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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總承包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的意義進行分析,簡要總結了現階段在總承包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了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關鍵策略與要點,望能夠為后續工程項目建設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參考與借鑒。
關鍵詞:
工程項目;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建設水平不斷提升的背景下,工程項目承包管理以及施工模式不斷發展與創新,有關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設中所占據的地位日益提高。做好總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對于提高工程項目建設水平而言有重要意義與價值。
1總承包合同管理的意義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總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企業以書面方式對自身為當事人所展開的一系列工程建設與施工行為進行管理的約束與控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等多個方面。工程管理人員應當以總承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為依據,對工程建設中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行為進行全面監督與審查,把握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具體細節,促進工程建設整體穩定性的提升[1]。總承包合同管理應當具有全過程性、系統性以及動態性的特點,重視合同自簽訂至失效期間各個階段的管理,深入現場調查工程建設相關責任人在合同執行期間的實際情況,把握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階段性發展動態,為工程管理提供充分的調查時間,避免在履行總承包合同過程中導致工程建設出現一系列質量事故或安全隱患。
2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在當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實踐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直接影響了總承包合同管理目標的實現。首先,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變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伴隨著工程招標設計以及施工圖紙設計等工作的深入開展,工程建設設計方案更為細化與具體,在此過程中可能會產生下一系列的變更事項。但變更管理若不及時跟上,可能會導致工程建設設計方案的更改缺乏監督管理,直接降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設計的整體質量,甚至存在誘發投資風險的可能性。其次,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分包管理缺乏科學性。在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相關條款以及描述文字的錯漏可能在后期誘發工程糾紛或其他風險事件,對合同約束與管理工作的開展產生不良影響。除此以外,總承包合同的職責效用也難以得到履行,合同雙方可能產生大量的糾紛與矛盾。最后,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管理形式上存在錯漏。在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分包過程中,各方責任人多關注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視對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這一背景下,施工方執行項目建設任務過程中常因業主方原因導致總承包工程工期延誤或費用增加,導致工程建設存在巨大的資金風險。
3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關鍵策略
3.1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
總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必須通過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證體系確保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開展,進而使工程項目建設中相關合同事件有所約束與控制,促進總承包合同建設目標的實現。在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的過程中,應著重關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項目部工作人員應當負責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的具體執行工作項目部包括項目經理、中層管理人員及班組成員等均應當對總承包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認真學習,全面分析并分解合同內容與目標。項目經理應負責向工程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全面解釋合同主要內容并說明合同中存在的風險。在此基礎之上,各部門負責人應面向本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引入目標管理機制,確保管理人員熟悉總承包合同相關內容、管理程序,了解總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應履行的合同責任、法律責任及工程范圍。項目部上下應嚴格按照總承包合同展開施工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執行中存在的誤差。2)規范總承包合同管理程序總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涉及到大量的管理任務,必須對各方關系進行認真協調,提高合同實施的程序化及規范化水平,并引入質量保證工作體系促進合同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這樣一則可以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踐中引入協調會制度,二則可針對合同執行中的經常性事務制定規范化工作程序,為合同管理人員的各項操作提供可靠依據[2]。3)建立報告行文工作制度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施過程中,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包括總承包商、業主方、與分包商及監理方)的溝通交流均應當有書面形式,以符合工程管理實際需求。在報告行文中,應納入包括工程量定期報告、工程環境變化、工程地質條件及其他特殊情況等內容,并由業主方以及監理方負責人簽字復核。各方在工程合同執行中的所有協商與意見均應有書面文件作為工作依據。
3.2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在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必須通過對工程目標的嚴格管理以及合同實施期間的動態監督跟蹤,促進承包合同中相關條款的有效落實。1)加強對工程實施的跟蹤與監督在總承包合同實施期間,相關條款的執行會受到大量因素的影響,合同實施情況與預期目標間容易產生偏差。為避免該問題影響合同管理質量,應加強對總承包合同執行期間的全過程監督控制,及時發現偏差原因,并對合同實施進行適當調整,以采購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為重點。對合同相關內容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及時完善反饋信息,以保證合同實施達到理想效果[3]。2)加強對工程目標的管理總承包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工程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該目標經層層分解后落實至各個分包商,并構成一個完整的目標體系。總體目標經分解后的實現情況將直接關系到總承包合同執行目標的實現。因此,合同控制不僅是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其他相關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尤其在目前的總承包模式不完善的情況下,溝通和協調變得尤為重要。
3.3強化合同變更管理
總承包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受大量因素影響頻繁發生變更,這正是工程建設合同的最主要特點之一。合同變更是工程建設中現場索賠的重要依據之一,各方責任人必須針對合同變更進行全面及時的處理,變更內容應當立即在工程實施中體現出來。從總承包商的角度來說,一方面需要參考工程建設合同條件的變化,及時向業主方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工程建設中的損失;另一方面需要根據分包合同中的條款約定,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訴求進行分析,針對分包商自身因素導致工期延誤或質量缺陷的事件,應當積極展開反索賠。
4結語
總承包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建設期間非常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在工程建設施工期間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能夠確保項目建設任務的動態實施,同時使工程總承包合同雙方在合同職責履行過程中具備可靠的安全保障,避免工程建設期間總承包合同雙方出現糾紛或矛盾,促進工程建設目標的圓滿實現。
作者:賴煒圣 單位:中交(廈門)投資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鮑玉婷,劉賢才.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工程EPC總承包合同管理[J].水利水電技術,201647(8):85-88.
關鍵詞:鐵路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 F53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建設工程合同是合同雙方確立相互之間關系的直接依據,工程建設的管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律和合同進行。總承包項目部作為總承包項目承發包合同的直接管理者,應將合同管理作為項目管理工作的重點。應根據項目承發包特點及合同標的實際,緊抓合同管理中的重點,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全面、規范、有理、有據,才能通過合同管理提高項目管理的水平。
一、EPC工程總承包的概念及特點
在工程建設中所謂EPC工程總承包是指工程的承包商按照工程業主的委托,然后對工程承包合同中關于工程的設計。所需材料采購以及施工全過程的承包。它是一種以向業主交付最終產品和服務為目的,對整個工程項目實行整體構思、全面安排、協調運行、前后銜接緊密的承包體系。與傳統的工程承包方式相比,它有利于克服工程設計、設備采購、項目施工和開車等環節的相互脫節現象,能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質量、工期、投資。
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參與方涉及到業主、總承包商和分包商等,它們均以合同關系為紐帶相互協作,使得工程總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點:
1、合同管理任務的雙重性
總承包商一方面需要以承包人的身份加強與項目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以發包人的身份,加強對分包項目的分包合同管理。這使得工程總承人的合同管理具有雙重性。
2、合同參與方多,管理的風險大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受資質與能力的限制,總承商需將自身資質與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給其它單位來實施,這就增加了項目的參與方,過多的參與方增加了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可控性,使項目的管理風險也明顯提高。
3、合同的管理過程復雜
從總包項目合同的談判簽約到合同的履行結束,要經歷許多過程。除需加強對總包合同的管理外,還需要進行設計、采購和施工等分包合同的簽訂、實施與管理。
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及建議
1、合理確定合同范圍
在鐵路工程建設招投標中,一般征地不列入招標范圍,而拆遷工程列入工程總承包范圍,這給總承包商工作造成很大困難。征地與拆遷都具有工作周期長、不確定性因素多等特點,它們并無本質上的區別。再加上工程項目申報立項、審批,設計調查深度不夠等原因,造成項目開工時間未定,工程數量和拆改方案無法明確確定,到真正開展施工圖設計和施工時,實際拆遷工程數量和方案與初步設計階段相比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所以應將征地、拆遷工程都不列入招標范圍,其工作由建設單位根據工程具體情況負責實施。此外對于初步設計階段不能確定的工程量,比如巖溶處理等,也可以采用調價總價合同,分為包干部分和非包干部分,對于非包干部分按實際工程量計價,有效減少成本風險。
2、工程節點劃分及節點驗工計價
工程總承包采用總價下的節點計價方式,計價節點一般依據工程類別和工點進行設置,節點的設置應充分考慮到工程的進度計劃,劃分清楚、節點大小適中。如某項目橋涵工程節點設置為:基礎、承臺、墩身、托盤頂帽、墊石支座、架梁、橋面系及附屬工程等;軌道工程設置為:底砟、面砟、道床、鋪軌、道岔、附屬工程等;基礎房屋工程設置為基礎、主體、裝飾3個節點。根據工作內容和工作量將合同總價分配到各節點,按照節點驗工計價和合同價款支付方式支付款項。根據鐵路投資項目管理現狀及工程總承包的特點,采用節點驗工計價支付工程款有利于驗工計價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業主與總承包商都非常有利,節點計價直觀有效,既保證了業主對工程款的嚴格管理,又減輕了管理協調工作量,對于總承包商來說解決了施工圖設計與初步設計階段的量差計價問題。
3、加強資金管理
在EPC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單位承擔了很大的資金壓力,面臨業主拖欠工程款和分包商索賠雙重壓力,所以加強資金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對一項EPC工程來說,項目運行過程中資金狀態應保持現金流始終為正,即收入大于支出,同時也不能拖欠分包商工程款,以免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影響。為了達到資金管理的目標,通常采用以下措施:(1)根據承包合同規定,結合施工組織安排,編制詳細的資金利用計劃,并根據施工進度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動態調整。(2)督促業主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計量辦法執行,制定合理的審核辦法,縮短審核周期。(3)根據工程節點進度和承包合同的有關規定,及時計價結算工程款,做到不影響總承包單位的信譽和違反合同約定。
4、加強合同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是保證項目工期、造價和質量的重要基礎。EPC工程為了加快施工進度,縮短建設周期,通常在招投標簽訂總承包合同時只完成了初步設計,并沒有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待開展施工時,工程范圍和技術標準可能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承包方面臨著很大的風險,因此鐵路總承包企業在簽訂總承包合同時,應盡可能明確界定工程范圍、職責范圍,并且應注重積累鐵路總承包合同條款經驗,制定有利于鐵路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合同范本,減小風險。同時也可以利用分包合同適當對總承包商承擔的風險進行合理轉移,付款方式可以采取背靠背條款,分包合同也可以采取總價合同,總價包死,將二、三類設計變更納入到風險包干費中,通過合同條款對分包商構成約束,有效控制成本風險。合同簽訂后,要對施工中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識別、分析,總結自身的經驗教訓,完善各種風險識別和風險應對方法,針對不同的風險等級,采取切實可行的對策和措施,消除風險,保證建設目標的順利實施,并且最終形成適合鐵路EPC項目的風險管理體系。
5、加強合同違約索賠管理
在工程建設往往建設時間比較長、施工過程比較復雜,這就造成了在工程施工中容易發生違約現象,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合同簽訂時一定要做好關于違約索賠及爭議處理的問題。總包單位在發生違約事件時,應立即收集相關證據,證據要以書面或圖片等形式為主,并盡量留有業主或在于監理簽審的關于合同違約事實的相關意見。然后對其違約證據包括違約的時間、數量、費用等進行詳細的記錄,以此來承擔相應的責任,違約索賠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處理,要其時效性。
6、合同的收尾管理
合同收尾管理包含兩個方面,即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包括文檔的收集、分類、整理、儲存、使用和移交等環節。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要符合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檔案管理和項目驗收備案的要求,符合工程管理規范和文檔管理規范的要求。在總承包項目結束時,要按有關規定向有關單位移交。
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是指合同執行完畢后對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以總結合同管理的經驗,便于合同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是項目部全員參與的活動,應重點對合同的分包方式、簽訂、相關方的責任劃分及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對合同的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評審,并將評審中總結出的改進經驗運用到下一個項目的管理工作中。
結束語
工程EPC總承包的市場前景十分廣闊,工程承包企業面臨著機遇,同時也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和巨大的挑戰,作為EPC總承包商,需要認真分析EPC總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風險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提升自身的實力,才能在工程領域站穩腳跟,實現持續、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羅斌,繆佳梅.工程總承包中的合同管理[J].企業科技與發展,2011.
關鍵詞 EPC 工程管理 合同管理意識 合同管理
一、概述
(一)EPC工程總承包概念
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即Engineering(設計)、Procurement(采購)、Construction(施工)的組合)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是我國目前推行總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種。
(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特點
EPC工程總承包合同是一份嚴密的EPC工程總承包合同,可以有效優化設計方案、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預防經濟風險、保證工程質量,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的特點有:
第一,合同周期長,節點多。EPC項目包含了設計、采購和施工工作,周期更長,節點更多,對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合同管理工作必須在整個項目周期持續不間斷地進行。
第二,工程價值大,合同價格高,合同管理是否有效對項目經濟效益會產生較大影響。
第三,EPC工程總承包合同條款及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多,與主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多,工程參與單位和協作單位多,合同實施環節多,資金來源渠道多,需要在管理過程中必須高度準確、嚴密和精細。
(三)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指對項目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進行監督檢查,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進行處理,以確保合同依法訂立和履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作為甲乙雙方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最重要的基礎和依據,項目各參與方均是通過EPC工程總承包合同來完成項目實施與管理的,全面有效的全過程合同管理對項目的造價、經濟效益、設計優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現在:
第一,合同作為項目實施重要契約,是體現承發包雙方責任和義務,實現經濟效益的法律依據,合同各方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
第二,強化合同管理,對合同履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梳理并解決,能有效提高履約率。
第三,合同管理能有效協調合同各方在質量、經濟上的利益沖突。
第四,合同管理能對項目推進起到積極作用,避免各方相互推諉指責,及時跟進合同執行進度,解決爭執。
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的現狀及問題
但由于EPC模式還處于推進階段,各項管理制度還并不完備,市場也尚未形成公認一致的市場規范,加之我國并不完善的建設市場,造成合同管理工作還存在很多問題:
第一,忽視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簽訂后,不論是項目建設方或項目承接方均一味地追求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而忽視合同管理工作,導致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大量違約情形,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第二,合同管理工作嚴重滯后。很多承包企業在中標后才啟動合同管理工作,導致在招標階段中能夠解決的一些合約問題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很多承包企業均是由于這個原因損失掉了爭取有利合同條件的最有利時機。
第三,合同文本不規范。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合同簽訂不規范不統一已經成為我國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問題,大力加強我國工程合同管理勢在必行。
第四,承發包雙方不重視合同也是現在工程管理領域較為突出的問題。在項目籌備和實施過程中,承發包雙方對合同違約、質量管理、工程周期分布等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導致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大量糾紛現象。
第五,合同各方缺乏有效溝通。承包方在承接項目的時候通常只關注和經濟相關的條款,其他條款并與發包方未進行充分的溝通,也導致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大量的違約情形,造成雙方不必要的損失。
第六,違背合同約定。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不認真履行合同,甚至違背合同進行項目建設的也不在少數,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質工程,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
第七,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因工程建設項目簽約過程中建設方更為主導,而承包方更為弱勢,故在合同中會出現大量不平等的合同條件,給承包方索賠也造成很多阻礙和干擾。
第八,掛靠現象嚴重。承包人違法冒用其他工程企業名義承攬業務并簽訂合同,給工程質量帶來嚴重的隱患,也嚴重地破壞了建筑市場的秩序。
第九,專業人才的缺乏。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強、知識面寬、法律法規意識要求高、需要豐富實踐經驗的管理工作,但目前很多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多數是非專業出身,業務能力參差不齊。
三、如何完善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工期長、節點多、管理復雜繁瑣,全過程的合同管理有利于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
第一,前期介入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工作在招標階段就應就合同中存在的風險提出預警,以及對不合理的地方提出質疑,為合同的簽訂爭取有利條件。
第二,明確的合同范圍及內容,做好合約規劃。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明確合同各方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節點、工作深度、費用劃分等都須明確清楚,避免現場協調困難,遺漏工作內容。
第三,明確進度控制要求。由于EPC 項目設計施工的交叉較多,故除了明確施工總工期外,還應對設計工期、采購節點、施工節點工期等重要節點的時間進行約定,這樣更有利于各方在各自工作范圍內把握工作進度,避免因工期延誤而相互推諉,在界定違約責任時更為明晰,也更有利于建設方對工程進度的把控。
第四,明確合同金額及價格調整范圍。合同中應明確約定采購、設計、施工各方的合同金額以及合同總金額,甚至暫列金、安全文明施工費等能夠明確的金額都應盡量在合同中注明,除此之外,還應對該合同范圍內可調價格范圍、價格調整方式、價格調整的計價依據以及變更范圍、變更方式等明確約定,規避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的造價風險。
第五,細化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盡量細化違約責任及其處理方式,避免只求大的方向,違約責任約定的越細,執行時越容易。
第六,簽訂合同時應盡量提高其可操作性。合約簽訂時進一步對各項工作內容明確清楚,并應注意用詞的嚴謹,以免用語模糊給各方造成實施上的困難,以便于今后合同能夠得到很好的執行。
第七,合同交底應盡量詳細。對于在合同談判和簽訂過程中未能解決的問題,如不利的履約條件、含糊的承包范圍、嚴苛的違約條款等,必須向合同執行團隊做好交底工作,且合同各執行方應盡量完善各遺留問題的解決方案及規避風險的方案。
第八,做好資料收集及歸檔,以便真實地反映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實際情況,且有利于合同款支付、竣工驗收、結算、索賠等。
第九,培養專業合同管理人員。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
(作者單位為四川省建筑設計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