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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私人銀行主要業務就是對財富進行管理,所服務的對象是頂級的銀行客戶,為其提供最為專業的金融服務,這是銀行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必然出現的一種產物。本文主要對私人銀行業務的法律風險及其防范措施進行了探究。
關鍵詞:私人銀行;業務;法律風險;防范措施
私人銀行業務主要是為那些擁有高資產的人員來服務,為了滿足這些客戶的需求,私人銀行業務非常的豐富,包括投資、理財和稅收等各個方面,其業務范圍廣,專業性高。但是這項服務業務在我國剛發展起來,還存在很多的法律風險,相關的人員一定要謹慎對待,這樣才能促進私人銀行業務的穩定發展。
一、私人銀行業務存在的法律風險
(一)環境法律風險
我國私人銀行業務本身就是剛發展起來,相關的法律制度不夠完善。就現在的發展來看,可以適用于私人銀行業務的也只有我國商業銀行的相關法律。但是因為我國《商業銀行法》本身內容就少,規定的比較簡單,本身無法法律很多的作用,所以現在私人銀行的相關規定主要是由監管部門來制定的。就我國現行的法律來看,像《商業銀行法》中分業經營模式和監管模式其實都是對私人銀行的發展造成了一定的限制,使得私人銀行在開展相關的業務時,無法真正的完全滿足客戶的需求,這使得私人銀行的一些業務游走在法律邊緣,稍有不慎就可能被處罰。其次,因為私人銀行是一個新型的服務行業,還沒有制定出一個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這樣使得整個行業市場都比較混亂。這樣的環境下,私人銀行在發展中很容易遇到各種法律風險,從而影響到其正常發展。
(二)操作性的法律風險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私人銀行在開展業務時有兩項非常重要的義務,分別是風險提示義務和信息披露義務,而對于這兩項義務法律有做非常詳細的規定,其中包括對投資產品的全面介紹、提示風險、不利狀況的分析等,而且在對客戶進行提示時,所用的語言一定要保證客戶可以聽懂。但是許多私人銀行為了招攬客戶,經常是只提好處,完全不提其中所存在的風險性,這樣在發生問題時,銀行和客戶之間經常容易發生嚴重的糾紛。
二、私人銀行業務法律風險防范措施
(一)完善私人銀行業務的相關法律制度
建立完善的私人銀行業務法律制定,是從宏觀方面對我國私人銀行有效的管制,避免了出現行業混亂的現象或者法律風險,保證這個服務行業健康穩定的發展。根據外國私人銀行發展的經驗來看,健全私人銀行的法律法規制定是一項基本工作,在制定好相關法律的大框架下,還要有對應的法規對整個私人銀行業務做到具體的規范,在制定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還要考慮到營造一個良好的的行業環境,避免私人銀行業務面臨法律環境風險。另外,我國的監管部門也應該出臺相應的政策和法規,其內容一定要詳細,具有可操作性,這樣私人銀行在業務開展時可以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對整個業務流程做到非常好規范。通過這兩方面的措施,可以促進我國私人銀行更加規范、穩定的發展。
(二)改變經營模式
因為私人銀行高度個性化的服務特點,傳統的分業經營模式無法滿足其所提供服務的要求。雖然我國私人銀行業務在逐漸轉變期經營模式,但是這需要一個過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私人銀行在向混業經營方向轉變時是分不同階段的。第一,在法律容許的范圍內,鼓勵私人銀行和保險業進行溝通和合作,然后在此實踐的基礎之上,制定出相關的法律規范。第二,選擇適當的發展方向來進行業務經營,不斷的擴寬自己的經營渠道,突破分業經營模式。最后,修改相關的法律,取消分業經營造成的限制,從而保證我國私人銀行在合法的環境下健康發展。
(三)健全市場的準入標準
市場監管機構對于私人銀行這樣一種新型行業,應建立起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避免因為其因為程序違法而造成法律風險。私人銀行的市場標準主要包括有:銀行本身規模、客戶資產和業務人員的專業素質,只有諸多要素都滿足了,才能讓其準入。不過私人銀行業務本身的門檻都非常高,監管部門必須做好相關的監督和審查工作,保證其在符合市場準入的標準下進入到市場中,從而促進其穩定發展。另外,根據我國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私人銀行對客戶資產要求的標準也可以相對的進行變動,真正的做到符合現實要求。相關的業務人員必須要有較高的專業素養,從而做到對法律風險有效的防范。
(四)完善相關的風險提示制度
私人銀行業務應該完善自身的風險提示制度,即業務人員給銀行客戶提供的風險提示,在這方面銀行必須要進行明確規定,并且加強對業務人員的培訓,讓業務人員對風險提示工作做到清晰的認識、足夠的重視,避免只為了追求利益而造成嚴重的商業風險,最終引發客戶和銀行之間的矛盾。在建立風險提示制度時,使得這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某個人身上,從而保證私人銀行的服務質量。
三、總結
綜上所述,我國私人銀行業務才剛起步,和國外的私人銀行業務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相關的法律制度也不夠完善。為了可以有效的防范私人銀行所帶來的法律風險,我國必須盡快制定出相關的法律規范,對這個服務市場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制,從而促進其健康、穩定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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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馮世斌 單位:長春理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