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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資金是企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資產中流動性最強的一種資產。任何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擁有一定數額的貨幣資金,持有貨幣資金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條件,可能關乎企業的命脈。總的來說,只有保持健康的、正的現金流,企業才能夠繼續生存;如果出現現金流逆轉跡象,產生了不健康的、負的現金流,長此以往,企業將會陷入財務困境,并導致對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疑慮。
根據貨幣資金的存放地點及用途的不同,貨幣資金分為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一、貨幣資金的管理
由于貨幣資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必須加強對貨幣資金的管理,建立良好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以確保全部應收取的貨幣資金均能收取,并及時正確地予以記錄:全部貨幣資金支出是按照經批準的用途進行的,并及時正確得予以記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報告正確,并得以恰當保管;正確預測企業正常經營所需的貨幣資金收支額,確保企業有充足又不過剩的貨幣資金余額。一般而言,一個良好的貨幣資金管理應該達到以下幾點:貨幣資金收支與記賬的崗位分離;貨幣資金收支要有合理、合法的憑據;全部收支及時準確入賬,并且支出要有核準手續;控制現金坐支,當日收入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按月盤點現金,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以做到賬實相符;加強對貨幣資金收支業務的內部審計。
(一)崗位分工及授權批準
第一,單位應當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單位不得有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第二,單位應當對貨幣資金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第三,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第四,單位對于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用貨幣資金等行為。第五,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二)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一,單位應當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第二,單位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現金的開支范圍。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第三,單位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況需坐支現金的,應事先報經開戶銀行審查批準。單位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準程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第四,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第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單位應當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以控制。第六,單位應當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價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欠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第七,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第八,單位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二、內部控制測試
為了保證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發現、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現代企業一般都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財政部于2001年7月12日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也對“崗位分工及授權批準、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監督檢查”等環節的內容規定的十分詳細、完善。2002年12月23日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采購與付款(試行)》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銷售與收款(試行)》以及2003年10月22日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工程項目(試行)》,也對與“貨幣資金”等內容有關的業務控制作了相關的規定。所有這些都為貨幣資金的審計提供了基礎。我們可以通過對與貨幣資金有關的內部控制進行了解、測試、評價之后,結合審計過程中搜集到的有關疑點和線索。
三、實質性測試
(一)核對日記賬與總賬的余額是否相符
測試貨幣資金余額的起點,是核對日記賬與總賬的余額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應查明原因,并做出適當調整。審計貨幣資金收入應注意核對收據存根與明細賬記錄是否相等,收據號碼是否相連,即收據是否連續編號,有沒有無編號或編號不同的收據,以查證有無以撕票或匿票的形式將罰沒款收入存入小金庫。收據是否有日期;金額、抬頭、摘要等是否涂改;上下聯是否相等。有無將罰款收入或沒收的有關款項作為收入而未開具收據的情況。
(二)抽查大額貨幣資金的收支
實質性測試中,應抽查大額現金收支的原始憑證內容是否完整,有無授權批準,并核對相關賬戶的進賬情況。審計過程中應注意:有無銷售殘料廢料等舊物資的收入記錄,核對出門證記錄,并通過對廢舊物資回收公司的調查取證及邊角廢料產生過程、數量及銷售時間進行調查,再與現金賬目進行核對。檢查成本費用項目有無以領代報,以借代報,重復報銷,虛列支出的記錄;檢查物資采購過程中有無舍近求遠,質次價高不適銷對路的情況;檢查有無溢缺物資,串通舞弊的情形。
檢查提取現金的有關資料,是否記入現金賬;然后根據“日記賬”和付款憑證上反映的業務內容及“現金”科目的對方科目,分析該筆貨幣資金的去向是否明確,使用是否合理、合法。必要時,可進一步與收款單位取得聯系,請其協助調查問題。銀行存款日記賬收付累積和余額,應與單位總賬和銀行對賬單進行加總金額核對。
有的企業為了收取好處費,不顧國家制度有關規定,擅自出租或出借“銀行賬號”,或者套取現金。所以,審計中要特別注意兩點:有無轉借、出賣銀行賬戶的是否違規提供銀行賬戶收取“好處費”的情況;有無本應轉賬支付,卻采用不正當手段,套取大量現金,從中作弊的情況。對這兩點問題的檢查,在審計過程中,要注意查清以下幾個方面:
如有與被審計單位生產經營業務無關收支事項,應查明原因,并作相應的記錄;銀行存款日記所記收付款項中不屬于本單位業務范圍內的款項;銀行存款日記賬中摘要含糊不清的款項。審查銀行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要逐筆核對應查明對賬銀行日記賬的收支是否與事實相符,有無一收一支、日期接近或者相差不遠、數字相符的款項收支業務;銀行對賬單上有一收一付金額,而銀行存款日記賬上,則無此筆收付記錄的款項;銀行對賬單上已收支而在日記賬上沒有反映;來源與用途不明的款項。企業銀行的存入與支付,是否在問題;查存取款項,看是否合法。
對于上述問題,應從“交款回單”、“進賬單”等憑證上,弄清款項收入內容,查明這些款項是否屬于本單位應收款項。從“支票存根”、“付款委托書回單”上,查明這些款項是否本單位的應收款項。通過審查,如屬代外單位辦理業務轉賬的,應落實糾正;如屬為不法分子提供方便,套取物資,并從中漁利的,應作審計記錄,為進一步追究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提供依據。
(三)檢查貨幣資金的正確截止
資產負債表中的數額,應以結賬日實有數額為準,檢查的目的在于確定是否存在跨期事項。
(四)分析性復核程序
計算定期存款占銀行存款的比例,了解是否存在高息資金拆借。有無假借經濟合同為名實為出借資金,收取利息不入賬、出借資金將利息或回扣。如存在高息資金拆借,應進一步分析拆出資金的安全性,檢查高額利差的入賬情況;計算存放于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存款占銀行存款的比例,分析這些資金的安全性。
(五)取得并檢查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取得并檢查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是證實資產負債表中所列銀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序。應檢查調節表中未達賬項的真實性,以及資產負債表日后的進賬情況。追查在途存款,重點查明調節表的內容是否真實。導致兩者余額不符的原因:是否因未達賬項產生的影響。如果經過核實調整,仍然不符,則要查明其中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經調節后“平了”的余額表,也可能有問題。
(六)查存款余額,看銜接程度
首先,要查看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是否相符。審計時,應審查支票購買數量和領用、保管等管理辦法,檢查相關的管理制度。重點查明:支票存根是否聯號;是否按順序使用;作廢的支票是否加蓋“作廢”戳記,附在存根上。如果發現號碼短缺或顛倒,一定要查明原因,予以糾正。
(七)查貨幣資金的結算,看潛在問題是否存在
結算是商品交易、勞務供應和資金調撥引起的收付款行為。審計中,要從明細入手,重點查閱應收貨款、預付貨款、暫付款、存出保證金、存出押金以及應收罰款賠款等。在審查這些內容時,著重注意發生額及余額的變化趨勢:第一,凡余額在貸方的,除應收銷貸款中的預收款外,一般來說是不正常的,大多數屬于核算上的錯誤,也有可能是會計對經濟業務的處理不當所致。第二,期初與期末的借方金額相等,即本期借方金額相等,即本期借貸兩方均無發生額的,應按這些應收款的性質分別查明原因。若應收貨款不動,看銷售業務是否存在購貨單位拒付貨款,單位不積極與對方協商的問題。對此,要查閱銷貨業務的合同或憑證和購銷雙方的往復信函,確定責任。若是購貨方資金周轉困難,不能及時清償,而被審計單位也不追償,長期掛在賬上,應積極催收。要特別注意企業經辦人弄虛作假,虛構銷售收入和應收貨款,或貨款已經收到但被長期挪用,甚至為私人占用等情況。為查清問題,應向購貨單位和銀行進行實地調查或發函查詢。第三,期末借方余額增加,期內只有借方發生額而無貸方發生額的,反映了企業資金被其他單位和個人占用數額上升,資金周轉速度緩慢。對應收貨款來說,只顧按合同發貨,或推銷庫存積壓滯銷品,而不管購貨單位是否有能力歸還貨款,就會出現上述問題。對暫付或墊付職工款項有增無減的問題,干部職工借故挪用或長期侵占企業資金問題,調離或開除退休退職死亡職工的欠款等問題,都應查實糾正。
(八)檢查應付賬款長期掛賬的原因,做出記錄,注意其是否可能無需支付
企業有時會將職工的罰款或下屬單位或者職工承包上繳利潤放在應付款上,然后轉入小金庫。長期不予處理的應付款項,突然進行清理,要注意收款單位是否與賬面符合,清理的依據是否充分。審查應付賬款是否有其他收入、其他上繳利潤列其他應付款。審查經濟合同結合現金銀行日記賬進行核對,是否有租房水電費、對外加工收入、勞務收入未入賬。另外,應注意投資形式,注意對基建工程審核防止一些單位假借基建之機,同施工企業聯手以工程款名義提取現金用于揮霍;為對方提供資金、場地技術等投資收益是否如賬。
總之,對貨幣資金業務審計中遇到的疑點不能輕易放棄,它不但要求審計人員具備較高的審計技能,更重要的是它可能隱含著違法于犯罪等經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