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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鄉村旅游的快速發展,各種鄉村旅游經濟實體也相繼建立起來,形成了鄉村旅游產業組織形態。鄉村產業組織是鄉村旅游產業內經濟實體間關系構成的統稱,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模式是指提供鄉村旅游產品和服務的個體或者企業之間的競爭、分工與合作關系。建立合理的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有利于鄉村旅游實體之間進行良好的競爭、分工和合作,對于發揮經濟實體的作用、推動鄉村旅游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模式研究文獻綜述
1.關于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模式的主要觀點目前國內專門研究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模式的文章很少,只有翁瑾、楊開忠(2004)[1]發表過《重渡溝“景區公司+農戶”的旅游產業組織模式研究》,指出“重渡溝‘景區公司+農戶’模式是一種基于農村社區的旅游產業組織方式,其本質就是互補品生產企業在不涉及產權的情況下,在經營層面上實現的一體化,是旅游目的地內部具有地方政府背景和主導地位的景區開發管理公司為實現地方旅游業持續發展而作出的必然選擇。公司對農家旅館的低價格定價、質量管理以及對農家旅館市場的壟斷都是對產權缺失的一種彌補。‘景區公司+農戶’模式有效地約束了機會主義行為的發生,保證了旅游目的地的健康、持續發展”。
其他論文都是從鄉村旅游開發模式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產業組織模式,主要觀點包括:鄭群明、鐘林生(2004)[2]提出“公司+農戶”模式、“政府+公司+農村旅游協會+旅行社”模式、股份制模式、“農戶+農戶”模式、個體農莊模式,主要從鄉村旅游參與角色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模式。郭劍英、邱云志、熊明均(2008)[3]提出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企業主導型模式、集體股份制模式、自主發展模式,以鄉村的地理位置為劃分的依據,提出了以不同主體為主導的開發模式。楊興洪(2005)[4]分析比較了西部地區具有代表性的郎德、天龍、中洞等3種模式的利弊。盧楊(2005)[5]提出了以農民為經營主體的模式、政府投資開發的共有模式、政府主導和協調、旅游企業獨資運作模式、政府主導、旅游企業與當地農民合作合股的模式以及由當地村民委員會直接與外來投資商合股開發的模式。曾蕓(2007)提出[6]“科學合理的發展模式至關重要,它能使鄉村旅游在“政府+旅游公司(旅行社)+農戶”的合力下,爭取到充足的客源,吸引到大量的投資,為其發展提供良好的基礎和前提,從而獲得較好效益,可持續地發展下去”。彭燕平(2007)[7]提出分散自主經營模式、公司+業戶模式、社區+公司+業戶模式、整體租賃模式、村辦企業開發模式、農戶+農戶模式、政府+公司+農村旅游協會+旅行社模式、政府+公司+業戶模式、個體農莊模式,并分析了各種模式的利弊。王世益(2006)[8]提出企業主體開發的3種類型:聯合開發型、租賃開發型、完全產權開發型。潘順安(2007)[9]提出了五大類12小類開發模式:(1)企業為開發經營主體的開發模式(①企業獨立開發模式;②企業獨立開發經營、社區居民參與模式;③股份合作制企業開發模式)。(2)村集體為開發經營主體開發模式(①村集體經濟體開發模式;②村集體組織全民參與開發模式)。(3)村民自主開發模式(①政府推動村民自主開發模式;②社區旅游機構組織農戶自主參與開發模式)。(4)政府主導村民參與開發模式。(5)混合型開發模式(①公司+農戶開發模式;②企業+村委會+農民旅游協會開發模式;③企業+村委+農戶開發模式;④村集體組織村民自愿自主參與開發模式)。
2.目前研究對產業組織模式研究的主要貢獻
(1)對目前國內現存的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模式進行了比較全面的總結和分析
國內學者對產業組織模式研究的側重點有所不同。研究最全面的是彭燕平、潘順安,他們在實證研究的基礎上對國內目前現存的產業組織模式進行了總結和分析,基本反映了目前國內鄉村旅游產業組織的整體狀況,并比較詳細地分析了各種模式的利弊,為進一步研究產業組織模式打下了比較好的基礎。
(2)提供了比較好的分析視角
郭劍英、邱云志、熊明均以鄉村的地理位置為劃分的依據,提出了不同主體為主導的開發模式,提供了從地理位置來分析不同產業組織的視角;潘順安從開發主體的角度出發分析了各種模式,提供了開發主體的視角;翁瑾、楊開忠則是從新制度經濟學的交易費用理論的角度分析了“景區公司+農戶”模式的意義,提供了新制度經濟學的視角;這些視角可以給后續研究帶來啟發,其中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視角對產業組織模式的研究意義重大。
3.目前有關產業組織模式研究欠缺的地方
(1)沒有提供一個研究產業組織模式的完整框架
目前的研究雖然已經對產業組織模式進行了比較全面的總結,但是比較混亂,缺乏一個科學的分析框架去統領這些模式。原因在于這些總結是從開發模式的角度提出的,而開發模式不僅包括了政府、村委會這些公共部門的職責和任務,還包括了產業組織模式、產業的運行機制、旅游協會的職責和任務等內容,不僅包括了宏觀的內容,還包含了中觀和微觀的內容;例如郭劍英、邱云志、熊明均提出的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企業主導型模式、集體股份制模式、自主發展模式,既包括了主導的利益方這種比較宏觀的內容,又包括了股份制這種比較微觀的內容;彭燕平提出的分散自主經營模式、公司+業戶模式、社區+公司+業戶模式、整體租賃模式、村辦企業開發模式、農戶+農戶模式、政府+公司+農村旅游協會+旅行社模式、政府+公司+業戶模式、個體農莊模式,不僅包括了真正意義上的產業組織模式,還將政府、旅行社加進來。政府是公共部門,不屬于產業組織模式的內容;旅行社是股東,是公司的一部分,不能單獨作為一個要素存在。
(2)側重經驗分析,沒有建立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模式的設計框架
彭燕平、潘順安提出的模式比較全面,但是側重對現象的總結和描述。鄭群明、鐘林生(2004)提出“公司+農戶”模式、“政府+公司+農村旅游協會+旅行社”模式、股份制模式、“農戶+農戶”模式、個體農莊模式,具有參考價值,但是沒有建立在一個設計框架之下,比較零散,缺乏系統性。曾蕓(2007)提出的“政府+旅游公司(旅行社)+農戶”的模式過于單一,不具有普遍適用性。郭劍英、邱云志、熊明均(2008)提出的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企業主導型模式、集體股份制模式、自主發展模式以鄉村的地理位置作為劃分的依據,不能作為產業組織模式的設計依據。
(3)分析工具落后
現有的研究沒有一套比較科學的分析工具去系統分析產業組織模式的利弊,而是側重于經驗的總結,這樣分析的結果很可能會分析深度不夠,提出的解決方案也缺乏科學性。翁瑾、楊開忠用一體化理論詳細研究了重渡溝的產業組織模式,比較有深度,但是其中的一些分析點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對于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模式的分析亟需一套完善的理論做指導。
二、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模式的分析框架和分析工具
1.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模式的分析框架
產業組織模式是產業內企業間關系構成的具體方式,因此產業組織模式描述的是企業間的關系。具體到鄉村旅游產業組織,產業組織模式的主要構成要素是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同時村委會和旅游協會在產業組織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此,產業組織模式的四大要素是從事鄉村旅游產品和服務提供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村委會和旅游協會,其中村委會是一個公共部門,但是在產業運作過程中同時扮演了行業協會的角色,因此也列入產業組織模式的要素之中。鄉村旅游的產業組織模式主要是企業、個體工商戶之間的競爭與合作關系,還包含村委會和旅游協會在產業運行過程中所起的輔助協調作用。
2.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模式的分析工具威廉姆森的交易費用理論可以作為研究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模式的分析工具。在交易費用的研究方面,威廉姆森是一位重要的經濟學家,他借助交易費用工具,深刻地研究了企業、市場以及與之有關的簽訂契約的問題。他認為企業、市場和兩者的混合型態是不同的組織形式,經濟活動在其中的配置是個決策變量。首先,威廉姆森很強調交易的重要性,因為不同的治理結構應該與不同屬性的交易相匹配,以減少交易成本。他根據資產專用性和交易頻率劃分了6種不同的交易:偶然進行的非專用性交易、重復進行的非專用性交易、偶然進行的混合型交易、重復進行的混合型交易、偶然進行的特定型交易和重復進行的特定型交易。其次,威廉姆森認為任何交易都是通過契約關系進行和完成的。契約的類型可以分為古典契約、新古典契約和關系契約等3種。古典契約強調交易者的獨立性和契約的明晰性,視契約為具有自由意志的交易當事人自主行為的結果,不受外來力量的干涉;新古典契約是一種長期的契約,不完全的契約,常常需要第三方的介入;而關系契約則承認契約是不完全的,它并不強調初始協議的參照作用,交易各方的關系是隨著時間的變化而發展的。威廉姆森認為他所區分的6種具體的交易形式,每一種都需要配以相應的治理結構(見表1)(楊德才,2007[10])。
三、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模式的現狀
1.單一企業模式
單一企業模式幾乎不可能成為一種產業組織模式,但是對于一個鄉村旅游地而言,單一企業就代表了當地的鄉村旅游產業。單一企業模式一般出現在相對獨立的區域,周邊并沒有鄉村聚落存在,而是一個具有鄉村特色的景區,企業的組織模式一般是有限責任公司和獨資企業,主要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1)城市化鄉村型
典型的例子如江蘇江陰華西村和浙江奉化滕頭村。它們有幾個共同的特點:一是以大型企業集團為支撐。集團為村集體所辦,已經通過非農、“非旅”產業獲得了強大的經濟實力。二是旅游企業實行現代企業制度,大量聘用職業經理人和外來務工人員,當地村民很少成為企業員工。三是吸引物建設類似于農業主題公園。“村莊”的現代化居住區和村屬工業企業也會作為游覽點。
(2)依托鄉村自然和文化環境,旅游活動
與鄉村生活和民俗緊密聯系的休閑度假區同郊區鄉村游憩的區別在于:第一,活動的鄉村性更突出;第二,資源品位、活動內容、旅游區體量以及總體的吸引力更高,因而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且能夠滿足過夜游的要求。為了增強吸引力和活動的豐富性,往往會在較大程度上脫離“原生態”的鄉村文化,通過移植、仿制匯聚民俗、休閑娛樂項目,使旅游區初具規模。典型的例子是宜昌車溪,它是良好的景觀背景與移植的民俗相結合的鄉村休閑度假區的成功案例,由一家企業進行統一經營。
2.“企業+農戶”模式
企業既可能是外來投資的企業,也可能是村辦集體企業;既可能是股份制企業,也可能是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獨資企業;農戶則是個體工商戶,一般從事餐飲、住宿、娛樂等接待服務。企業和農戶之間主要是分工合作關系,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是吸引旅游者的重要元素,農戶則提供相關的配套服務。
(1)依托旅游區服務型(“景區公司+農戶”)
中國的許多旅游區分布在鄉村地區,依托這些旅游區帶來的客源,利用位于旅游區內部的區位,借助于農舍等非專門設施,提供以餐飲、住宿或臨時休息為主的配套服務;典型的例子是洛陽重渡溝景區內的農家接待戶。
(2)郊區鄉村游憩型(“旅游公司+農戶”)
某些鄉村旅游聚集區的發展,可能形成統一規劃、邊界基本確定的鄉村旅游景區,風貌保護、景觀建設、基礎設施、衛生和秩序、市場營銷由景區管理機構統一負責,各接待點分散經營;典型的例子是成都的三圣花鄉和農科村、上海崇明島的前衛村。
(3)特色文化村落鄉村旅游地(“村辦企業+農戶”、“公司+農戶+旅游協會”)
以歷史風貌和傳統民俗保存比較完整、在某些區域內具有代表性的特色村落或村落群為依托,開發的文化觀光和體驗類鄉村旅游地;典型的例子是貴州雷山郎德和天龍屯堡,前者的模式是“村辦企業+農戶”模式,后者是“公司+農戶+旅游協會”模式。
3.農戶分散經營模式
農戶分散經營是指鄉村旅游產品和服務的提供沒有企業參與和組織,完全由農戶分散經營,他們提供的產品或者服務具有同質性,這些農戶的經營行為可能由村委會或者旅游協會組織,也有可能是自發行為;農戶分散經營的模式主要發生在以下4類地區。
(1)鄉村文化景觀鄉村旅游地
在特殊的自然環境下,人們為發展生產而改造自然形成的景觀。它以自然因素為基底,打上了人為烙印,地域差異顯著,當地人習以為常,外來人士十分好奇。如廣西龍勝梯田、云南元陽梯田,新疆吐魯番郊區的坎兒井游都屬此類。
(2)鄉村風光鄉村旅游地
自然風光與鄉村社區緊密融合形成的鄉村旅游地。與“鄉村文化景觀”的區別在于它的景觀是自然的。桂林陽朔鄉村旅游,圍繞山水風景、田園風光、古橋古村進行。喀斯特峰林與點綴其中的村莊,構成了美麗的鄉村圖畫,吸引了國內外的游客。貴陽花溪鎮山村已建立了布依生態博物館,村莊依山臨水,傳統石板建筑、山峰、峽谷、湖水綺麗,成為一個山水加民俗的旅游點。
(3)郊區鄉村游憩型
郊區鄉村游憩,指在鄉村環境中進行休閑度假。休閑度假活動有和鄉村生活相聯系的,如農家風味餐飲,但更多的是城鄉特征不明顯的休閑娛樂活動,如垂釣、棋牌、戶外體育活動等,通常位于城市郊區;城鄉自然環境的差異是其最大的吸引力;典型的例子是杭州蕭山、臨安的農莊。
(4)依托旅游區服務型
中國的許多旅游區分布在鄉村地區,依托這些旅游區帶來的客源,利用位于旅游區周邊的區位,借助于農舍等非專門設施,提供以餐飲、住宿或臨時休息為主的配套服務;典型的例子是長城下和西湖邊的許多農家服務點。
四、鄉村旅游產業組織模式的優化
1.單一企業模式
在鄉村旅游開發中實行單一企業模式,把某個鄉村旅游景區或項目承包給一個企業經營,可以充分發揮企業在資金、市場、經營、管理方面的優勢,從而將鄉村旅游產品較快地推向市場。單一企業模式不是將景區全交給企業,而只是把景區的經營權交給企業,在景區規劃、環境保護等方面,政府和當地社區還要采取措施實施有效的監督,這樣實際上相當于政府和當地社區把自身不擅長的方面剝離了出去,交給了比較有優勢的企業,然后兩者相互配合,為鄉村旅游景區的發展共同努力。能夠租賃景區進行經營的企業,其資金實力一般也比較雄厚,有能力投資開發建設景區,此外,企業在經營、管理、營銷等方面比較專業,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宣傳鄉村旅游景區。
交易方式:企業與內部的農戶之間的交易屬于企業統一治理模式,這些區域農戶一般比較少,采用企業統一經營可以解決農戶的就業和收入問題。企業統一經營可以保證鄉村旅游的有序發展。企業和景區外的農戶之間的交易屬于市場交易,當地農戶為企業提供景區運營所需要的生產原材料和勞動力,企業的發展可以促進當地農戶增加經濟收入,解決當地勞動力就業問題。
問題:這種模式允許企業長期獨立控制和壟斷性經營旅游景區,由于要追求投資回報,景區經營必然會走市場化發展的道路,問題在于如何處理好經營開發和保護的關系,如果處理不好,就可能會產生負的外部性,破壞當地的資源。解決途徑:加強政府監管,政府一方面要支持企業的發展,給予基礎設施、市場營銷等方面的幫助,另一方面要監督企業的經營行為,保護當地的資源,促進鄉村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
2.“企業+農戶”模式
(1)“景區公司+農戶”模式和“旅游公司+農戶”模式
“景區公司+農戶”模式和“旅游公司+農戶”模式具有相似性,因此放在一起進行討論。針對“景區公司+農戶”模式,翁瑾、楊開忠(2004)從一體化理論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方面,外部性促使一體化的發生,以獲取更大的利潤;另一方面,市場規模不足及旅游飯店的資產專用性又限制了一體化的發生。在這種情況下,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景區開發管理公司必將作出趨利避害的選擇,這樣“景區公司+農戶”模式就產生了。在“景區公司+農戶”模式下,景區開發管理公司不擁有農家旅館的產權,因此,資產專用性導致沉沒資本的產生也就無從談起,而同時景區開發管理公司擁有農家旅館的價格制定權和管理權,也就控制了農家旅館的經營活動,這就達到了一體化的效果,即外部性內部化。顯然,這種不涉及產權、而在經營層面上實現的一體化是景區開發管理公司為實現利益最大化而作出的選擇,因此這種產業組織體制被認為是在特定條件下內生形成的。
交易方式:根據威廉姆斯的交易費用理論,筆者認為“景區(旅游)公司+農戶”的模式屬于雙方治理結構,景區(旅游)公司和農戶的交易屬于經常發生的交易行為,農戶的接待設施具有比較強的資產專用性,而且雙方交易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不確定性因素,在這些因素的影響下,景區(旅游)公司和農戶之間用關聯式契約約束雙方的行為,從而產生對雙方都有利的交易模式,降低雙方的交易成本,農戶按照景區(旅游)公司的規定長期給游客提供飲食和住宿服務,景區(旅游)公司為農戶長期輸送游客。這種模式保證了服務質量,有利于整個鄉村旅游的可持續發展。
問題:有景區(旅游)公司的約束,農戶的機會主義行為被大大遏制,但是農戶提供的畢竟是比較簡單的服務,面對旅游市場的變化,如何去提升旅游者的滿意度是農戶面臨的很大挑戰。
解決途徑:景區(旅游)公司對旅游市場比較了解,因此,農戶服務提升和轉型的發起者應該是景區公司,景區(旅游)公司應該和農戶協商共同解決這個問題。
(2)“村辦企業+農戶”模式
村辦企業的經營方一般是村委會,村辦企業一般提供文化服務性項目,農戶一般提供接待服務,同時也可能參與村辦企業,整個村落的風貌構成重要的旅游吸引因素。企業和農戶的經營行為都受到村委會的管理,一體化的程度比較高。
交易方式:根據威廉姆斯的交易費用理論,“村辦企業+農戶”的模式非常接近統一治理,村辦企業和農戶的交易屬于經常發生的交易行為,農戶的接待設施和村舍具有比較強的資產專用性,而且雙方交易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不確定性因素,在這些因素的影響下,村辦企業和農戶在村委會的管理下形成一個整體,雙方的協調性比較好,有利于整個村的鄉村旅游業發展。
問題:村委會扮演了管理全村旅游經營行為的角色,但是村委會對某些村民的管理可能因為人情等原因很難防止機會主義的發生,比如賣旅游商品的居民欺騙游客,還有的村民為了擴大接待規模破壞全村的風貌。
解決途徑:村委會首先應該通過教育說服的方式對村民進行勸導,同時要建立一套懲罰機制對村民形成強制性約束。
(3)“公司+農戶+旅游協會”模式
這種模式類似于第一種模式,但是不同之處在于旅游協會在公司和農戶之間發生作用,這種情況的發生通常是因為農戶的力量比較強大,而公司是民營公司,沒有政府背景,對農戶的控制力比較差。
交易方式:景區公司和農戶的交易屬于經常發生的交易行為,農戶的設施具有比較強的資產專用性,而且雙方交易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不確定性因素。景區公司依賴村委會去監督農戶的行為。村委會由于不直接從旅游發展中獲利,監督農戶的動力比較小,往往很難有持續性,因此,很難控制當地居民欺騙游客、亂拆亂建等機會主義行為,景區公司和農戶之間的交易實際上屬于三方治理。
問題:依靠村委會這個第三方治理帶來的機會主義會給鄉村旅游的可持續發展帶來很大困擾。解決途徑:景區公司必須和農戶之間建立比較緊密的契約關系,變三方治理為雙方治理,不能依賴村委會這個第三方來治理。
3.農戶分散經營模式
在自發的基礎上,以單體業戶為單位,分散地自主經營,項目的所有權、經營權合一,而不再通過委托或者租賃等方式交給外來企業經營。這樣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由于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而導致的委托問題以及由此產生的一系列糾紛。其表現形式往往是在一個村莊,由許許多多的個體業戶各自經營鄉村旅游業務,一般是提供餐飲、住宿或休閑、娛樂服務。業戶多了,則由小業戶形成大組群,使鄉村旅游在這個地區(鄉村)形成氣候,而村莊一般沒有統一的鄉村旅游管理機構。
由鄉村旅游資源的所有者進行直接的自主經營,一方面有利于調動他們經營和管理的積極性,因為資源是自己的,經營好了受益的也是自己,為了得到更好的回報,當地村民就會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把項目經營好,對他們而言,這也是發家致富的一條路子;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避免與外來者的沖突,如果由外來企業經營,在權責分配上容易發生問題,產生摩擦,而由村民自主經營,這方面的矛盾相對來說就比較少了。此外,當地人對自有資源的保護意識也比較強,為了更好地利用,他們在經營時也會注意保護性開發;而且由于對當地的鄉村民俗、鄉村文化了解透徹,在產品開發時,能夠比較好地體現原汁原味的地方特色。
交易方式:農戶分散經營的區域大部分分布在鄉村文化景觀鄉村旅游地、鄉村風光鄉村旅游地、郊區鄉村游憩型鄉村旅游地,這些區域的特點是整個鄉村是一個整體,每個農戶經營都具有外部性,每個農戶行為都會影響到整個鄉村的鄉村旅游發展,因此,農戶和農戶之間的服務互為互補品,也就是存在著交易。分散經營的問題是經營的機會主義很難得到管理。而且隨著經營者的日益增多,競爭會越來越激烈,受鄉村旅游資源經營者自身在經營觀念、經濟實力等方面的限制,面對競爭,單個農戶可能會出現無力應對的局面。還有少部分分布在依托旅游區服務型鄉村旅游服務地,這些鄉村旅游地的農戶主要是依賴景區的客源,因此,相互不構成互補品的關系,而且農戶的經營對景區的客源影響不大,在這些區域,農戶散戶經營的方式是可行的,利用企業經營反而會提高內部的交易成本。
問題:鄉村文化景觀鄉村旅游地、鄉村風光鄉村旅游地、郊區鄉村游憩型鄉村旅游地農戶散戶經營帶來的機會主義可能使整個鄉村旅游地陷入困境,而且散戶經營力量過于單薄,很難和市場接軌。依托旅游區服務型鄉村旅游服務地農戶散戶經營也可能出現機會主義問題,但不存在和市場接軌的問題。
解決途徑:對于鄉村文化景觀鄉村旅游地、鄉村風光鄉村旅游地、郊區鄉村游憩型鄉村旅游地,農戶之間的交易是多次交易,而且資產專用性很強,因此可以用雙方治理的方式來解決。可
以引入“企業+農戶”模式經營,利用企業的力量來制止機會主義,企業可以是外來企業,也可以是本地企業,可以是公司制,也可以是股份合作制,比如浙江安吉開始試點農家樂服務中心,農戶自愿加入中心,各中心實行了接團、標準、價格、促銷的“四統一”。對于依托旅游區服務型鄉村旅游服務地,只能利用市場監管的方式來防止機會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