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交通局普法工作計劃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一、組織領導、有序開展。
為切實加強“七五”普法工作的領導,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并根據人動組織安排,適時進行了調整。由局黨組書記、局長同志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同志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辦公室開展相關工作,全面負責普法的日常工作。為使“七五”普法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定期召開普法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分析矛盾糾紛隱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見和建議,明確工作目標,全面推動“七五”普法工作。制定下發了“七五”普法工作規劃,將普法工作納入班子成員責任目標、局屬各單位年度工作計劃,每年同檢查、同考核、同兌現,總結經驗,推薦典型。
二、健全制度、強化學習。
學習教育制度化在普法工作中積極發揮職能作用,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形式,堅持與學習黨的“十”精神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相結合,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等黨規黨紀和交通業務法律法規的學習。一是建立黨組中心學習組學法制度。重點學習“關于四個全面”的戰略部署、《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做到領導帶頭尊法、學法、用法,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權威,堅決反對一切以言代法、以權玉法、向私柱法的行為。二是落實重大決策審核制度。各單位涉及重大決策事項,特別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項,都要進行社會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重點審查是否符合決策機關的職責權限,是否與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相抵觸,決策程序是否合法等內容、實行集體討論決定。三是實行多元化的學習制度。采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寫心得體會與集中討論、學法與用法相結合、數量與質量相結合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學習
三、經費到位、保障有力
為了確保“七五”普法宣傳教育活動正常開展,確保普法宣傳資料征訂、網站正常運行、宣傳用車、普法培訓工作落實到實處,對培訓經費實行據實報銷,為普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一是落實專項資金,購買《七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識讀本》等法律法規書籍,做到人手一冊,組織職工學法、懂法、用法、守法。二是落實經費,搞好執法形象“四個統一”建設,即統一執法標志、執法證件、執法服裝、執法場所:三是籌集專項資金,結合依法治區,認真開展“法律六進”活動。舉辦“法律進工地”、“法律進單位”、“法律進車站、碼頭”等活動。四是印制宣傳資料,制作宣傳橫幅展牌,發放宣傳單,深入開展法律宣傳月、法制宣傳日活動。
四、專項活動、確保成效。
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法定程序,通過
一、組織領導、有序開展。
為切實加強“七五”普法工作的領導,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并根據人動組織安排,適時進行了調整。由局黨組書記、局長王長青同志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愉樂同志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辦公室開展相關工作,全面負責普法的日常工作。為使“七五”普法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定期召開普法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分析矛盾糾紛隱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見和建議,明確工作目標,全面推動“七五”普法工作。制定下發了“七五”普法工作規劃,將普法工作納入班子成員責任目標、局屬各單位年度工作計劃,每年同檢查、同考核、同兌現,總結經驗,推薦典型。
二、健全制度、強化學習。
學習教育制度化在普法工作中積極發揮職能作用,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形式,堅持與學習黨的“十”精神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相結合,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等黨規黨紀和交通業務法律法規的學習。一是建立黨組中心學習組學法制度。重點學習“關于四個全面”的戰略部署、《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做到領導帶頭尊法、學法、用法,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權威,堅決反對一切以言代法、以權玉法、向私柱法的行為。二是落實重大決策審核制度。各單位涉及重大決策事項,特別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項,都要進行社會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重點審查是否符合決策機關的職責權限,是否與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相抵觸,決策程序是否合法等內容、實行集體討論決定。三是實行多元化的學習制度。采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寫心得體會與集中討論、學法與用法相結合、數量與質量相結合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學習
三、經費到位、保障有力
為了確保“七五”普法宣傳教育活動正常開展,確保普法宣傳資料征訂、網站正常運行、宣傳用車、普法培訓工作落實到實處,對培訓經費實行據實報銷,為普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一是落實專項資金,購買《七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識讀本》等法律法規書籍,做到人手一冊,組織職工學法、懂法、用法、守法。二是落實經費,搞好執法形象“四個統一”建設,即統一執法標志、執法證件、執法服裝、執法場所:三是籌集專項資金,結合依法治區,認真開展“法律六進”活動。舉辦“法律進工地”、“法律進單位”、“法律進車站、碼頭”等活動。四是印制宣傳資料,制作宣傳橫幅展牌,發放宣傳單,深入開展法律宣傳月、法制宣傳日活動。
四、專項活動、確保成效。
為認真貫徹落實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全省第十一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動員全省交通系統圍繞我省“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努力推進依法治交進程,省廳擬于*年3月下旬召開全省交通系統“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暨法制工作會議。會議擬表彰全省交通系統“四五”普法宣傳教育、*年度法制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年度文明執法示范單位和文明執法標兵。現就有關評選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推薦范圍和條件
(一)“四五”普法工作先進單位的推薦范圍是市(州)、縣交通部門和廳直單位。評選條件是:
1、領導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領導機構和法制辦事機構健全,普法工作列入本單位、本部門重要議事日程;
2、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有規劃,年度有計劃、有培訓、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
3、本單位領導干部、職工受教育面達100%;職工“四五”普法考核合格率100%,優良率95%以上;本單位45歲以下行政執法人員全部達到大專以上學歷;
4、建立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法制宣傳教育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
5、創造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交通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有特點、效果好,并形成成功經驗進行推廣,受到當地有關部門的表彰;
6、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實績突出,干部職工的參與面廣,法制觀念明顯提高,依法辦事、依法管理能力明顯增強;
7、認真開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顯,交通建設和運輸市場規范有序;
8、認真開展普法總結驗收工作。“四五”普法檔案資料齊全,并及時上報“四五”普法宣傳教育書面總結驗收報告。凡沒有上報總結報告的,不得作為“四五”普法先進單位申報;
9、本單位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連續五年無刑事犯罪案件、無重大責任事故、無新聞曝光。無一票否決事項。
(二)“四五”普法工作先進個人的推薦范圍是全省交通系統從事政策法規工作或在執法管理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的干部。評選條件是: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帶頭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交通法律法規;
2、熟練掌握交通法律法規,有較高的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
3、模范弘揚法治精神,誠信守法,在干部職工中有表率作用;
4、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積極組織或參加“四五”普法活動,本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績顯著,貢獻突出;
5、“四五”普法考核成績優異;
6、無一票否決事項。
(三)*年度法制工作先進單位的推薦范圍主要是省、市(州)、縣各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管理單位。評選條件是:
1、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執法人員持證上崗,著裝整齊,行為規范,45歲以下執法人員達到大專以上學歷;開展法制培訓不少于2次,培訓面達90%以上;
2、執法“四制”健全,執法事項向社會公示,執法責任明確,社會評價良好;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完成執法依據的清理工作;
3、認真開展了執法檢查和案卷評查活動,得分在90分以上;
4、行政復議工作扎實開展,行政訴訟勝訴率100%;
5、有專門的法制工作機構;
6、制定了“五五”普法規劃;組織開展“12.4”法制宣傳日活動,有聲有色;
7、創造性地開展政策法規工作,及時報送各類報表、材料;
8、本單位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無刑事犯罪案件、無重大責任事故、無新聞曝光。無一票否決事項。
(四)*年度法制工作先進個人的推薦范圍是全省交通系統從事政策法規工作兩年以上的干部。評選條件是:
1、創造性地開展政策法規工作,措施得力,成效顯著;
2、帶頭學法用法,組織法制宣傳有聲勢,有影響;
3、鉆研業務,能較好地解決行政執法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積極開展政策法規調研;
4、所在單位各項政策法規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5、遵紀守法,無一票否決事項。
(五)*年度文明執法示范單位的推薦范圍是經市州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考核認定的基層一線文明執法單位。推薦標準是:
1、文明執法單位創建方案具體明確,開展經常性的文明執法創建活動,措施具體,效果顯著;
2、執法隊伍建設成效明顯,大專以上執法人員比例為100%;每年組織不少于2次的交通法制培訓;執法人員持證率達100%;
3、深入推行執法“四制”,推行面達到100%;
4、行政執法文明、規范、公正、高效,行政執法準確率達98%以上;
5、建立“一個窗口”對外制度,出臺便民服務舉措,并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6、本單位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無刑事犯罪案件、無重大責任事故、無新聞曝光。無一票否決事項。
(六)*年度文明執法標兵的推薦范圍是全省交通系統從事基層執法工作三年以上的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評選條件是: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法律素質。認真學習宣傳并能熟練掌握本崗位所需得法律知識,業務熟練,具有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識,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服務意識。在省、市交通行政執法考試中成績優秀;
2、執法業績突出。長期工作在執法一線,工作勤奮,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善于運用法律法規處理和化解執法矛盾,重視在執法中做到便民、利民、惠民、護民,創造了有一定價值的執法經驗并在市州范圍內進行了交流和推廣,較好地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出色完成了交通行政執法工作任務;
3、執法行為規范。積極參與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始終做到文明、規范、公正,嚴格遵守執法程序規范,規范使用執法文書,審慎進行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沒有發生執法錯案;
4、模范遵守交通行政執法職業道德規范。社會評議良好,群眾公認,年度考核優良。沒有因執法而被投訴查證屬實的情況發生。在本地、本系統內具有良好的典型示范效應;
5、無一票否決事項。
二、評選辦法和要求
(一)評選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要堅持群眾路線,廣泛聽取群眾意見,采取自下而上群眾推選,領導集體研究的方式進行。各級交通部門對被推薦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要進行認真審核,逐級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