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語法翻譯論文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一、語法翻譯法的形成及發展
語法一翻譯法最早是在歐洲用來教授古典語言希臘語和拉丁語的外語教學方法,到18世紀末和19世紀中期隨著現代語言作為外語進入學校課程開始被用來教授現代語言。
它可分為三個時期:18世紀上半葉,以外語譯成本族語為主要具體方法,內容偏重于機械背誦語法規則,其實用目的是如何了解外語。18世紀下半葉至19世紀末,以本族語譯成外語為主要方法,內容注意到了閱讀。其實用目的似是用外語表達本族語的內容。20世紀至今,在眾多學派的沖擊和促進下,語法翻譯早已吸收了許多學派的方式方法。
二、語法翻譯法的特點
語法翻譯法是通過先詳細分析語法規則,然后將這些語法知識應用在目標語、母語互譯的實踐途徑教授外語的方法。它的的語言學基礎是傳統語言學;心理學依據是官能心理學;哲學基底是惟理主義。其特點如下:
1.借助原“希臘—拉丁語法”的規則,形成了非常完整、系統的語法教學體系。
2.重視詞匯和語法知識的系統傳授,注重語言規則的歸納和列舉。大多數的語法翻譯課本中,教學大綱以語法知識點的順序編排,并試圖有組織、有系統地教授語法。
3.把第二語言教學看成是一種特殊的智力訓練,把教學看成是發展心理的一種特殊途徑。
4.強調不同語言的共性,強調第二語言學習中母語能力和翻譯能力的重要作用。考試形式自然是目的語和本族語的互譯。
5.強調閱讀和寫作,幾乎沒有系統地注重聽力和口語。
6.強調精確。
7.強調對書面語的分析,著重原文的學習。課文主要作為語法分析的材料。其語言教學模式是閱讀—分析—翻譯—講解—背誦。
三、語法翻譯教學法的現實價值
1.我國外語教學的實際情況決定了語法翻譯法的價值
(1)師資條件
大學英語教學量大、面廣,大部分的英語教學工作仍由中國教師完成。而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是在國內學習英語的,即使有些教師有短時間到國外進修的機會,口語水平仍達不到接近母語的程度。語法翻譯法對教師的口語要求較低,采用其進行教學繞過了對教師的口語要求。
(2)傳統語文教學
語法翻譯法比較接近傳統語文教學,都注重字、詞、造句、閱讀、作文的訓練;都采用逐詞閱讀的方法;學習方法上都強調背誦,強調“熟能生巧“等等。因此,在傳統語文教學的潛在影響下,語法翻譯教學法的運用對于中國教師和學生來說得心應手和順理成章,易于操作。
(3)課堂規模
中國大學英語課堂規模大,在大的課堂規模中進行教學,語法翻譯法比較容易執行。學生在單位課堂時間學到的知識點多,教學效率高。
(4)學習方式
對中國學生來說,外語必須經過有意識的、系統的講解才能掌握。對他們而言,“語言十分復雜,有各種各樣的規則、繁多的句型、大量的習慣用法、困難的發音,這些內容很難在只重意思表達的課堂教學活動中為學生所自行掌握。只有通過有意識的反復練習才能達到自動化”。(5)學習動機
動機是制約語言學習的一個因素。對于大部分學生而言,他們既沒有出國深造的機會,在短期內也沒有與外國人進行交流的需要,他們學習外語的目的最大莫過于通過各類學歷、學力考試。英語考試內容重點總是放在語法、詞匯、閱讀理解和寫作上。在考試中要求的是百分之百的正確率。語法翻譯法強調語法規則、詞匯的記憶、句子在母語和目標語之間的互譯、目標語材料的閱讀,強調精確,因此在短期內要想通過一門外語考試,語法翻譯教學法不失為一種最有效的方法。
2.語法翻譯法的優越性決定了其自身的價值
(1)其強調的語法有利于外語學習
Canale和Swain認為交際能力應該包括語法能力、社會語言能力、話語能力和策略能力。
“有效的語言教學不可能完全脫離語法”。
就連倡導交際法的Wilkins也認為:學習的第一階段可側重rulesofgrammar,第二階段偏重rulesofuse。
廖巧云做的調查顯示,不涉及語法教學的交際法對大、中學生是行不通的,語言基礎知識不過關的學生雖然努力學了四年,但進步甚微。
可見,“語法恐怕不是要不要的問題,而是在外語教學中如何把語法教學擺在恰當位置上的問題。”足見語法教學的重要性。
語法翻譯法強調語法、詞匯學習,其好處如下。
①語法翻譯法有完整的語法體系,這一體系有利于學習者較快、較好地掌握目的語的整個結構。建立在“希臘—拉丁語法”規則上的英語語法體系有利于外語學習者認識目的語的形式、不同的詞類、句子組合等,有利于學習者掌握這一體系。
②通過有限的語法能夠生成無限的句子,這是語言的生成特征。人們可以記憶有限的語法規則,卻無法記憶無限的句子,而教授語法知識正是“授人以漁”。
③盡管語法本身不等于語言,但它總結了語言本身的規律,可以幫助學習者了解語言。
④有利于學習者打好語言基礎,在注重讀寫譯的同時,為聽說能力的提高提供保障。口語表達必須具備兩個方面的條件,即潛在的表達素質和實際的產出能力。潛在的表達素質是一個量的積累,實際產出能力則是運用所積累量的技能問題。作為口語表達的說,如果缺少一定的詞匯和語法結構,也就是相應的口語表達素質,往往開不了口。聽,當然也需要一定的詞匯和語法結構,我們常說的聽不懂,關鍵的問題就是詞匯量不夠和語法不清。可見語法翻譯教學法在培養學生綜合表達能力方面,仍具有有效性。
(2)實現母語和外來語間的對比
成年人學習外語跟兒童不同。成年人的腦海里已經蘊涵了龐大的母語參照體系,他們必然要利用其母語知識去類推、理解、把握外來語。
在母語和外語有差別的地方,學習者的母語知識會干擾外語,而在母語和外語有相似之處時,母語則會對外語學習有積極的幫助。這個過程叫做語言遷移。在兩種語言相似之處,遷移起正面作用,而在有差別之處,遷移便起負面作用。
語法翻譯法通過比較二者在語言上的特征,有利于學習者在學習英語時利用漢語正遷移,排除負遷移的影響,引導學習者在向目的語迂回靠攏的過程中減少盲目性,少走彎路,提高學習質量。
(3)和其它教學法相得益彰
在今天的外語課堂上,語法翻譯教學法依然很活躍,許多老師仍然普遍采用英譯漢或漢譯英的練習方式,也結合課文講解必要的構詞知識、語法知識、詞匯用法和典型的句型結構這些方法比較有實效,與其它教學法交替使用可以活躍課堂氣氛。而語法翻譯法也正好彌補了其它教學法的不足。
參考文獻:
[1]桂詩春.應用語言學[M].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2]冷潔.從社會、文化和民族性角度看語法翻譯法盛行中國的原因及對我們的啟示[J].基礎教育外語教學研究,2003,(2):20-24.
[3]廖巧云.交際教學法的應用:問題與思考[J].山東外語教學,2002,(6):21-24.
盡管外語教學一度數次出現改革熱潮,但是語法翻譯法由于其根深蒂固的起始地位,仍然在外語教學中占有不應有的分量。誠然,國內的英語教師對一些比較新穎的教學法日益耳熟能詳,如“聽說領先教學法”、“交際英語教學法”、“情景英語教學法”、“直接教學法”、“啟發式教學法”、還有隨著2001年新課標的大力推行逐漸進入中小學課堂的“任務型教學法”。然而有了這些先進教學理念的指導,并不代表這些教學方法真正能夠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的切實實施,還有許多其他因素必須加以考慮,如教師的業務水平、客觀教學環境和教學條件等,這些都可以影響特定教學方法的選定。如果教師英語口語能力欠佳就很難采用“自然法”或“直接法”教學,缺乏語音設備、教師口語水平又不理想的地方就很難實施“聽說領先教學法”等。(李建夫,2001)教學人員的更新換代需要數十年的時間,而意識層面的更新則是一個緩慢的漸進過程,甚至需要更長的時間,因此語法翻譯法的教學思維定勢不是短期內能夠解決的問題,而是會在長期內與各種教學方法和教學理念并行。目前形勢下,迫切需要廣大教師警惕和主動克服的語法翻譯法給人帶來的思想惰性和思維慣性,要有意識地變教師主動灌輸,學生被動接受這種十幾年不變的知識點講解方式為學生積極主動尋找和感受知識、教師指導和點撥學生、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模式,往課堂教學中輸入新鮮的血液,采用豐富多彩的教學方法,因時制宜、因人而異的制定不同的教學任務,這樣的英語課堂才會重新煥發出活力、激發學生學習語言的熱情。
2.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模式不論是早期的行為主義理論
20世紀80-90年代的認知主義學習理論還是90年代日益盛行的建構主義學習理論都強調了學生在語言習得中的主體地位,即學生感受外部刺激———接受信息———加工處理、消化吸收———主動建構知識意義,最后轉換為有用的信息輸出,從而使得語言學習中的輸入與輸出有機結合(胡偉華,2002)。隨著國內外語學習熱和教學改革的繼續升溫,國家也對英語教學非常重視,曾數次發文提出改革要求。其中九十年代以來,國家教委對我國大學英語教學提出了指導性改革要求,要變原來以教師為中心(teacher-centered)的填鴨式教學為以學生為中心(students-centered)的實際能力培養教學。教育部于2001年7月制定的《英語課程標準》(實驗稿)中曾明確提出:“本課程倡導任務型教學模式,教師應該避免單純傳授語言知識的教學方法,盡量使用任務型的教學途徑”。而十年后,即2011年剛剛的《英語課程標準》中提到“教師要通過創設接近實際生活的各種語境,采用循序漸進的語言實踐活動,以及各種強調過程與結果并重的教學途徑和方法,如任務型語言教學途徑等,培養學生用英語做事情的能力”。修訂后的英語課程標準既保證了與實驗稿在理念上的一致性,又鼓勵教師在嘗試采用任務型教學這一先進教學途徑的同時,根據需要采用其他教學途徑和教學方法,創造性地進行教學。任務型教學時建立在第二語言習得研究基礎上的一個具有重要影響的語言教學模式,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英語教育的最新發展成果。它是以任務組織教學,在任務的履行過程中,以參與、體驗、互動、交流、合作的學習方式,充分發揮學習者自身的認知能力,調動他們已有的目的與資源,在實踐中感知、認識、應用、目的語,在“干”中學,在“用”中學,體現了較為先進的教學理念,是一種值得推廣的有效的外語教學方法。其實早在上個世紀,一些有志于英語教學方法改革的有識之士已經在嘗試進行學生自主學習,任務型的教學方式。如黃月圓和顧曰國曾提出過“自發治學理論”(黃月圓&顧曰國,1996),就是基于“學生自發學習的效果遠遠超過非自發、甚至強迫學習”這一常識性認識,進行“以學生為中心組織教學”的大膽嘗試。此外,鄭樹棠曾主張采用“學習---中心的原則”,甚至直接提出了“Task已成為交際語言教學課程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鄭樹棠,1997)。無論是國外走在教學研究前沿的學者專家還是國內這些外語教學改革先行者們的自發嘗試,都證明了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模式是走出傳統教學誤區,培養高層次外語人才的關鍵所在。
3.學生為主體的教學模式中教師角色需要正確定位
以學生為主體的任務型教學絕不意味著教師責任的減輕和對學生放任自流。其實事實正好相反,若想在真正意義上實施好任務型教學,教師的責任和擔子其實不但沒有減輕,反而是加重了。作為一個教師,以下這些都應該是時時要考慮的問題:如何制定適合學生、可操作性強的任務?如何不僅在任務前、任務中還要在任務后啟發學生的思維,恰當的引導學生?如何對學生的“輸出”進行恰當的監控?這些問題的充分考慮為每次任務型教學的圓滿實施和完成提供必不可少的保證。因此,如何切實有效的實施這一教學方法,不讓其流于形式是每一個進行任務型教學的老師應當深思熟慮的問題。布置任務并不難,難的是如何把任務圓滿收回,同時給予學生正確及時的反饋,讓學生在執行任務后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并知道如何改正或是改進。有的老師布置學生閱讀任務,課上組織學生分組討論,然后派每組找代表陳述自己組的看法,每個組依次說完就算結束。這樣的操作過程,學生確實是占了主體地位,但是老師的作用卻被降到了最低點。沒有了老師的點睛之言和適時的監督和指導,正像初學繪畫卻無人指點一樣,繪畫者總是在低水平重復,很難達到質的飛躍。因此,后期的反饋尤其重要,這是學生對下一個任務保有熱情的重要條件,也是有效幫助學生提高自身能力、最終成長成為高水平英語人才的重要保證。
4.結束語
關鍵詞:語法翻譯交際法
從中世紀的歐洲人學希臘文和拉丁文所產生語法翻譯法起,在外語教學方法上已經歷了語法翻譯法(腳mmar一ranslationmethod)、直接法(directme小od)、聽說法(theaudio一lin只ualmethod)、認知法(theeo即itiveapproach)、交際法(theeommunieativeapproach)、功能法(thefunctional即講oach)的演變。在現階段筆者認為,高校的外語教學應從語法翻譯和交際法兩項入手,提高外語教學質量。
語法翻譯法是用本族語講解,強調語法的作用,強調對詞匯和語法規則的記憶和背誦,側重對原文的理解和翻譯。其長處在于利用文法和學生的理解力著重閱讀,著重使用原文,提高外語教學的效果。筆者認為這是比較適合有思考力的外語學習,者的方法。丹麥語言學家OttoJes沐rson在他的《為什么母語學得這么好》的文章中曾對學語言的嬰幼兒和成人作了一番比較研究,得出的結果是:在孩子這方面無論孩子有多愚笨,對語言都有一個完全的掌握,而在成人那方面,無論成人在其它方面的天賦有多高,大多數情況下,對語言的掌握,都是漏洞百出而且不正確的。如果從這個結果看,我們似乎應采用直接法,也就是以口語材料作為教學內容,強調模仿,主張用教兒童本族語的方法,模仿、反復練習,直到養成語音習慣。講述中只用外語加手勢、實物、圖畫等直觀手法。但直接法恰恰忽略了人的理解力的不同,兒童語言和成人語言的不同。一個兒童頭腦的“知識”含量是絕對比不得成人的,成人由于長期思考習慣的養成,已難以象兒童一樣運用直接法,因此,針對成人的教學法與針對兒童的教學法不應相同。
對于學外語的成人來講,使閱讀理解成為自己知識結構的一部分是一個更重要的目的,而語法翻譯法恰恰給具有獨立思考能力的成人提供了一個廣闊的研究空間。成人可以利用學到的語法知識,對原文進行深入的理解。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主謂賓的結構來分析一個較難理解的句子,這時候,就會發現面前的句子似乎一下子變得清晰起來,理解的難度減弱了。可是,我們光能理解是不夠的,還要進行書面或口頭形式的交流。因此,必須培養由漢語再翻譯成外語的能力,才可以說對外語有了初步的掌握。應用語音學家H·G·Widdowson在談到“語法”和“學會”時說:“對學習者而言,欲知曉語意,則應知曉語法在單詞與語境之間所起的作用(what15erueialforleamerstoknow15氣how腳nunarfunetionsinallianeewithwordsandeontextsfortheaehievementofmeaning)。”由此可見,語法翻譯法忽視了語教學,忽視了語音和語調的教學,過分強調翻譯而不利于學生交際能力的培養。
交際法產生于本世紀六十年代。它主要是在社會語言學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既要求語言形式和使用規則,還要求學會具體運用,使用真實的語言材料。比如說新聞報導、廣告、通知、表格、新聞廣播、電話談話等生活中常見的材料。因此,交際法可以彌補語法翻譯法所帶來的口語練習方面的不足,我們也可以盡可能地利用直觀教學帶來的各種好處,列如:活躍課堂氣氛,提高學生的興趣,讓學生所學與他們每日的活動息息相關。而更加重要的是,我們可以讓學生學會在各種交際中的語音,知道怎樣去說,說什么,這恰好迎合了J·A·Fishman等提出的社會語言學的任務“誰在什么場合用什么樣的語言對誰講話(從小。SpeaksWhatla眼u眼etowhomandwhere)。”所謂交際能力正如MiehaelGanale在其文章((從交際能力到交際語言法(FromCommunieativeeompetencetoeonununicativeLa雌u職eped眼。盯)》中所說,是“知識和技巧:在交際能力的運用過程中,知識指的是人們對語音和交際語音運用的其它層面的自覺和非自覺的認識;技巧指的是人們在真正的交流中對這種知識運用的程度有多高。”可見交際法的最終目標是在什么場合說什么話的實現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它要以人們的知識積累作為基礎。同時,我們在學習中還要分清語言和語言知識的內涵,語言內涵是指能夠與不同語言的人進行簡單的交流,那么你已經掌握了這種語言的某種法門;而語言知識則不同,語言知識是指系統的規則,這規則可以使一句話聽起來語序正確,合乎這種語言的特點。因而,對大學生來講,僅僅靠淺層次的交際是無法在語言的掌握和運用方面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的,只有掌握了包括語法翻譯的語言知識,才能弄懂深層次的交際內容。
綜上所述,在外語教學中,應采取博采眾長的態度,既讓學生對語言能夠流利地運用,使之成為有效的交際手段;又要讓學生懂得語法翻譯的知識,在不斷的理解領悟中去體會語言的更深層次的作用。為此,教師在教授一、二年級學生時除了正常的教材,還應讓他們多讀些各個領域的原著,以適應不同語體的特點,這個階段也是詞匯量積累和擴大的過程,但這個過程是以語法翻譯為基礎的,其目的就是讓他們嘗試地進行部分運用;在三、四年級時可以利用視聽手段讓學生自發地學習在各種交際場合中的語言運用,提高聽說能力,使其對語言的掌握從穩健中走向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