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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實現平安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中心鄉鎮為重點,統籌規劃,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基礎業務、基礎保證“三個建設”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平安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依法行政,依照“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平安監管工作總體要求,以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建立平安生產長效機制。
(二)工作目標。力爭經過3年的努力。實現平安生產監管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和制度化,實現基層隊伍基本素質、執法能力“兩個提高”基礎業務制度、數據、檔案“三個完備”基礎保證機構、人員、資金、裝備“四個落實”
二、工作原則
(三)堅持以平安發展觀為統領。認真學習領會平安發展的科學內涵。認真分析轄區內平安生產新形勢、新特點,正確處置好發展與安全的關系,積極探索平安生產工作和“雙基”建設各項工作,推動工作落實,檢驗工作實效。
(四)堅持穩步推進、注重實效的原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分析全市“雙基”工作現狀。統籌規劃,確定階段性工作目標,突出重點,以點帶面,依照一年打基礎、兩年基本完善、三年全部達標的要求,立足建立長效機制,制訂具體實施方法,落實措施,落實責任,務求取得實效。
(五)堅持典型引路。勇于探索,大膽實踐,依照規范化的要求進行試點。不時總結典型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指導全市各鄉鎮、街道遵循各自的實際穩步推進。
三、加強基層隊伍建設
(六)建立委托鄉鎮(街道)平安生產監管執法體制。要在積極探索推進鄉鎮(街道)平安生產行政執法改革。應接受委托部門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行政執法資格證書和證件,并嚴格依照有關執法部門委托的事項及權限履行執法行為。
(七)強化市級平安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認真落實《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平安生產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政發〔〕12號)第十二條規定。結合外地實際,配備專兼職平安監管人員。
(八)提高基層隊伍政治和業務素質。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發揮主動性、積極性、發明性,圍繞中心、掌握大局、真抓實干,以奮發進取的工作狀態、積極主動的工作精神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忠實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圣職責。采取集中培訓、專題研討、現場培訓、專家指導、下派企業等各種形式對基層平安監管人員進行培養,提高其平安生產執法監察能力。改善干部專業結構,力爭在3年內市級平安生產監管部門配備獲得注冊平安工程師資格的人員。
四、加強基礎業務建設
(九)理順平安監管體制。積極探索平安生產綜合監管的科學方式和有效途徑。建立與相關部門的配合協調機制和聯合執法機制。
(十)健全平安生產責任體系。繼續完善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管領導“一崗雙責”制度以及《政府工作部門監管(管理)職責》公主嶺市平安生產考評方法》等平安生產責任制度。鄉鎮(街道)村(社區)也要建立平安生產責任制。并建立“包保”責任制,按片或行業明確平安生產責任人。
(十一)落實平安生產法律法規。認真落實已經制定的平安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制定適合行業特點的平安檢查規范。
(十二)完善基礎業務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平安監督管理工作制度。
1.工作例會制度。鄉鎮(街道)安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召開一次平安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平安生產形勢和存在主要問題,研究各項平安防范措施。安委會辦公室根據情況不定期召開平安生產聯席會議,研究落實各項平安生產措施。
2.平安生產檢查督促制度。各鄉鎮、街道及市直相關部門要建立高危行業、重點企業常態檢查督促制度。不留空檔,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隨時填寫下發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實行跟蹤監管,期滿復查驗收。發現重大事故隱患,要立即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各鄉鎮、街道和市直相關部門要建立隱患排查分級管理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以及分級掛牌督辦制度。屬地管理”原則,對事故隱患進行分類分級,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目標和整改期限,實施事故隱患整治跟蹤。對轄區內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并報市安辦,納入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對重大危險源實施責任監控,明確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4.建設項目平安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各鄉鎮、街道要將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納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整體管理之中。監督高危行業平安設施“三同時”管理。嚴格新農村建設中涉及村民住宅新建、改建施工平安管理。
5.生產平安事故演講制度。嚴格依照《生產平安事故演講和調查處理條例》493號令)執行。
6.平安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及處置制度。接到事故演講后。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及相關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降低事故損失。
7.24小時值班制度。各鄉鎮、街道和市直相關部門要實行每天24小時平安生產值班。并堅持通訊疏通。節假日、汛期和易發生自然災害的季節,主要領導應堅持每天24小時值班。
8.聯系平安生產重點單位制度。各鄉鎮、街道和市直有關部門的領導分別聯系轄區內或行業內平安生產重點企業。每季度至少一次到聯系點指導、督促、檢查平安生產工作。
9.平安信息及檔案管理制度。各鄉鎮、街道和各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平安生產監管臺帳。做好各類文件資料的收發歸檔工作。
10.平安生產舉報獎勵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事故隱患、平安生產違法行為和瞞報事故行為。設立并公開舉報電話。
(十三)完善基礎工作臺帳及資料。
1.工礦商貿企業平安生產基本情況臺帳。各鄉鎮、街道和行業管理部門要建立監管企業臺帳數據庫。名稱,從業人員,主要產品,年產值(營業額)開辦時間,行業許可證號,平安許可證號,營業執照及辦理時間,地址,法定代表人,平安管理機構及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值班電話等。
2.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平安監管臺帳。各鄉鎮、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監管企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平安監管臺帳數據庫。地址、負責人,平安管理人員,員工人數,生產、貯存、使用品種及數量,危險源及隱患分布及監控情況,預案及演練情況,聯系電話等。
3.平安生產監管記錄資料。各鄉鎮、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平安生產監管記錄資料。并按年度整理歸檔。
4.平安監管對象分布圖。各鄉鎮、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要繪制轄區內平安管理重點企業標識圖、平安管理網絡體系圖、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分布圖。
五、加強基礎保證能力建設
(十四)建立政府平安生產投入機制。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落實《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平安生產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政發〔〕12號)建立平安生產投入機制。用于消除公共平安隱患、公共平安基礎設施建設、生產平安應急救援、科學技術研究、宣傳教育和平安獎勵以及支持企業開展平安生產技術改造等。
(十五)設立平安監管機構“雙基”建設專項資金。各鄉鎮、街道要設立專項資金。解決平安監管機構監管裝備、檢測檢驗設備、個體防護等困難。
(十六)加強科技信息化建設。加強網絡與信息系統應用和推廣。加強技術裝備建設,提高平安監管和處置突發事故的科技身手。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七)加強領導。把安全生產“雙基”工作作為今后平安生產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制,將“雙基”工作納入每年平安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中,并實行一票否決,確保平安生產“雙基”建設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