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缺陷分析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國土資源雜志》2016年第10期
引言
隨著時代和社會的不斷進步,我國農村土地制度也隨之不斷創新和變革,以適應生產力的發展。不過,現行的土地制度在推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同時,很多制度的不合理性和缺陷性在發展過程中不斷顯現出來,一些之前未曾發現的深層的、內在的缺陷和不足,嚴重制約了改革的推進進程,所以這些問題亟待解決和完善。
一、當前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缺陷
1.土地產權主體模糊不清在我國的諸多重要的法律中,都明確規定了農村土地產權歸農民集體所有,即農民集體是農村土地的產權主體,但是對于“集體”的概念法律并沒有明確的規定。由于產權主體的模糊不清,很難明確區分和界定相關利益主體的經濟權益,也就無法落實和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這些權益本是農民應當獲得的,在實際運作中卻無從談起,對于農民來說更加不公平的是,他們還要承擔因為土地產權主體不清而帶來的風險,這樣就造成了農民生產積極性的降低,進而導致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低效甚至無效,生產經營方式的不合理,大量耕地被浪費、濫用,最終釀成了棄耕、薄耕與土地資源緊缺狀況之間的矛盾。
2.土地流轉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國還沒有形成比較成熟的土地市場機制和統一的土地流轉市場,現有的市場中介和金融動力只能推動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卻無法保證流轉過程中的市場化、法制化和規范化。由于以上的不成熟和不完善,造成了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暢,流轉的不順暢過程中必然存在著許多嚴重的違規操作現象,對農民的土地相關權益造成了直接損害。除此之外,我國的土地流轉發展過程還表現出明顯的不平衡性,這種不平衡性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國整體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間接造成的,城市與城市之間、城市和鄉村之間在自然條件以及經濟發展水平之間的差異,在土地流轉方便表現為經濟發展慢的地方流轉比重明顯低于經濟發展快的區域。
3.土地征用制度缺乏保障目前,我國社會經濟和城鎮化發展的速度不斷加快,這個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呈現出一個明顯的事實,那就是有大量的農業土地轉化為非農土地,越來越多的農村土地被國家征用,這個征用過程牽涉到很多的社會群體,尤其是作為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農民,其生存利益往往會受到很大程度的破壞。從我國目前的農村土地征用的實踐現狀來看,征用制度還存在很多的問題,比如征地權沒有體現“公共利益”的需要;對農民的補償測算方法不合理,整體標準偏低;不能從長遠考慮安置農民;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不能得到保證。在這些問題中最重要和最突出的問題就是農村土地征用制度明顯缺乏對農民的保障,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欠缺,這些都直接影響了我國經濟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二、彌補農村土地制度缺陷的建議
1.完善和細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路我國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直在持續,而指導這個過程的思路和方法也在不斷變遷,在時展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與時俱進、不斷創新是所有改革領域的統一思路,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也是如此,必須緊密結合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進行完善,從每一個細節出發落實。在未來的農村過程中,應當秉承切實保護農民利益的原則和循序漸進的思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中心主體是廣大農民,農民的滿意與否直接關系到改革的成敗和結果。因此,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要以不危害農民利益為前提,還要切實保障農民的權益,包括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流轉權;對于正在經營的土地被征用的農民要給予合理的、公平的補償,并切實做好安置工作,保證他們能有保障生存的職業;改革農村土地制度的另一條指導原則就是要縮小城鄉差距,消除存在于農村和城市之間的社會不公。
2.從法律上明確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及其權利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中,需要彌補的首要的制度缺陷就是土地所有權主體問題,如果這一問題繼續模糊不清,必將阻礙農村的社會進步,所以應當盡快出臺相關法律規定,以法律的力量支持明確土地所有權主體及其權利義務,并予以保護。要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是農民集體,并且在法律條文中明確界定“農民集體”的概念以及合理使用這一權力的途徑和形式。
3.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相關制度及市場秩序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制度的完善和規范與否,關系到農村土地資源是否能夠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關系到土地的最大效用能否發揮出來,關系到農民收入是否能繼續增長,因此,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制度和市場秩序,是完善農村土地制度的重要內容。具體來說,可以從建設土地流轉的法律法規、加強管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健全監管監督機制幾個途徑共同完成規范目標。
4.健全農村土地征用補償制度近年來,農村土地征用引發的社會矛盾越來越突出,因此相關的制度完善亟待解決,否則將威脅到社會穩定以及經濟發展的速度。在具體操作中,一方面要加快構建土地征用的專用法律法規,多角度、多層次約束不法行為,另一方面要從公共利益出發,防止土地濫用,除此之外,還要做好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與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安置工作。當前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還存在著諸多的缺陷和不足,這是不容忽視的現實。在接下來的改革過程中,應當在深刻理解土地制度的內涵和發展歷史的基礎上,總結經驗,解決問題,尤其是在農村土地產權制度、土地流轉制度和土地征用制度等重要內容方面下足功夫,逐步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農村土地制度,才能奠定三農問題的扎實基礎,推動整體社會經濟的發展。
作者:王春華 單位:杭州市農業技術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