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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發展及其迅速,我國的農村經濟也日益上升,農民的生活也遠遠好過以前。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農村集體經濟的轉型研究還是存在一些并沒有解決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國家要提出相應的政策以及相應的手段去解決。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經濟;轉型研究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指的是農村土地的承包人按照法律承包的土地享有一定的權利。具體的權利又對土地享有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以及土地享有一定處分權。農村集體經濟具體指的是幾家農民在一起勞作,然后一起享受勞動成果。簡單的說,農村集體經濟的體制模式就是集體所有制。實現農村集體經濟就要實現家庭承包經營。我國當今實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政策是非常符合目前的土地流轉形式的,當地政府提議農民的土地一定要適度的進行規模化經營,基本上就是由原來的一家一戶的個體經營模式逐漸向合作經濟組織、家庭農場形式轉變,政府要求一定要符合當前的形式和政策,最重要的是農民的需求。
一、人口數量大影響土地分配
在當今中國,我們的土地相比于其他國家來說,數量并不算少,但由于我國人口數量大,土地分配不均。近幾年來,因為我國人口老齡化過于嚴重,為增強國力,國家開放二孩政策,這樣一來,我國的人口又在持續上升,土地是農民的生活基礎,他們春耕秋收,依靠著土地吃飯,依靠著土地生活,假如沒有土地或者土地面積太少會嚴重影響他們的生活水平。當生活水平太低的話,他們便會采取措施。具體措施大體分為兩種情況,一是農民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給其他人,然后進城去打工賺取最基本的生活費;二是農民再去承包土地,然后增加自己家庭的土地面積,賺取更多的生活費。這兩種情況可以解決農民土地不夠分的情況。農村土地在被人進行承包的時候,一定要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承包人與被承包人要彼此公正,不允許強買強賣,承包人不允許惡意壓低土地價格,被承包人也不允許惡意抬高價格。承包人承包土地時,要鑒定相應的協議,當協議書生效之后,這塊土地在協議簽訂的日期之內,新的承包人替代原承包人對土地的一切權利,當承包人按照協議要求支付給被承包人一定費用的時候,那此時,原承包人的承包土地活動算是結束。
二、耕作量大決定集體經濟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發展的非常迅速,與此同時,我國的農民生活水平也日益上升,當農民生活水平變好的時候,他們便會采取更多的措施,以便賺取更多的費用。具體采取的措施有,首先,假如他們還要在農村繼續耕作的話,想要賺更多的錢,就有必要承包更多的土地,因為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耕作條件,只要有了土地,農民才有更多的發展機會,才會有了耕作的基本條件。當農民承包足夠多的土地時,他們就要付出比以前更多的勞動力。所以,用他們以前的工作人數來應對現在的工作量的話,顯然是不能做到合理分工的,因為根本完成不了承包后的工作量。那么此時此刻農民就要想方設法的解決供不應求的問題;其次,農民采取雇傭的方法,也就是雇傭一定的工作人員來幫助其耕作,然后按照每天或者每小時多少傭金去支付被雇傭的人員。這種方法雖然是簡單易行,但是也是存在弊端的,那就是雇傭的人員并不能保證是對耕作十分專業的,那么就會降低工作效率。比如掰玉米,專業人員一小時可以110~120個,那么非專業人員是絕對比不上專業人員的,這樣在同樣的工作時間內,投入相等的精力,但是獲得的回報是大有不同的。所以,當農民懂得這個道理之后,他們便又會采取其他的措施,也就是接下來要提到的農村集體經濟。
三、農村集體經濟的轉型
上面我們已經談到,當農民自己不能完成耕種的任務時,那么他們便會采取一定的措施,剛剛我門已經談過第一種措施了,顯然它并不是最完美的措施,所以會有人提出更好的觀點,它就是新的農村集體經濟。就是說農民主要的生產資料歸合作社成員共同擁有,實現共同勞動,共同享有勞動成果的經濟組織形式。新型農民適度規模經營,建立專業合作社經濟組織或者成立家庭農場制。簡單一點說,就是適量農民把自己的土地放在一起來耕種,共同占有一定量的生產或生活資料,這樣就會實現投入最少的工作量,得到最大的工作效率,實現規模經濟。合作社成員可以互相學習,取長補短,有一句話說的好,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事實就是這樣,相互學習是非常有必要的。
四、農村土地承包
按理來說,在農村承包土地這件事情并沒有大家想的這樣簡單,并不是說承包人出錢,被承包人出地,然后土地承包這件事情就結束了。根據我國制定相關土地承包法的規定,首先假如在一個集體組織中,他們按照規定去承包土地,那么在這個集體組織中的任意一位成員,他都是享有自主權的,比如說他同意進行承包,那么歸到他名下的那片土地,他對土地是享有權利的,比如使用權和獲益權。也就是說,承包人在這片土地上耕種之后,所獲得的利益是完全歸到他本人名下的。但是假如說這個人并不想去承包這片土地的話,那么在這個集體組織中,在一開始,他就有權利拒絕去承包這片土地的;其次在承包土地整個過程中,是一定要簽訂協議的,當然在簽訂這份承包合同時,除去承包人與被承包人兩個當事人之外,還要有見證人。簽訂的這份承包土地合同必須一式兩份,一定要保證公平、公正、公開;最后,在整個土地承包過程中,這所有的程序,一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不允許私自或者惡意的篡改程序,否則承包活動不具有法律效力,嚴重的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五、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面臨的問題
雖然說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是一件好事情,但是任何一個新事物在出現時,它都會面臨挑戰,也是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比如在這個世界上是有一部分人不提倡創新的,他們認為要支持傳統,要遵從先人的做法,這類人的思想是屬于那種比較傳統型的,他們反對創新,他們害怕創新,他們害怕創新之后得不到理想的結果,所以他們索性就不作為,放棄了去創新。這樣一來,這就形成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中面臨的一個問題,那就是有人努力改變,有人卻一直拉后腿的問題。農村集體經濟在發展過程中確實是有些個問題存在的,需要有人去解決這些個問題。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面臨的問題不止一個,在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問題還有技術共享問題,就是說當幾家農民在一起進行農村集體經濟的時候,每一個成員將他們固有的技術放在一起進行學習,進行互補,取長補短等問題。
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我國的農民經濟日益增長,增長的基礎就是有足夠的土地,因為擁有足夠的土地才有一定的空間去發展,但是在土地面積不夠農民進行耕種的時候,農民可以選擇進行土地承包,向擁有土地面積更多的人或者不想進行土地耕種想要進入城市的人去承包土地,這樣就可以繼續耕種了。還有一點就是,在農民的技術不到位,或者耕種時候需要投入的工作量過于大的話,這時候他們采取的措施就是進行農村集體經濟,這樣的做法就是實現資源共享,實現最大意義上的投入少,回報多的工作中去。綜上所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問題與農村集體經濟的轉型研究是非常有意義的一件事情。
參考文獻:
[1]高飛.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制度研究[M].法律出版社,2012.
[2]胡康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釋義[M].法律出版社,2002.
[3]汪軍民.土地權利配置論[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
[4]趙陽.對農地再分配制度的重新認識[J].中國農村觀察,2004(04).
作者:王治偉 單位:山東省禹城市倫鎮政府經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