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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華綜辦4號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全縣綜治工作“保市優、保省優、保國優”工作目標,實行“四結合四為主”的考核辦法,即堅持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以平時考核為主;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考察工作量與工作績效相結合,以工作績效為主;基礎業務考核與考察群眾安全感相結合,以群眾安全感為主,加強綜合治理,提升工作水平,切實切實提高民調滿意度,維護教育大局穩定,塑造教育良好形象。
二、組織機構
成立組織負責機構,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目標
提高教育系統民調滿意度,確保民調結果進入全縣先進行列。
四、民調內容
1.目前治安狀況;2.學校及所在鄉鎮(街道)治安狀況變化趨勢;3.入室盜竊現象;4.盜搶機動車現象;5.公共場所扒竊現象;6.搶劫、搶奪現象;7.吸毒、販毒現象;8.地痞、地霸惡勢力違法犯罪現象;9.聚眾賭博現象;10.xx賭博現象;11.對公安干警的評價;12.對法官的評價;13.對檢察官的評價;14.對司法行政干警的評價;15.對其他黨政干部的評價。每項測評分為好、較好、一般、較差(較嚴重)、差(嚴重)等五個層次。
五、民調方式
1.聽取匯報;
2.查閱資料;
3.電話調查;
4.上門暗訪。
六、民調結果運用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度考核綜治民調占30分,民調工作考核分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考核,上半年度占40%,下半年度占60%。縣教育局將按華綜辦04號文件的規定,定期組織民調測評,并通報情況。對半年度考核排名倒數1—5名的單位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對半年度考核末位1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實行誡勉談話;全年考核排名最后一名且在80分以下的實行“一票否決”,末位2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實行“黃牌警告”。城關地區綜治民調單獨考評的學校在縣直單位中半年度排名100至105名的掛牌整改,105至110名的誡勉談話,年度排名最后1至2名的“一票否決”。
七、具體要求
1.各鄉鎮中學、縣直學校要成立相應的民調工作班子,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2.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各鄉鎮中學、縣直學校要采取向學生家長發放以創建平安鄉鎮(社區)為主題的公開信、張貼宣傳標語、懸掛條幅、印發宣傳資料、開辟宣傳窗等形式宣傳綜治民調工作的必要性、緊迫性和科學性。要正確引導廣大教師,讓每一位教師作好參與調查的準備。
3.按照屬地管理和分工協作的原則,各中小學校綜治工作要自覺接受當地綜治部門的領導,認真完成其下達的工作任務,扎實搞好本單位常年治安巡邏,并積極參與學校周邊環境整治,為廣大師生、學生家長和周邊群眾營造安全感和認同感。
認真貫徹落實“把群眾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需要作為第一選擇,把群眾滿意作為第一標準”的指導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基礎業務考核與考察群眾安全感相結合,聽民聲,解難題,夯實基層基礎,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機構
成立治河渡鎮綜治民調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付強軍任組長,政法書記周伏祥任副組長,派出所所長劉紹華、司法所長曾國祥、綜治專干張志勇為成員,辦公地點設鎮綜治辦,張志勇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民調內容
1、本村場治安狀態;2、本鎮治安狀況與往年比較情況;3、吸、販毒現象;4、搶奪搶劫現象;5、盜竊現象;6、嚴重刑事犯罪;7、黑惡勢力現象;8、賭博現象;9、群眾之間矛盾糾紛;10、家庭暴力現象;11、公安民警形象;12、法官隊伍形象;13、檢察官形象;14、司法官干警形象;15、包村干部進村工作情況;16、黨政干部隊伍形象。每項的評價分為好、較好、一般、較差、差等五個層次。
四、民調結果運用
全年民調成績在綜治工作年度百分制考核中占10分,實行一季度一講評,鎮綜治辦每季度對排名倒數1-3名的單位責任人實行誡勉談話,限期整改,對全年有一次誡勉談話的,取消呈報縣、鎮評優資格,二次誡勉談話的予以“黃牌警告”,三次誡勉談話的實行“一票否決”。
五、民調方式
1、聽取匯報
2、查閱相關資料
3、電話調查
4、上門暗訪
六、工作要求
1、宣傳發動,各村(場)、企事業單位要充分利用宣傳欄、標語、農村廣播網等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防火、防盜、防搶劫(奪)等方面知識,提高全鎮人民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2、成立機構,各村(場)和相關部門都要成立相應的綜治民調工作班子,制訂好工作方案。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華綜辦4號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全縣綜治工作“保市優、保省優、保國優”工作目標,實行“四結合四為主”的考核辦法,即堅持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以平時考核為主;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考察工作量與工作績效相結合,以工作績效為主;基礎業務考核與考察群眾安全感相結合,以群眾安全感為主,加強綜合治理,提升工作水平,切實切實提高民調滿意度,維護教育大局穩定,塑造教育良好形象。
二、組織機構
成立組織負責機構,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目標
提高教育系統民調滿意度,確保民調結果進入全縣先進行列。
四、民調內容
1.目前治安狀況;2.學校及所在鄉鎮(街道)治安狀況變化趨勢;3.入室盜竊現象;4.盜搶機動車現象;5.公共場所扒竊現象;6.搶劫、搶奪現象;7.吸毒、販毒現象;8.地痞、地霸惡勢力違法犯罪現象;9.聚眾賭博現象;10.賭博現象;11.對公安干警的評價;12.對法官的評價;13.對檢察官的評價;14.對司法行政干警的評價;15.對其他黨政干部的評價。每項測評分為好、較好、一般、較差(較嚴重)、差(嚴重)等五個層次。
五、民調方式
1.聽取匯報;
2.查閱資料;
3.電話調查;
4.上門暗訪。
六、民調結果運用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度考核綜治民調占30分,民調工作考核分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考核,上半年度占40%,下半年度占60%。縣教育局將按華綜辦[2010]04號文件的規定,定期組織民調測評,并通報情況。對半年度考核排名倒數1—5名的單位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對半年度考核末位1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實行誡勉談話;全年考核排名最后一名且在80分以下的實行“一票否決”,末位2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實行“黃牌警告”。城關地區綜治民調單獨考評的學校在縣直單位中半年度排名100至105名的掛牌整改,105至110名的誡勉談話,年度排名最后1至2名的“一票否決”。
七、具體要求
1.各鄉鎮中學、縣直學校要成立相應的民調工作班子,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2.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各鄉鎮中學、縣直學校要采取向學生家長發放以創建平安鄉鎮(社區)為主題的公開信、張貼宣傳標語、懸掛條幅、印發宣傳資料、開辟宣傳窗等形式宣傳綜治民調工作的必要性、緊迫性和科學性。要正確引導廣大教師,讓每一位教師作好參與調查的準備。: