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國外食品安全監管的展望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1日本食品安全管理現狀及發展歷史
1.1日本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的變化日本食品的管理涉及多個部門,2003年之前主要由厚生勞動省和農林水產省共同承擔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2個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食品安全管理進行分工,農林水產省負責食物的生產和質量保證,厚生勞動省負責穩定的食物分配和食品安全。近年來,為了打破厚生勞動省和農林水產省2個部門各自為政的狀況以及消除消費者對本國食品的不信任感,日本加強了食品安全管理,于2003年6月制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并于同年7月在內閣府設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對食品安全實行一元化管理。同時提出了新的管理理念,改變了過去依靠成品來判斷食品是否安全的方法,建立了通過風險分析來確保食品安全性的新理念。伴隨著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成立,日本食品安全的管理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新設立的食品安全委員會是獨立的組織,由內閣直接領導,負責實施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以及風險信息溝通與公開;它有權對農林水產省和厚生勞動省這2個風險管理部門的執法治理狀況進行政策指導和監督。該委員會下設事務局和專門的調查會,分別負責處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專項案件的檢查評估。隨著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成立,厚生勞動省有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職能被剝離,目前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能主要是實施風險管理;農林水產省負責制定和執行農產品類食品的標準,重點保障農產品和水產品的衛生安全,促進消費者和生產者的信息交流,其主要機構是消費安全局。農林水產省還新設立了食品安全危機管理小組,負責應對重大食品安全問題。隨著2008年日本毒大米事件以及偽造食品產地、篡改食品保質期等一系列事件的曝光,為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消除社會恐慌,2009年9月1日日本成立消費者廳,該機構負責承擔原先由各相關部門分別管轄的有關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各種事務,可以根據消費者的訴求,將消費者的建議轉化為政策。與此同時還新設立了消費者委員會,這一委員會是由民間人士組成的、對消費者廳進行監督的組織。該委員會與食品安全委員會一樣,也設在內閣府內,負責獨立調查審議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有關的各種事務,它有權對首相和相關大臣提出建議。
1.2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變化日本食品的法律體系在世界范圍內都是相對成熟和完善的,這一套完整的法規制度是在不同時期經歷了不同事件后逐漸完善起來的。1900年日本頒布的《關于取締飲食物以及其他物品的法律》是日本最早以食品為對象的法律,其后又制定了一系列有關食品安全的法令。早期法令最大的特點就是事后處置而不是事前預防。1947年日本頒布了《食品衛生法》,開始注重從源頭、生產、銷售等各方面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管理。當時是日本戰后重建時期,糧食極為短缺,在這期間發生了多起食品安全事故。1957年森永毒奶粉事件發生后,日本大幅修改了《食品衛生法》,明確了對食品添加劑的相關規定。隨后還出版了《食品添加物法定書》,對乳制品添加劑作了新的限制。森永砒霜奶中毒事件(1955年)后又發生的新瀉水俁?。?966年)直接促使日本政府出臺了相關法律和政策。1967年針對新瀉水俁病,日本政府出臺了《公害對策基本法》。20世紀60年代是日本經濟高速成長時期,在這一階段日本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也日趨完善,尤其是1968年頒布的第一部《消費者保護基本法》,明確從重視生產者改為重視消費者。1968年日本發生米糠油中毒事件后,日本通過制定《化學物質審查規制法》(1974)以及《二惡英類對策特別措施法》《毒物以及劇毒物取締法》等相關法律加強了對化學物質的管理。1996年O157大腸桿菌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后,為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國民健康安全,1997年1月,日本厚生省制定了《厚生省健康危機管理基本指針》(后改為《厚生勞動省健康危機管理基本指針》)。同時厚生省設立了健康危機管理調整會議,能夠迅速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進行管理。2001年瘋牛病爆發后,日本成立了BSE問題調查委員會,并于同年修改了《農林物資規格化和質量表示標準法規》(JAS法)。雪印毒牛奶特大食品安全事件(2000年)推動了日本食品管理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日本政府于2003年5月出臺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并對《食品衛生法》進行了修訂,明確了國家、地方政府以及從業機構和人員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責任。2005年日本又對《食品衛生法》進行了修訂,根據修訂后的《食品衛生法》,日本提出了“肯定列表制度”,并在2006年正式實施。該制度對食品,尤其是農產品中所有農藥、化學用品殘留物都作了明確規定,堪稱目前世界上最嚴密、最苛刻的安全法規。此外,日本全國農業協同組合中央會2003年8月決定,2006年底前對農戶生產的蔬菜、肉類等農產品實施“身份編碼識別制度”,對生產全過程建立檔案,記錄產地、生產者、化肥及農藥使用等詳細信息,供消費者通過互聯網或零售店查詢。2011年4月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泄漏事故發生后,日本迅速修訂了《食品衛生法》,確定了食品中放射性元素銫的新標準值,根據《原子能災害特別措施法》采取了“食用限制”措施。而在震前,日本并沒有關于食品中放射性物質含量的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
2日本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對我國的啟示
2.1明確食品安全各職能部門的分工與合作盡管中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眾多,似乎把食品從生產到消費的各個環節全面覆蓋,但實際上并沒有對我國的食品安全做到有效監管??偫硪苍?013年1月的食品安全委員會全體會議上明確指出:“中國目前食品監管領域仍存在職能交叉或職責不清,既有重復監管,也有監管‘盲點’,監管部門職能權限劃分不清”。2010年成立的食品安全委員會,只是一個針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協調機構,并未從根本上改變監管部門間執法范圍交叉、責任模糊的現狀。因此,要想徹底解決我國食品安全問題,必須加快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實現各部門職能的無縫銜接。中國正在借鑒日本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做法:根據2013年3月10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將對現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進行改革,把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的職責、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國家質檢總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整合,組建新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2.2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體系中國現有關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1993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等,雖涵蓋范圍比較廣,但很少修訂,不能及時有效地反映當前情況。此外,我國現階段對食品行業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罰力度較小,大多數只是罰款了事或吊銷營業執照,犯罪成本很低。而在日本,政府對違法企業處罰力度極大,食品安全丑聞對企業是一擊致命的。想要建立和完善我國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我國應借鑒日本的做法。首先,要根據不斷變化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修訂食品安全法律。我國在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方面已經邁出了步子: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法制司于2013年6月19日通報,國務院已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工作列入2013年立法計劃;其次,要加強執法力度,尤其是加大依法辦案力度以及對造假企業和個人的處罰力度。國務院總理也曾指出:“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直接關系到人們的生活質量和身體健康。政府應該對假冒偽劣和黑心食品堅決進行查處,并且讓不法分子付出昂貴的代價”。2013年3月,在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討論之初,有學者和實務界人士提出建立“食藥監警察”隊伍的設想,即在食藥監總局內設警察局。雖然關于具體如何設置和執行任務還沒有確定,但這一設想為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新的方向。行政與刑事執法的配合將成為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懲處力度的一大推動力。
2.3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我國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尚不完善,缺少核心的應急機構,預防意識不強。而日本則具有相對先進和完善的應急處理機制,日本有專門的機構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厚生勞動省設有健康危機管理調整會議,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的進行健康危機管理;農林水產省設有食品安全危機管理小組,負責應對重大食品安全問題;食品安全委員會則會加強信息溝通,會迅速、適當地將與緊急事態相關的信息向國民公開。2011年日本福島核危機發生后,日本政府迅速修訂了《食品衛生法》等相關法律,農林水產省則在其官網公布了東日本食品中放射性物質的實時檢測結果,并對重災區的農產品采取了“食用限制”措施。日本這些完善而有效的應急體制和措施,中國可以加以學習和借鑒,從而使我國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體制也能高效的運轉起來。
2.4加強食品安全的社會監督日本曾先后曝出多家老店的食品造假事件,一時間引起日本社會對食品安全性的憂慮。這一系列丑聞得以曝光,均是內部告發的功勞。食品安全如果僅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遠不夠的。我國應該鼓勵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的監管工作中,保護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鼓勵揭露食品安全丑聞。通過充分的制度保證,讓每一個社會成員都成為食品安全的監督者。同時,我國要加強法律對舉報人的保護,免除群眾的后顧之憂。我國即將大幅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望將有獎舉報制度納入食品安全法,這將更好地推動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發展。
3結語
日本是世界上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最完善,處罰措施最嚴厲的國家之一。這一套完整的法律體系和監管制度是在經歷了眾多或大或小的食品安全事件后逐漸成熟和完善起來的。現在的中國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時期,與50年前的日本極為相似,同樣面臨種種食品安全問題。雖然中國與日本當前的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有一定的差距,但日本已在健全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和監管制度方面為我國提供了諸多優秀經驗。我國在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努力也是有目共睹的,相信通過政府、企業、消費者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會越來越完善,我國的食品安全問題也會得到有效控制。
作者:趙璇高琦賈有峰王曉文薛友林單位:遼寧大學輕型產業學院 遼寧行政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