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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開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強與域內外金融機構的溝通和聯系,加大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力度。
一是與人民銀行合理調度安排支農再貸款資金,保證農牧業生產資金需求,09年支農再貸款資金規模已經達到5.76億元,基本滿足了備春耕和接羔保育資金需求;二是與銀監局共同做好非法集資查處打擊工作,保證了金融秩序穩定;三是與工行、農行、中行、建行、農發行、信用社對接,探索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金融支持途徑,在繼續加大對我市重點工業項目的支持力度的基礎上,加大對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工企業、流通企業、外貿企業、過腹轉化項目和基地建設等項目的貸款支持力度。2009年,各金融機構新增貸款54.28億元。其中:各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發放中小企業貸款資金達8億元;四是與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信托投資公司等域外金融機構合作拓展了域外融資渠道,重點支持了市本級及各旗市區城市道路、給排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衛生、就業、中小企業等社會瓶頸項目的建設。2009年市本級重點公共、公益項目實現融資10.54億元,并實現了當年立項、當年融資、當年開工建設的預定計劃。
(二)、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三)、積極引進金融機構,探索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組建,逐步完善我市金融服務體系。
包商銀行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的營業場所己選定,現正在做開業前各項準備工作;鄂溫克旗村鎮銀行試點己經獲得國家銀監會正式批準,擬于09年2月25日前開業;呼倫貝爾融新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業務已經開展起來,其余2家小額貸款公司已經批準籌建,民間資本支持縣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作用逐步顯現;包商銀行通遼市分行已同意受理海拉爾伊士丹商廈擴建等項目,信貸業務已延伸至我市。
(四)、扎實穩妥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與人民銀行、銀監分局共同做好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使我市的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穩步推進,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滿洲里農村信用社組建合作銀行己經掛牌成立,成為我市首家地方性農村合作銀行。其它旗市區農村信用社已基本完成產權制度改革掛牌開業,并獲得了1.08億元人民銀行專項票據資金支持,占應兌付總額的64.3%。
(五)、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改善金融生態環境。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我市的金融生態環境需進一步改善,在社會信用水平、金融司法環境、政府支持等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我市金融機構存貸差仍然很大,達到288.8億元,創歷史新高,貸款結構還有待改善;三是我市金融體系還很不完善,沒有形成分層次提供
金融服務的體系,農村牧區還存在金融服務的盲點。四是金融危機對我市經濟影響尚未見底,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外向型中小企業經營困難,致使部分銀行貸款逾期和擔保公司代償。
三、2012年重點工作。
(一)、繼續完善金融服務體系,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一是要加快金融機構的引進工作。一方面要抓機構的引進,另一方面要抓業務的引進。二是加快組建村鎮銀行步伐。要積極利用國家銀監會降低金融準入門檻,爭取自治區金融辦、人民銀行、銀監分局等部門將我市其它旗市列為組建村鎮銀行試點,多渠道解決我市中小企業和農村牧區貸款難問題。三是加快組建小額信貸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步伐。根
據《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實施細則》制定我市小額信貸公司發展規劃,根據不同旗市經濟發展水平制定小額信貸公司準入條件,并積極推動此項工作的開展,指導幫助已組建、籌建的小額信貸公司規范運作,發揮民間資本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二)、繼續做好我市重點項目的融資工作。做好國家開發銀行2009年對我市授信額度復評工作,爭取獲得更大的授信額度,積極協調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加大對我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長期貸款項目的支持力度,確保2009年市本級重點項目融資需求。
(三)、積極協調市域內金融機構支持我市經濟發展。
根據市政府金融辦《關于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現場檢查的通知》(宜府金檢通〔〕1號)和省政府金融辦《關于開展全省融資性擔保公司全面現場檢查的通知》(川府金發〔〕271號)文件的要求,現將我公司1月—9月的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內部控制情況
1、公司治理機制。為響應監管部門及銀行對擔保公司的要求,進一步拓寬業務經營范圍,我公司按金融辦、銀監局有關文件要求,健全了公司組織架構及內部治理機制:一是,將原筠連縣聚能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更名為宜賓聚能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并遷址宜賓,該項工作已完成;二是,完善公司組織架構,內設:業務部、風控部、法律顧問部、財務部、綜合部及擔保業務審查委員會;三是,增資擴股,引進2位有實力的新股東,將注冊資本金由1000萬元擴大到3000萬元,目前正在向監管部門申請報批過程中;四是,按融資性擔保公司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引進有3年以上銀行、擔保公司工作經驗的管理人員4名、銀行從業人員3名、中級會計師1名,以提高員工整體素質,目前共有擔保從業人員12名。
2、內部控制制度。在公司治理機制完善的基礎上,強化內部風險控制,制定了擔保業務議事規則、擔保決策流程、擔保調查評估、擔保風險審查、貸后擔保管理及擔保追償和處置等管理制度。
3、財務制度執行。公司嚴格按照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等要求,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每年度會計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按照市、區二級金融辦要求,提供真實、準確的月報、季報、年報及年終總結分析報告。
二、合規經營情況
1、主體資格及重大變更事項報批情況。我公司注冊及更名、遷址均按規定報經省市政府金融辦批準備案,系獨立的企業法人機構,營業執照注冊號為:5115270000060.
2、資本金來源、托管及運用情況。原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及增資擴股的萬元均已足額到位,不存在以借貸資金或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等違規情況;不存在吸收存款和集資等違規組織資金情況;不存在抽逃注冊資本的行為。資本金托管協議內容符合監管政策要求,因歷史原因,以前的注冊資本金沒有全額托管,現托管資金692.03萬元、保證金77.82萬元,共計769.85萬元,注冊資本金差額列入應收賬款。
3、保證金的收取、托管和運用情況。客戶保證金按12.5%的比例收取,并全額入賬、全額托管,不存在被挪用等情況。
4、業務經營情況。公司目前只與筠連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簽訂了合作協議,截至9月末,公司融資在保客戶10戶,在保余額497萬元,其中今年辦理擔保客戶4戶、擔保金額為200萬元。我公司嚴格按照省金融辦審批的業務范圍從事經營活動;嚴格按照監管要求,按期足額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擔保賠償準備金;未發生突破擔保放大倍數、單一客戶限制比例辦理業務的情況;未向母公司、子公司提供擔保或互保;不存在從事不正當競爭、發放貸款、對外融資、受托投資、受托發放貸款等違規情況;也不存在除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外的對外投資超過凈資產20%的情況。
三、風險狀況
1、擔保業務的五級分類情況。公司融資在保客戶10戶,按五級分類均為正常,與筠連縣農村信用合作社五級分類一致。
2、累計代償、累計損失情況。公司托管資金暫擔保代償一筆:,擔保代償本金49萬元,我公司已對提訟,法院裁定公司勝訴,目前正在執行過程中,損失尚不確定,因此暫未列入擔保損失。
3、重大風險事件報告制度執行情況。我公司暫未出現“現場檢查文件”所例的8種重大風險事件。
一、開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強與域內外金融機構的溝通和聯系,加大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力度。
一是與人民銀行合理調度安排支農再貸款資金,保證農牧業生產資金需求,支農再貸款資金規模已經達到5.76億元,基本滿足了備春耕和接羔保育資金需求;二是與銀監局共同做好非法集資查處打擊工作,保證了金融秩序穩定;三是與工行、農行、中行、建行、農發行、信用社對接,探索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金融支持途徑,在繼續加大對我市重點工業項目的支持力度的基礎上,加大對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工企業、流通企業、外貿企業、過腹轉化項目和基地建設等項目的貸款支持力度。,各金融機構新增貸款54.28億元。其中:各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發放中小企業貸款資金達8億元;四是與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信托投資公司等域外金融機構合作拓展了域外融資渠道,重點支持了市本級及各旗市區城市道路、給排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衛生、就業、中小企業等社會瓶頸項目的建設。市本級重點公共、公益項目實現融資10.54億元,并實現了當年立項、當年融資、當年開工建設的預定計劃。
(二)、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我市擔保機構累計發放擔保貸款7.49億元,當年累計發放擔保貸款1.9億元;通過努力使擔保公司成為擔保、融資雙平臺,開發銀行內蒙古分行對市投資擔保公司進行評估授信,獲得授信額度3億元,發放了7340萬元短期營運資金貸款。呼倫貝爾市投資擔保公司自組建以來,經過多方努力,股本金由1990萬元增加到4838萬元,年均增長35.78%;擔保規模由6000萬元增加到2億元,年均增長58.33%;營業收入由90萬元增加到409萬元,年均增長87.49%;通過發放擔保貸款使受保企業新增就業人數9399人,新增利稅1.63億元。呼倫貝爾市投資擔保公司經營業績在自治區擔保機構中屬業務開展比較好的擔保機構之一,榮獲自治區金融業務創新獎。
(三)、積極引進金融機構,探索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組建,逐步完善我市金融服務體系。
包商銀行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的營業場所己選定,現正在做開業前各項準備工作;鄂溫克旗村鎮銀行試點己經獲得國家銀監會正式批準,擬于2月25日前開業;呼倫貝爾融新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業務已經開展起來,其余2家小額貸款公司已經批準籌建,民間資本支持縣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作用逐步顯現;包商銀行通遼市分行已同意受理海拉爾伊士丹商廈擴建等項目,信貸業務已延伸至我市。
(四)、扎實穩妥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與人民銀行、銀監分局共同做好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使我市的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穩步推進,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滿洲里農村信用社組建合作銀行己經掛牌成立,成為我市首家地方性農村合作銀行。其它旗市區農村信用社已基本完成產權制度改革掛牌開業,并獲得了1.08億元人民銀行專項票據資金支持,占應兌付總額的64.3%。
(五)、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改善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繼續開展我市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我市已完成對65戶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其中,對申報的27戶中小企業進行了信用等級評定。二是繼續推進我市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工作。新錄入征信系統中小企業信用檔案962戶,更新中小企業信息1504戶,核查個人賬戶1877戶,較好地推進了我市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建設步伐;三是積極配合自治區開展了誠信企業和誠信個人推薦評選工作。我市友誼公司、宏裕科技公司等5家企業,海拉爾啤酒集團董事長孫立軍等2名企業法人受到自治區表彰獎勵。四是制定了《呼倫貝爾市金融業進一步支持經濟社會發展指導意見》、《呼倫貝爾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呼倫貝爾市金融工作協調機制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意見》等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文件,并有序展開工作。五是與人民銀行、銀監分局及其他金融機構建立了溝通聯系機制,加強信息交流,研究解決與區域金融穩定相關的重大事項,促進金融業穩健運行。六是配合金融機構、協調公安、司法部門加大對各類金融犯罪案件的偵破力度和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打擊力度,提高金融維權訴訟案件的執行率。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我市的金融生態環境需進一步改善,在社會信用水 平、金融司法環境、政府支持等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我市金融機構存貸差仍然很大,達到288.8億元,創歷史新高,貸款結構還有待改善;三是我市金融體系還很不完善,沒有形成分層次提供
金融服務的體系,農村牧區還存在金融服務的盲點。四是金融危機對我市經濟影響尚未見底,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外向型中小企業經營困難,致使部分銀行貸款逾期和擔保公司代償。
三、重點工作。
(一)、繼續完善金融服務體系,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一是要加快金融機構的引進工作。一方面要抓機構的引進,另一方面要抓業務的引進。二是加快組建村鎮銀行步伐。要積極利用國家銀監會降低金融準入門檻,爭取自治區金融辦、人民銀行、銀監分局等部門將我市其它旗市列為組建村鎮銀行試點,多渠道解決我市中小企業和農村牧區貸款難問題。三是加快組建小額信貸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步伐。根據《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實施細則》制定我市小額信貸公司發展規劃,根據不同旗市經濟發展水平制定小額信貸公司準入條件,并積極推動此項工作的開展,指導幫助已組建、籌建的小額信貸公司規范運作,發揮民間資本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二)、繼續做好我市重點項目的融資工作。做好國家開發銀行對我市授信額度復評工作,爭取獲得更大的授信額度,積極協調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加大對我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長期貸款項目的支持力度,確保市本級重點項目融資需求。
(三)、積極協調市域內金融機構支持我市經濟發展。
,積極協調各金融機構加大對我市的信貸投放力度,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據初步統計,各家金融機構將發放新增貸款79.4億元,力爭新增貸款達到118億元。其中,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計劃新增1.2億元,力爭支農再貸款規模達到7億元;工商銀行計劃新增貸款20億元,力爭新增貸款達到30億元,重點投向伊敏煤電三期工程、兩伊鐵路、國華電力、華能伊敏等項目;農業銀行計劃新增貸款10億元,力爭新增貸款達到15億元,重點投向魯能、兩伊鐵路、房地產開發、國營農牧場及中小企業等項目;中國銀行計劃新增貸款16億元,力爭新增貸款達到20億元,重點投向寶日希勒、國華電力、云天化、東能化工等項目;建設銀行計劃新增貸款20億元,力爭新增貸款達到30億元,重點投向城市基礎設施、大中型能源項目和中小企業領域;農業發展銀行計劃新增貸款11.2億元,力爭新增貸款達到20.8億元,重點投向農業基礎設施、中儲糧、糧食收購和龍頭企業流動資金等項目;農村信用社計劃新增貸款1億元。協調各家金融機構在確保上述貸款投放計劃的基礎上,加大對我市中小企業信貸投放力度,促進我市非公經濟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