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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幾年經審工作取得長足發展,但仍然存在許多不足,主要表現:
《工會法》確立了工會經費獨立的原則,賦予工會組織自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會經費的權利,同時,又明確了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義務和責任。加強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上下齊抓共管,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努力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機構人員到位、基礎工作到位、執行制度到位、審查監督到位和組織培訓到位,創造性地開展經審工作,努力開創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的新局面。為此應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加強:
(一)思想認識要到位。認識是行動的先導。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要做好,的確困難不少,但“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要大家重視工會經審工作,就要使大家認識工會經審工作的重要性。首先,要提高對工會經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各私營企業工會經審組織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工會經審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認識做好工會經審工作,對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推動依法治會具有十分重要意義。特別在私營企業工會經費收繳難問題,影響和制約工會正常活動的開展,這是擺在工會組織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因此,加強工會經審工作,是保證工會工作健康發展的需要,是幫助工會組織建設、工會活動開展的需要。其次,要加強《工會法》、《會計法》、《審計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提高對經審工作的認知度以及審查審計的意識。
(二)機構人員要到位。私營企業具有“多、小、散”的特點。在私營企業中都要像國有企業那樣建立經審會形成完整的一套班子是難以做到的,應根據私營企業實際需要和職工的人數,來確定設置經審會或經審小組。在一般情況下,企業規模較大,經營穩定、人數較多的可以考慮建立經審會,委員會組成人員3-7人,經審主任由工會副主席或專業財會人員擔任;企業規模較小,人數偏少不足10人的可以設置經審小組并配備一名工會經審委員負責經審工作。
(三)基礎工作要到位。工會經審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各私營企業工會經審組織必須建立健全經審工作臺帳,通過工作臺帳的形式進行具體量化。為此我們必須從組建工作開始,就要抓好經審規范化工作,就應當把基礎工作打好,這是做好經審工作的前提。具體規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十個方面的內容:1、工會經審組成情況;2、工會經審會規章制度文件會議紀要;3、工作計劃、總結;4、工會經費計撥上解審查;5、會費收入審查;6、工會經費收支決算審計;7、工會經費收支預算審查;8、經審會委員會活動紀錄;9、參加上級工會經審會會議、培訓情況;10、經審論文、信息情況等。上述這些內容應隨時跟蹤,詳實記錄并進行資料整理、分類、裝訂成冊,以便作為將來工作參考或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執行制度要到位。私營企業工會經審組織應根據工會經審組織的職責和任務,建立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包括學習制度、會議制度、審查(審計)制度、財務內控制度、培訓制度、調研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和獎勵制度等。有計劃、有步驟地結合企業實際依照制度規定和要求,因地制宜地開展工作。如學習制度:一年安排兩次政治、業務學習,學習上級指示、財經政策、經審業務和有關財務知識。會議制度:年初、年中召開經審會全委會議研究布置、總結、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教訓等,把各項制度貫穿于經審工作的全過程。
【關鍵詞】基層工會 經費審查 制度化 監督
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是基于經濟領域各項活動監督的大環境下的重要內容,在我國社會對各項經濟工作進行監督的宣貫之下,需要重視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并針對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的存在問題,加以全面的分析,并采用有力的舉措,強化基層工會經費審查監督職能,提升基層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的水平。
一、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存在重收入、輕支出的意識傾向
在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部分經費審查組織大多將視線聚焦于基層工會是否足額上繳工會經費,重視工會經費的收入具體情況,而對于工會經費的管理和具體支出卻較少關注,尤其是對于工會經費支出獲得的成效關注過少,顯示出對工會經費審查監督指導的力度不足的問題。
(三)對工會經費支出缺乏合理的制度約束
在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工會的日常開支通常由工會籌集的經費總額中支出,而對于日常開支占工會經費總額的比例卻并沒有制度上的具體、詳細的規定。因而,有些基層工會的日常開支較為隨意,有的甚至超過了工會經費總額的一半以上,同時,有的工會經費也主要用于對企業干群職工的資金和福利發放,并沒有真正將全部的工會經費用于職工教育和培訓等領域,存在支出結構不合理的現象,也使得工會經費在缺乏制度的約束下,沒有全面發揮出其功能。
(四)事后審查,使工會經費審查監督職能有名無實
在當前的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之中,也設立了工會經費審查監督的機構,然而,這些工會經費審查監督機構的制度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的現象,而且一些基層工會的經費審查成員大多為兼職,較少聽取工會經費審查的實際使用情況,存在事后審查的現象,使工會經費審查監督職能有名無實,無法充分體現出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的時效性。
二、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的制度化建設與監督職能的實現路徑
(一)從思想觀念的角度,提升各級工會領導的工會經費審查監督意識
在基層工會的經費審查工作之中,要加強各級工會領導對工會經費審查的重視力度,要從主觀認知上,深入理解和認識工會經費審查監督的重要性,將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與企業民主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相聯系,并將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納入各級工會領導干部的年度工作規劃之中,要對各級工會領導干部進行考核,采用一定的懲措施,提高各級工會領導干部對工會經費審查監督的認知。
(二)優化和完善工會經費審核工作的制度化建設
(三)構建和完善基層工會經費審查會委員定期輪流審查和巡視制度
在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要由工會經費審查會委員負責對工會經費進行定期的審查和巡視,這樣,可以對工會經費的日常使用和管理進行及時的、有效的審查,也可以根據檢查情況對相關制度的運行狀況加以了解,對于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的政策或規定可以及時加以改進和完善,為審查建議的提出提供了更具針對性的依據。
(四)建構和完善工會經費審查與審計聯系的制度
在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還要建構和完善工會經費審查制度與審計制度之間的聯系,要充分體現出經費審查與審計之間的目的一致性,使工會經費的使用與管理依法依規,具有良好的使用效益。然而,由于審計制度更具有專業性和權威性,它在審查監督方面的話語權更大,因而,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要加強與審計工作的聯系,要注重工會經費審查制度與審計制度的相互融合和交流,在工會經費審查工作與審計相協同的條件下,充分運用社會審計資源,采用適宜的方法和措施,了解審計動態,根據具體情況實現對基層工會的審計,并且要明確基層工會審計的工作重點和具體要求,還要注重信息的及時反饋,從而確保審計結果的效能,全面顯示出基層工會經費審查與審計相融合的政策性和專業性優勢。
三、注重基層工會經費審查監督的預算審查
在對基層工會經費審查的工作之中,要從審核工會經費的預算入手,從這第一道關口,實現對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在審查工會經費工作之中,要落實“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預算原則,要依照工會財會制度要求,對工會經費進行資金收支的合理安排,并將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納入預算監督范疇,確保工會經費的預算編制科學、完整而準確。
四、強化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的項目資金審查
在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之中,還要強化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績效審查,要以民主原則為依據,對重要項目的資金支出實施民主監督程序,對于10萬元之上的項目必須要有經過專家認證的可行性報告;對于50萬元之上的項目則需要走政府采購流程,以確保工會經費專項資金的科學合理使用。
五、重視并提升工會經費審查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在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之中,要以工會經費審查人員的綜合素質為關鍵點,首先要將政治覺悟高、專業能力強、認真負責的工會人員推薦到經費審查工作領域中來,并且,還要強化對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要對工會經費審查人員進行定期的專業培訓,并采用嚴格的考核制度,對工會經費審查人員的能力進行考核。
六、借助外部審計的力量,增強工會經費審查監督的力度
在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要引入外部審計,借助于外部審計的力量,實現基層工會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交流與聯系,謹慎對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工作,增強基層工會經費收入、支出、管理的水平。
領導重視是做好這項工作的保證
工會領導要真正把經審工作放到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負起責任。切實解決經審工作面臨的問題,經予經審工作以大力支持,經審工作才能真正得到加強。工會領導要主動接受經審監督,支持經審會依法履行審查監督職責,通過領導的帶頭表率作用,使強化經審監督成為全會的共識和行動。其次。領導要定期聽取經審工作匯報。經費收支和相關經濟活動的重大事項,要事先征求經審會意見,研究制定工會財務、企業事業管理制度等,要有經審人員參加。領導要支持和尊重經審會作出的審查審計結果。
經審工作的規范化建設標準。雖是考核經審工作。但實際上是對各級工會組織各項工作的一個重要評價體制。它衡量了各級工會對經審工作的重視程度。工會審計工作的任務更重,審計工作領域將不斷拓寬,審計隊伍建設和人員培養已經成為工會審計職能發揮的瓶頸問題。沒有各級工會的重視,沒有整個領導班子的支持,特別是工會主要領導的支持,以上種種都是難以實現的。所以我們工會組織要把規范化建設作為今后的重要任務,層層抓好落實,進一步推進我工會工作的全面發展。處理好審計與服務的關系。從審計實質來講,審計是監督,是通過對財務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的監督來規范經濟行為,保證工會的經濟工作正常運轉,這監督中又同時體現了服務。審計要為工會服務,要以工會的全局為重,當好領導的參謀。為工會事業出謀劃策。這一點我們深有感觸。我們的經審委員來自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預決算審查審計中,他們從財政、審計、稅務、銀行等各方面。為工會出了很多點子。得到了工會領導的肯定。
加強審查監督力度是做好工會經審工作的基礎
工會經審會工作的職責是審查監督,充分發揮經審組織的作用,發揮審計手段的優勢,開展計撥工會經費審計,協助工會財力部門把應收的工會經費盡力收上來,這是工會經審組織為工會全局服務的切入點和落腳點之一。工會經審會開展計撥工會經費審計。是把審查監督工作落實到基層,改變工會經費收繳難的狀況,增強基層工會履行工會各項職能的財力。為基層工會工作提供物質保證的重要措施。
工會經審千部要履行好審查監督職能。必須樹立法律意識:一是要努力提高法律知識水平。在工作中要把法規、政策、制度的學習擺在重要的位置,要學法、懂法、用法,只有這樣才能增強實際工作能力,把維護工會組織和會員群眾的權益落到實處。預決算審查審計,必須嚴格執行審計程序。不能認為既然是審本級。在內部審就可以省略某些程度,相反本級審計更需要規范。為次,我們要以下幾個環節或要素上作了規范和考慮。(1)確定合理的時間和合適的審計人員,在審計前。要與財務部門主動溝通。了解財務決算完成的時間,確定合理的審計時間。在確定合適的審計人員上。我們要求必須是本屆經審委員。這是因為經審委員有監督本級經費開支的權利,也有為單位經濟保密的義務,審計必須是經審委員。同時在經審委員中要確定主審并進行合理的分工。(2)規定時間內下達審計通知書。在確定了時間和人員之后。在審計的前三天向財務部門下達書面和審計通知書,附送要求提供準備的相關財務資料清單。(3)簽署審計承諾書。為了規避審計風險。在審計實施前應該要求財務部門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作出必要的書面承諾。這一點我們在執行上還沒到位。總覺得一個單位是不是太認真了。但這實質上是把風險完全轉移到審計方,今年我將在決算審計中按規定執行。(4)審計實施中的規定程序必須執行。對規定程序的執行不僅僅代表著審計的嚴密。而且也防范了風險。(5)及時撰寫審計報告。審計實施結束后,要在第一時間內撰寫審計報告,預決算審查審計的時效性特別強,財務部門必須在規定時間將附有審計報告的預決算上報上級工會。審計報告初稿形成后要征求財務部門的意見。最后才能形成正式審計報告。
選準審計參照物是做好工會經審工作的重要措施
在撰寫審計報告時,一定要選準審計參照物。一個單位經費開支合不合理。第一參照的標準是預算,因為預算是經一定程序核定的工會經費年度收支計劃,它對一年的經費收支起著指導和約束的作用。所以首先必須以預算為審計標準。經審工作服務于全局的主要手段是審計,主要任務是對工會經費收支、資產管理及經濟活動的審查監督,主要職責是審查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各級工會經審組織要按照“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要求。深化以審計為基礎的經費審查監督王作,把重點放在事關工會資產安全的重大問題的審計監督上,放在職工關注的熱點問題上。要進一步加強對工會經費年度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審查審計。促進預算支出結構合理,保證工會重點工作的開展和職能的履行,要加強對本級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審計。把著力點放在企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資產保值增值、目標責任的完成上。要加強對下級工會經費收支和經費計撥上解的審計,把該收的經費收上來,切實促進工會經費收入的增長,為工會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為了從根本上杜絕經審過程中問題發生,只能從制定上創新,加強會計和審計兩方面的責任,并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理,才能提高審計監督實效。推行審計結果實名公告制度,實行審計工作的公開化,增強了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同時也對審計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業務能力、職業判斷能力。做審計項目時要控制審計風險,確保審計質量,只有在取證、引用法規上做到百分之百的準確,審計結果才能得到上級單位、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認可。
將縣級工會經費審計納入日常審計范圍,維護供電體系整體安全性
河南省電力公司于2011年制定文件“河南省電力公司縣級供電企業工會經審督導工作管理辦法”(豫電公司工會[2011]23號),目的旨在加強河南省電力系統內縣級工會經費審計,完善經審監督檢查機制,切實強化對縣級供電企業工會經審工作的監督指導。促進市供電工會經審工作管理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