構的收付款業務缺少真實的交易對手信息。
(二)第三方支付機構國際收支申報業務缺乏自身和外部管理經驗的支持自身管理方面,第三方支付機構開展國際收支申報業務時間尚短,缺乏系統的申報理念和申報意識。外部管理方面,外匯局除了對跨境外匯支付資格準入有約束外,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并沒有健全的監管考核標準,第三方支付機構在主觀能動和被動監管上都較為欠缺。同時,互聯網交易金額小且筆數多,第三方支付機構作為中介清算機構,面對著大量的中小企業客戶及終端消費者,信息處理核對的成本高、問題多、工作難度大,且支付機構報送的基礎信息的后續處理需要通過銀行完成,數據在接收和傳輸過程中產生錯誤的概率會有所提高。
(三)第三方支付機構及其衍生環節增加了外匯管理部門對主體的監管難度跨境支付最初涉及的對象主要包括交易雙方、銀行和國際卡組織。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興起,使電商平臺、銀聯、網聯、第四方支付平臺等均加入了跨境支付大軍。跨境交易的信息由于涉及對象的增多而趨于割裂狀態,很難找到完整并真實記錄交易的申報主體。比如稱為第四方支付機構的聚合支付僅提供支付通道,不記錄交易信息;銀聯、網聯及銀行記錄的交易為軋差數據且不包含交易性質等信息;第三方支付機構除自有電商平臺外也缺少交易詳細記錄。同時,第三方支付機構主要依托互聯網完成資金支付清算,不設立網點和柜臺,其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屬地管理也是新問題。
二、數字經濟發展對國際收支統計的影響
(一)金融機構網點的消失和人工客服的萎縮將促使國際收支統計轉變申報方式第三方支付機構和網銀的飛速發展使大部分的銀行業務可以直接在互聯網上辦理。根據金融行業調研數據,目前銀行離柜率已經高達95%,1985年后出生的人線下接觸網點的比率接近于零,金融機構的網點將會逐漸減少甚至消失。同時,互聯網巨頭和金融巨頭的深入合作正在帶動金融科技革新,其中智能客服也是深入合作的重要環節,也就是說不僅網點柜臺將消失,人工客服也將趨于萎縮。屆時,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業務將通過互聯網和智能客服進行辦理,在缺少專業人工客服的指導且沒有直接利益驅動的情況下,面對復雜的國際收支申報編碼和申報要求,銀行可能會以通過審核為導向而忽視審查申報數據的準確性。如果不適時調整申報方式,數據失真的可能性將會加大。
(二)金融機構數據的集中處理迫使申報管理方式轉型“互聯網+”的發展使越來越多的分散業務向集約業務轉變。伴隨著電子銀行取代銀行網點,智能客服取代人工客服,數據后臺處理中心逐漸成為了各個銀行的大數據中心,很多銀行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已經由后臺處理中心統一處理,包括數據的報送、修改甚至核查模塊數據的跟蹤反饋。由于數據集中處理,經辦銀行的國際收支申報部門以及一線網點都不同程度的減少了對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的了解和跟蹤,對數據狀態也不再關心,相應的國際收支申報屬地管理也面臨著架空的局面。
(三)數字貨幣相關交易的申報亟需申報主體申報意識的提升比特幣的產生基于數學原理而非國家信用。由于其特殊性,比特幣自2009年誕生以來,經歷過數次暴漲暴跌,從1美元1300枚比特幣暴漲到2017年的8300美元1枚再到今日的3800美元1枚。雖然目前數字貨幣在中國的交易全面關停,但數字貨幣在國際市場上的交易仍然活躍,少數國家已經公開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包括微軟、戴爾和亞馬遜等大型商戶也都接受使用數字貨幣進行支付。因此,在互聯網存在的情況下,數字貨幣的交易將會持續。官方交易場所的關停并不能阻止數字貨幣交易,已持有數字貨幣的買賣雙方進行交易只需要在境外擁有賬戶或者將數字貨幣兌換成接受數字貨幣商戶的儲值卡或者實物即可完成交易,不需要通過任何目前可以監測的渠道,這一部分數據在申報主體的申報意識未覺醒的情況下難以統計。
三、政策建議
(一)規范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申報和數據統計制度,明確金融機構和申報主體的職責和義務一是針對第三方支付平臺建立和完善監管考核機制。二是加強第三方支付機構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的培訓,點對點指導和規范報送,使申報快速的融入支付機構的日常業務中去,持續提高數據質量。同時,提高信息處理能力,通過數據接口直接采集第三方支付機構的信息,減少數據二次傳輸產生的錯誤。三是明確第三方支付機構交易對手的處理方式,建議填寫電商平臺名稱。四是明確第三方支付機構、銀行和申報主體的關系和對應職責,從源頭上梳理和解決可能存在的職責交叉或職責空白問題,避免相互推諉。
(二)加大現場核查力度,盡職審查金融機構展業三原則落實情況外管局需明確對支付機構和銀行的監管要求。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銀行強化業務人員培訓,增強自我約束。同時定期開展針對支付機構的專項現場核查,在現場核查過程中注意調研,通過找尋問題解決辦法,探索有針對性且有效的數據采集方案,完善和豐富統計分析和監測預警的職能,適時調整國際收支統計的方式,順應潮流,保證數據質量的穩定,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穩健發展。
(三)審時度勢轉變統計思路,做好統計服務一是嘗試階段性有層次地逐步強化主體申報,減少間接申報產生的權責不清和機械流水化申報等對數據質量的影響。如可將第三方支付機構申報過渡到申報主體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申報(第三方支付機構履行類似銀行的審核職能,報送數據時直接對接外管局申報系統),處理方式可以效仿海關部門在第三方支付內置的申報方式,款項支付時在相關頁面進行登記,款項收入時根據第三方支付機構發送的通知在網站上進行補登。二是加強政企合作。阿里云等企業已經為部分政府部門和國企提供了數據應用的成熟方案,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們也應運用云計算云數據為國際收支統計數據的抓取和使用提供解決方案。三是根據金融機構普遍建立后臺數據的趨勢,嘗試構建專門的大數據核查中心,以獲取更專業和更高效的數據統計服務。
(四)擁抱金融科技,打造國際收支統計大數據數字經濟和金融科技的發展對國際收支統計的影響必定是融合吸收和革新的過程。如果國際收支統計的電子化程度不進一步提高,那么統計效率難以跟上市場創新的速度,則數據質量堪憂。首先,數據的采集應滿足智能化和全自動化的要求,客戶的基本信息包括交易對手的基本信息錄過一次就應自動保存,申報信息也應該盡量減少人為主觀辨別,可以嘗試運用大數據的分析邏輯根據交易場景、交易主體習慣等自動提供交易編碼進行選擇,再輔以交易附言現場自動校驗。其次,應積極推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全面電子化和無紙化,豐富報送手段,簡化報表設計,通過手機APP等先進和流行的方式為申報主體提供便利,點對點推送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宣傳資料,營造良好的申報環境。最后,應進一步提高數據應用水平,提供高數量級的數據運用解決方案,智能推送相關預警模型,生成各類分析圖表。
(五)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申報主體的申報意識中國人民銀行在2016年底成立中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將法幣數字化,基于與比特幣同樣的區塊鏈技術但是有國家信用進行背書,同時保留央行等政府機關追蹤數字貨幣相關信息的權利。無論是不記名還是記名的數字貨幣,其重建的信用體系將會對銀行業務職能產生深遠的影響,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模式也將隨之改變。申報意識的提高是漫長但是至關重要的環節,加強國際收支申報的宣傳和建設,使申報主體對國際收支統計了解和支持,需要開展多層次、多樣化、多渠道的宣傳。同時應創新思路,將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數據進一步公開并服務大眾,形成對申報行為的有效激勵約束機制以提高申報主體的申報意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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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學彬,呂明.改革統計方法制度打造數字經濟新模式[N].中國信息報,2016-06-30(7).
作者:王娜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