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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推進中原經濟區核心增長極建設的開局之年,是全面啟動安全創建工作的起步之年。為全面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全創建規劃(-年)的通知》(政〔〕63號),切實做好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安全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緊緊圍繞建設中原經濟區戰略大局,以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以防控較大及其以上事故為核心任務,落實“三具兩基一抓手”工作方法,實施重點攻堅,嚴格打非治違;深化治理整頓,推進綜合治理;完善體制機制,夯實基層基礎;創新監管監察,促進源頭治本,全面提升安全生產保障水平,繼續保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態勢,促進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繼續協調發展,為加快復興做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目標。
1.全面完成安全創建年度任務。市政府確定1個縣,1個鄉,1個村,1個社區,1家企業開展安全創建示范,以點帶面。到年底,20%的村鎮和城市社區達到安全和諧型村鎮(社區)創建標準、15%的規模以上企業達到安全發展型企業創建標準;安全校園、平安農機、平安交通等基層安全創建比上年新增10%;安全生產綜合保障能力明顯增強。
2.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事故總量、傷亡人數和經濟損失穩中有降,防控較大及其以上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145人以內,工礦商貿死亡人數控制在11人以內,億元生產總值死亡率控制在0.15以內,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78以內,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控制在1.15以內,火災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總人口的百萬分之1.9以內。
二、主要任務
(一)以防范較大及其以上事故發生為第一要務,突出抓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種設備、旅游、教育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
1.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一是加快做好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按照“生產企業入園區、經營企業進市場、儲存企業抓監控、使用單位管重點、運輸環節推聯動”的基本工作思路,督促各縣區要盡快編制和批準本地區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確定化工園區,規劃危險化學品儲存專門區域。新的化工建設項目必須進入化工園區。二是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結合制定實施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加快治理化工企業安全防護距離不夠、化工裝置自動化控制水平不能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不到位等重大隱患;治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未批先建”問題;治理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健全、“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實等突出問題。加大危險化學品登記力度,加強劇毒化學品管理,堅持停產半停產企業的歇業備案制度及實行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和公告制度。建立聘請專家安全檢查制度,年底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要全部完成聘請專家工作,與聘請的專家簽訂協議,制定聘請專家檢查計劃。學習推廣上海、天津推動城區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的經驗,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風險評估,推動現有危險化學品企業逐步遷入化工園區(集聚區)。在汛期前對城區油氣站庫、易燃易爆倉庫等進行全面清查登記和會診評估,繼續開展危險化學品普查登記和風險評估。檢查督查發現的隱患,嚴格執行“有患必治、重患必停”要求,立即依法下達當場糾正、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和限期改正等強制指令,嚴防隱患釀成事故。三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年底前,危險化學品企業內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場所全部安裝介質泄漏報警儀表,其中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全部安裝安全監控預警系統。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要大力引進安全設施、機械設備、安全新型藥劑,使我市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涉藥工序逐步實現機械化,實現人機、人藥分離目標。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專用車輛,要全部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四是從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產品質量、應急救援和事故查處等各個環節著手,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合執法機制,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加大治理“三超一改”和反“三違”力度;加強重點部位監控;深入開展氯酸鉀專項治理,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自建藥物安全檢測化驗室,禁止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加大對銷售含國家違禁藥物煙花爆竹產品行為的處罰;加強煙花爆竹藥物和半成品安全監管;治理煙花爆竹超量儲存運輸;
加強部門聯合,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要加強節日期間市場監督檢查,嚴防零售點連片經營、超量儲存和違法違規經營,嚴防不合格產品和違法產品流入市場。嚴格審查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導教育群眾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2.交通安全。一是整治交通安全突出問題。嚴格貫徹落實預防交通事故“五整頓”(整頓駕駛員隊伍、整頓路面行車秩序、整頓交通運輸企業、整頓機動車生產改裝企業、整頓危險路段)和“三加強”(加強責任制、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執法檢查)等各項工作措施。構建全市交通安全新格局,落實“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深入開展文明交通單位和崗位示范創建,嚴把駕照考試及準入關、車輛年檢關、安全檢查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知識普及培訓關,突出抓好高速公路、國省干道、城鎮、鄉村等重點板塊交通安全管理。公安交巡警部門要突出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安全管理,筑牢“三道防線”,啟用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對7座以上客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等重點車輛逢車必查,逢車登記,重點檢查駕駛資格、車輛審驗、客車乘載人數、行駛時間等情況,嚴查超員載客、疲勞駕駛、準駕車型不符等交通違法行為和車輛安全隱患,持續開展行車秩序專項整治。突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無牌無證、農用車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突出校車等重點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完善校車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臺帳,嚴厲打擊校車交通違法和“黑校車”運載學生;嚴查工程車、摩托車等車輛無證駕駛、野蠻行駛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酒后駕駛、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持繼開展對酒后駕駛、涉牌涉證、客車超員超速、農用車違法載人、機動亂停亂放、違法調頭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加大對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檢查,繼續開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質量船舶的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水上交通安全示范渡口活動,確保做到渡口“五個一”(一個候船棚、一條斜坡道、一個安全告示欄、一個渡口名稱石碑、一艘合適渡船)。抓好浮橋安全管理,浮橋營運必須禁止運輸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等危險貨物的車輛通過浮橋、禁止客運車輛載客通過浮橋,禁止超限、超載車輛通過浮橋。嚴格車站、碼頭的安全檢查,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帶上車(船)。針對惡劣天氣和節假日人流集中等特點,交通運輸、鐵路等部門要充分考慮災害性天氣可能造成的影響,合理配置運力資源,加強旅客疏導工作。要加強城市公共交通運營安全工作,認真制訂和完善安全運營應急預案并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堅決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傷特大交通事故。二是強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充分發揮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平臺作用,建立對事故“黑點”的研判、整治、督辦機制。深入實施交通事故預防示范工程,安監、公安、交通、住房建設
等部門加強協作,有力推進危險路段、事故多發點段的動態排查、分級掛牌和綜合治理,加強對治理措施的改善和治理成效的評估,最大限度地減少隱患存量、預防新增,促進道路交通環境的持續改善。三是嚴格交通安全源頭監管。在交通運輸系統推行適時動態監控,年內啟動省級交通運輸實時動態監控調度平臺建設,年底前,30%以上的接送學生用車,50%以上的道路長途客車、旅游客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實時動態監控系統安裝到位。
3.消防安全。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通知》(國辦發明電〔〕35號)精神,以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地點為重點,認真組織開展“護航中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老城區、棚戶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緊盯全市政府掛牌督辦的50處重大火災隱患,嚴格落實“政府督導人、行業監管人、消防監督人、單位責任人”四級連帶責任捆綁制,采取掛牌督辦、領導分包和新聞媒體公示曝光等措施,強力督促隱患整改,確保按期銷案。深入開展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年活動,推動社會單位實現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全面提升從業人員“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針對高層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災的防控,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特別要加強對高層建筑改建、裝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作業人員未經培訓、違章操作等違法行為。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配足配齊相關消防裝備,加強戰術訓練和綜合演練,不斷提高滅火實戰能力。
4.建筑施工安全。要認真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等法規,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執法。以預防坍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對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邊坡、高大模板、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等施工部位和環節進行重點檢查和治理。要加強城鄉各項基礎設施的安全檢查和故障搶修,重點要加強西氣東輸二線、供水管道、供熱管道的安全管理,確保供電、供水、供暖、供氣設備設施安全運轉。
5.特種設備安全。繼續加大對新修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進一步修訂完善市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組建應急救援專家隊伍。突出加強對重點監控設備和薄弱環節的監管。總結起重機械專項整治和壓力管道元件專項整治經驗,重點解決遺留問題和探索產業集群區域監管機制,推進壓力管道使用登記工作。以使用環節為重點,嚴厲打擊無證使用、充裝、作業和特種設備超期未檢以及拒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等違法行為,防止全市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發生。新建項目中的特種設備安裝監檢率、注冊登記率要達到100%,調整我市重點監控的特種設備,做到重點監控設備落實到管理責任人、操作人員、檢驗人員。解決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存在的問題,使我市的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率達到100%。
6.旅游安全。開展旅游景區安全整治,督促各旅游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企業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排查整治旅游景區安全防范薄弱點,增設必要的防護設置和警示標志,定期檢查景區中的游客運載工具、高風險旅游項目、大型游藝機械等設備安全情況,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須停止運營。
7.教育安全。推進平安校園創建,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校園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持續開展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舍及周邊環境安全隱患整治,對教學樓、宿舍樓、食堂、廁所、圍墻、車棚等公共建筑設施和用電、消防、燃氣、鍋爐、校車等各類設備設施進行全面排查,對查出的隱患要立即采取警示、修繕、停用、拆除等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8.職業安全健康。進一步完善職業安全健康監管體制,加強監管機構、隊伍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強化職業危害申報和普查摸底工作,繼續推進重點行業(領域)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專項治理工作,落實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與整治、從業人員個體防護和職業健康體檢制度。年底前用人單位職業危害申報率達30%以上,其中,粉塵、高毒物品企業危害申報率達80%;用人單位負責人、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率達到40%以上;粉塵、高毒物品企業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30%以上。嚴格落實職業衛生“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許可制度。
電力、民爆、建材和機械制造、冶金、農機、水利、通信、供水、供氣等行業領域,要結合行業(領域)特點,全面加強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和源頭治本,切實提升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年,要繼續持續推進公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攻堅,將全年劃分為三個重點時段:(1)1月至4月,圍繞“雙節”和“兩會”期間安全生產,針對冬季用煤用電增加、雪霧天氣多、節日喜慶活動多、煙花爆竹經營燃放集中、節日放假停產檢修、節后復工復產等因素,以防急性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擁擠踩踏等事故為重點,加強對客運交通、煙花爆竹、供氣供電等企業和各類人員密集場所的隱患排查治理。(2)5月至9月,圍繞夏季和汛期安全生產,針對這一時期暴雨、雷電、大風等自然災害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特點,強化極端惡劣天氣預防應對措施落實,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認真排查賓館飯店、商(市)場、旅游景區、建筑施工工地和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特種設備,嚴格關鍵部位現場值守,落實防汛、防坍塌、防火、防暑降溫等各項措施,嚴防引發事故災難。(3)10月至12月,圍繞歲末年初特殊時段安全生產,對冬季天氣寒冷、天干物燥以及第四季度趕任務、搶工期現象增多等因素,以防火防凍、防突擊生產、防冒險蠻干等為重點,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和景區場館消防安全、煙花爆竹生產儲存安全、冰雪災害應對等隱患的排查治理。
(二)繼續實施安全素質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質、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執法素質。
1.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質。以“安全責任、重在落實”為主題組織開展第10個“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教育和6月12日第二個全民安全教育日等活動。在電視臺、日報、廣播電臺等我市主流媒體開辟專欄,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加大正面宣傳引導力度,推動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經常化。開展安全生產科技周、應急預案演練周、安康杯競賽、安全示范崗等宣傳教育、應急演練和崗位安全競賽活動,推動安全法律知識和安全常識進企業、進工地、進鄉村、進社區、進校園,提高全民安全生產意識,增強識災辨災和逃生等自我防范能力。在五縣六區,分別由各縣、區財政撥付專項資金用于開展對村委會主任、居委會主任的安全培訓班,提高基層人員安全素質,帶動提高農村和社區安全管理水平。
2.全面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技能。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四新”安全教育,年內職工崗位安全技能再教育率達到90%以上。嚴格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能力考核和知識更新教育,全年培訓“三項崗位”人員力爭突破5000人,持證上崗率和再教育率達到90%以上。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加強企業班組長安全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安委辦〔〕27號)要求,切實加強以班組長為重點的企業全員安全培訓力度,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組織統一教材,將班組長安全培訓任務分解至各縣、區及市直各部門,并加強督導工作,確保年底前將企業班組長培訓一遍,受訓率達到100%。進一步完善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考核體系建設,完善安全培訓、考核機構建設標準,確保全市1家、爭取2家培訓機構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實現安全教育培訓大綱、教材、證件的統一。年下半年,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行政隸屬關系,在全市所有行業企業開展拉網式“三項崗位”人員安全培訓情況專項檢查。
3.全面提升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執法素質。繼續強化監管監察人員業務能力建設,年內邀請省、市安全專家、法律專家舉辦4期以上專題業務知識講座,對市、縣(區)安全監管監察人員進行知識更新培訓。繼續在全市安全監管監察系統內開展業務知識抽考活動,形成良好學風,打造學習型機關。加大市、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三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業務培訓力度,新任職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在職人員年內至少接受一次脫產安全業務知識培訓,確保監管監察人員具備與本職崗位相適應的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制定相應的政策,鼓勵安全執法人員參加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年底前,力爭使市級安全監管機構執法人員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達到40%以上。
(三)組織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安全誠信評估、安全文化示范三項創建,逐步建立完善自我約束、持續改進、不斷強化的企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1.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活動。從年起,在工礦商貿和交通運輸企業普遍開展以“企業達標升級”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活動。認真貫徹張德江副總理在全國煤礦班組安全建設促進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把班組建設作為安全管理的關鍵環節,從班組和崗位安全生產標準化這個基點抓起,推動專業和企業達標,把企業安全生產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夯實筑牢企業安全生產根基。煙花爆竹企業,要在年9月之前,30%的企業達到安全標準化二級以上水平。冶金機械電力等其他企業必須按照國家達標規劃,確保三年內全部達標,其中冶金、機械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在年底前40%實現達標,其他行業企業20%實現達標。逾期不達標的要依法停產整頓直至依法關閉。各級安全監管機構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綜合監管、監督管理和行業指導。要分行業制定達標規劃,實施分類指導、分步實施;要注意抓典型,先在本行業(領域)選取若干個達標示范企業,發揮典型的引路作用,逐步擴大覆蓋面。
2.探索開展企業安全誠信評估。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建設,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開展企業安全信用評比,建立企業安全信用黑名單制度,通過媒體公布存在嚴重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的企業,并在安全生產許可證照發放和項目審批、招投標、信貸等方面予以限制。建立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安全信用檔案,對因工作失職瀆職導致事故發生的,實行“黑名單”管理,除依法吊銷個人安全資質證書外,在法律法規規定時限和范圍內不得任職。年內,在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生產和交通運輸經營單位各評定10家安全誠信生產經營單位,大力宣傳;各評定1-2家安全誠信缺失生產經營單位,在社會公示,營造安全誠信建設輿論氛圍,引導更多生產經營單位努力提高安全誠信度。
3.全面加快安全生產文化建設。以安全發展、依法行政為主要內容,建設政府安全監管文化;以落實主體責任為主要內容,建設企業安全管理文化;以遵章守紀、依法維權為主要內容,建設班組安全文化;以關愛生命、參與安全為主要內容,建設社會安全文化。鼓勵和支持縣區、鄉鎮和企業設立安全生產警示教育日。以事故案例教育等為主要內容,在廣大企業、農村和社區普遍建立安全警示教育室。各級政府、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設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文化建設的資金投入和經費保障。年內評選命名10家市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爭取1-2家企業達到省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標準。
(四)切實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產業規劃和區域發展過程中的安全監管,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1.強化城鄉規劃建設安全監管。將安全作為城鄉規劃和建設的重要前置條件,強化城鄉規劃和建設安全論證。由市、縣政府組織安全監管、城鄉規劃、住房建設、國土資源、地震、環保等部門,年內對市縣城區、村鎮規劃和建設安全集中進行一次評估,指導當地針對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采取必要的預警監控和防范措施。年底前完成8個產業集聚區、5個中心鎮、51個中心村(社區)規劃和建設安全評估。加強化工園區的安全監管,深入調研化工園區安全現狀,探索園區安全管理模式,規范園區整體安全管理,推動化工園區一體化安全管理和整體安全評估,建立園區統一的重點部位集中監控系統和應急救援系統等,督促化工園區或涉及化工的產業集聚區區域年底前完成安全評價。嚴格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管理,對加油加氣站、危險品庫房的規劃選址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盡量遠離居民聚集區;輸油輸氣管線選址盡量遠離中心城區,減少對城市建設的影響;產業集聚區的選址尤其是精細化工產業集聚區與建成區要設置安全防護距離,規劃防護綠地,減少對城市安全的影響。在涉及工業、危險品等具體項目的審批時,嚴格按照相關規范要求進行規劃審批,確保項目的建設符合安全規定。逐步將城區嚴重影響城市居民安全的工廠、倉庫搬遷改造,監督城鎮新區和產業集聚區、科技示范園等園區同步建設公共安全設施,對老城區公共安全設施有計劃地實施增加和改造。加大對市政設施監察力度,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違法建設及其周邊建(構)筑物,堅決予以依法查處。由安全監管、消防、住房建設、城市管理等部門組織,年內開展四次城市基礎安全設施隱患排查活動。認真治理城市規劃和建設過程中的違規違章現象,嚴防違章開挖、野蠻施工等導致管網泄漏燃燒等事故發生;嚴厲打擊工程招投標、轉包、分包等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認真治理城市軌道交通、高速公路等建設與運行中的違規違章現象。
2.強化產業發展規劃安全監管。由發展改革、安全監管部門牽頭,制定完善市、縣兩級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安全發展規劃。繼續穩步推進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生產企業整合重組,鼓勵有條件的縣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等高安全風險領域實施逐步退出政策。嚴格項目引進安全生產論證,凡不符合產業政策和安全發展要求的,在產業結構調整中予以強制淘汰,在產業轉移中不得引進承接。強化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建設項目安全論證,不能保證周邊和下游居民安全的劇毒物品生產儲存單位等建設項目不得批準立項;批準建設的易燃易爆單元必須與居民區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單元保證足夠的安全防護距離。
3.強化區域安全生產綜合防控。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建立健全與周邊地市的危險化學品區域協作應急聯動機制,強化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和運輸跨地區聯合執法和防控。建立健全強對流、強降雨等惡劣天氣預測預警預防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因極端天氣引發安全事故。年底前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70%以上。
(五)嚴格落實政府安全監管和企業安全管理兩個主體責任,切實形成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強大合力。
1.深入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行動。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3號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豫發〔〕23號)精神,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在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民爆物品、冶金、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行業部門具體實施、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原則,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行動,推動法律法規賦予企業在安全生產保障方面的有關規定、工作職責、安全條件、行業標準和法律責任落實到位并持續整改提高。
2.強力推進實施企業分級監管。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建立企業安全等級評定滾動機制和激勵制度,對企業安全狀況實施評估分級,強化監管,持續整改。A級抓鞏固,給予項目核準、保險費率、企業信貸、證券融資、評先評優的支持鼓勵;B級抓提升,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會診,提出具體措施和辦法,督促整改提升;C級限期整改,暫緩其新建、擴建項目審批,取消評優評先資格;D級掛牌督辦,取消其改建、安全技術改造以外的所有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和評優評先資格,責令其全部或局部停產停業整改,整改逾期未達到要求的,由各級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年底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機械、電力行業A、B級企業達到總數的80%以上,其它行業企業達到總數的50%以上。
3.強化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工作。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認真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培訓教育、職業健康等制度。編制重點突出、針對性強的年度執法計劃,嚴格依法開展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推行“三不罰、三重罰”(首查不罰,即改不罰,暫時無法解決但制定了整改計劃并落實了整改責任、資金和時限的不罰;明知不改重罰,違章指揮重罰,重大安全隱患逾期不改重罰)工作方法,強化事前預防性處罰。深入開展打“三非”(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建設)、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工礦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交通運輸單位超載、超限、超速)活動。探索安全生產執法管理新模式,配合推進全省安全生產執法垂直管理試點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劃(試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1號),建立事故調查處理跟蹤督查制度,繼續定期組織專門人員開展系統內執法案卷自查、互查和評審工作,規范執法案卷管理,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堅持“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原則,嚴格事故查處,健全掛牌督辦、事故約談、事故通報、統計分析等制度。嚴厲查處打擊事故遲報、謊報、漏報和瞞報行為。
4.完善綜合管理和聯動執法機制。完善安全生產聯席會議運行機制,擴大聯席會議制度覆蓋范圍。積極理順和明確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職責,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等重點領域打擊非法違法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強化執法責任、完善執法手段、落實執法措施,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升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整體效能。充分發揮“12350”安全生產舉報電話作用,借助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組織媒體對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典型案例查處結果予以曝光,鼓勵群眾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隱患和事故。積極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在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年底覆蓋面達到100%,并逐步向其他行業領域推進。
5.加快推進安全監管監察機構達標建設。認真貫徹國家和我省關于創建標準化安全監管監察機構的有關要求,加大各級財政資金投入,加快推進我市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裝備達標建設,保證監察執法必備的辦公條件和專用設備設施。按照《安全創建綱要(-年)》(豫政〔〕1號)要求,市級安全監管機構2012年底前全部達到標準化要求,縣(區)、鄉鎮(街道)安全監管機構2015年底前達到標準化要求。年底前,市級安全監管機構達到省要求標準的50%,縣(區)、鄉鎮(街道)安全監管機構達到省要求標準的三分之一。
6.繼續強化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加強危化、建筑、交通、電力、衛生、環保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修訂、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依托大型骨干企業和消防部隊,建立快速、有序、高效的專業化救援隊伍,提高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援能力。鼓勵企業與周邊其他企業簽訂應急和救援協議,配置與抵御企業風險要求相適應的應急裝備、物資,滿足應急需要。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培訓和演習演練,提升應對突發事件實戰能力。加快各級安全生產應急信息平臺和數據庫建設步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安全創建年行動計劃的實施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綜合協調,各縣(區)及各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級政府主要領導和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安全創建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創建工作親自研究部署,制定實施方案,周密計劃安排,嚴格督導檢查,確保創建進度和成效。
(二)堅持齊抓共建。各縣、區政府,市安全監管、發展改革、公安、交通運輸、國土資源、工業與信息化、住房與城鄉建設、水利、文廣新、教育、衛生、農林、環保、旅游、質監、氣象、農機、工商等部門,要緊緊圍繞安全創建年行動計劃目標要求,制定出臺具體的行動實施方案,加大推進力度,加快創建進度,形成創建合力。行動實施方案要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各單位的實施方案既要切合本地區、本系統、本領域安全生產實際,又要與市政府規劃密切銜接。
(三)注重創建保障。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安全創建經費的保障力度,在年度預算中將公共安全隱患治理、重大危險源監管、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檢測檢驗、科學技術研究及推廣、宣傳教育培訓、安全創建基層基礎建設等所需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形式、豐富宣傳載體、延伸宣傳渠道,廣泛深入地宣傳安全創建目的意義,形成人人參與、齊抓共管、共同防范、同享和諧的濃厚創建氛圍。電臺、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要開辟安全創建專題欄目。
(五)嚴格檢查考核。各縣區、各部門要把安全創建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建立完善督查檢查、定量考核和評比獎懲制度,定期對下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創建進行檢查考核。對在安全創建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市政府將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