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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發展農業產業化的必要性
我國農村改革已經30多年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分散經營的家庭經濟模式已經不能適應高度市場化、集約化和標準化的發展要求,必須進行以農業產業化為主要經營形式的農業創新,以龍頭企業為核心,一方連接農戶、一方連接市場,將分散經營與規模經營有效銜接,將農戶與市場銜接起來,成為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換的必經之路。農業產業化是市場經濟不斷發展,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的必然結果。它具有專業化,規模經濟效應,經營服務一體化的特點,對改造傳統農業,實現農村經濟飛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實施農業產業化有利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廣西是一個農業大省,有80%以上的人口從事農業,而廣西本身屬于喀什特地貌,可耕種的土地較少,因此廣西農業實際上面臨的是地少人多的局面,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的廣西農村人口涌入城市,背井離鄉,遠離親人,尋找謀生手段,因此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實現生產,加工,銷售為一體的規模經營,可以解決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使得農民不僅擁有就業機會,而且又不需要背井離鄉,為農村的經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2.發展農業產業化有利改造傳統農業,促進農村經濟體制的創新。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必須要求摒棄過去以農業、手工業為主、規模小,技術簡單落后的傳統農業,為了適應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必須要求進行社會化、專業化和規模化的生產,同時也需要資金、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向農業產業化生產集中,生產要素的集中也會促進技術創新,而制度創新是技術創新的前提條件,要使得農村原有的技術落后的面貌得以根本改變,就必須在體制上進行變化,改變農村原有的經營組織形式。因此,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會促進農村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農村經濟體制的創新,使農村經濟體制更好的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水平的提高。
3.發展農業產業化有利于促進農民經濟收益的提高。傳統的農業生產由于生產規模小,技術水平落后,農民生產的動機為了自給而不是為了謀利,而農業產業化生產要求的專業水平和技術水平,對農產品進行深加工,使農產品的增加值得以提高,突破了傳統的農產品價格瓶頸的狀態,尤其是通過“公司+農戶”這樣的形式,使得農產品的銷售渠道得以保障,農民的收入不僅可以獲得穩定的農產品的銷售收益,還可以獲得加工、服務業的部分收益,提高了農民的經濟效益。
當前,廣西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包括政策性金融機構、合作性商業結構、商業性金融機構以及民間金融四種類型,基本形成了農村信用社為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以及民間金融共同發展的金融體系。雖然廣西農村金融體系看似較為合理,但實際上廣西金融體系功能與廣西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需求還有很多不相適應,嚴重制約了廣西農業產業化的快速發展。
1.政策性銀行對農業產業化的發展的支持力度不足。農業發展銀行廣西分行是廣西支農的政策性銀行,其業務以糧棉購銷儲為主,還要加強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來源于財政撥款、央行貸款等方式,由于廣西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比較落后,財政收入較低,因此財政撥款也往往不能及時到位,因為農業發展銀行廣西分行也需要吸收企業存款來籌集資金,2010年,農業發展銀行廣西分行吸收存款余額202億元,其中發放貸款余額為350億元,而農業發展銀行廣西分行的總資產為367億元,因此資金來源的不足會制約農業發展銀行廣西分行向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貸款。而需要農業發展銀行支持的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農業開發、農業技術的改進等對農業產業化發展影響極其重大的項目卻得不到政策性金融的支持。農業產業化具有社會效益高而經濟效益低的特點,商業性金融不愿參與,必須要靠政府的支持、引導和推動。
2.商業銀行對農業產業化的支持限制條件多,業務收縮,致使龍頭企業融困難。隨著經濟的發展,廣西龍頭企業的實力逐漸強大,目前,廣西擁有農業龍頭企業5876家,其中國家級重點龍頭企業21家,自治區級重點龍頭企業130多家,市級重點龍頭企業500多家,年銷售收入超過1億的龍頭企業有113多家,年銷售收入超過10億以上有7家龍頭企業;年產值500萬元以上農產品加工型龍頭企業1350多家,涌現出南寧糖業、黑五類、豐林木業和桂林力源公司等一些重點龍頭企業。而目前的商業銀行針對農業龍頭企業提供的金融支持具有較多的限制條件,由于商業銀行提供貸款在固定資產方面的有很高的要求,而大多數的農業龍頭企業的固定資產不多,因此從商業銀行獲取貸款比較困難,致使龍頭企業融資困難,限制龍頭企業規模做大做強。廣西上市的6家農業龍頭企業,從商業銀行籌集的資金較小,發展力度不足。同時,廣西沒有建立起完善的金融擔保體系,農業龍頭企業在辦抵押貸款中存在手續復雜,時間長等問題,致使龍頭企業難以獲得適時的信貸支持。
商業性金融中的中國農業銀行本身在支持農業發展中占據核心地位,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業銀行遵循“利潤最大化”為經營原則,在資金運行中為了規避風險、提高效率,提高在農業銀行在商業銀行中的競爭實力,從1997年開始中國農業銀行開始收縮縣以及縣以下的農業以及農村金融業務,其運營的方向也從“農業經濟”向“工業經濟”轉移,并對農村基層的經營機構實行撤銷、合并和改革,對農村金融網點布局進行大規模的調整,農業產業化的這種低經濟效益導致農業銀行對農業產業化的金融信貸逐漸收縮,投資于農業產業化的資金額度也非常有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農業產業化的發展。
3.農村信用社支農支持不符合農業產業發展要求,制約農業產業化的發展。目前,農村信用社是廣西農村金融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為農民和農業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支持的地方性金融機構。雖然農村信用社為農村勞動力流動,農業結構的調整等方面起著很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受農村信用社自身條件的限制和改革的局限,農村信用社在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中還受到制約。首先是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模式較為單一,其資金來源主要是靠傳統的存款和貸款業務,在當前金融產品多樣化,競爭形勢多樣化的金融市場上,農村信用社不僅利潤較低,還往往處于虧損狀態。其次是,廣西農村信用社對農民或農業企業的貸款多為一年以下的短期貸款或數額較小的小額貸款,然而農業的發展受到自然條件的影響,種植業的生產周期一般在一年左右,而養殖業和畜牧業的生產周期往往在一年以上,而且農業產業化的龍頭企業所需的資金一般是為解決經營中戰略調整,原材料供給,技術更新等方面,所需的資金周期長,數額大。因此農村信用社對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支持無論是從資金需求的周期還是從資金需求的額度來說,都與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要求極其不相符合。
改善廣西農村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的對策建議
1.明確政策性金融的職能,擴大其支農業務范圍。農業發展銀行充分發揮其政策性銀行的優勢,將其業務由過去單一的糧油收購轉換為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產品開發、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發展規劃、農產品進出口、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政策性銀行。并相應拓展其他業務形式,例如增加農業企業的信貸擔保業務,農業發展銀行可以為改變農村經濟結構、帶動農村地區經濟向良性發展、且帶動農民走向富裕生活的地方性龍頭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以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的扶持功能。還可以開發與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相關的貸款,例如在廣西的甘蔗、木薯等農業優勢產業經營拓展中給予相應的貸款,支持農產品向專業化、現代化發展,以使得農業的結構調整向深度和廣度轉變。由于農業投資高社會效益低經濟效益的特點,商業銀行往往限制對農業企業提供貸款,農業發展銀行可以發揮其優勢,對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的農業企業提供貸款,以解決農業企業發展中遇到資金不足的問題。
2.商業性金融加大對農業產業化的龍頭企業的資金支持。龍頭企業是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主力軍,廣西區的農業龍頭企業在帶動農民走向富裕生活,帶動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發揮了重大的作用,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都非常明顯。加上龍頭企業生產中具有規模化、集約化和專業化的特點,農產品經過深加工,其附加值得以大幅度提高,其經濟收益也有相應的保障,商業銀行可以將資金支持的重點放在農產業產業化的龍頭企業上,既保證遵循商業銀行商業化的經營準則,又可以對農業提供金融支持。
3.農村信用社加大金融創新,更有效的服務農業產業化。由于農村信用社遍布農村基層,對了解當地的農村經濟的發展情況和農業企業的經營狀況比別的金融機構更有優勢,因此,農村信用社可以在充分了解農村經濟的發展狀況和農業企業的經營情況和考慮廣西區情的前提下,可以結合農民和農業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農業金融產品創新,擴大農村信用社的業務范圍,同時當地政府也應給予農村信用社相應的政策支持,比如給予農村信用社適當的稅收優惠,以使得農村信用社經營成本降低,在為農民和農業企業提供貸款的時候能給予優惠利率,另外,農村信用社也要根據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具體情況,特別是針對農業產業化的龍頭企業和農戶的貸款,農村信用社可以適當調整貸款期限,將短期貸款調整為中長期貸款,以適應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需要。
4.引導農村民間金融走向合法化,增加農業產業化的資金支持。與正規金融相比,農村的民間金融在資金提供上具有分散、靈活、快速的特點,為農村中小企業發展和農民生產提供大量的急需資金,但是民間金融具有很大的風險性,運作機制極其不規范,既不受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也不受相應的法律保護,導致其高利率,高風險和高收益,也極易導致社會的不安定,因此政府應該采取積極的措施,引導民間金融走向法制化和合理化,將民間金融體系納入金融監管體系中,以增加金融產品供給的多樣性和塑造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公平競爭的金融環境。
5.建立農業政策性保險機構,最大程度分散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風險。農業的發展受天氣、季節的影響很大,其風險具有很大程度的不可控性,因此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原則的商業保險機構不愿提供農業保險,因此,為了推進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政府應建立農業政策性保險機構,為農業發展提供政策性保險,為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提供保障。
作者:段艷平單位:廣西財經學院經濟與貿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