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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中國人民大學明德法學樓一層。夏初,剛下過雨的北京,空氣清爽舒服。
馬嘯坐在法學院圖書館里,人大法學院的同學親切地稱這兒為“院圖”,坐在同一層的,還有班上的其他幾名同學。他一邊翻書,一邊敲著電腦寫結課論文。這已經是本學期的第十七周了,大多數課都結束了,除去之前已經完成的通過試卷方式考查的課程,馬嘯手頭上只剩下兩門課的論文。
等大家的論文都交了,課就正式結束了,而馬嘯作為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研究生的第一學年也將完滿謝幕。其實,馬嘯所在的這個班還有一個更響亮的名字:“反貪碩士班”。
沒有想過辦“反貪碩士班”
2010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國人民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聯合培養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的碩士研究生。得知該消息后,媒體爭相報道,網友的評論也堆得老高。2010年9月21日的開班儀式,更有來自《人民日報》、《望東方周刊》、《法制日報》等多家知名媒體的記者。而那時,許多學生都還沒聽過這個班。
關注的同時也有不少爭議。中央黨校退休教授王貴秀曾公開批評,這像在往“沒用的地方使勁”,對于反腐本身而言只能算是”雞毛蒜皮“的小事;還有評論認為,有關反腐臺歷、廉政撲克、廉政手冊、廉政公積金、做廉潔自律保健操等等手段,近年來可謂是花樣翻新,但結果還是治標不治本,花拳繡腿的多,“看上去十分熱鬧,但形式反腐是盛行了,真正的反腐敗卻有所疏漏”。
不論是媒體的關注,還是批評的聲音,都給小小的30人的碩士生班帶來了極大的壓力。對于辦學的初衷,作為班主任之一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品新說:“我們沒有別的想法,也沒有想辦一個反貪碩士班,更沒想吸引媒體的注意。”
5月26日簽署備忘錄后,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生班發起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家弘30日專門在法律博客上寫了《關于“聯合培養職務犯罪偵查碩士”的自白》一文。“這本來是小事一樁,偏有好事者大講。我在外講學期間,仍有一些記者追訪,我只好徹底關機。回來后聽說有記者傳我‘人間蒸發’了。我趕緊寫了篇博文,也算是個交代。”言語間盡顯無奈。
“我們的老師在不同的場合時反復說,這個班的叫法其實是媒體加上去的,我們是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研究生班。職務犯罪不僅包括反貪,也包括反瀆,這個概括其實不是太準確。”馬嘯向《方圓》記者表示。
實際上,這個班的發起的初衷十分“單純”。 多年研究刑事偵查的何家弘認為,對比公安的成熟的偵查手法、穩定的人才培訓和教育體系,檢察院的反貪部門卻缺乏成熟的方法;另外,發端于上世紀90年代末的法律碩士制度發展至今,培養質量不高,許多學生到畢業時都找不到自己的關注方向,他希望在辦學方式上能有所改變,讓這些學生從一入學就有自己的方向。
于此,何家弘產生了與最高檢合作辦學的想法,隨即他將自己的想法向人民大學法學院領導匯報。同時,他也聯系了之前自己在最高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掛職時認識的廳長,也就是現任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陳連福,二人一拍即合。此后,陳連福和他一起找到了最高檢政治部的領導,3人專門討論后確定了合作方案。
這就是“反貪碩士班”的真實由來。何家弘說,“其實最初這只是我們學校的一個教學改革,想培養更能夠適應職務犯罪案件偵查需要的人才。”
“反貪碩士”及其導師們
“‘反貪碩士班’,后來叫多了也習慣了。”馬嘯說。
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研究生班由30名學生組成,6名法學碩士和24名法律碩士。男女比例剛好一比一。這6名法學碩士的本科都是法學專業,而另外的24名法律碩士本科專業則來自方方面面,包括了經濟、金融、計算機、新聞,甚至動物醫學。
一般來說,法學碩士本科是法學,它的培養方向主要是學術研究、科研教學,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型學術法律人才。而法律碩士本科為非法學,入學后不分專業,一般不設導師,注重實踐和應用。
另外,“就我了解的情況,班里工作過的同學只有兩三個,比如在IT軟件公司工作過,沒有檢察官。”王立楠說。他是一名法律碩士,本科是人民大學社會學專業,研究生保送本校。
按人大法學院的培養方案,法學碩士為兩年制,法律碩士為三年制。
不但學制不同,培養方案、課程、實習安排等也不一樣,而這也是這個班面臨的問題之一。何家弘告訴《方圓》記者,“我們覺得,這種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一起培養難度比較大,包括安排實習、學年也不一樣,在今年就想不招法學碩士了,這樣從人才培養、教學安排會比較好。”
首次辦學、媒體的諸多關注加之老師們對他們的嚴格要求……除去這些特殊標簽,這30個學生身上也有與其他學生不同的地方。比如,早先他們走在校園里很容易被認出來,因為他們戴著專門的班徵,上面寫著一個“偵”字,字下一行小的“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研究生第一期,2011”。
與學生接觸較多的劉品新告訴《方圓》記者,“他們對比其他法律碩士的同學,有三個方面的特點,一個是他們本身素質比較高,很多時候不費力他就清楚你要說明的意思,有時甚至都不用語言就可以意會;另一個是組織紀律性強,有點介乎學生與部隊之間,很有熱情,干什么事都愛抱團;還有,他們各自都有各自的特長,可能與我們當時選拔有關,他們的本科背景比較雜。”
另外,吸引外界關注的還有這個班華麗的導師陣容。與其他法學碩士、法律碩士不同,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生班實行雙導師制,他們的導師除了人大法學院的教授之外,還有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陳連福,副局長徐進輝、馬海濱、孫忠誠、王利民,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廳長李文生,北京市檢察院主管反貪工作的副檢察長高保京,國家檢察官學院副院長楊迎澤,這些都是響當當的名字。
不過,這八名來自實務部門的導師的課下學期才開始,同學們尚未正式與這些導師交流。但是,“有機會也有交流”,何家弘說。
2010年11月25日,由北京市檢察院主辦的“直轄市檢察機關反貪部門信息引導職務犯罪偵查專題論壇”在北京召開,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研究生班的同學都參加了。
“他們是專門過去參加那個論壇的,一方面是為了聽聽實務部門的研究、想法,另一方面也讓他們有機會見到實務部門的導師,因為平時見到這些導師也不容易,中間唯一的茶歇時我就看到學生們圍著老師問問題問個不停。”何家弘說。
“反貪碩士班”上什么課?
“其實,這個班只是我們人大法學院的一個普通班,”該班的校方負責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學軍告訴《方圓》,“對這個班的培養均與其他碩士研究生的培養一樣,嚴格按照研究生培養方案進行。”
對此,馬嘯深有體會:“其實只是課程不一樣,其他的,像學位證什么的都一樣。”作為法學碩士,馬嘯有與其他法學碩士相同的基礎課,包括了刑事訴訟基礎理論、刑事訴訟程序研究等;王立楠法律碩士的基礎課也同其他法律碩士學生一樣,必須學民法、刑法、訴訟法等。
一般來說,他們只有在上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的課時才坐在同一個課堂。
對于這一年的培養,何家弘表示,“應該來說是挺順利的。”
正如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研究生班的培養方案顯示的,在過去的一學年中, 30名學生必須學六門該方向的專業課:第一學期的物證技術概論和犯罪心理學,第二學期的證據法學(職業犯罪偵查方向)、偵查學專題(職業犯罪偵查方向)、刑法學專題和檢察學。
這些課程設置均由導師組討論決定,“討論同時報給學校和最高檢兩方面,聽取他們的意見后,一起確定的。”何家弘說。
另外,下學期將有職務犯罪偵查實務和職務犯罪偵查技能這兩門課程,由來自檢察機關的兼職教授講授。“這是培養方案確定的,不會變動,且這些兼職教授早在去年開班時就已將此課程的備課、講授納入他們的工作計劃。”李學軍介紹道。
也就是說,按培養方案的規定,從課程而言,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研究生班的學生與其他學生唯一不同的就是這八門課程。
而這些課程講授的方式也非常自由,有的是按專題講座的形式講授的,比如檢察學。據王立楠說,檢察學是由人大熟悉司法制度的一位副教授李奮飛進行組織教學的,先由李奮飛講理論;除此之外,還不定期邀請實務部門的老師來舉辦講座,被邀者包括各地的檢察官、檢察長、學者、律師,讓他們來講授與檢察實務有關的知識。“至少一半的課程由實務部門的老師講,挺有意思的。”王立楠說。
馬嘯也覺得這門課“挺有趣”,因為他們班的大部分人都沒有工作經驗,實務和他們想象的完全不一樣。“課后互動時同學們都會提一些問題,集中在檢察官的倫理、檢察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壓力、如何來克服等,因為我們沒有實踐的經歷,可能感受不深刻。”
對于不少學生好奇的“測謊”,王立楠表示,上課都涉及了,包括原理性的和具體的操作,但并沒有接觸到測謊設備。另外,何家弘對《方圓》記者說,六月下旬他想安排學生們到反貪總局去參觀一下,并且在這個學期結束之前,請實務部門的導師和學生做一個交流,“下個學期就該他們講課了。”
在接下來的暑假,馬嘯將與其他5名法學碩士前往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和第二分院。李學軍說,“實際上,早在四月,我們即開始為這六名學生的實習與最高檢及北京市檢察機關聯系,并獲得了檢察機關的大力支持,且在五月中旬便已落實了具體的實習安排,只待這六名學生完成本學期期末考試后就前往。”
同時,“班上的不少同學都在準備九月份的司法考試。”王立楠告訴記者。
課程外的反腐教育
除去課程、實習與其他碩士研究生不同之外,“這個職務犯罪偵查的教育是蘊含在他們的生活中的,”何家弘說。
“長風吹起戰斗的號角,反貪旗幟迎風招展,熱血青年意氣風發,豪邁出發在起跑線……”這是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生班的班歌。
“我們班有一個同學有作詞的特長,就寫了這樣一首歌。”王立楠說。
反腐倡廉的生活教育其實早在開班的當天即開始了。2010年9月21日,何家弘在開學典禮的最后與學生“約法三章”:第一,學生在校期間不得給老師送禮,逢年過節只能以短信、電郵和明信片的方式祝賀;第二,學生在校期間不得請老師吃飯,如果師生共餐,一律由老師買單;第三,學生在校園內要注意約束自己的言行,要成為遵紀守法和文明行為的典范。
何家弘還建議學生發起“戴徽章行動”,以便在校園內接受別人的監督。這個“戴徽章行動”是他們的班徽,王立楠說,“我們上課都會戴。剛開始時其他同學都好奇,都會問,后來就習慣了。”
“我們要求他們意識到自己是人大法學院里面比較先進的代表,要以身作則,徽章是要戴的,讓他們無形之中形成一種教育。這是一種更廣泛意義的,但我覺得非常重要,反貪的人才要是品質和毅力不行的話,不是一個合格的反貪人員。”何家弘對《方圓》說。
班主任劉品新則大加贊賞他們的讀書會,雖然人大法學院其他學生也有讀書會,但像他們這樣能一直堅持下來很少,“并且越做越好。”
讀書會的內容與自己所學專業密切相關,加之本班同學“組織紀律性強”,讀書會也時有老師點評、對表現好的同學獎勵,大家的參與度很高。
王立楠是讀書會的組織者,他向《方圓》記者介紹道,到目前為止,讀書會進行了十期,每兩個星期一次,雖名為“讀書會”,但會上討論的主題不限于書本,包括了貝卡里亞的《論犯罪與刑罰》、薩伯的《洞穴奇案》、《刑法》分則第八章貪污賄賂罪、何家弘《反腐敗“六小理論”》及“癡人說夢”系列文章、杜培武案及美國辛普森案、“兩個證據規定”,甚至還有藥家鑫案的討論等。
除了讀書會,劉品新也特別推薦這個班的“職務犯罪偵查論壇”。“我們會討論到香港廉政公署是如何成立的、如何運作的,世界五大洲的反腐組織、事件、動態等等。”并且,班上的學生已做成了三份刊物。
“這對于他們自己更自覺、更有效率地進行課堂的學習很有幫助。如果不了解世界的大環境,新的動態、進展,上課可能就比較盲目。”劉品新說。
畢業后去哪兒?
反貪碩士班第一學年過去了。24名法律碩士還有兩年的在校時間,而另外的6名法學碩士則只剩下一年的時間了,在這一年內,他們要實習、上課、完成畢業論文……最重要的是,他們將面臨一個現實的問題:找工作。
對此,何家弘也有自己的擔心:“我們和最高檢簽協議的時候,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政策也有變化。像中央的部門一般都不能直接從畢業生中錄招,只能到基層,要看他們愿不愿意,也不知有沒有同學進這個班的時候想著就能進最高檢。”
而據馬嘯了解,班上的同學普遍都想去檢察機關工作。以他自己為例,他在一開始報名參加這個班的時候就對職務犯罪偵查有興趣,也想從事檢察機關的工作。“讀法律,從大學時,我對自己定位,要不就是檢察院要不就是法院,因為司法事業挺神圣的,無論是保護人權、打擊犯罪,都是很值得做的事情。”
重點是抓了“四個好”:
一、接好警。
**月**日至**月**日,110共接警起,有效警情起,其中類警情起、類警情起。對接到的每一起警情,該查處打擊的堅決打擊,對求助、提供服務的第一時間給予救助、服務,對咨詢的及時解答,做到有求必應,無投訴等情況發生。
二、站好崗。
重點抓了四個方面:
一是強化醫療機構等重點部位的安保值守。組織法院、檢察院、公安等警力人,進駐家醫院、個觀察點,實行24小時駐守執勤,堅持最嚴密的安保維穩機制,全力維護醫療機構秩序,保障醫護人員人身安全。目前,無醫患糾紛、案件等情況發生。
二是全力以赴加強道路交通管控。目前,共查控車輛臺、人員人,勸返車輛臺、人員人,保障“六類車輛”通行臺次、人員人。
三是零容忍打擊涉疫違法犯罪。對疫情期間阻礙執行公務、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決定命令等案件,做到從嚴從重從快處理。目前,辦理涉疫案件起,打擊處理人,收到了“打處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是強化應急處突和城區巡邏防控。整合警力,每天抽調人組成個應急專班,應對處置全縣涉疫突發性事件。同時組織名警力在地區開展不間斷地巡邏、安全檢查和疫情防控等工作,防止人員聚集造成疫情擴散。
三、送好信。
一是嚴密網絡輿情監測。組織警力24小時加強網上巡查,嚴密監測網上輿情,打擊各類網上謠言。目前,共監測網絡涉疫帖文條,均正面引導,無涉疫輿情發生。
二是強化情報搜集研判。對月日以來涉人員往來武漢乘車、住宿的余條信息,進行全面落地核查,共篩查從漢返回人員人。同時每日對常住名境外人員進行電話跟蹤回訪,了解健康情況,及時上報。
三是加強信息報送。嚴格疫情期間信息報送機制和要求,第一時間報送相關信息,無遲報、瞞報等現象。
四、管好人。
一是管控包保小區人員。目前,先后排查包保戶家、登記進出人員人、勸返人。
二是嚴格單位內部防范。
三是嚴格隊伍管理。嚴格執行戰時紀律,一律取消調休,全警動員、全員上崗,做到疫情不退,警察不退。
四是執行最嚴督導檢查。采取隨機式、突訪式對各單位、派出所和各卡點人員到崗到位、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每天通報督導檢查情況,確保防疫各項部署落實落地。
《派出所疫情防控心得體會》出自:文庫
關鍵詞: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研究
中圖分類號:G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2)04-0205-02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實習基地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場所,是學生了解社會和企業、接觸生產實踐的橋梁,也是高等學校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條件和保證。法學作為一門應用性極強的學科,必然要求學生在實踐能力上有所突破與創新,以適應當前形勢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治社會的需求。因此,加強法學專業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是高校法學教育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的建設,它是法學實踐教學發展的需要,是實現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是學校與司法實踐互動的需要。
1建設法學專業校外實習基地的意義
(1)是學校實現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
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明確提出了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把法學教育的重點強調為兩個方面,即素質教育和能力培養。要實現這一目標和要求,高等學校法學教育必須重視法學實踐教學環節的開展,加強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獨立學院從建立之初就把培養目標定位為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因此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應當格外重視學生實務能力的培訓,而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的建設和規劃將為這一目標的實現提供可靠的保障。
(2)促進實踐教學模式的改革與完善。
校外實習基地的建設實現了理論教學與案例教學有機結合。隨著將畢業實習納入本科教學計劃,作為本科教學的一個重要環節,畢業實習也稱為專業實習,由過去畢業實習只是使學生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操作,到專業實習旨在促使學生理論聯系實際訓練法律能力,并強化專業思維和職業倫理修養,極大地強化了實踐教學在法學人才培養中的功能。同時根據法學教育規律提出并論證了實踐教學在法學人才培養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是將實習作為一個孤立的教學單元或環節,而是將其視為法學本科教學的有機部分和人才培養的有效手段。
(3)促進學生司法實踐能力的提高。
法學專業實習基地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場所,是學生了解社會、接觸司法實踐的橋梁。因此,建立一批比較穩定的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將為學生迅速將法學專業理論知識轉化為法學實踐能力提供了可靠的平臺,而且也有利于鍛煉和增強學生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同學們真正進入到實務工作中去,不僅可以鍛煉他們的實務工作能力,同時可以培養他們的團隊精神、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對將來的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有一個實質性的了解。而且可以讓他們重新認識理論知識學習的必要性。
(4)有利于緩解學生就業壓力。
學生通過法學校外實習基地這一平臺可能對自己將來的就業獲得機會。學生在實習基地的優異表現,給實習基地單位如能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實習基地也有用人需求,那么實習基地單位和畢業生可以進行雙向選擇,最終把實習基地變為就業基地。
2法學專業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存在的問題
(1)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管理缺乏科學性。
目前大部分學校在實習基地的管理上缺乏規范性,很多法學專業校外實習基地在建設過程中多半是流于形式,往往就是簽一份協議書,掛一塊牌子了事,至于雙方如何去規范建設、如何去規范管理、如何選派指導教師和帶隊教師等都沒有進行詳細的規劃,后續建設工作嚴重滯后。甚至出現學校與學院間管理脫節、管理人員頻繁更換、實習基地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在實習基地的管理上沒有相對科學、合理的方法,這導致實習基地的建設和管理混亂,影響實習質量。
(2)師資力量不強,指導教師業務素質有待提高。
當前眾多高校并不缺少法學理論課教師,但較為缺乏具有豐富實踐教學經驗的指導教師,絕大數教師不太熟悉法律實務。法學實踐指導教師需要同時具備理論素養和實踐經驗,既能精通理論,又能熱練、規范地進行法律執業,但現階段符合上述要求的教師較為短缺。在實踐教學隊伍建設方面,為節約教學成本,高校較少設置專職的法學實踐教學崗位,多采取專業教師或輔導員兼任的方式,即使有部分高校設立了專職的法學實踐教學崗位,但相關人員的實務能力也不強,很難完成專業的指導。實踐教學教師在人員數量上和質量上都不足,加之未能科學地計算實踐教師工作量,容易打擊實踐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從而導致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缺乏有效指導,實踐教學效果不佳的后果。
(3)學校與實習基地單位間缺乏互動,合作單位參與積極性不高。
目前,學校與實習基地之間的合作僅限于學生單方面實習,內容比較單一,沒有互動。在法學校外實習基地共建過程中,雖然合作雙方關系較為友好,相關合作單位也能給予一定關心與支持,大多簽訂了合作共建協議,但有的協議過于簡短,雙方權利義務不夠清楚、明確,缺乏長效的互利共贏機制;有的則完全流于形式,合作單位參與建設積極性不高,沒有全面實施簽訂的合作協議。相較于重點大學,獨立學院在這方面比較薄弱,無論是資金優勢還是學術優勢都不具備。一些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僅僅依靠領導、專業教師和合作單位相關人士的個人情宜來維系,一旦發生人員更換,實習基地便難以為繼同,從而嚴重影響實習教學基地的穩定性。
(4)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建設經費得不到保障。
實習基地尤其是校外實習基地的建設是需要一定的財力支持,因為實習基地需要相關的辦公場所、設備、生活設施和管理費用等,特別是在離學校較遠的地區實習,學生的住宿、就餐等都是必須解決的問題,獨立學院學生實習經費和基地建設經費更是顯得捉襟見肘,而合作共建單位一般為財政拔款單位,缺乏專項建設資金,對實習基地建設在經費上支持也較為有限。由于校外實習基地建設經費得不到保障,就無法保障學生正常的實習,其實習效果就大受影響。同時,經費投入不足也不利于學校與實習基地之間合作的穩定性。
(5)實習時間的安排不盡合理。
實習時間設置也有待改善,實習時間過度集中,接收單位不堪重負,因此不愿意多次接收實習生,而且大多數學校安排的實習周期較短,實習生往往剛進入角色,實習時間就已結束,而一個完整的法律程序的進行需要一定的時間。另外,大部分法學院將畢業實習安排在第8學期,但這一時間正好同畢業生找工作、考研、司考時間相沖突。許多同學往往利用實習的時間找工作或是復習考研、司考,畢業實習敷衍了事,甚至存在“虛假實習”的現象,這樣根本無法保證實習教學質量。
3法學專業校外實習基地建設的創新研究
(1)嚴格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管理。
實習基地的管理在某種程度上直接影響了校外實習基地建設目的和效果的實現。首先,校外實習基地的管理是一個十分重要但又很具體、細致的工作,要做好這項工作,學校應該有相應的結構和崗位來承擔。一般來講,這項工作可以作為一個崗位來管理,必須有專人負責。其次,要制定一套健全、切時可行的實習基地規章制度,為實習工作和基地建設的科學化、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提供依據,并督促落實。最后,學校要加強和實習單位的溝通和交流,以保證學生實習時這些規章制度能得到實習單位的支持,保障實習每一環節的順暢。
(2)重視與校外實習基地關系的良性運行。
在校外實習教學基地的建設過程中,學校和合作單位應該努力探求雙方利益的共同點。法律院校教師的法學理論功底深厚的優勢和法律實務部門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實務經驗豐富的優勢應該互相彌補。對于大部分的獨立學院來說,不存在這樣的資源優勢,無法為合作單位提供很好的幫助和支持,相對于知名高校,一般處于比較弱勢的地位。但是獨立學院也存在一定的優勢,就是學生的動手能力較強,因此對于大量需要實習生的律師事務所等實習單位,我們要利用自身的優勢更多的關注。針對獨立學院來說,可以采用一些新型方式,如請離校近的實習單位法院把一些簡單的案件放到學校模擬法庭開庭,讓學生感受真實的法庭審判,這和同學們自己所組織的模擬法庭有實質上的區別。通過真實庭審的觀摩,同學們對審判的程序、法律的權威性等都會有更加深刻地人體會,同時這也為法院進行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提供了機會;或者聘請合作單位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擔任兼職教授、客座教授,為學生作實務專題報告,參加學生畢業論文答辯;也可以讓實踐基地的工作人員承擔一部分實務性課程,由專任教師和實踐基地客座教授相結合,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3)重視實習指導教師隊伍建設,保證實踐性教學任務的完成。
法學實踐性教學工作要求指導教師即要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同時又要有嫻熟的實踐操作技能。一般說來本校教師有較高的理論水平,但實踐經驗較缺乏,學校應創造條件,給他們提供鍛煉的機會。二是從合作共建單位聘請學歷層次較高的法官、檢察官、律師作為本校的兼職指導教師。這些人具有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和高超的司法技巧,不僅能夠指導學生進行實習,而且還可以向本校教師傳授實踐經驗和對實習教學基地建設提供有力幫助。目前獨立學院普遍存在經費緊張的情況,對本校法學教師進行實踐環節的專門培養存在一定的難度,因此最可行的途徑是直接聘請校外實習基地的法官、檢察官、律師作為本校的兼職指導教師,但從學校的長遠利益來看,應當將培養自己的“雙師型”教師作為重要的工作計劃。
(4)將校內實踐與校外實踐相結合。
在強調基地實習的同時不能忽視校內實踐的重要性。學生在進入檢察院、法學和律師事務所實習之初,因為校內實踐活動的效果沒有實現,一部分同學對基本的審理程序完全不了解,不能勝任法律文書的書寫,相應的實體法知識掌握的不夠熟練,這些同學大約得經過二個多月的時間才能進入實務狀況。反之,那些在學校積極參與模擬法庭、法律服務的同學不論是在審理程序、法律文書的書寫以及實體法的運用方面都有更好的表現,他們能主動順利地進入司法程序,實習結束時收獲往往比較大,也能得到實習單位老師的肯定,為將來的就業打下了一定的基礎。因此應當將校內實踐與校外實踐部分結合起來。
(5)合理安排實習教學時間。
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性教學環節一般包括:案例教學、社會調查、法律咨詢、模擬法庭、畢業實習、學年論文和畢業論文等。應根據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精心設計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合理安排實習時間。首先,為防止“虛假實習”現象,在安排學生實習時,應盡可能避開與學生司考、考研、找工作等相沖突,有些實踐性教學環節可安排在寒暑假進行。其次,因法學校外實習基地主要集中于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中心等,這些單位往往容量有限,一次安排的學生不宜太多,因此在在時間和人數安排應盡可能分散,否則接收單位會不堪重負。再者,應適當延長畢業實習時間,鑒于法務工作的特殊性,如果實習生要完整地參與一到兩個案件的全過程,一般需要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建議畢業實習的時間保證在三個月以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